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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前BMI及孕期增重水平對妊娠結局的影響

2021-01-15 09:07戚文艷
牡丹江醫學院學報 2021年1期
關鍵詞:過度剖宮產分組

戚文艷,江 會,余 慧

(同濟大學附屬第一婦嬰保健院 1.產科;2.護理部,上海 201204)

孕前肥胖、孕期增重(Gestational Weight Gain,GWG)過度將會嚴重危害母嬰健康,可致使妊娠期高血壓、妊娠期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GDM)、產后出血、巨大兒、早產、剖宮產比例升高以及新生兒窒息情況的發生,其中以孕期體重增加過度引起的不良妊娠結局問題最為突出,日益受到醫學界的關注[1-2]。我國孕婦人群中,孕期體重增加過度的比例約26.0%~50.9%,并呈現出區域間的不均衡性,與一些不良的妊娠結局密切相關[1,3]。本研究旨在調查475例孕婦孕前BMI及孕期增重情況,明確其對妊娠結局的影響,從而為科學有效地管理我國孕婦孕前與孕期體重提供支持。

1 研究對象與方法

1.1 研究對象采用便利抽樣方法,選取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間于上海市第一婦嬰保健院住院分娩475例孕婦為研究對象。納入標準:我院建卡;定期產檢;單胎活產。排除標準:心臟、肝腎功能不全者;孕前高血壓、糖尿病者;多胎妊娠;出生缺陷畸形。最終納入475例,年齡20~42歲,平均年齡(30.67±3.84)歲。

1.2 方法(1)一般資料:查詢產檢手冊與病歷記錄,包括年齡、身高、孕前體重、分娩前體重、孕次、產次、分娩孕周、分娩方式、產后出血量等。(2)根據孕前BMI(kg/m2)進行分組[4]:低體重(BMI<18.5)組;體重正常(BMI:18.5~24.9)組;孕前超重(BMI:25.0~29.9)組;孕前肥胖(BMI≥30.0)組。(3)計算孕期增重(kg)=分娩前體重-孕前體重,采用我國中華醫學會婦產科學分會2018年孕期增重標準[4],進行分組,不同孕前BMI(低體重、正常體重、超重及肥胖)孕期增重范圍分別為12.5~18.0 kg、11.5~16.0 kg、7.0~11.5 kg及5.0~9.0 kg,高于范圍值即為孕期增重過度;低于范圍值為孕期增重不足。(4)妊娠結局指標:分娩方式、產后出血、妊娠期高血壓、GDM、巨大兒(新生兒出生體重≥4000 g)。

1.3 統計學分析應用SPSS 22.0統計分析軟件,計數資料采用頻數與百分比表示,計量資料以“均數±標準差”描述。孕前BMI和孕期增重與妊娠結局單因素分析,采用方差分析與卡方檢驗。以P<0.05表示差異有統計學意義。

2 結果

2.1 一般情況、孕前BMI及孕期增重分組情況本研究中,孕前BMI分組中,低體重組、體重正常組、超重組與肥胖組分別為47例(9.9%)、368例(77.5%)、52例(10.9%)和8例(1.7%);孕期增重分組中,增重不足組、增重適宜組、增重過度組分別為141例(29.7%)、213例(44.8%)、121例(25.5%)。不同孕期增重組孕婦的一般情況比較,見表1。

表1 不同孕期增重組孕婦的一般情況比較

2.2 不同孕前BMI水平妊娠結局比較在孕前BMI分組中,孕前肥胖組妊娠期高血壓、GDM發生率最高,分別為87.5%、75.0%;孕前超重組剖宮產、分娩巨大兒的比例高于其他組,分別占63.5%、13.5%。結果顯示,不同孕前BMI水平的孕婦妊娠期高血壓、GDM、剖宮產、巨大兒的發生,差異均具有統計學意義(P<0.05)。孕前BMI水平對產后出血的影響,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見表2。

表2 不同孕前BMI水平妊娠結局比較[n(%)]

2.3 不同孕期增重水平妊娠結局比較本次研究中,有51例妊娠期高血壓患者。孕期增重過度組妊娠期高血壓21例,約占41%。孕期增重過度組剖宮產、巨大兒的出生比例高于孕期增重不足組、孕期增重適宜組。不同孕期增重組別妊娠期高血壓、剖宮產、巨大兒的發生,差異均具有統計學意義(P<0.05)。孕期增重水平對妊娠期糖尿病、產后出血的影響,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見表3。

表3 不同孕期增重水平妊娠結局比較[n(%)]

3 討論

3.1 孕婦孕前超重與肥胖、孕期增重過度的發生率本研究475例研究對象中,12.6%的孕婦存在孕前超重與肥胖問題,與國內張丹丹等人[5]調查結果一致。本次研究結果還顯示,44.8%的孕婦孕期增重適宜,25.5%的孕婦增重過度,接近于謝婷[3]的26.2%孕婦增重過度的研究結果,但低于國內外其他的研究(37%~57%)[1-2,6]。導致這種差異的原因可能有:(1)孕期增重的適宜范圍劃分標準不同,多數研究使用美國醫學研究所(Institute of Medicine,IOM)2009年修訂標準[7],本研究采用中華醫學會婦產科學分會2018年劃分的適合中國人群標準[4],這可能使調查結果不同。(2)與選擇樣本人群及樣本量有關。本研究在一線城市醫院進行,醫療資源更為豐富,水平先進,獲取相關知識便捷,使患者更加注重自身體重控制,導致研究結果低于其他研究。(3)BMI分類標準不同,也會使調查結果有所差異。孕期增重過多現象較為普遍,妊娠期間補充營養過剩、飲食無節制,活動減少,沒有科學的控制體重意識,從而使體重增長不當,不利于母嬰健康。

3.2 孕前BMI、孕期增重過度對妊娠結局的影響

3.2.1 孕前BMI對妊娠期糖尿病的影響 本次調查中不同孕前BMI水平對GDM的發生,差異有顯著性統計學意義(P<0.01),與陳曉璐[8]等結果相同。陳曉璐等[8]研究顯示孕前肥胖是GDM的獨立危險因素。孕期體質量增加過多是孕婦血糖水平升高的危險因素,可造成機體胰島素抵抗、胰島素分泌異常及胰島素受體異常等;另外,孕期不健康的飲食以及活動減少也導致血糖水平增高,妊娠期糖尿病增加巨大兒、新生兒低血糖、兒童肥胖的風險。因此,孕前控制體重對減少GDM及其并發癥具有重要意義。

3.2.2 孕前BMI、孕期增重對妊娠期高血壓的影響 本次調查分析得出,孕前肥胖組、孕期增重過度組妊娠期高血壓的發生率分別高于其他組別,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Salihu等研究[9]認為肥胖婦女與正常體重婦女比較,其妊娠期高血壓的患病風險增加了4.5~8.7倍。Haugen等[10]隊列研究也發現,孕期體重增加過度會顯著增加妊娠期高血壓的風險。肥胖引起代謝功能改變,血壓升高;此外,妊娠期增重過多使孕婦的交感神經過度興奮,導致血壓水平上升,增高妊娠期高血壓的患病風險[11]。因此,對此類孕前超重和肥胖、孕期增重過度人群,應及早進行飲食和生活方式干預,合理控制體重,預防高血壓及其并發癥的發生,減少對母嬰健康的威脅。

3.2.3 孕前BMI、孕期增重對剖宮產的影響 本研究顯示,孕前BMI分組中,孕前超重組剖宮產的比例高于其他組;孕期增重分組中,孕期增重過度組剖宮產比例最高。孕期體重增長過度與剖宮產率上升有關,陳曉璐等的Logistic回歸分析發現孕期體質量增加過度是剖宮產的危險因素,妊娠期間體重增長越多,剖宮產的風險就越大[8,12]。在Goldstein等[13]應用IOM推薦的孕期增重標準的研究中,妊娠期體重增加過度的產婦剖宮產風險增加了4%。在孕期中,肥胖孕婦隨體重增長,盆腔軟組織也隨之增厚,產道直徑變得更窄,從而大大增加了難產的風險;或者有些孕婦對催產素反應性低、敏感性弱,從而使剖宮產機率增高。因此,科學管理體重對合理選擇分娩方式至關重要,且能夠促進醫療資源的合理利用。

3.2.4 孕前BMI、孕期增重對巨大兒的影響 此次調查發現,孕期增重過度組分娩巨大兒的比例最高。不同孕前BMI、不同孕期增重水平巨大兒的發生,差異均具有統計學意義(P<0.05)。國內外一系列研究[3,14-15]認為孕期體重增長過多會顯著增加巨大兒的出生比例,孕期增重過度組患者與增重正常組患者比較,分娩巨大兒的風險增高了6%。肥胖導致孕婦機體代謝水平異常,使胎盤功能改變,導致胎兒利用葡萄糖與游離脂肪增多而過度增長,而巨大兒更容易增加新生兒低血糖的風險。保健人員應向孕婦正確宣教體重增加過多的危害,可利用多種方式如現代化手機APP、微信等手段[16-17],進行孕期增重宣教與監督,以減少巨大兒的出生率,保障母嬰健康。

4 結論

孕前超重與肥胖、孕期增重過度問題愈加普遍,并且增加妊娠期高血壓、GDM、剖宮產、巨大兒等不良妊娠結局的發生,嚴重危害母嬰健康。醫護人員應予以高度重視,提高孕婦控制體重的意識,利用現代移動醫療的優勢,給予其個性化的指導;以孕前BMI為基礎,制定合理的增重范圍;由醫師、護士、營養師多學科團隊合作,合理增加營養,適當活動,以科學有效地管控體重;干預時間越早越好,提前至孕前開始干預為最佳,并貫穿至整個孕期,積極協助孕婦控制合適的體重,以改善母嬰健康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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