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銀保監辦通〔2019〕66號
在滬各銀行保險機構:
根據《中國銀保監會關于印發銀行業保險業突發事件信息報告辦法的通知》(銀保監發〔2019〕29號,以下簡稱《辦法》)要求,為加強和規范上海銀行業保險業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工作,確保及時、客觀、真實、全面地報告各類突發事件,促進行業風險防范和處置,現將相關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機構應當充分認識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認真學習《辦法》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建立完善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制機制,建立健全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工作制度和流程。各機構應當嚴格按《辦法》規定的報告范圍和標準、報告時限和方式報告突發事件信息,嚴禁瞞報、謊報、漏報、遲報、濫報。
二、各機構應當加強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工作的組織領導和責任落實,指定部門具體負責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工作,明確責任領導和責任人員。請于2019年9月27日(星期五)下班前,將突發事件信息報告責任部門及人員名單(見附件)通過“上海銀保監局信息交換平臺”報送至我局對口監管處室。暫無法通過該平臺報送的機構,應在上述期限內以其他方式向我局對口監管處室報告。如責任人員調整,應及時向我局確認。
三、各機構應當強化首報、先報意識,切實落實突發事件信息“雙線”報告要求,向我局報告突發事件信息不得遲于向其他機構(部門)報告信息的時間。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單位責任部門應第一時間向我局對口監管處室進行口頭報告,并采取一切措施盡快掌握情況,制作《突發事件信息》,經主要負責人簽發并加蓋公章后,在規定時限內以傳真方式向我局辦公室(應急管理部門)書面報告。主要負責人因故無法簽發的,可授權其他負責人簽發。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完畢后,應及時向我局辦公室予以電話確認,并將原件寄送至我局對口監管處室。我局突發事件信息報告聯系電話為:021-38650114(工作時間)、021-38650252(非工作時間),傳真為:021-38650315(工作時間)、021-38650110(非工作時間)。上述電話作為接收突發事件信息報告使用,不作答疑、咨詢等其他用途。
四、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蛾P于轉發重大突發事件報告制度的通知》(滬銀監通〔2011〕191號)、《上海市外資銀行重大突發事件報告制度》(滬銀監通〔2011〕231號)、《關于貫徹落實保監會應急管理相關要求的通知》(滬保監發〔2011〕107號)、《上海銀監局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重大突發事件報告工作的通知》(滬銀監辦通〔2018〕148號)同時廢止。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