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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經》“巴蛇食象”的文本解讀及其演繹

2020-02-27 03:36熊賢品
三峽論壇 2020年1期
關鍵詞:楚辭山海經故事

摘 要:《山海經》“巴蛇食象”傳說,與《楚辭·天問》“一(有)蛇吞象,厥大何如”故事有關,都是指“長蛇吃象”?!鞍蜕摺迸c“一(有/靈)蛇”意思接近,均指異蛇。從出土文獻看,漢代前除以“郙”表示“巴”之外,尚無明確的“巴”字,《山海經》“巴蛇食象”應是上述《楚辭》內容的異文,句中的“巴”可能原應讀為“甫”(意為“大”),全句意為“大蛇食象”;或由于讀音接近,后世傳抄中改用字“甫”為“巴”,從而導致用字及字句理解產生分歧。后世在此改寫基礎上,將所謂“巴(一/有)蛇食象”故事地點,進一步落實到湖南岳陽或者四川地區,實則缺乏說服力。

關鍵詞:山海經;楚辭;巴蛇食象;故事;考訂

中圖分類號:K22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1332(2020)01-0059-07

俗語有“人心不足蛇吞象”,古詩有“人心不足蛇吞象,世事到頭螳捕蟬”(明羅洪先《醒世歌》),都用來形容人性貪婪。而如果追溯其淵源,則大概與《山海經·海內南經》“巴蛇食象”的傳說有關:

巴蛇食象,三歲而出其骨,君子服之,無心腹之疾……旄馬,其狀如馬,四節有毛。在巴蛇西北,高山南。

但關于“巴蛇”該如何理解,歷來意見不一?,F在梳理學界相關成果的基礎上,撰為此文,并請同好賜正。

一、“巴蛇食象”的歷代記載

《山海經·海內南經》“巴蛇食象”之典故,在歷代多有沿用,如晉左思《吳都賦》有“屠巴蛇,出象骼”之語,也見于后世《金樓子》等諸多文獻,及唐柳宗元《天對》:

問:靈蛇吞象,厥骨何如?王逸曰:南方有靈蛇吞象,三年然后出其骨。靈,或作一。骨,或作大。

對:巴蛇腹象,足覿厥大。三歲遺骨,其修已號。覿,一作觀?!渡胶=洝罚耗虾扔邪蜕?,身長百尋,其色青黃赤黑。食象……。

其后宋《太平廣記》卷四五六引張華《博物志》“巴蛇食象,三歲而出其骨,食之無心腹之疾”等文獻,也多有記載。

后世文獻也有對此故事的進一步演繹,如宋《太平廣記》卷四四一載有唐代蔣武應象之求救、而屠巴蛇之故事:

寶歷中,有蔣武者……忽有物叩門……見一猩猩跨白象……猩猩曰:“……此山南二百余里……中有巴蛇……象之經過,咸被吞噬……”武感其言,以毒淬矢而登。果見雙目……猩猩曰:“此是蛇目也?!蔽渑话l而中其目……俄若……蛇躍出蜿蜒……至暝蛇殞。

上述蔣武殺巴蛇之故事,無疑是從《山海經》“巴蛇食象”演繹而來。同時,歷代文獻也間或引用一些異事,來證明“巴蛇食象”的可能性,《太平廣記》卷四五九引五代《玉堂閑話》:

有人游于瞿塘峽,時冬月,草木干枯……見一物圓如大口……細看之,乃是一蛇也。遂剖而驗之,乃蛇吞一鹿在于腹中,野火燒燃,墜于山下。所謂巴蛇食象,信而有之。

相似故事也見于《酉陽雜俎》、《北戶錄》等文獻中。此外,清代《海東札記》卷三:

蛇之毒者不一種。聞北路有巨蛇可以吞鹿,名鉤蛇,能以尾取物,則又巴蛇之亞也。

這里則是用“鉤蛇吞鹿”,來證明“巴蛇”的可能性。上述均是引用“蛇食鹿”的異事,來證明“巴蛇食象”的可能性。不過嚴格說來,鹿、象之間,尚存在差別。因此有學者認為,由蛇吞鹿,來推斷蛇也能吞象,稍顯武斷[1]433。

二、“巴蛇食象”的理解

從前文的梳理來看,歷代關于“巴蛇食象”一直都有關注,一直不絕。從故事細節來看,蛇與象,一大一小,蛇如何能吃掉象,是核心所在。因此,在圍繞《山海經》“巴蛇食象”之“巴蛇”的理解上,出現了不同解釋,大致看來,主要有如下幾種思路。

(一)物種學視角

持這種思路的學者,多認為“巴蛇”是某種具體的蛇名,其中主要是“蚦(蟒)蛇說”,晉代郭璞《山海經·海內南經》注認為:

今南方蚦蛇(按,《藏經》本作“蟒蛇”)吞鹿,鹿已爛,自絞于樹腹中,骨皆穿鱗甲間出,此其類也?!冻o》曰:“有蛇吞象,厥大何如?”說者云長千尋。

同時也有學者提出“蟒蛇說”。近代學者章太炎《文始》中認為:“《說文》無蟒字,蓋本作莽,古音讀如姥,借為巴也”,《王力古漢語字典》等工具書等也采用“巴蛇”為“蟒蛇”之說。此外,鄧廷良認為,“冉字應即是巴蛇之巴的本義,所謂黑色巨蟒是也……冉即蚺字的省寫”[2]144。還有學者認為“巴蛇”是五步蛇;或認為“巴蛇吞象”指蠶蛹吞食蠶繭。

(二)地理學視角

從“巴蛇”名稱來看,或認為“巴蛇”就是“巴地的蛇”[3]150,進而演繹出一些“巴蛇”故事,逐漸表現出故事地域化的趨勢,落實故事發生地。依筆者所見,主要有如下:

1.“巴蛇”故事發生于湖南岳陽地區。

《淮南子·本經篇》記載“羿斷修蛇于洞庭”,而至晚從南北朝時期開始,已經出現將“巴蛇”故事和洞庭湖地區相聯系的趨勢,宋《太平御覽》卷一七一引六朝宋庾仲雍《江源記》(即《江記》):

羿屠巴蛇于洞庭,其骨若陵,曰巴陵也。

唐代李白《荊州賊平,臨洞庭言懷作》“修蛇橫洞庭,吞象臨江島”,及張說《巴丘春作》:

日出洞庭水,春山掛斷霞。江涔相映發,卉木共紛華。湘戍南浮闊,荊關北望賒。湖陰窺魍魎,丘勢辨巴蛇。

至宋代,相關故事情節進一步豐富,記載也更多。宋《路史·后紀十》以“修蛇”作“長它”,羅蘋注“長它即所謂巴蛇,在江岳間。其墓今巴陵之巴丘,在州治側”。宋范致明《岳陽風土記》:

今巴蛇,在州院廳側,巍然而高,草木叢翳。兼有巴蛇廟,在岳陽門內……象骨山,《山海經》云:“巴蛇吞象”,暴其骨于此。山旁湖謂之象骨港。

宋司馬光《資治通鑒》卷七十二記載,“吳人聞諸葛亮卒……增巴丘守兵萬人”,胡三省注:

此巴丘即巴陵也。今岳州巴陵縣有天岳山,臨大江,一名幕阜,前有培塿,謂之巴蛇冢,相傳以為羿屠巴蛇于洞庭,其骨若陵,因謂之巴陵。

同書卷94記載“陶侃以江陵偏遠,移鎮巴陵”,胡三省注:

江陵偏在江北……武帝太康元年,立巴陵縣,屬長沙郡,后置建昌郡?!端涀ⅰ吩唬合嫠氨敝涟颓鹕?,入于江”,右岸有巴陵故城,本吳之巴丘邸閣也。巴丘山,一名天岳山,一名幕阜;前有培塿,曰巴蛇冢。

明代《夜航船》卷二《地理部》“巴丘山”條記載,“岳州府城南。羿屠巴蛇于洞庭,積骨為丘,故名”?!端涀⑹琛肪砣恕坝直敝涟颓鹕?,入于江”,清代楊守敬按語:

《通典》巴陵,古巴邱也。宋本《寰宇記》引《江流記》“昔羿屠巴蛇于洞庭,其骨若陵,故曰巴陵”,縣界有古巴邱。今巴邱山在岳州府城內西南隅,亦名天岳山。

總體而言,從六朝開始,逐漸將“巴蛇”與今湖南岳陽相聯系,并影響至今。

對于岳陽地區的“巴蛇”傳說,歷來也有學者提出疑惑,如清黃本驥曾提出:

象出緬甸南掌諸國,中華罕有。今巴陵有象骨山、象骨港,相傳為巴蛇吞象,委骨于此,山港由是得名。其說似難憑信。

但同時,他又有所動搖,他依據“《文獻通考》既載唐上元間,象見華容事”,與“《華容縣志》亦載,宋乾道三年,象入縣城”,又認為“則岳郡有象,及巴蛇委骨之說,皆非無據”。

具體到“巴蛇”故事的湖南地域說,本文認為有兩個問題尚需解釋。首先,洞庭地區的“巴蛇”傳說起源較晚。段渝曾認為,《楚辭》的相關記載,與《淮南子》“修蛇”、西晉郭璞所說“長千尋”的長蛇,所指相同。但“巴蛇”之說是六朝及以后出現,并非古說,與南北朝時期巴人流布到洞庭湖區域有關[4]3-19。也有學者研究了“后羿斷修蛇”、“弈屠巴蛇”故事的演變,同樣認為洞庭地區的認為“羿屠巴蛇”之說,是由“后羿斷修蛇”演化而來的,與南朝時期巴人廣泛分布于鄂湘之地有著密切的關系[5]67-69。其次,從岳陽地區的地理沿革來看,可能早期為“東陵”,而之后才為“巴陵”,清代馬征麟《長江圖說》曾指出:

巴陵何以為東陵?曾氏彥和曰:巴陵與夷陵相為東、西,夷陵為西陵,……則巴陵為東陵可知。今按:巴陵之名、起于《山海經》、《淮南子》羿屠巴蛇之說,孫吳時始為巴邱邸閣,古無是稱,謂之東陵而已。

從本段來看,則岳陽地區早期稱為“東陵”,到三國時期才開始有“巴陵”之稱。由此,則與所謂的洞庭“巴蛇”傳說存在時間差。

再次,岳陽地區的“巴陵”古稱,與“巴族”、“巴蛇”無關。沈祖緜認為,岳陽的“巴蛇”傳說,用《山海經》“巴蛇吞象”來解釋,絕不可信,她認為“巴陵”之稱應源自地理,“所謂巴者,江水形勢三折,故曰巴陵”[6]61。袁珂也認為:

是均從此經及《淮南子》附會而生出之神話。然而既有冢有廟,有山有港,言之確鑿,則知傳播于民間亦已久矣[7]281。

由此,我們認為洞庭湖地區的“巴蛇”傳說,產生較晚,應當與《山海經》、《楚辭》等的“巴蛇傳說”無關。

2.“巴蛇”故事產生于四川地區。

也有學者將其落實到四川地區,認為先秦時期四川境內,完全有可能發生蟒蛇吞食大象的事。而段渝的意見不同,在前引用文中,他認為《海內南經》所說“巴蛇食象”,從《楚辭》等來看,“指古荊州之地,與古梁州的巴蜀之巴無關”。

綜觀上述立足于“巴蛇”為“巴地之蛇”的相關解釋,其實還是有疑問。其中之一,如依據《山海經》的記載,內有各種異蛇,如《山海經·大荒南經》:“黑水之南,有玄蛇食麈?!薄渡胶=洝ご蠡谋苯洝罚骸按笕藝写笄嗌?,黃頭,食麈?!薄渡胶=洝ず冉洝芬灿腥缦掠涊d:

又有朱卷之國,有黑蛇,青首食象。

郭璞注:“即巴蛇也?!?/p>

據此,則“巴蛇”之“巴”,也應當是指這種蛇的某種特征,而非地理。其實古人也持有此思路,如晉郭璞《巴蛇贊》“象實巨獸,有蛇吞之。越出其骨,三年為期。厥大何如,屈生是疑”(《藝文類聚》卷九十六引)。由此可見,從地理學視角著眼,“巴蛇食象”故事的湖南說、巴蜀說等解釋,都還存在一些問題,關鍵在于:1相關的湖南說、巴蜀說內部,存在一些還需要解釋的問題。2作為立論前提的“巴蛇”之“巴”為地名說,也并不牢固。

(三)圖騰學視角

潘光旦較早從圖騰角度,對“巴蛇食象”進行解釋,他認為巴人所在地可能出國一種大頭蛇,“傳說就把巴人比作蛇了”[8]195。他認為“巴蛇”是指人與部族,而不是蛇。此后,從此角度進行論述的學者,意見甚多,論證也更為詳細,大致也分成蜀地說、湘地說兩大類別。

持蜀地說的學者,如張勛燎認為“巴”本意為“魚”,并提出后世沒有注意到“巴”、“蛇”為兩個部族的圖騰及名稱,而誤以“巴蛇”為巨蛇。近來白九江也認為,“巴蛇吞象”應解釋為以蛇為圖騰的巴人,在發展過程中,吞并了以象為圖騰的另一個部族[9]45-712-3。

持湘地說的學者,如彭適凡聯系到洞庭區古族間的征戰,認為“巴蛇”、“象”是不同氏族的圖騰信仰、并成為氏族之稱,其中“巴蛇”、“修蛇”用來稱呼居住在洞庭地區的三苗;而“一蛇吞象”是說以蛇為圖騰的三苗族,滅掉了以象為圖騰的象氏族。楊華在此基礎上,認為“巴蛇”即“巴族”,進一步提出“巴蛇食象”或指巴族捕捉大象而吃其肉,或指洞庭湖區域崇象的部落(象部),被后來進入的巴族所消滅[10]340;55-57。

也有學者在氏族說的基礎上,進一步考察,或認為《天問》“一蛇吞象”指的是以蛇為圖騰的氏族(即三苗),消滅了舜弟所屬的象氏族。余云華則訓“食”為“性愛”,將“巴蛇食象”指為“巴蛇”、“象”兩個圖騰氏族的男女交媾[11]70-71;99-105,但如此一來,則明顯無法兼顧其后的“三歲出其骨”了。任乃強認為“巴蛇”即蟒蛇,巴族以巴蛇為圖騰。由于蟒蛇主要存在于熱帶地區,從而提出巴族是從桂林等南方地區遷徙至長江流域的[12]236。也有學者認為,“巴蛇”是洞庭湖湖神,是越族先民圖騰崇拜的產物。

關于“巴蛇食象”的圖騰說解釋,董其祥認為:

能夠吞象的蛇是沒有的,這是巴人以蛇

為圖騰,幻想蛇氏族的威力可以吞象[13]21。

從這種解釋來看,關于“圖騰說”的運用,其實存在一種“暫且用之”的韻味,也存在一種不用原意,而用引申意的意蘊。細究來看,圖騰說這一思路,其實也存在幾個不容忽視的問題:

第一,從考古學角度而言,孫華指出,目前尚未看到相關巴族蛇圖騰的相關考古發現,對“巴族蛇圖騰說”提出了質疑[14]361-362。筆者認為這一態度是嚴謹的,并且從一些學者的論述來看,如管維良等學者認為,巴族巴蛇部從巫山走出到洞庭湖北部,而以蛇為圖騰[15]319。按照上述論述,則洞庭湖北部地區,應當有相關的巴文化之考古學遺跡發現,但目前其實是得不到支持的。而前引任乃強之說,也存在問題,最關鍵有二,(1)即使以巴蛇(蟒蛇)為圖騰,也不等于直接對應本族為南方民族;(2)認為巴族是從桂林等華南地區進入長江流域的,同樣缺乏考古學的支持。

第二,關于依據“巴蛇食象”,來判定巴族以蛇為圖騰,此前尚存在不同意見。此外,學者還提出,巴族圖騰存在從巴蛇到白虎轉換之問題,這種現象是較為奇特的,而這一轉換的前提之一,則是認定巴族曾經以蛇為圖騰。由此,我們需要反思“巴蛇食象”,是否能反映“巴族蛇圖騰說”?

第三,從文獻學角度而言,“巴蛇”為圖騰名之說,是否符合文獻內容,值得注意。宋代呂祖謙《左氏傳續說》曾認為《山海經》“巴蛇”,就是《左傳》“吳為封豕長蛇”之“蛇”。近來,鄒浚智認為“巴蛇”不應當為部落名,評論較為詳實,我們轉述其意見如下:

因為同一條記錄之后還記載了巴蛇的生物特征,從這里來看便很難說“巴蛇”是某種圖騰(或氏族)。另外在該條記錄的前后,還可看到其他紀錄里記載有各式動、植物特產……所以“巴蛇”指稱的應

該還是某種蛇類[16]112。

鄒先生在這里指出,“巴蛇”應當為物種名,詳盡可靠,此從之。

“圖騰說”視角的闡釋,受到十九、二十世紀以來圖騰學說的影響,和此前的角度有很大不同。但是,其問題也很明顯,我們可以看出,盡管“巴蛇食象”圖騰說的論證甚夥,實則立論前提其實非常薄弱。

三、“巴蛇食象”的文本考詮

從上述三種視角及解釋出現的先后來看,物種學角度最先,地理學角度其次,而圖騰學視角最晚。從相關解釋的合理性來看,地理學和圖騰學角度都有一些問題。相較而言,物種學角度的解釋,則要少一些。

筆者以為,問題的解決,還需要立足于文本的研讀?!渡胶=洝飞鲜鲇涊d,并非孤立,有很多學者注意到《楚辭》、《山海經》在內容上的聯系,并具體指出《山海經·海內南經》“巴蛇食象”的傳說,與《楚辭·天問》“一(有)蛇吞象,厥大何如”有密切關系。由此,學者也開始著眼于分析上述異文,如胡小石曾贊同“有蛇”比“一蛇”為合適[17]93。

具體而言,《楚辭·天問》“一蛇吞象,厥大何如”句,但早期傳本中,可能并非僅作“一蛇”,如:郭璞注《山海經·海內南經》引《楚辭·天問》此句,作“有蛇吞象,厥大何如”,表明其所見《楚辭》本作“有蛇”;王逸注《楚辭·天問》則引作“靈蛇吞象”。因此,我們認為,今本《楚辭·天問》“一蛇吞象”,早期或作“有(靈)蛇吞象”。

上述異文之間的關系如何?有學者曾進行分析,指出上述異文之產生,是由于其中存在文獻錯字。如:

曹定云認為,甲骨文“巴”是一個象形兼會意字,表現為婦女懷孕即將臨產的狀況,“巴蛇食象”意指胎生的大蛇能食象[23]8-11。此處關于甲骨文“巴”的考釋或可待討論,但關于“巴蛇”為“胎生大蛇”的解釋,采取不從地理角度來分析“巴蛇”的態度,則實有可取。艾露露曾比較上述異文,認為“巴蛇”是固定名詞,其中“巴”為形容詞,意思和“大蛇”、“長蛇”、“巨蛇”,及《淮南子 本經訓》“羿斷修蛇于洞庭”之“修蛇”,意思接近[24]77-95。此說頗有道理,由此,如果考慮到如下兩個因素:

(1)從“巴”字漢代才出現來看,《山海經》“巴蛇”的文字寫定,應該出現于漢代。

(2)“巴蛇”之“巴”應當為形容詞,而“巴蛇”與“大蛇”、“長蛇”、“巨蛇”、“修蛇”等意思接近。

因而,我們認為,要理解“巴蛇”之含義,就不應當局限于“巴”的字面,而應改變、擴充思考路徑。

上述《山海經》“巴蛇食象”,和《楚辭》“一(有、靈)蛇食象”(意為“大蛇吃象”)之異文,它們之間都是有聯系的,其中“一蛇”、“有蛇”、“靈蛇”都是用來指稱可以吞象的大蛇,和《山海經》的“巴蛇”意思是接近的,只不過在具體的稱謂上有些區別。若此說可以成立,則我們關于上述異文產生的過程,或可做如下推斷:

(1)據前引學者研究,秦漢前,除戰國楚簡所見從甫聲的“郙”(“甫”、“巴”古音可通),很可能就是“巴”之外,在甲骨、金文中還沒有比較可信的“巴”字。

(2)也就是說,《山海經》記載的這一故事,原意很可能與《楚辭》相同,“巴蛇”也就是“大蛇”之思。從戰國文字用“郙”表示“巴”來看,“甫”、“巴”古可互作[25]920,而文獻中“甫”有“大”的意思,如《詩經》“無田甫田”,毛傳“甫,大也”,由此“甫蛇”也就是“大蛇”。據此,我們推測今本《山海經》“巴蛇”,在古本在中可能作“甫蛇”。

(3)但是從漢代開始,漢人根據讀音的聯系,將《山海經》“甫蛇”改寫為“巴蛇”,從而成為現今的版本,也導致人們誤以《山海經》“甫(巴)蛇食象”,和《楚辭》“一(有/靈)蛇食象”(意為“大蛇吃象”)意思不同。

因此,我們可以提出一種推測,今本《山海經》“巴蛇食象”之“巴”,早期可能讀為“甫”、意為“大”,全句意為“大蛇食象”,經由漢代人改“甫”為“巴”,表明漢人可能已經不明白其實際的含義所在,也導致后人理解上的困難。但其實際含義,與《楚辭》“一(有/靈)蛇食象”(意為“大蛇吃象”)應當是接近的。很多學者曾指出,先秦古籍都經過漢人的整理,于此或可以進一步指出,漢人對于先秦古籍的整理,其中存在一些不合適之處,本例或即為其一。

至于《山海經》“巴(甫)蛇食象”之“巴(甫)蛇”為何,目前還難以確定。游國恩曾指出《山海經》的很多記載,不可考實:

紀異物珍怪,則有……不老不死之草,巴蛇食象……種種奇談,不可究詰[26]141。

我們認為這一態度較為可取,因此本文暫不擬具體考訂“甫(巴)蛇”之實。

此前,汪長星曾認為“羿屠巴蛇”是“羿斷修蛇”的誤寫,“巴蛇吞象”是“一蛇吞象”、“有蛇吞象”的誤寫,并且南北朝以后才將“蛇”、“巴”相互聯系,由此他確定“羿屠巴蛇”和“巴蛇吞象”都與巴人沒有關系[27]53。從上述討論來看,我們認為汪提出“巴蛇吞象”與巴人沒有關系,是很有道理的。所謂的“巴蛇吞象”,意思為“大蛇吃象”,是沒有任何地域信息的傳說故事,其實和巴人、巴族沒有關系,其中的“巴”也不是地名。由此反觀此前運用此材料的一些研究,我們可以發現一些值得注意的現象,包括:

(1)日本學者藤田豐八認為,《楚辭·天問》“靈蛇吞象,其大如何”、《山海經·海內南經》“巴蛇食象,三年而出其骨”等,均傳自印度,與希臘人所傳“印度有吞牛之大蛇”相類似。由此,一些學者認為,《山海經》、《楚辭》等所見“蛇吃象”的故事,受到印度文化的影響[28]439。其實,依據此前文化人類學者的研究,這一類型的巨蛇神話,在世界范圍內甚多[29]549-551,因此,我們認為這是不同文化間的一些共性故事,而不宜用文化傳播論來進行解釋,用此條來論證《楚辭》受到印度文化影響,并不恰當。

(2)一些學者運用本條材料來進行歷史地理研究,如有學者以之來探討先秦時期巴蜀地區的動物地理問題[30]44,也有學者認為嘉陵江流域(亞)熱帶森林中的一些爬蟲,可能就是吞象的蛇;由于自然條件變化,食象之蛇絕跡,而“巴蛇吞象”的傳說流傳下來[31]54。也有學者引用本條材料,來討論先秦嶺南及廣西地區的醫療情況?,F在看來,所謂“巴蛇食象”的傳說,本身并不具有任何地域信息,因此上述有關探討,其實都是不合適的。

結語

綜上,我們首先對《山海經》“巴蛇食象”的傳說,進行文獻考源,認為其與《楚辭·天問》“一(有)蛇吞象,厥大何如”故事有關,都是指“長蛇吃象”,“巴蛇”與“一(有/靈)蛇”意思接近,均指異蛇。其次,我們梳理歷代關于“巴蛇”的理解,認為《山海經》“巴蛇食象”,應是上述《楚辭》內容的異文,從出土文獻看,漢代前除以“郙”表示“巴”之外,尚無明確的“巴”字,《山海經》“巴蛇食象”中的“巴”可能原應讀為“甫(意為“大”)”,意為“大蛇食象”;或由于讀音接近,后世傳抄中改“甫”為“巴”,從而導致字面用字及字句理解產生分歧。進而指出,后世在此改寫基礎上,將所謂“巴(一/有)蛇食象”故事地點,進一步落實到湖南岳陽或者四川地區,實則缺乏說服力。

注 釋:

[1] 吳稚暉:《避巴小記(巴蜀考)》,《吳稚暉全集》(卷十一),九州出版社,2013年。

[2] 鄧廷良:《巴與土家習俗的比較》,李紹明等主編:《巴蜀歷史·民族·考古·文化》,巴蜀書社,1991年。

[3] 沈薇薇:《山海經譯注》,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

[4] 段渝:《巴人來源的傳說與史實》,《歷史研究》,2006年第6期。

[5] 朱圣鐘:《“后羿斷修蛇”為何轉變為“羿屠巴蛇”》,《湖北民族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1年第1期。

[6] 沈祖緜:《屈原賦證辨》,中華書局,1960年。

[7] 袁珂:《山海經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

[8] 潘光旦:《湘西北的土家與古代的巴人》,《潘光旦民族研究文集》,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1995年。

[9] 張勛燎:《古代巴人的起源及其與蜀人、僚人的關系》,《南方民族考古》(第1輯),四川大學出版社,1987年;白九江:《巴人尋根:巴人·巴國·巴文化》,重慶出版社,2007年。

[10] 彭適凡:《中國南方古代印紋陶》,文物出版社,1987年;楊華:《“巴蛇食象”新釋》,《四川文物》,1996年第 6期。

[11] 龔維英:《<天問>“一蛇吞象”新解》,《昆明師范學院學報》,1982年第1期;余云華:《巴蛇食象:被曲解的婚姻神話》,《四川大學學報》,2006年第5期。

[12] 任乃強:《四川上古史新探》,四川人民出版社,1986年。

[13] 董其祥:《巴史新考》,重慶出版社,1983年。

[14] 孫華:《四川盆地的青銅時代》,科學出版社,2000年。

[15] 管維良、李禹階主編:《三峽學》,重慶出版社,2009年。

[16] 鄒浚智:《<山海經·海內南經>“巴蛇食象,三歲而出其骨”新詮》,《<山海經>疑難字句新詮——以楚文字為主要視角的一種考察》,花木蘭文化出版社,2012年。

[17] 胡小石:《<楚辭>郭注義微》,《胡小石文史論叢》,南京大學出版社,2008年。

[18] 游國恩主編、金開誠、董洪利、高路明補輯:《天問纂義》,中華書局,1982年。

[19] 從藥?。骸肚x辨譯》(天問卷),故宮出版社,2013年。

[20] 羅小華:《試論與“巴”相關的幾個問題》,《長江文明》,2014年第2期。

[21] 陳年福:《實用甲骨文字典》,四川辭書出版社,2019年。

[22] 咠趙平安:《從“”字的釋讀談到甲骨文的“巴方”》,《文獻》,2019年第5期。

[23] 曹定云:《甲骨文“巴”字補釋》,《殷都學刊》,2011年第1期。

[24] 艾露露:《巴文化基本問題述略》,《長江文明》,2010年第2期。

[25] “甫”、“巴”均為幫紐魚部,文獻相關用例,如《史記·猼司馬相如列傳》“諸庶且”,《漢書 司馬相如傳》引作“巴”,參考高亨纂著、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會典》,齊魯書社,1988年。

[26] 游國恩:《先秦文學·中國文學史講義》,商務印書館,2015年。

[27] 汪長星:《三峽文化綜論》,南開大學出版社,2012年。

[28] [日]藤田豐八:《中國南海古代交通叢考》,何健民譯,山西人民出版社,2015年。

[29] 蕭兵:《中國文化的精英——太陽英雄神話比較研究》,上海文藝出版社,1989年。

[30] 藍勇主編:《長江三峽歷史地理》,四川人民出版社,2003年。

[31] 衛家雄、華林甫:《長江史話》,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1年。

基金項目:2018年湖南社科基金青年項目“出土文獻與屈賦考詮”(18YBQ081)。

作者簡介:熊賢品(1986 ),男,湖北鄂州人,湖南師范大學歷史文化學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先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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