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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希伯來巨人神話體系

2018-04-25 09:57張若一
古代文明 2018年2期

張若一

提 要:在古代以色列文明中,希伯來巨人神話體系具有重要意義。巨人形象源自以色列民族上古傳說,其龐大的體型與令人發指的暴行在古代以色列民族文化中廣為流傳,逐漸演化出獨特的巨人神話母題。古代以色列文獻作者則有意識地利用該母題,表達對民族信仰與歷史人物的立場與態度,形成“以巨人言惡”的書寫傳統。在此基礎上,借助希伯來巨人神話體系,古代以色列文獻作者對“靈與肉”的張力關系及其所蘊含的意識形態觀念進行了充分探討。因此,希伯來巨人神話體系是以色列民族關于罪惡起源、公義觀念以及神學、哲學思辨的復合載體,無論是其傳說發端的神秘性、文學形象的鮮明性還是哲學思辨維度上的深刻性,在以色列民族文化系統中都獨樹一幟,具有重要研究價值。

關鍵詞:希伯來神話;古代以色列文獻;巨人母題;罪惡觀念

DOI: 10.16758/j.cnki.1004-9371.2018.02.002

希伯來巨人神話體系是古代以色列歷史民族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中的巨人形象屢見于古代以色列文獻,在此基礎上形成的巨人母題也成為古代以色列文獻作者用以探討意識形態觀念問題的重要手段。1值得注意的是,雖《希伯來圣經》中對巨人神話著墨相對有限,然而,該體系不但在《希伯來圣經》中仍然可考,而且在其他古代以色列文獻中也大量存在。1巨人神話濫觴于以色列民族的上古傳說,為以色列民族的罪惡觀念來源提供了清晰的神話闡釋,并在該民族的歷史書寫中占有重要地位;更關鍵的是,該神話體系包含了以色列民族對于“靈與肉的張力”這一古老哲學命題的獨特觀念,是以色列民族用以探討“罪惡”這一核心意識形態觀念的重要載體。

一、希伯來巨人神話體系中的巨人形象考察

在《希伯來圣經》原文中,關于“巨人”的表述形式主要有以下四種,詳見下表。2

巨人神話體系的起源可追溯至《創世記》第6章1—4節,這部分文獻闡述了巨人種群的來源,其中提到:“神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那時候有偉人()在地上。后來神的兒子們和人的女子們交合生子,那就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創6: 2, 4),可見,巨人是由“神的兒子們”與“人的女子們”交合而來的。1關于巨人在地上的所作所為,偽經文本《禧年書》(The Book of Jubilees)與《以諾書》(Book of Enoch)中有更為詳實的表述?!鹅陼返?章明確提到,巨人由神的天使與人類女子交媾而生,堪稱世間罪惡的代表,最后他們自相殘殺而滅絕。2《以諾書》第7章3至6節中的書寫更是令人咋舌:

于是她們(指與天使交合的女子,筆者注)便懷孕,生下巨人,他們身高達三千米,吃光了人們的所有收成。當人們無法供養他們時,巨人便屠殺、吞食人類。他們對世間的飛禽、走獸、爬蟲、魚蝦犯罪,吞吃它們,最后竟互相吞吃,生飲同族之血。那時,世間遍布對巨人的控訴。3

巨人種群身世的確切細節,可由《以諾書》等文本中的描述重構如下:一些天使看到人間女子的美貌,便擅自從天庭下到人間與她們交合,人間女子生下巨人。4當巨人興風作亂、大地遍布哀鴻之際,天庭的四大天使長——米迦勒(Michael)、烏利爾(Uriel)、拉斐爾(Raphael)與加百列(Gabriel)向神通報,神一方面決意降洪水,潔凈大地;另一方面命米迦勒與拉斐爾將這些下凡的天使盡數抓獲,囚禁在陰間(Sheol),下凡天使的頭目阿撒瀉勒(Azazel)飽受烈火與劇毒折磨,直到最終審判到來。5神將巨人稱為地上的惡靈,原因于《以諾書》第15章9至10節通過以諾之口說出:

巨人由靈與肉所生,應被稱為地上的惡靈,地上應成為他們的居所。惡靈從他們的肉體而出,因他們是由人與守望天使所生,他們就是地上的惡靈,應被稱為惡靈(evil spirits)。6

上述文獻讀來拗口,其要義在于,巨人的罪惡是先天的,他們是罪惡的繼承者,其罪惡的本性并非由其行為決定的——行惡恰好是巨人的罪惡本質導致的結果。巨人罪惡的本質源于墮落天使與人間女子所行之惡:天使本是屬靈的生命,當他們與世間的人類交合,靈就被肉體污染,腐敗墮落,失去了圣潔與永恒,因而藉此孕育出的巨人就成為了惡靈。更重要的是,這些墮落天使的行為是出于淫欲,與其自身的圣潔格格不入:他們屈服于肉欲,而放棄了對神的順服,在以色列歷史文化語境中,這便是最大的罪惡。

而這些與天使交合的女人,也不是無辜的,偽經篇目《流便遺訓》第5章1至7節中談到:

我兒,女人是有罪的,因她們沒有力氣勝過男人,便使奸計,以外貌引誘男人……在大洪水前,她們勾引守望天使……守望天使對她們起淫欲,變成人形,娶她們為妻。女人在他們心中激起淫欲,并生下巨人。1

女人屈服于淫欲與控制欲,主動勾引天使犯罪。女人的不貞在以色列文化語境中是極重的罪,不但會受到祭司的詛咒,甚至會被社群處以極刑。2因此,巨人的“父母”分別犯下最深重的罪惡,巨人就成為了墮落與悖逆的天然象征。

至此,希伯來巨人神話體系中的巨人形象已基本清晰:他們是天使與人交合的產物,體型高大,殘暴無比,是世間罪惡的頂峰。在希伯來巨人神話繼承與流傳的漫長歲月中,其形象與本性逐步演化為古代以色列文獻中的重要母題,在該民族的歷史書寫與意識形態觀念思辨的論題中占有重要地位。

二、以巨人言惡:論古代以色列文獻中的巨人母題

在古代以色列文獻中,脫胎于巨人神話體系的母題主要可概括為:1.人物被冠以“偉人”()或“利乏音人”()的稱謂;2.人物擁有巨大的(或)身材或極為強大的肉體力量;3.人物蓄意悖逆神意的行為。古代以色列文獻作者常常采用這些母題以言說罪惡。這種現象最早見于記載民族早期敘事的文獻,如在反映摩西時代的敘事文本中,《民數記》第13章33節就使用了這個稱謂:“我們在那里看見亞衲族人,就是偉人()。他們是偉人的后裔?!?/p>

除記載巨人起源神話的《創世記》之外,《希伯來圣經》中出現的巨人形象絕大部分都被稱為“利乏音人”()。3《申命記》中言明了古代以色列歷史文化傳統視閾下利乏音人與古代迦南其他族群間的關系:“先前,有以米人住在那里……這以米人像亞衲人,也算為利乏音人,摩押人稱他們為以米人……那地也算為利乏音人之地,先前利乏音人住在那里,亞捫人稱他們為散送冥”(申2: 10, 11, 20)。由此推斷,利乏音人是古迦南地土著族群中的豪杰,因身材高大而遠近聞名,被以色列人視為上古巨人()的后裔。這樣,利乏音人就成為巨人母題的主要稱謂。例如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過程中,他們與巴珊王噩(Og,)交戰并取得勝利,據《約書亞記》第13章12節,這個噩就是利乏音人:“又有巴珊王噩的全國,他在亞斯他錄和以得來作王,利乏音人所存留的只剩下他”,而他體格驚人,睡的床“是鐵的,長九肘,寬四肘,都是以人肘為度”(申3: 11)。

又如士師時代末期與王國時代初期與大衛及其手下征戰的非利士人(Philistines)中,也有數名高大無比的巨人,著名的如歌利亞:

從非利士營中出來一個討戰的人,名叫歌利亞,是迦特人,身高六肘零一虎口;頭戴銅盔,身穿鎧甲,甲重五千舍客勒;腿上有銅護膝,兩肩之中背負銅戟;槍桿粗如織布的機軸,鐵槍頭重六百舍客勒。(撒上17: 4-7)4

而這些非利士巨人都是“利乏音人所生的”(撒下21: 22)。5

古代以色列文獻作者使用巨人母題描述迦南土著與非利士人,其目的在于將以色列的外敵塑造成巨人,從而凸顯以色列民族戰爭行為的正義性。這種現象在《希伯來圣經》反映以色列民族奪取迦南與建立王國的文本部分相對集中。首先,在出埃及、奪取迦南的敘事中,1摩西曾派出12個探子打探迦南情況,探子的報告如下:

然而住那地的民強壯,城邑也堅固寬大,并且我們在那里看見了亞衲族的人。亞瑪力人住在南地;赫人、耶布斯人、亞摩利人住在山地;迦南人住在海邊,并約旦河旁……我們所窺探經過之地,是吞吃居民之地,我們在那里所看見的人民都身量高大。我們在那里看見亞衲族人,就是偉人,他們是偉人的后裔。據我們看自己就如蚱蜢一樣,據他們看我們也是如此。(民13: 28-29, 32-33)

迦南地的原住民本擁有較高的文明程度,能修筑堅固的城鎮,且居民身體健壯。2然而這里卻將這些原住民說成是食人的巨人后裔。3他們認為,本是神賜給以色列人“流蜜與奶之地”的迦南,卻被墮落罪惡的巨人占據,這為以色列人以武力奪取迦南、屠殺迦南原住民提供了極為充分的合理性和迫切性。又如《申命記》第3章摩西的宣講中提到,為了搶奪地盤,以色列人曾與巴珊王噩交戰,并說噩是“利乏音人所剩下的”(申3: 11),因而,滅凈邪惡的巨人后裔、并從其手中奪回土地,就是理所應當的了。交戰的結果是“我們殺了他們,沒有留下一個。那時,我們奪了他所有的城,共有六十座,沒有一座城不被我們所奪”(申3: 3-4)。而有趣的是,在其平行文本《民數記》第21章33—35節中,完全沒有談及巴珊王噩的巨人身份,然而結果仍然是“他們殺了他和他的眾子,并他的眾民,沒有留下一個,就得了他的地”(民21: 35)。從中可以推測,《申命記》的編寫者在處理其所掌握的文獻時,有意識地將迦南的原住民塑造成上古巨人的后裔,以彰顯以色列人攻占迦南的正義性。

非利士人則是以色列人的另一勁敵,在士師時代與王國時代早期,都是以色列民族的巨大威脅。非利士人中的歌利亞、以實比諾、撒弗等人,在相關文本中都被稱為上古巨人的后裔,他們不但人高馬大、體格健壯,而且長相異于常人,令人毛骨悚然。例如:“又在迦特打仗,那里有一個身量高大的人,手腳都是六指,共有二十四個指頭。他也是偉人的兒子?!保ㄈ鱿?1: 20)學界普遍認為,非利士人是“海上來的民族”(Sea People),掌握先進的冶煉技術,能征慣戰,因而他們的到來對古巴勒斯坦地區產生了較大沖擊。4從《士師記》的記載看,以色列人常常被他們壓制甚至奴役。因而,古代以色列文獻作者將這些強大的敵人塑造成巨人,就將以色列人的敗落這一單純的歷史事實轉化為帶有意識形態色彩的宗教敘事。一方面,以色列人被巨人壓制,皆是因為他們“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神把他們“交在非利士人手中”,為使他們悔改。而另一方面,上古巨人后裔的存在,實則意味著世間的罪惡仍然存在,而以色列人作為神的選民,有義務將其斬殺。因而,擊退非利士人的戰爭,便從單純的被動自衛變成了神圣的戰爭號召。而非利士人的營盤常扎在“利乏音谷”(如撒下5: 18,23: 23,代上14: 13等),這也是古代以色列文獻作者有意而為的筆法,暗示非利士人的巨人身份。

此外,形容詞“高大”(及)也用于形容巨人。1但需要強調的是,《希伯來圣經》中極少用“高大”形容本族人,最著名的例外卻要數掃羅。掃羅是以色列歷史上第一任國王,然而其命運卻甚為凄慘。為了達到褒大衛而貶掃羅的目的,《撒母耳記》的作者甚至不惜在他身上加諸濃厚的巨人色彩,有意識地使用巨人母題塑造掃羅的形象,使他的落敗更易于使人接受。

據《撒母耳記》,掃羅的亮相就頗為與眾不同,他“又健壯,又俊美,在以色列人中沒有一個能比他的。身體比眾民高()過一頭”(撒上9: 2)。掃羅的高大使他脫穎而出,成為以色列人認可的國王,但其龐大的體格也暗示文獻作者賦予其處于巨人陰影之下的本質。在其后的敘事中,他三番五次擅作主張,不履行先知撒母耳向他傳達的神諭?!度瞿付浬稀返?3章中,非利士人憑借浩大的陣勢要和以色列人作戰,掃羅在撒母耳未在場的前提下,僭越獻祭,隨后到來的撒母耳痛斥他的忤逆(撒上13: 13-14)。第15章中,掃羅前去擊殺亞瑪力人,神的命令是“滅盡他們所有的,不可憐惜他們,將男女、孩童、吃奶的,并牛、羊、駱駝和驢,盡行殺死”(撒上15: 3),然而掃羅勝利后,卻因貪戀財物,沒有將亞瑪力王亞甲和上好的牛羊等牲畜殺死。撒母耳指出掃羅所犯的罪:“悖逆的罪與行邪術的罪相等;頑梗的罪與拜虛神和偶像的罪相同。你既厭棄耶和華的命令,耶和華也厭棄你作王?!保ㄈ錾?5: 23)高大、強壯而又悖逆,這些被套用在掃羅形象之上的巨人母題,使他背上了與上古巨人相同的罪孽;因而,他最終被神棄絕的下場似乎也不值得同情。就連掃羅最后戰死沙場、被非利士人分尸梟首的悲慘結局,都與偽經中巨人相互殘殺致死的描述形成互文。2因而,將掃羅塑造成以色列民族中的巨人,是《撒母耳記》作者運用巨人神話母題重構起民族歷史的經典案例。

不過,神棄絕掃羅而揀選的大衛,則是個矮小瘦弱的少年,這樣的少年怎能取代壯士掃羅、肩負起建國大業呢?神說:“不要看他的外貌和他身材高大,我不揀選他,因為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保ㄈ錾?6: 7)該引文十分關鍵,因為這不僅是對掃羅敗落和大衛興盛的神學闡釋;更重要的是,它揭示了古代以色列文獻作者使用巨人母題的觀念根源:發自真心的虔敬才是民族信仰的正道——神選之人并非必須擁有超凡的體魄,只要他信靠神、順服神,就一定能夠完成神賦予的重大使命;而巨人雖肉體極為發達,但是由于他們的悖逆之心,最終使自己墮落為窮兇極惡的混世魔王,罪孽滔天。這種“看內心”的信仰原則,實為古代以色列文獻作者對于“靈與肉”這一古老張力關系所作出的價值判斷;而巨人母題就成為探討該張力關系的重要載體。

三、靈與肉的交鋒:巨人神話體系的意識形態觀念

在巨人神話體系中,巨人之父為墮落的屬靈天使,因此,他們才能成長出驚人的龐大肉身。這樣,巨人形象的獨特性便使得它們成為古代以色列文獻作者表述靈與肉張力關系思辨的絕佳題材。

在圣經希伯來語中,?一詞具有多重含義,既可以指呼吸的氣息(如創2: 7),也可以指風(如創8: 1),又能指靈或精神(如創1: 2)。在最后一個義項中,靈不但是一種超驗性物質,更是一種超驗性的存在方式。這種存在方式與人的物質性存在相對應,呈現出二元對立的趨勢。不過根據《希伯來圣經》,靈與肉在初始階段是不分彼此的和諧關系;但是當人類女子與墮落天使交合生下巨人時,神便說:“人既屬乎血氣,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里面?!保▌?: 3)這樣,人因在巨人一事上行惡,靈與肉的關系被生生割裂。從此之后,“靈”便成為由神賜予被選召之人的特殊恩典,靈降臨到某人,充滿他,也會被神收回;而人的肉體則永遠難逃腐朽的定數。1靈是神圣的,它源自神,既是人被創造時所得的靈氣,又是人得到啟示的途徑。因此,靈應為人的軀體的主宰,而不應成為肉體的仆從??梢?,靈魂重于肉體的觀念是《希伯來圣經》神學邏輯的理想結論。這種觀念要求人們克制肉體的各種欲求,一切以敬拜神為重。例如著名的摩西十誡中,神要求以色列人:

不可殺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仆婢、牛驢,并他一切所有的。(出20: 13-17)

上述罪行都與人的肉欲直接相關,人若本著欲望行事,上述罪行都是司空見慣的。這些律法固然出于維持社群倫理與秩序的要求,卻也顯示出《希伯來圣經》作者約束肉欲的強烈意圖。2只有這樣,以色列民族才是圣潔的,符合“分別為圣”這一重要觀念的要求。3

此外,在次經篇目中,《所羅門智訓》(The Wisdom of Solomon)、《巴錄三書》(The Book of Baruch 3)等文獻也從靈與肉的角度探討了巨人的墮落。其中《巴錄三書》第26至28節中提到,巨人的罪惡與消亡源自他們的愚昧:

地上曾有巨人,是上古英武有名之人的后裔,他們身材高大,工于戰事。神沒有揀選他們,也未嘗賜予他們智慧。因而他們滅絕,他們沒有智慧,他們的滅絕源自自身的愚蠢。4

在以色列歷史文化語境中,智慧是神的賜予,人若想獲得智慧,就要順服神,蒙神喜愛,從而得到神的祝福。5巨人的肉體雖無比發達,但其悖逆神的本性使其在靈性上極為墮落,因而是愚蠢的。

猶太哲學家斐洛在其經典著述《論巨人》(On the Giants)中詳細論述了巨人母題所承載的靈與肉的張力論題。斐洛認為,《創世記》中所說的“神的兒子”的本性是漂浮在空氣中的靈(soul),看不見、摸不著,只能由心靈“理解”(comprehend)。當有些靈降至肉體(descend into body),它們如同落入河川之中,有些被湍流吞沒,有些則掙扎沉浮。靈無法在肉體內永存,因而,其本性是要離開肉體,回歸天庭;于是,肉體則成為了禁錮靈的累贅,這就是靈與肉的基本關系。在斐洛看來,人的種種美德源自進入他體內的靈本身所攜帶的屬性,若靈的美德被肉體吞噬、同化,就是最大的墮落。因而,肉體(flesh)“是人類無知的最大來源”,1人的肉體本性(fleshly nature)就成為了靈性成長的最大障礙。

斐洛進一步通過將人劃分為三類來闡明他的觀點,這三類人是“屬地之人”(born of the earth)、“屬天之人”(born of heaven)及“屬神之人”(born of God),而屬地之人正是巨人,他們錯誤地用僅憑肉體感知世界,效法自然界的準則,追求物質欲望的滿足,靈魂便這樣被肉體輕易掌控。斐洛以《創世記》中的人物“寧錄”(,Nimrod)為例,闡明屬地之人是如何因癡狂于自然之維而舍棄靈魂飛升、最終自甘墮落的。2而斐洛所推崇的“真正的人”(real man),應堅持以下原則:“一個真正的人,永遠不要追求那些與肉體緊密相連的快感,而應該時刻冥思(meditate),以將自己的靈與肉體分隔?!?

斐洛借助古希臘哲學資源,以巨人母題為案例,清晰地梳理了以色列民族文化對于靈與肉張力關系的認知。在他的論述中,巨人母題已超越了古代以色列文獻中作為神話原型與書寫策略的功用。首先,斐洛利用哲學方法,系統論述了猶太教系統中未得到邏輯化表述的靈與肉的觀念,使得猶太教的罪惡觀念在希臘化世界的傳播與被接受成為可能。其次,在斐洛的觀照下,圍繞巨人形象展開的探討帶有強烈的倫理色彩。在靈與肉的沖突中,人應以理性與道德約束肉體的原始沖動,這樣做“不僅遵循了普遍理性的法則,使人成為自己的主人;更能夠將靈魂從感官享樂的枷鎖中解放出來,使之能夠完成其神圣的天命”。4最后,巨人形象的范疇得到了拓展,它不再囿于希伯來神話傳說之中,而被用于指涉人因靈魂屈從于肉體而墮落的存在方式。按照斐洛的理解,凡是舍棄了冥思靈修而沉湎于追逐世俗物欲(如財富、名望、強健的肉體)之人,都可以被視為巨人——無論是上古神話中的罪惡之子,還是希臘化世界中因追名逐利而舍棄上帝之人。

斐洛對希伯來巨人神話的哲學抽繹,使得它超越其原有古代以色列文獻的語境,成為既帶有強烈以色列文化特色,又具有強烈普世性意義的能指符號。不同于古希臘歷史文化語境中巨人神話與靈魂哲學分離的狀況,古代以色列文獻的巨人神話體系是神話、歷史、神學與哲學的有機綜合,它在古希臘式哲學思辨的觀照下,將上古傳說、以色列民族史與猶太教信仰凝聚其中,成為了保存以色列民族探討史前世界、罪惡濫觴、靈肉關系等重大命題的“活化石”。

(責任編輯:陰元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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