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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播”的本質及其對傳播學建構的意義

2019-07-23 01:24李明德
人文雜志 2019年7期
關鍵詞:傳播學本質傳播

申 楠 李明德

內容提要 什么是傳播?傳播的本質是什么?對此問題的不同回答決定了傳播學的學科定位與基本理論立場。但是長期以來,由于學科發展的歷史與現實原因,學界對此難以形成共識,導致中國傳播學理論建構陷入困境。本文力圖從歷史與實踐的維度來探尋傳播活動及其本質特點,將傳播與人的存在、傳播與人的社會實踐、傳播與主體自我建構等問題聯系起來進行深入的考察,嘗試說明傳播的定義、功能及其對于學科建構的意義,以期對傳播學基礎理論研究有所裨益。

關鍵詞 傳播 傳播學 本質

“傳播”是傳播學的核心范疇,深入研究這一范疇的本質與特點,既有助于闡明傳播學的學科性質,也有明確與其他學科界限的意義。近年來,受西方后現代解構主義的影響,有學者認為,本質問題是無解的形而上學問題,以傳統本體還原的方式探討傳播的本質容易導致其陷入康德主義的二難困境。①如果對傳播及其本質的理解缺乏相對的學術共識,就難以建構相對統一的中國本土傳播理論的基礎,因此,深入探討傳播及其本質對于建立中國本土傳播學理論具有積極的意義。

一、“傳播”定義辨析

傳播學的首要問題,是明確闡釋“傳播”的本質問題,但是,由于西方傳播學關于傳播本質及其學科性質存在著眾多的理論主張,難以形成統一的理論共識,正如克雷格所指出的那樣,傳播學理論來源于修辭學、符號學、控制論、心理學、社會學、文化理論等多學科的傳統,因此很難用某一種體系將不同的理論觀點統一起來。②施拉姆也認為,傳播學猶如一個可以自由進出的十字路口,不同學科在此交匯,由此產生了諸多不同的傳播學理論。③這種情況沿襲下來,造成了當今傳播學在傳播及其本質問題上的困惑。

關于傳播概念及其本質的討論,存在著兩個層面的論域:其一,“什么是傳播”以及“為什么傳播”。這是傳播學的元理論或形而上的問題,涉及人類傳播活動的本質及其規律;其二, “誰在傳播”(傳播主體),“用什么傳播”(傳播媒介),“怎樣傳播”(傳播途徑),“傳播什么”(傳播內容),“傳播效果如何”(傳播效果),這些則更多地側重微觀、具體及形式方面的問題。

* 基金項目: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法制新聞報道與司法正義的邊界問題研究”;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第62批面上資助項目“媒體監督與司法正義的邊界問題研究”

① [德]于爾根·哈貝馬斯:《后形而上學思想》,曹衛東、付德根譯,譯林出版社,2012年,第18頁。

② 丁方舟、韋路:《西方傳播學研究的理論體系及其演化》,《南京社會科學》2017年第3期。

③ [美]施拉姆:《傳播學概論》,陳亮、周立方等譯,新華出版社,1984年,第5~8頁。

根據這兩個層面的論域,以及歷時性與共時性緯度,我們嘗試將西方傳播學的理論或形式定義分成以下類型,考察其關于傳播的主要理論主張與學術取向。

其一,科學主義的定義類型。這類定義突出傳播活動中那些可以技術描述的、可量化的形式特征,或傳播構成要素的形式特征。例如,著名的“傳播就是傳遞”的定義,將傳播理解為類似于運輸、運送、運達的活動;拉斯維爾的著名的五W傳播模式的理論,說明了傳播過程諸要素的關系和邏輯關聯,描述與揭示了傳播要素在傳遞鏈條與傳播回路中的作用與意義; [美]哈羅德·拉斯韋爾:《社會傳播的結構與功能》,何道寬譯,中國傳媒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95~98頁。維納從控制論的角度提出“傳播就是控制”的觀點; [美]維納:《人有人的用處——控制論和社會》,陳步譯,商務印書館,1989年,第16~17頁。香農作為信息論的創始人,將傳播理解為在一點重新準確地或近似地再現另一點所選擇的消息,并強調“信息就是不確定的消除”; [美]香農:《通信的數學理論》,賈洪峰譯,上??茖W技術出版社,1982年,第3~7頁。麥克盧漢則提出“傳播即訊息”的觀點,突出傳播媒介及技術性要素在傳播中的作用與地位。 [加]麥克盧漢:《理解媒介——論人的延伸》,何道寬譯,商務印書館,2000年,第154頁。拉扎斯菲爾德、霍夫蘭等學者則將社會科學的定量分析與實驗方法引入傳播學,將傳播看作類似自然科學描述與觀察的客觀對象,并以實證科學的方法揭示其形式化特征。 Bernard Berelson, “The State of Communication Research,” The Public Opinion Quarterly, vol.23, no.1, 1959,pp.1~6.這類認知的共同特點是將傳播活動作為純粹的客觀過程或類似于自然科學的研究對象,相信對于復雜的傳播現象可以用科學的方法獲得可靠的結果。

其二, 偏重政治、文化的定義類型。這類定義比較側重傳播活動的政治、文化意義,用諸如權力、游戲、話語、意識形態等來闡釋傳播現象的特征。例如,伯奈斯在《透視民意》《設計同意》《宣傳》等著作中,系統地提出并闡釋了傳播是“利用公關活動控制公眾”的觀點,把傳播活動視作單向的心靈控制,這種解釋在早期西方傳播學理論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廣為傳播學界所認同。荷蘭學者赫伊津哈則提出游戲說, [荷]赫伊津哈:《人:游戲者》,成窮譯,貴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頁。這種觀點將傳播活動比作游戲,突出主體的感受在傳播活動中的意義,強調從主體角度而非傳播客體角度來討論傳播本身的特點。雖然這種形象比喻未能真正揭示傳播的本質,但游戲說仍然為我們提供了新的視角,有其特殊的意義。影響比較大的是丹尼斯·朗在《權力論》中提出的“傳播即權力”的觀點,他認為,權力有三種形式,即武力、操縱、說服。傳播則是一種通過說服來表達的權力。 [美]丹尼斯·朗:《權力論》,陸震綸、鄭明哲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1年,第21~24頁。此外,德里達基于消解傳播主體與客體不對等關系的后現代主義立場,主張傳播應該是一種“平等的撒播”,類似耶穌向人間撒播充滿愛的圣水一樣。 [英]約翰·斯特羅克:《結構主義以來:從列維-斯特勞斯到德里達》,渠東譯,遼寧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188頁。杜威從實用主義哲學出發,否認外部世界存在客觀的“事實”與“真相”,主張“傳播是文化共享”, [美]杜威:《哲學的改造》,許崇清譯,商務印書館,2002年,第137頁。在這個定義中,主體被賦予了文化傳播者的角色,突顯出主體在傳播中的地位。

上述理論從不同角度揭示了傳播的特定內涵,深化了我們對傳播概念的理解,拓展了人們對人類傳播現象的認識,為深入研究傳播及其本質提供了重要的理論資源。但是,也應看到,西方傳播學作為西方社會科學的一部分,體現著西方的思維方式與價值取向,是西方社會傳播現象的理論反映。

其一,西方傳播學理論源于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不同學科,特別是信息科學對信息傳播的科學界定對傳播及其本質的理解有很大的影響。社會科學如心理學、社會學、經濟學等也強調以自然科學的理論或方法來研究社會領域的問題,實證主義的研究方法成為主流。這種研究方法主張將對象置于客觀的位置,盡量減少主體的評價與主觀介入,把社會現象作為客觀的觀察對象,而主體只是觀察者與記錄者。這種研究觀念強調保持價值中立和客觀立場。以這種方法對傳播活動進行研究,勢必導致去主體化的理論傾向,也會造成虛化傳播主體目的性的結果。在這類關于傳播及其本質的分析框架中,看不到傳播活動對社會、對人類文明、對文化進步的價值與作用,“傳播即傳遞”的解釋使傳播的社會意義狹窄化, 難以反映傳播活動的社會、歷史、文化意義。

其二,盡管在這些關于傳播的定義中不乏將傳播與社會、文化、政治術語聯系起來的表述,但整體上表現出實證主義、功能主義、后現代主義等理論傾向。這反映了西方傳播學研究比較注重具體的、形而下、微觀層面的問題,拒斥“宏大敘事”。特別在芝加哥學派以后,傳播學轉向對研究范式、話語體系、大眾傳播等層面問題的關注,顯示出西方傳播理論研究中的去本質、去基礎的后現代主義學術立場。在西方傳播學的話語體系中,對外主要是通過傳播西方文化與價值觀來擴大國家軟實力,對內則以政黨選舉為中心,關注如何通過傳播影響選舉結果、如何獲得民意、如何運用各類分析工具對傳播做技術層面的分析等,這是近代西方政黨政治與選舉文化的特征。

不容否認的是,西方傳播學的學術主張與研究方法對中國傳播學帶來了較大的影響,特別在關于傳播的本質研究方面,一些學者將探究事物本質視為哲學游戲,認為觸及本質這類形而上問題必然違反康德的二律背反原則,容易導致獨斷論傾向。這種情況為傳播本質的深入研究帶來一定的理論障礙。

的確,在西方哲學關于本質的傳統理論中,存在著所謂康德問題的陷阱,存在著將本質與人的實踐活動相分離,將概念的歷史與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相分離,將本質絕對化、抽象化的形而上學觀念。但是,對這種抽象的、形而上學的本質主義的批判與反思,并非意味著本質問題的終結。

眾所周知,在西方哲學思想史上,馬克思批判了舊唯物主義在本質特別是人的本質問題方面的觀點。在對費爾巴哈關于人的本質、人性理論分析中,馬克思批判了費爾巴哈關于人性抽象的、非社會性的形而上學觀點,闡釋了馬克思對本質問題的哲學立場和分析方法。馬克思并不反對對于事物本質的探索,他反對的是關于本質的形而上學的非現實的抽象。馬克思提出了著名的人的本質是社會關系總和的觀點,體現了馬克思研究問題的唯物辯證法視角,即否定本質是某一成不變的凝固物,主張從歷史、現實動態的意義上理解人的本質,而不是將事物本質視作一個脫離了歷史、現實和實踐過程的概念空殼。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228頁。

與馬克思相類似,在本質問題上,海德格爾批判了古希臘的傳統本體論方法,他認為古希臘的傳統本體論是“無根的本體論”,這種本體論的理論邏輯是以抽象的存在來解釋其他的存在,并且假定這種存在是永恒的、先在的、固有的。海德格爾認為,傳統本體論的思維邏輯無法揭示“存在何以存在”這一根本問題。其原因在于這種“無根的本體論”未能將“人的存在”引進存在的解釋語境,未能以人的活動為基本著眼點,而是將人當作客體來看待。在海德格爾看來,要理解存在,只有從人的存在出發才能抓住本質,因為人是特殊存在,是理解與解釋“存在”的“窗口”。這一新的詮釋本質的方式,開創了現代哲學的新路徑。 [德]海德格爾:《存在與時間》,陳嘉映譯,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6年,第139頁。

因此,否定西方古典哲學中的本質主義致思路徑,并不意味著否定了事物的本質及研究的必要性,而是否定了將對象作為抽象的客體看待的形而上學方法論。同樣的,對于傳播及其本質的研究,不能脫離人類社會歷史活動來說明傳播活動的本質,以抽象的客體的方式來對待,也不能將傳播活動看作具有隨意性、盲目性、無規律的偶然事件或事實,從而否定傳播作為人類基本的實踐活動具有的內在客觀規律性。

二、“傳播”的本質特征

從人類發展的歷史上看,人類傳播的實踐活動遠遠早于傳播學的產生。對于人類傳播活動的本質與特點不能簡單地從語義上獲取,也不能以康德問題為理由否定對其本質探索的意義與價值,更不能以有關“傳播”的本質認識是否達成共識為根據。對于傳播這一人類古老的實踐活動及其本質的理解,應該在社會、歷史、實踐中去尋找,從人類存在的本質、人的主體性、人的實踐活動的特點來把握。

(1)“傳播”是人類存在的表征與本質力量的體現,沒有人類傳播實踐,就沒有真正意義上的人類存在。傳播有兩種基本類型:動物傳播與人類傳播。動物傳播是人類以外的動物種群或個體為了生存或與自然發生種種關系需要協調時,往往會通過聲音、動作向同類傳遞訊號,或表達情感、或傳達指令、或予以威懾,以趨利避害。但動物始終沒有進化出承載復雜意義的自然語言、身勢語言,更沒有發明運用自然媒介來記錄傳承動物的簡單精神世界和心理活動,其與世界的關系是簡單的,它們的全部活動僅僅是圍繞生存關系的本能的活動。動物的傳播簡單且界線分明,基本是在種群之間進行本能的溝通與傳播,并且永遠是以動物器官或身體為媒介,無法為了傳播而使身體這種傳播載體或媒介獲得延伸。人類傳播與動物不同,從語言誕生起,人類便以其獨有的交流、傳播方式與動物區別開來,傳播成為人類存在的基本表征。傳播活動作為人的本質力量,體現著人的存在的特殊意義。人類通過發明語言,創造文字、符號,乃至現代的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種種媒介,使思想、觀念、知識具有可交流、可交換、可理解的屬性,在不斷拓展傳播方式與傳播空間的過程中,人的本質力量得到確證與提升。

(2)傳播是人類主體性的表達與張揚。西方早期傳播學經典理論將傳播視為簡單的傳遞性活動,將傳播主體因素與其他因素平等看待,忽視了傳播主體的自覺、能動的主體性作用,而主體性原則正是人類傳播的特點之所在。

所謂“主體性”,其一,指人類是有意識有目的的存在物,它能夠在實踐活動中形成創造性的觀念、思想、精神,并不斷提升自己的意識自覺;人類通過意識自覺及內、外傳播,同時實現人與自然間內化與外化的雙向發展。 《馬克思恩格斯文集》,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06~208頁。其二,人的本質是在實踐性活動中逐步構建與生成的,不是被規定的、先在的、靜止不變的固定物,它無須由別的存在來判定。傳播是人類的基本實踐活動,傳播實踐的不斷發展,既改變傳播的技術條件,也使人的本質及其內涵得到拓展。其三,人的主體性活動是通過“類”的活動實現的。人類主體性的生成與建構,不是個體主體內在的單純心理體驗,或個體活動的加和,而是在實踐的基礎上,通過傳播,使個體經驗不斷轉化為人類共同經驗。使那些個體知識與智慧不斷轉化為人類共同的生存智慧。在這個過程中實現兩個雙向轉化:主體意識由個體向群體,以及群體向個體的轉化。其四,傳播是人類主體自由創造的確證,人類的傳播實踐是依據對自然及其規律的理解以及人的目的進行實踐活動,傳播反映著人們在勞動中不斷獲得對自然的認識并擺脫自然對人的束縛追求自由的特性,從遠取諸物、近取諸身的媒介發展過程,到“人人皆媒體”的新媒體時代,初步實現了人類通過傳播對自由的追求,是人類解放的重要條件。

(3)傳播是精神生產與物質生產相統一的過程。傳播作為生產活動,具有精神生產與物質生產相統一的二重特征。其一,傳播以內容生產為先導,內容是人類知識、思想、觀念等精神性的東西,而傳播內容的生產主體,往往既是精神生產主體,也是傳播主體。他們以思想者的身份創造知識、思想、理論、文化,同時扮演傳播者的角色。其二,傳播也是物質性生產活動。從人類傳播的發展歷史來看,媒介生產本身是生產力的內容,也是生產力發展的標志。從最初的語言、符號、圖像到現代網絡與多媒體平臺的產生,每一次媒介形態的革命性變革,都會帶來傳播方式、內容、效果的改變。從媒介生產體系形成的歷史來看,媒介生產本身是生產力的內容,也是生產力發展的標志。從古老媒介到當代新媒介的歷史嬗變,其生產本質并未改變,改變的是生產方式與生產關系,各個媒介生產階段所不同的只是怎樣進行生產而已。其三,作為傳播載體或傳播工具的媒介本身,也體現了精神性與物質性相統一的特征。例如,早期的媒介主要是語言符號(人工語言,自然語言,身勢語言)、文字符號(各民族語言)、圖像符號(如雕塑、種種裝飾材料)等,人類創造的符號記錄了不同民族歷史與文化的形態,顯示了不同文明的特征。 [加]羅伯特·洛根:《字母表效應:拼音文字與西方文明》,何道寬譯,復旦大學出版社,2001年,第128頁。作為傳播媒介它們不但是實體性存在,也是思想性存在。它們是人的身體的延伸。 [加]麥克盧漢:《理解媒介——論人的延伸》,何道寬譯,商務印書館,2000年。

(4)傳播既是人類社會關系的一部分,也是人類的“社會性”交往關系得以建構、展開、深化的前提條件。按照馬克思的觀點,人的本質是從社會關系的總和的意義上來理解并由此獲得規定的。沒有人類傳播活動的維系,各種社會關系無法建立起來,正是有了以勞動為基礎的傳播活動,它將眾多個體聯系起來,把分散的活動整合起來,將“無聲世界”與“無關的世界”的意義展示出來,從而激活人類的意義及思想關系,建構起人類活動的“社會性”關系,從這個意義上說,傳播活動既是人類實踐活動的內在要素,同時也是人類社會性本質得以實現的表征,離開了傳播,人類交往關系則無法建立,所謂的社會性也無從獲得規定。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35頁。

對于傳播及其本質,可以有不同的解讀,但我們認為,只有將其放在歷史、社會、實踐發展的基礎上才能揭示傳播活動的真正實質。離開了人類社會性實踐活動,只能把傳播理解為技術意義上的純粹“信息傳遞”活動,而無法在傳播對社會、傳播對文明、傳播與主體變革等方面有合理的解釋。

三、傳播:定義、功能、意義

依據上述分析,當我們將傳播作為人類特殊的實踐活動來理解時,就能得出這樣的結論:人類的傳播及其內在本質不是固定不變的現成存在物,而是根植于人類歷史與現實的實踐活動之中,是傳播活動諸要素之間所顯現出的穩定的內在聯系。據此,我們嘗試對傳播的定義、功能及其對傳播學建構的意義作進一步的闡釋。

1.“傳播”的內涵界定及其釋義

(1)傳播的定義。本文基于前述關于傳播本質的闡釋,從社會實踐的緯度對傳播的本質內涵給予如下界定:“傳播”,就是社會主體通過媒介力量影響、改變主客體之間的思想關系和物質關系以實現預期目的的社會實踐活動。

其一,這個定義著重強調傳播是社會主體,即包括了大眾傳播在內的主體。傳統的傳播實踐活動是以專業、精英、社會傳播組織為傳播主體的,其活動的特點是“自上而下”,傳播主體與受眾客體涇渭分明,受眾是“被灌輸”的被動客體。當代媒介的技術變革使傳播主體的外延大大拓展,“人人皆媒體”的現實,表明了傳播主體歷史地位的回歸,通過互聯網參與社會治理、政治決策、公共管理,貢獻社會大眾或“網民”的智慧,是社會進步的重要標志,也是社會主體走向自由與解放的重要表征。通過以媒介革命為基礎的社會主體的交互性、多元性、創造性的信息生產與大眾傳播,社會主體的本質力量得到了明顯提升,社會主體是傳播的主導力量成為現代傳播的重要觀念。

其二,強調社會主體的目的是通過影響、改變傳播主客體的思想關系與物質關系得以實現的。如前所述,傳播是人類存在的方式,當然具有目的性??此茮]有目的的“告知”,也往往貫穿著傳播者的目的,這個“目的”的實現過程,就是通過對傳播對象施加影響,從而改變對象的知識、思想、觀念、價值、態度等思想或精神范疇的過程,因此,不論個體還是群體,社會還是專業組織的傳播活動都有一定的事實主張和價值立場。同一個事實,基于不同的主體利益與文化背景會得出全然不同的解釋。傳播的目的,就是傳播主體將自己對事實、真理、價值的判斷,施加影響于其他主體之上以改變其思想、觀念、價值選擇。例如,知識傳播改變人們的知識結構,政治傳播改變人們的政治態度,廣告傳播改變人們對商品的認識,文化傳播改變人們對不同文化的了解并做出不同的文化選擇等。

定義中所謂物質關系的改變,主要指通過改變受眾的思想關系,使其將這種思想關系轉化為物質活動的過程。在一定條件下,思想決定行為,理論決定實踐,思想傳播的結果必然體現在物質世界的改造方面,這是傳播的最終目的之所在。例如,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通過技術、技能、資本等多種信息的傳播,使市場主體改變了與生產資料的所有關系、使用關系、交換關系等物質性關系,在商品生產體系中獲得了重要地位,對市場產生了多方面的影響,這種影響不是思想關系,而是物質關系。從改變主體的思想關系到改變物質關系,乃至改變社會關系是傳播的整體目標與終極目的。傳播學中所謂傳播效果,就是以傳播目的的實現與否或實現程度來衡量的。

其三,在現代社會中,社會主體的傳播活動與實踐,是通過整體的媒介力量及其體系作用來實現的。在傳播學的研究中,大多數研究比較注重于傳播的微觀傳播機制,關注單一媒介傳播過程中的信息或符號的量化特點,這無疑是有價值的。但是,傳播媒介經過多次變革后,人類傳播進入到網絡與多媒體時代,多媒介、全媒體、媒介融合傳播成為基本的趨勢。整體性、全方位、立體式、共時性及多通道傳播成為現代傳播的特點,其傳播力與影響力是單一媒介無法比擬的。例如虛擬技術并非單一的信息或符號呈現,而是整個現實情景的虛擬再現。在這種虛擬現實情景中,帶給人們的不是碎片化的符號與信息,而是對“具象現實”獲得的“感覺的復合”,因此,無須在情景感受中對符號或信息進行所謂的“理性還原”或“解碼”處理。通過感性的直觀,接受者主體的想象力可以在這種情景中自由馳騁,而不受信息或符號的約束。 趙沁平:《虛擬現實綜述》,《中國科學》2009年第1期?,F代傳播的趨勢與特點,決定了對于傳播中介——媒介在傳播中的作用應該有新的理解,因此,研究的焦點與方法也應隨之更新與改變。比如,現代傳播與接受的復雜性問題是一個重要的現象,如何運用復雜性理論與方法、大數據方法等進行質性與定量分析是一個值得關注的課題。

2.傳播的一般屬性與功能

(1)傳播是社會生產力。按照經典哲學的觀點,生產力是以物質生產要素為基本內容的,因此,物質生產的主體被視為社會歷史的創造者。但是傳播活動既是物質生產也是精神生產的特點,決定了這種活動對于推動社會歷史具有特殊的作用,人類思想、知識、精神活動及其成果,是通過傳播實踐的物質性生產勞動——媒介技術系統的生產——得到固化與傳導的。同時,傳播作為精神產品的生產,其效率的提升和價值增殖是社會經濟效益的重要組成部分,特別是當代傳播的專業化、市場化程度日益提高,與傳播相關的專業化生產體系所創造的效益份額不斷上升。因此,無論從精神生產還是物質生產的角度看,精神的力量一旦轉變成為物質的力量,則會極大地促進社會的發展與歷史的進步。

(2)人民是傳播活動的主體,傳播實踐活動具有人民性。相當長的時間里,傳播權或傳播的話語權掌握在統治階級的手上,人民只是受眾,真理及真理的傳播渠道為少數精英所壟斷,先進思想傳播活動受到嚴格的控制與約束,歷史成為統治史,權力約束下的傳播成為統治者愚弄人民或學派斗爭的工具。在傳統的線性傳播條件下,制衡這種話語壟斷的力量非常有限,現代生產方式及市場經濟的產生,在一定程度上解構了權力對輿論傳播的控制,特別是當代技術的發展,為每個個體創造了開放平臺和現實,使每個人在網絡空間兼具傳播與受眾的雙重角色,傳播活動中的傳統主客關系得到改變,大眾作為傳播主體的歷史地位真正得以體現。人類傳播由古及今的歷史,彰顯了傳播權與人民的疏離與回歸。此外,傳播的人民性也為我們確立了“為什么傳播”的基礎,傳播活動的效果是傳播研究最為關注的,特別在西方傳播學界,但我們主張動機與效果的統一,傳播的目的是為少數人的利益服務還是為更為廣泛的人民服務,體現了傳播的制度特性。

(3)在階級與民族國家存在的條件下,傳播具有民族與階級的屬性。傳播是主體有目的、有意識的實踐活動,任何形式的傳播活動,都內在地貫穿著傳播主體的價值取向與政治立場,反映著傳播主體的情感,及其對真善美的基本態度,完全的價值中立是不存在的。從當前圍繞國家利益展開的大國博弈來看,各民族國家的傳播機器和話語體系無不服務于國家的利益及其目標。西方傳播學主張保持價值中立,主張超越左、右,超越國家、民族界線。但在現實中,西方傳播活動特別是國際傳播中,充滿了意識形態偏見和霸權主義立場,對那些它所認為的競爭對手或敵人在傳播方面口徑高度一致,其所主張的價值中立、去意識形態化的理論立場蕩然無存。當前,世界面臨百年未遇之變局,傳播領域的話語體系的對立與沖突還將長期存在,圍繞著國家利益展開的話語權的斗爭并未消解,而且隨著大國崛起,傳播領域的意識形態屬性將更加突顯。為何傳播?傳播為什么人的利益服務的問題將長期存在,對此我們應該始終保持清醒。

3.對傳播及其本質再認識的學科建構意義

(1)回歸對傳播本質的認識有助于明晰中國傳播學的理論方向。本文強調傳播本質的歷史性、社會性、實踐性的特點,旨在尋求建構具有中國特色傳播話語體系,回歸傳播的本質與目的,堅守中國的立場。同時強調中國的傳播學應當以服務當代中國社會發展與民族復興為宗旨,以關注當代中國傳播領域的問題為旨趣,偏離這個方向,中國傳播學將失去自我。從當前傳播學研究領域的現象來看,有的人錯把中國當美國,將中國的問題當成了美國的問題,將西方政治選舉中帶有規律性的傳播理論不加分析地運用在中國傳播實踐的分析中,本來是西方選舉中概括出并適用于西方政治環境與政治模式的局部規律理論,卻成為分析中國社會傳播活動的圭臬,一切都以西方為標準,必然水土不服。在中國傳播學的研究中存在一種現象,人們較少關注“為什么傳播”“為什么人的利益傳播”這類與價值判斷有關的問題,主張所謂價值中立原則,強調所謂客觀性,注重描述事件與過程,拒斥價值判斷,否認傳播學具有意識形態屬性,突出西方傳播學理論的普適性而否定國情的特殊性,這些情況表明在傳播學理論建構的學術取向上,存在著學術立場與價值取向的分歧。

(2)對于構建中國傳播學話語體系具有重要意義。建構中國的傳播學話語體系,需要確立中國的傳播話語邏輯,中國傳播學的話語邏輯是以中國社會變革與歷史進步的客觀事實為依據,以國家發展與民族復興中所表現的民族精神以及當代中國崛起的光輝歷程為前提的。這決定了如何看待中國歷史與現實的理論立場,也決定著每個傳播者評價歷史與現實的基本態度。離開了這個邏輯前提,在傳播理論建構的方法論上就可能將局部放大為全局,片面當成了全面。我們應該以科學的歷史觀、社會觀、發展觀為原則,以整體、系統、全面的眼光看待自己與世界,以推動中國社會的進步與發展為話語邏輯的出發點,積極建構富有建設性的傳播話語體系。

(3)影響傳播學的學術理念與方法論取向。如前所述,當前的傳播學研究中存在著突出微觀、具體、實證、技術的傾向,對于本質性、規律性問題的研究,往往為現象的數字化描述所遮蔽,在拒斥“宏大敘事”的理論主張影響下,對偶然的、表面的、現象層面的“數字化”研究成為時尚。在對后現代主義的盲目崇尚下,否認事物的絕對性、穩定性,夸大事件的相對性、流動性,否認本質、規律的可知性,進而形成崇尚偶然性的非決定論及相對主義的理論傾向。我們主張傳播學要確立科學的理論立場與價值取向,提倡運用實證科學的研究方法但不唯實證,倡導進行微觀、細節研究,但更要關注社會發展的總體走向和宏觀態勢分析,探索符合中國國情的傳播規律,并運用這些規律性認識實現社會主體所設定的發展目標。從當前國際、國內輿論傳播領域的復雜現象來看,利用媒介力量與現代傳播工具推動一個民族國家走向動亂與分裂是近年來我們非常熟悉的政治傳播套路,話語傳播權的掌控關乎民族國家的生死存亡,不可不察。

綜上所述,傳播學的發展,要求建立相對穩固的學科基礎理論,而對傳播學基礎性范疇的持續深入的研究,對于傳播學是否能成為真正意義上的體系成熟、范疇明確、框架清晰、方法獨特的完整學科具有重要的價值。本文只是對涉及傳播基礎理論的本質問題做了初步的思考與再探索,供學界商榷與討論。

作者單位:西安交通大學新聞與新媒體傳播學院

責任編輯:秦開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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