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開始施行,凡納稅人發生的印花稅應稅行為,均應當按照印花稅法規定申報納稅。該法對印花稅法律制度作了進一步完善,增強了印花稅制的科學性、穩定性和權威性。印花稅法總體維持現行稅率水平,適當下調部分稅目稅率,授權國務院對居民住房需求保障、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等情形減免征稅。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7月1日起施行,其中規定,經營者不得實施的8 種價格欺詐行為,包括謊稱商品和服務價格為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以低價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以高價進行結算;通過虛假折價、減價或者價格比較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價格承諾等。
證監會對《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監管職責規定》進行修改,7月1日起施行。其中增加了對派出機構進行問責的規定,明確派出機構及有關責任人員有應當問責的失職失責情形之一的,證監會相關職能部門應當提出開展問責的建議,開展問責調查,并提出處理建議。
財政部、國家衛健委發布《關于提高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扶助標準的通知》,提出獨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別扶助金標準由每人每月450 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90 元,獨生子女傷殘家庭特別扶助金標準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460元,7月1日起施行。
7 月1 日起,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受托生產企業應當按照國家藥監局發布的《化妝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要求組織生產化妝品。7 月1 日前已取得化妝品生產許可的企業,其廠房設施與設備等硬件條件須升級改造的,應當在2023年7月1日前完成升級改造,使其廠房設施與設備等符合《規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