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法學教育中創造性思維啟發方式的探討

2019-03-22 12:37程樺
創新創業理論研究與實踐 2019年1期
關鍵詞:法學創造性法律

程樺

(新鄉學院,河南新鄉 453000)

一提到法學教育,人們常常會認為法學教育就是讓學生們學習相關的法律知識,并了解相關的法律工作流程,以此來滿足學業上的要求,但實際上的法學教育目標卻不僅是如此,除了傳授一些必要的法律知識之外,法學教育既要注重培養學生們的法律意識、法律信仰以及法律觀念,又要重視推動法治觀念在我國社會中的普及,為我國法治化進程的推進奠定堅實的基礎。但我國目前的法學教育當中,無論是法學院校的課程設計和課程安排,還是在法學教師的研究過程中,都可以明顯地感受到創造性思維的缺乏,這就會導致我國的法學教育處于停滯不前,甚至會故步自封、墨守成規的教育狀態,不僅會降低我國法學教育的教育質量,還不容易激發學生們對法學的學習興趣,產生極大的負面效應。與此同時,如果該現象長期得不到改善,就會在很大程度上制約我國法律的進一步發展,阻礙我國的法治化進程。

1 創造性思維啟發方式在法學教育中存在的問題

我國的法學教育之所以缺乏創造性思維啟發方式主要有以下幾點原因。

1.1 我國法學院校的培養目標太過死板,不具有與時俱進的創造性

眾所周知,法學院校的培養目標在整個法學教育培養過程中應起到核心的引導作用。其不僅要對學生們的法學學習任務、培養計劃、成績合格標準以及培養規模等教學環節制訂詳細的規劃,還要根據我國社會對法律人才的知識與能力、事業道德素養的相關要求,來不斷對法學教育的培養目標進行調整。然而,在法學院校的培養目標的實際制定過程中,法學院校的相關領導、教授以及講師為了避免出現教學錯誤,經常會采用比較保守的教育理念,不敢輕易地嘗試新的培養方案;甚至有時候,法學院校的領導在對法學教育缺乏充分調研的情況下,就隨意地更改已制定的教學目標,而法學講師迫于教學壓力,也只能按照該教學目標進行法學教學,使得整個法學教育過程中充滿了官僚主義作風,從而導致了創造性思維啟發方式在法學教育中得不到運用。

1.2 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之間的聯系不夠密切

法學院校的課程設計大多以法律理論、法學常識教學為主,注重夯實學生的法律基礎,培養學生們的法律意識、法學情感,幫助學生們成為一個法學人才。但是,這卻對從事法律職業并沒有實質性的幫助,從事法律職業僅掌握必要的理論知識是不夠的,還需要大量的實踐經驗作為支撐,從而才能夠熟練的活用法律知識,更好地適應我國的法務工作。然而,有些法學院校雖然安排了學生們去法庭、律師事務所以及相關的政府機構參觀實習,但由于律師與相關工作人員工作繁忙,再加上實習學生數量眾多,導致該實習過程對法律職業的指導起到的作用十分有限,“走馬觀花” 的實習方式比比皆是,這就導致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之間產生了矛盾。究其原因,還是由于法律院校缺乏創造性思維啟發方式所引起的,設計的法學課程太過陳化、沒有新意,只注重學習法學知識而不重視法律的靈活運用,使得法學院校面對此類矛盾有一些捉襟見肘。

2 創造性思維啟發方式的影響因素

在法學教育中,影響創造性思維啟發方式的因素有很多,主要可分為內部因素與外部因素兩種,內部因素主要指的是學生們個人性格與思維方式的影響,而外部因素指的是法律知識的難易程度與學習環境對學生們造成的影響。

2.1 內部因素:學生們的個人性格與思維方式的影響

首先,在法學的實際教學時,一般來說,易于激發創造性思維啟發方式的學生,其個人性格主要包括樂觀、自律、開放、包容以及風險承受能力等,而這些個人性格在培養創造性思維啟發方式上各發揮著不同的作用。就比如,學生們在剛接觸到新的法律知識時,大腦往往會處于一種“空白”狀態,暫時性地不知道如何去思考,更不知道怎么樣才能更好地理解這個法律概念,這時候缺乏個性的學生會產生“厭學”心理,也做不到舉一反三的思維模式,只能機械的被講師灌輸法律知識,缺乏對法學學習的積極性,從而使其思維方式簡單化、直接化、盲目化,不利于創造性思維啟發方式的培養。其次,每個人的所形成的思維方式也不盡相同,這也會在一定程度決定創造性思維啟發方式的發揮。比如,當學生們在針對某個問題進行思考時,經常運用自己最擅長思維策略,長此以往會形成思維上的“惰性”和“依賴感”,遇到問題只會限定的范圍內去解決問題。然而,創造性思維啟發方式要求學生們具有“跳躍式”思維、推理思維以及類比思維等,可以促進學生們打破常規思維,尋求更多的問題解決方法。

2.2 外部因素:知識難易程度與學習環境的影響

首先,法學教育的專業性較強,知識框架較為零散,需要在已學習知識的基礎上不斷進行拓展學習,有時還需要參考課外的實際案例進行教學,這就使得法學知識難以在短時間內掌握。同時,過多的學業壓力,也會使學生們產生學習厭倦,使其學習思維受到了一定的壓抑,嚴重的甚至會使學生們喪失獨立思考、換角度看問題的能力。為了解決這種問題,就需要學生們加強知識梳理能力,重視所學知識與其他學科知識的聯系,逐步打破學習思維的“僵局”,從而才能使自己的思維不受壓抑,培養創造性思維的啟發方式。其次,創造性思維啟發方式的培養還離不開學習環境的影響。創造性思維需要學生們在學習生活中,將一些看起來若不相干的事物聯系起來,并由此激發出新的想法、新的學習心得,并且用于指導學生們的法學學習。

3 培養創造性思維啟發方式的具體途徑

3.1 法學院校所制定的教學課程要與學生們的學習能力相匹配

首先,相關的法學院校在設計課程的導入問題時,要充分考慮問題的難易程度與學習啟發性。如果設計的問題太容易就會導致學生跳不出思維定式,更無法培養創造性思維,而如果設計的問題太難,就會讓學生們產生壓抑的思維,阻礙法學教育的繼續進行。所以這就要求法學院校的教師針對時下的法學熱點話題,設計出既能夠匹配學生們的認知水平,又能夠讓學生們需要通過不斷地思考來嘗試著提出合理的解決方案,有必要的案例還可以組織學生們進行辯論,對學生們起到思維啟發的作用。同時,要將學生們對法律研究的不同方向進行劃分,使每個學生都能夠按照自己的法學興趣,來選擇適應自己學習能力的法學研究方向進行深入學習。

3.2 在法學教育中要學會運用可視化輔助工具進行創造性思維培養

使用可視化輔助工具進行法學教學是一種可以強化學生們創造性思維啟發方式的教學方法,可視化輔助工具會讓學生們寫學習重心從注重法學知識的積累轉移到知識獲取與問題解決的過程上。在以往的法學教育模式中,總會出現這樣的一些問題,就是學生們面對一個實際案例,明明知曉相關的法律條文和必要的理論知識,卻腦海里沒有清晰的思路將這些知識進行整合來解決實際問題,這是由于法律思維混亂、思想不靈活所造成的。在日常學習時,讓學生們將相關的法律知識點條理明晰的串聯起來,學會建立一種嚴密的知識邏輯關系,能夠進行有效的舉一反三、由點及面。這樣學生們再進行實際案例分析時,一單涉及某種法律概念,腦海中就能一下子迸發出多種法律思維邏輯,促使產生多種法律觀點,從而達到了創造性思維啟發方式的教學目的。

3.3 在法學教育中要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培養模式

教師單純地依靠教學模式的轉變還不足以使學生們靈活運用所學到法學理論知識,這不利于創造性思維啟發方式的培養,所以在教學環節上,還需要加上一定量的法學教學實踐來促進學生們對法學理論知識的理解轉化。通常來說,從理論知識的學習到將其應用到實際案例需要一個知識轉化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學生們的創造性思維啟發方式很容易真正的激發出來,并且能夠在日常的學習生活中發揮出作用。課上通過認真學習教師多教授的法學知識,并奠定堅實的法學理論基礎,充分培養自己的獨立解決問題的能力;同時,課下要多參與提升實際技能相關的法律活動,比如協助律師處理調查案件收集資料,參與辯護、寫作流程等。除此之外,法學院校還可以通過對學生們進行多輪次的面試提問與考試測驗,以總結學生們的學習效果,對學生們創造性思維啟發方式的培養程度進行一個評估,再以此為根據,讓教師更好地幫助學生們進行接下來詳細的思維指導。

猜你喜歡
法學創造性法律
創造性結合啟示的判斷與公知常識的認定說理
《南大法學》征稿啟事
《文心雕龍》中的作家創造性考辨
《南大法學》征稿啟事
《南大法學》征稿啟事
法律解釋與自然法
關于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的幾點思考
讓人死亡的法律
法學
“互助獻血”質疑聲背后的法律困惑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