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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威懾戰略的轉型:以“對敵基地攻擊”的最新討論為焦點(2020—2022年)

2023-07-04 08:55顧全
世界經濟與政治論壇 2023年2期
關鍵詞:威懾日本

顧全

摘?要

戰后日本的威懾戰略一貫以同盟分工為基干:自衛隊著重自主構建“拒止威懾”態勢,美軍主要以“延伸威懾”形式為日本提供“懲罰威懾”要素。這是因為日本政府曾長期禁止擁有以“對敵基地攻擊”為代表的遠程進攻力量。但從2020年6月以來,經三屆自民黨政府推動,日本舉國圍繞是否應解禁“對敵基地攻擊”以發展自主的“懲罰威懾”能力,重新掀起了大討論,并且其實際指向預示了日本威懾戰略將有重大轉型。該趨勢是日本外部形勢變遷、內部政情演進、強勢領袖操縱共同作用的結果。結合威懾原理與實踐的分析表明,擁有“對敵基地攻擊”能力,加大“懲罰威懾”建設投入,不僅未必會增強日本的國防威懾效能,反而可能增加危機與沖突風險。所以,日本威懾戰略轉型的前景難言明朗。

關鍵詞?日本?威懾?對敵基地攻擊

二戰后的“核革命”使“實戰”代價劇增。但“威懾”則追求不戰而屈人之兵,故備受青睞,成為國際戰略穩定的關鍵柱石。

威懾理論先驅布羅迪曾大膽預言:“迄今為止,軍隊建設的主要目的也一直是贏得戰爭;從現在開始,軍隊建設的主要目的必須是避免戰爭。除此之外,幾乎不可能再有其他有意義的目的了?!眳⒁姡築ernard?Brodie.?The?Absolute?Weapon:?Atomic?Power?and?World?Order[M].?New?York:?Harcourt?Brace,?1946:?76.?冷戰時,美蘇的核軍備競賽是威懾與反威懾的斗爭的絕佳體現。與之相比,戰后日本的威懾戰略卻另辟蹊徑。在“專守防衛”宗旨下,日本雖舍棄遠程進攻能力,但通過依賴美國軍事保護得以自保,形成了一種獨特的“二元分工”威懾體制。

但近年來,日本國內質疑傳統威懾戰略的聲音接連涌現。有意見認為,在安保環境激變下,舊威懾模式難以應對新興軍事挑戰,須打破觀念和政策禁忌,讓自衛隊擁有以“對敵基地攻擊”為代表的遠程進攻能力,搭建新型威懾體制。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在自民黨政府的牽頭和持續推動下,日本舉國上下就是否應突破傳統政策紅線、如何依托新攻擊手段增強國防威懾力進行了一次大討論。盡管其間不乏在野黨的反對意見與民間社會的審慎論調,但均未能撼動日本執政集團擴武強軍的決心與信念。自民黨右翼勢力最終借修訂“國家安保戰略三文件”之機,正式解除了已維持六十余年的“對敵基地攻擊”禁令,成功瓦解了“和平主義”國防體制的又一處基石,使自衛隊得以名正言順地發展可直接攻擊別國領土的戰略進攻能力。

“三文件”一般指《國家安全保障戰略》《防衛計劃大綱》《中期防衛力量整備計劃》,前兩者一般十年修訂一次,后者一般五年修訂一次。新版“三文件”從名稱和定位上與舊版略有不同。

綜合考慮歷史和現實、地緣與戰略,日本上述動向必然牽連中國安全環境,擾動區域權力均勢,并可能牽引高度緊張脆弱的大國關系航船駛向新的未知水域。而在籌劃對策以充分維護中國利益之前,極有必要追溯日方舉動的歷史根源,周密梳理相關事實經緯,系統解析日方安全戰略思維變化之邏輯和原因,科學評估其軍事力量革新之效果乃至影響。為此,本文有意作初步研究嘗試,并希望以日方此輪“對敵基地攻擊”大討論為觀察焦點,逐步解答下述問題:傳統上,戰后日本的威懾戰略是何面貌?日本為何起初“封禁”,但如今又討論“解禁”遠程進攻能力?最關鍵的是,該能力是否必然強化日本威懾效能?日本“解禁”相關軍事能力可能帶來哪些影響?

一、研究現狀評述

首先,“威懾”(deterrence)是國際戰略和安全研究的重要概念,是戰略互動中“武裝勸導”(armed?suasion)或“暴力外交”(diplomacy?of?violence)的一種方式。

Edward?N?Luttwak.?Strategy:?The?Logic?of?War?and?Peace[M].?London:?The?Belknap?Press?of?Harvard?University?Press,?2001:?218;?Thomas?C?Schelling.?Arms?and?Influence[M].?New?Haven?and?London:?Yale?University?Press,?1966:16;?Frans?Osinga,?Tim?Sweijs,?eds.?Deterrence?in?the?21st?Century:?Insights?from?Theory?and?Practice[M].?Hague:?T.M.C.?Asser?Press,?2020:?3.威懾旨在通過威脅動用武力迫使對手放棄某項行動,以較小代價維持國際關系現狀。

威懾定義大體有兩種思路。第一種思路強調以單純的“負面激勵”勸阻對手,如亞歷山大·喬治(Alexander?George)等就認為,“在其最一般形式上,威懾就是讓對手相信,他為采取某種行動而付出的代價或所冒的風險會大于收益?!边@也是本文采用的定義法。第二種思路的代表人物是格倫·斯奈德(Glenn?Snyder),他主張威懾是“胡蘿卜加大棒”,即“一方含蓄或明確地以制裁相威脅,或是許諾報償,以阻止另一方做某事”,強調“負面激勵”和“正向激勵”相結合勸阻對手。但目前國際學界仍大多采納第一種定義?!吨袊嗣窠夥跑娷娬Z》(1997年版)和美國國防部“JP?30?Joint?Operations”?文件在界定威懾時也因循此法。國內學者曾在專著中列舉了10種威懾定義,亦可參考。此外,中國學界曾用“懾止”“遏制”等詞指代deterrence,但現在一般已通用“威懾”。參見:Alexander?L?George,?Richard?Smoke.Deterrence?in?American?Foreign?Policy:?Theory?and?Practice[M].?New?York:?Columbia?University?Press,?1974:?11;?Glenn?Snyder.?Deterrence?and?Defense[M].?Princeton:Princeton?University?Press,?1961:9;?Patrick?M?Morgan.?Deterrence:?A?Conceptual?Analysis[M].?London:?Sage?Publications,1977:9;張巖.?戰略威懾論[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8:?23;?姚蕓竹.戰后美國威懾理論與政策[M].?北京:?國防大學出版社,?1998:?56;?張沱生,主編.?核戰略比較研究[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4:?392393.盡管常以“核威懾”或“戰略威懾”等形式現身,但作為一種巧妙的戰略博弈和軍事斗爭藝術,威懾的歷史源遠流長,與人類社會暴力相伴相生、相輔相成,是實踐中最頻繁和最持久的一種軍事任務。它本質上是一種高強度的“心理戰”活動:己方通過武力的示形造勢,達到攻心奪志、震懾敵心的目的。

“威懾”有別于另一類武裝勸導活動——“脅迫/威逼”(compellence)或“強制外交”(coercive?diplomacy),后者意在說服對手取消“已經”開展的行動,或采取我方期望的行動,謀求“改變現狀”,比如強迫對手停戰,或逼其放棄某項利益。威懾重在“勸止”,威逼重在“勸行”。本文關于威懾(deterrence)和威逼(compellence/coercion)的分類,借鑒了亞歷山大·喬治的方法。而愛德華·勒特瓦克(Edward?Luttwak)則把deterrence和compellence看作coercion包含的兩個子類。國內文獻有時在論及“威懾”時,實際也囊括“威逼”的含義。參見:Gordon?A?Craig,Alexander?L?George.?Force?and?Statecraft[M].?Oxford:?Oxford?University?Press,?1990:179,197;?Edward?N?Luttwak.?The?Political?Uses?of?Sea?Power[M].?Baltimore:?Johns?Hopkins?University?Press,?1974:7.?對威懾和威逼的專門比較研究,參見:錢春泰.?國際政治中武力的潛在運用:威逼與威懾[J].?歐洲研究,?2005(4):5367;?Thomas?C?Schelling.?Arms?and?Influence[M].?New?Haven?and?London:?Yale?University?Press,?1966:?7186.

核武器出現前,戰爭行動一般圍繞抵擋乃至殲滅敵武裝力量展開。所以該階段的威懾主導形式是“拒止威懾”,即依托己方實施“戰略防御”的軍隊,告誡對方入侵會遭遇堅決抵抗而難以成功。一戰后,空權論興起,戰略轟炸學說傳播,新型“速勝”觀盛行:通行無阻的遠程轟炸機可越過敵武裝力量而直接摧毀其大城市和工業中心;即便敵軍尚未受創,其經濟、社會、民心也可能蒙受重創,甚至瀕于崩潰。于是,以“戰略攻擊”為手段,威脅向對手本土權力源泉強加不可忍耐的毀滅性傷害的“懲罰威懾”理念登臺。到了冷戰初期,核武器的毀壞力成倍提高了“懲罰威懾”的地位和價值,直接表現為美蘇“相互確保摧毀”(mutual?assured?destruction,簡稱MAD)模式,“核戰略”遂與“核威懾”,也就是基于核武器的“懲罰威懾”表里一體。

Alexander?L?George,?Richard?Smoke.?Deterrence?in?American?Foreign?Policy:?Theory?and?Practice[M].?New?York:?Columbia?University?Press,?1974:?1221.同期的經典威懾理論主張,超級大國通過威脅相互投擲具有恐怖破壞力的核武器可有效防止戰爭爆發。相關研究者非常注重演繹和數理模型,強調“承諾可信性”的重要意義。但從20世紀70年代起,針對經典核威懾理論,涌現了一批基于歷史案例經驗證據的批判性文獻,后者紛紛質疑“理性決策”假說,指出單憑核武器并作出防御“承諾”未必能有效阻遏意志堅定且策略靈活的對手。

Robert?Jervis.?Deterrence?Theory?Revisited[J].World?Politics,?1979,31(2):?289324.20世紀80年代起,為增加戰略彈性和危機應對選項,同時又鑒于軍事科技發展帶動了常規武器精度與威力的提高,戰略學界又出現了新爭論:在核均勢下,能否運用常規軍備嚇阻和抵御對手?于是,“常規威懾”概念和理論掀起了新一波威懾研究熱潮。從相關研究結論看,學界普遍認為常規威懾雖然比實施核威懾具有更高“兌現”可信度,但復雜性和不確定性也更強。

Edward?Rhodes.?Conventional?Deterrence[J].?Comparative?Strategy,?2000,?19(3):?221253.?冷戰結束至今,雖然美蘇爆發核大戰的陰云散去,但新興核國家亦同步崛起,戰略威懾關系更加繁雜。同時,恐怖活動猖獗,弱國內戰與非常規沖突迭起,技術變革推動國際沖突向太空和網絡等新領域擴散。圍繞傳統威懾方法與手段能否適用于21世紀戰略環境這一重大問題,威懾理論研究踏入了新階段,一系列新穎的威懾概念紛紛涌現,如網絡威懾(cyber?deterrence)、信息威懾(information?deterrence)、太空威懾(space?deterrence)、不對稱威懾(asymmetric?deterrence)、定制威懾(tailored?deterrence)、探測威懾(deterrence?by?detection)、跨域威懾(crossdomain?deterrence)??傊?,新時期的威懾問題研究已主動超越了“絕對理性”決策假設,突破了“國家中心主義”框架,融入了更多體現新時期戰略活動特色的觀察對象與分析議程。

參見:John?J?Mearsheimer.?Conventional?Deterrence[M].?Ithaca:?Cornell?University?Press,?1983;?Patrick?M?Morgan.?Deterrence:?A?Conceptual?Analysis[M].?London:?SAGE?Publications,?1983;?Frank?C?Zagare,?Kilgour?D?Marc.?Perfect?Deterrence[M].?Cam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2004;?Lawrence?Freedman.?Deterrence[M].?Cambridge:?Polity?Press,?2004;?Paul?T?V,?ed.?Complex?Deterrence:?Strategy?in?the?Global?Age[M].?Chicago:?The?University?of?Chicago?Press,?2009;?Frans?Osinga,?Tim?Sweijs,?eds.?Deterrence?in?the?21st?Century:?Insights?from?Theory?and?Practice[M].?Hague:?T.M.C.?Asser?Press,?2020.?很多研究者基于理論反思和經驗案例,主張威懾作為國家追求安全利益、推行對外戰略的一種特殊政策工具,既有其有益功效和顯著價值,亦有其固有不足和局限性,絕非包治百病、百試百靈,故應科學認識、均衡評價和審慎運用威懾,不可將之“神化”,更不可加以“濫用”。

Gordon?A?Craig,?Alexander?L?George.?Force?and?Statecraft[M].?Oxford:?Oxford?University?Press,?1990:179,188.

其次,專以日本威懾活動,特別是日本威懾戰略為對象的研究并不多見。學界之所以關注不足,一方面是由二戰后日本長期保持被動、低調的軍事姿態,奉行不做“威脅他國的軍事大國”等防衛政策所致。日本事實上的武裝力量——自衛隊獲權“防衛出動”并行使武力的法律要件相當苛刻,故難以及時遏制外部沖突。另一方面,二戰后日本也未遭遇類似柏林危機或古巴導彈危機的國際政治高壓考驗,缺乏相應的威懾戰略運用經歷??傊?,若以威脅向對手施加無法承受的破壞以阻敵行動的經典范式(“懲罰威懾”)為參照,日本防衛政策從規劃到實踐都未能鮮明體現“威懾”色彩。

按挫敗對手意圖的方法,威懾可分為“懲罰威懾”(deterrence?by?punishment)和“拒止威懾”(deterrence?by?denial)。前者指威脅給對手制造巨大破壞和毀滅,即“增加損失”。后者指威脅阻止對手達成目標,使其無功而返,即“減小收益”。正因如此,目前幾乎沒有以日本威懾戰略為對象的公開中文論說,而相關英語與日語文獻亦不算豐富。新近較有代表性的作品如下:鹽田修一郎的《日本的防衛政策與威懾》(2017年)、片桐范之的《日本的威懾思想》(2021年)、佐竹知彥的《日本:威懾的政治代價》(2021年)。

巖田修一郎.日本の防衛政策と抑止——韓國及びオーストラリアとの比較考察[J].ローバルセキュリティ研究叢書,?2017(1):1;?Nori?Katagiri.?Japanese?Concepts?of?Deterrence[A]//Osinga?F,?Sweijs?T.?NL?ARMS?Netherlands?Annual?Review?of?Military?Studies?2020[C].?The?Hague:?T.M.C.?Asser?Press,2021;?Tomohiko?Satake.?Japan:?The?Political?Costs?of?Deterrence[A]//?Stephan?Fruehling,?Andrew?ONeil,?eds.?Alliances,?Nuclear?Weapons?and?Escalation:?Managing?Deterrence?in?the?21st?Century[C].?Canberra:?ANU?Press,?2021.?還可參見:八木直人.抑止概念の再考:?新たな脅威様相と「テーラード」抑止[J].海幹校戦略研究,?2012(12);?石川卓.?北東アジアにおける戦略的安定性と日米の抑止態勢[J].海外事情,2013(5);?戸崎洋史.?北朝鮮の核問題と日本の抑止態勢―現狀と課題[A]//朝鮮半島情勢の総合分析と日本の安全保障[C/OL].東京:日本國際問題研究所,2015[20221210].?https://www2.jiia.or.jp/pdf/research/H27_Korean_Peninsula/13tosaki.pdf;後瀉桂太郎.抑止概念の変遷:?多層化と再定義[J].海幹校戦略研究,?2015(12).它們普遍指出,受多種因素作用,“威懾”過去很少用以描述日本自身的防衛戰略,處于事實上存在、卻難以言說的尷尬境地。直到2010年版《防衛計劃大綱》提出“有實效的威懾與應對力”才首次打破沉寂,“威懾”議題方才得到日方公開討論。同時,日本長期因禁止擁有核武等大規模殺傷性軍備,無法實踐“懲罰威懾”,只能退而求其次,專注發展基于常規武器的“拒止威懾/拒止防御”能力。即便到了21世紀,日本威懾能力發展仍頗受“和平憲法”體制下法律慣例與文化規范的束縛。因此,很多意見指出,日本實際威懾能力極為有限,21世紀以后的武器采購、后勤保障、戰備訓練也未顯著增加該國威懾力。部分自衛隊裝備質量和技術水平的提升僅僅具有戰術意義。為此,一些智庫報告、建言書和時評近來不斷指出日本傳統威懾戰略在新安全環境下面臨的重大挑戰,紛紛提出改進思路,但其中主張也有不小分歧。一般而言,以美國專家為代表的意見主張日本應靈活利用尖端前沿技術、新型作戰概念和天然地理條件,創造性地改良和升級“拒止威懾力”,同時對日本發展“懲罰威懾”能力抱有各式擔憂和疑慮。但有些日本專家卻急于指出,依賴美國“延伸性(懲罰)威懾”并固守舊的同盟任務分工已不合時宜,強調日本也應在一定限度內構建自主的“懲罰威懾力”。

エルブリッジ·コルビー?.中國は米國の最大挑戦者?日本に必要な拒否的抑止力[EB/OL].?(20221022)[20221210].?https://wedge.ismedia.jp/articles//28242;?巖間陽子,村野將.?日本の抑止力とアジアの安定[A]//日本の抑止力とアジアの安定研究會.日本の抑止力とアジアの安定を考える報告書[C/OL].東京:株式會社PHP研究所,?2021[20221210].https://thinktank.php.co.jp/wpcontent/uploads/2021/12/2ca2e12767c3c607e06ff27d36fceef3.pdf.

最后,關于“對敵基地攻擊”及自衛隊遠程打擊能力發展的研究資料相對充裕,且時間跨度較大,有些中文文獻可追溯至21世紀初。日本近兩年罕見密集討論“對敵基地攻擊”則進一步帶動了相關新聞報道、時事評論、智庫分析的熱度。它們從歷史背景、國際關系、內政情勢、裝備技術、戰略戰術、法律意涵、后續影響等角度綜合剖析了“對敵基地攻擊”討論復興這一現象。其中,一些中日學者指出日本政府考慮解禁“對敵基地攻擊”明顯違反“和平憲法”精神與“專守防衛”宗旨,是對二戰后日本國家身份屬性、法治體制與安全理念的重大顛覆與篡改,使日本再次朝“軍事大國”和“戰爭國家”的危險方向邁出了一步,將給地區戰略穩定與中日關系帶來顯著消極影響。但也有一些日本與美國研究者從錯誤的對華認識論出發,拋開了抽象的法理與規范爭論,并結合當前東亞現實戰略環境與軍事活動邏輯,贊同解禁“對敵基地攻擊”具有一定合理性和必要性,聲稱此舉有利于日本協助美國從戰略上制衡乃至抵消中國與朝鮮的“導彈優勢”,促進美日同盟的“現代化”升級。但此類意見有時也指出了日本實際發展“對敵基地攻擊”的諸多限制條件與制約因素,對相關軍事能力的威懾與實戰效果并不抱樂觀態度。

此類代表性文獻參見:Titli?Basu.?Will?Japan?Pursue?a?Strike?Capability?in?Lieu?of?Aegis?Ashore[EB/OL].(20200728)[20221210].?https://thediplomat.com/2020/07/willjapanpursueastrikecapabilityinlieuofaegisashore/;?Jefferey?W?Hornung,?Scott?W?Harold.?Japans?Potential?Acquisition?of?GroundLaunched?LandAttack?Missiles:?Implications?for?the?USJapanese?Alliance[EB/OL].(20210909)[20221210].?https://warontherocks.com/2021/09/japanspotentialacquisitionofgroundlaunchedlandattackmissilesimplicationsfortheusjapanesealliance/;?高橋杉雄.ミサイル阻止に関する安全保障政策をめぐる論點整理[J].?NIDSコメンタリー,?2020(10);?清水雅彥.?憲法の視點から考える敵基地攻撃論の問題點[J].?全労連,?2021(5);?邱靜.日本“對敵基地攻擊”討論新動向[J].日本學刊,?2022(2);?栗碩.日本“對敵基地攻擊能力”構建進程分析[J].日本學刊,?2022(2).這些文獻極大幫助了本文梳理和還原相關進程,準確透視和理解其背后動因與政策深意,并據此預判其未來總體走向。但上述文獻有一個共同不足,就是在分析評估“對敵基地攻擊”的戰略效能時,缺少威懾理論框架的指導與支撐,從而導致有時出現一廂情愿的預判和單向線性的結論。

綜上,雖然威懾理論和“對敵基地攻擊”的文獻素材相對充裕,但聚焦日本威懾戰略的中文學術研究仍較缺乏。而從“對敵基地攻擊”政策討論的最新動態切入,追蹤日本威懾戰略之調整趨向,并結合威懾理論分析框架對其加以戰略評估的研究更屬罕見,相關空白亟待填補。由此,本文的學術與政策意義遂得彰顯。

下文首先回顧戰后日本威懾戰略的傳統形態,介紹日方長期封禁“對敵基地攻擊”象征的“懲罰威懾”選項之歷史淵源。其次將梳理日本新一輪“對敵基地攻擊”政策討論進程,解釋該現象形成之三大動因。隨后,基于威懾理論與實踐研究的諸多發現,本文將嘗試研判一個重要問題:日本一旦解禁“對敵基地攻擊”,開始建構“懲罰威懾”體系,是否必然有助于其強化威懾效能并改善安全環境?最后,本文會形成基本結論,并對后續研究議題作簡要前瞻。

二、戰后日本威懾戰略框架下的“對敵基地攻擊”政策禁忌

“威懾”在日語中寫作“抑止”(よくし),后者直譯自英文單詞deterrence。1970年首版《防衛白皮書》和1976年首版《防衛計劃大綱》中即出現“抑止”一詞,但主要指代超級大國的“核威懾”,與日本防衛政策并無直接關聯。

巖田修一郎.日本の防衛政策と抑止——韓國及びオーストラリアとの比較考察[J].ローバルセキュリティ研究叢書,?2017(1):?1.盡管如此,在上述兩份文件關于日本將設法“防止侵略于未然”的表述中,仍可窺見威懾之實質。21世紀以來,日方政策宣示中,“抑止”或“抑止力”的使用頻度大增,表明“威懾”在安保政策和防衛戰略中的功能地位已明顯強化。

後瀉桂太郎.?抑止概念の変遷:?多層化と再定義[J].?海幹校戦略研究,?2015(12):?2123.

“威懾”之所以曾在日本政策話語中隱晦低調,與其戰后國情有關?!胺擒娛禄币欢仁侨毡緝日母镏黝},加之后來日本政壇“?!铩眲萘α?,重整軍備之路荊棘叢生。所以“威懾”起初在日本面臨生存困境:由于憲法禁止保有“軍隊”和“戰力”,直接造成日本威懾“實力”不足。

(一)基于美日分工的“二元”威懾戰略

鑒此,日本遂積極利用外軍資源,逐步建成“二元”威懾體制。從目標(ends)、手段(means)、方法(ways)等戰略分析要素看,主要包括以下三項內容(可結合表1)。

戰略三要素劃分源自:?Arthur?F?Lykke?Jr.?Defining?Military?Strategy?=?E?+?W?+?M[J].?Military?Review,?1989(5):?315.

首先,目標局限于阻遏他國對日本的武力攻擊。戰后日本沒有選擇大規模重建國防軍,只維持了法律地位模糊,能力高度受限的“自衛隊”。其中,“高度受限性”集中體現為所謂“專守防衛”的國防理念,其要點可歸為四點。

防衛大學校安全保障學研究會.?安全保障學入門[M].?東京:?亜紀書房,?2018:?442443.?第一是“禁止行使集體自衛權”,意即自衛隊的唯一作戰任務是保衛日本,不用于協助他國自衛,亦即不具“延伸威懾”功能。

按保護的目標范圍,威懾可分為“直接威懾”(direct?deterrence)和“延伸威懾”(extended?deterrence)。前者指阻止對手對我方發動攻擊,后者指阻止對手對第三國(多為我方盟國或伙伴國)發起攻擊。

其次,日本自主掌握的手段和方法分別是自衛隊的“常規威懾”和“直接—拒止威懾”。這些與“專守防衛”其余三點相關。第一,“守勢防御”,即日本只在受到別國武力攻擊時,方可出動自衛隊還擊;第二,“國土防御”,即自衛隊僅阻止別國侵犯日本國土,不進入他國境內作戰;第三,“暴力最小化”,即自衛隊實力及武力運用僅維持在“必要最小限度內”。盡管何為“必要最小限度”可隨國際環境和軍事技術變化而靈活把握,但日本歷版《防衛白皮書》也明言,凡性能上專以毀壞敵方國土為目標的武器,即所謂“進攻型武器”,均超越“自衛所需最小限度”。這包括核武器、洲際彈道導彈(ICBM)、遠程戰略轟炸機、攻擊型航母。

2022年版日本《防衛白皮書》依然保留該陳述。參見:防衛省.[日]防衛白書[R].?2022:?192.但這導致日本難以抗拒“擁核超級大國”蘇聯的軍事壓力。自衛隊只夠應對“常規局部戰爭以下的侵略”或“處理小規模的有限侵略”,只能靠常規軍力抵抗、限制對手的戰略戰術收益,爭取“拒止威懾”效果。

最后,日本需要外援的手段和方法分別是美軍的“核常威懾”與“延伸—懲罰威懾”。

按使用的軍事手段,威懾可分為“核威懾”(nuclear?deterrence,指動用核武器,且多指戰略核武器)和“常規威懾”(conventional?deterrence,指動用除核生化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以外的常規軍事力量)。鑒于自身威懾手段受限、方法單一,日本轉而追求借用美國軍事力量恐嚇對手。

何為“小規模直接侵略”,日方從未公開澄清。有研究認為,在“有限戰爭”條件下,它大致想定的是蘇聯出動四至五個師。并且,若僅以1965年前后為區間,日本陸上自衛隊據信雖有能力單獨與進攻北海道的蘇軍五個機械化師抗衡,但無力再同時應對蘇軍或其他對手在西日本方向的另一場攻勢。另外,與該時期蘇聯遠東??兆鲬鹆α亢瓦\輸力量相比,日本海上自衛隊、航空自衛隊的同類能力都顯薄弱。參見:?[日]黑川雄三.簡明近現代日本軍事戰略史[M].?楊民軍,?袁揚,?譯.?北京:軍事科學出版,?2009:?243244.于是,日本用“基地換駐軍”贏取美國的“延伸威懾”承諾。1978年版《美日防衛合作指針》規定日本須籌備必要兵力及美軍駐扎所需設施場所,而美國則提供“核威懾力”、前沿兵力、可快速增援的后備兵力。戰時,自衛隊在得到美軍增援前或與美軍一起開展海峽封鎖、防空反潛、抗登陸等“防御—拒止”作戰以遲滯、擊退入侵,美軍則使用戰區機動兵力(如航母編隊)攻擊日本境外之敵(如蘇聯境內軍事目標),實施“懲罰”作戰。

[日]防衛省.日米防衛協力のための指針[EB/OL].?(19781127)[20221210].https://www.mod.go.jp/j/approach/anpo/alliguideline/sisin78.html.據設想,蘇聯會因懼怕遭美軍報復打擊而放棄進犯日本。于是,所謂“美攻日守”或“美矛日盾”的“二元”威懾戰略趨于成形:美國主責“懲罰”,日本專事“拒止”,美國核力量為日本提供“終極”安全庇護(參見表1)。

冷戰結束后,特別是從1997年至2016年,日本通過陸續公布新版《美日防衛合作指針》以及制定“新安保法”,炮制了“周邊事態”“重要影響事態”以及“存立危機事態”等概念,逐步讓自衛隊行使“集體自衛權”得到“有條件”解禁,威懾目標似乎趨于“擴張”,顯現對外提供“延伸威懾”跡象(參見表1)。但仍不難發現:第一,日本向他國提供“延伸威懾”的“可信度”不高,因為動用“集體自衛權”的政策解釋仍較模糊,尚無運用記錄。第二,至少截至2019年,日本威懾戰略的“二元”分工架構維持不變,自衛隊仍被禁止發展“懲罰威懾”能力,而后者主要體現為“對敵基地攻擊”能力。

(二)日本封禁“懲罰威懾”之源:凍結“對敵基地攻擊”(1956—1959年)

威懾需要制造和傳遞“恐懼感”。若對手預期其行為后果將不只“失敗”,還會招致“自損”乃至“身滅”,“恐懼感”會進一步放大。因此,“懲罰威懾”比“拒止威懾”更貼近“威懾”本義。但對戰后日本而言,憲法第九條規定顯然與威懾——尤其是“懲罰威懾”的邏輯毫不相容。于是,日本將“懲罰威懾”托付美軍,看似必然。

然而,戰后日本政府一貫善于實用主義變通,靈活借用“法律解釋”架空憲法,為青睞的政策動議清障。比如,通過刻意區分“侵略戰爭”和“自衛戰爭”“戰爭權”與“自衛權”“軍隊/戰力”與“自衛隊”,日本得以在現有憲法體制下重整軍備。因循此法,日本政府亦曾在20世紀50年代后期為保有“懲罰威懾”軍力,極力把“對敵基地攻擊”包裝為“自衛”。

“對敵基地攻擊”是戰后日本特有的軍事術語,原指直接破壞敵境內彈道導彈發射裝置的作戰樣式及能力。

NHK.?敵基地攻撃能力など?定義を整理し議論必要?防衛相[EB/OL].?(20200625)[20221210].?https://www3.nhk.or.jp/news/html/20200625/k10012484221000.html?utm_int=newspolitics_contents_listitems_018.受技術條件所限,當時的彈道導彈僅搭載核彈頭,以便用“大范圍無差別破壞”彌補攻擊精度不足,是大國珍視的戰略打擊力量之組成部分。日本有意威脅深入他國境內,襲擊這類“高價值”目標,顯然不僅是看重其“拒止威懾”功能,更希求發揮其?“懲罰威懾”潛力?!熬苤埂迸c“懲罰”至少有兩點關鍵差異:一是作戰區域不同,“拒止”一般限于己方區域,而“懲罰”則著眼對手疆域;二是升級主動權不同,“拒止”是在對手選定的區域被動“接招”,而“懲罰”則將沖突范圍擴張到敵方腹地,是由我方主動促成、對手被迫應付的“水平升級”(horizontal?escalation)。

Luis?Simón.?Between?Punishment?and?Denial:?Uncertainty,?Flexibility,?and?U.S.?Military?Strategy?toward?China[J].??Contemporary?Security?Policy,?2020,?41(3):?4.據此,“對敵基地攻擊”完全符合“懲罰威懾”之特征。

日本政學界以及國際學界也傾向把“對敵基地攻擊”為代表的日本遠程打擊力看作“懲罰威懾”的軍事手段。衆議院.第201回國會安全保障委員會第7號[EB/OL].?(20200708)[20221210].??https://www.shugiin.go.jp/Internet/itdb_kaigiroku.nsf/html/kaigiroku/001520120200708007.htm;?Christopher?W?Hughes.?Japans?Remilitarisation[M].?New?York:?Routledge,?2009:107.

“對敵基地攻擊”成為政策話題始于自衛隊成立兩年后。1956年2月29日,鳩山一郎內閣在回應國會關于“自衛隊行使自衛權范圍”的質詢時聲稱,當面對敵方導彈攻擊等危險時,令日本束手無策、“靜待滅亡”并非憲法本意;若無其他阻止手段,那么作為萬不得已的必要最小限度措施而下令攻擊敵方導彈基地,應被視為法理上的“自衛”行為;但如有其他反制手段存在,僅出于防御便利就輕易下令攻擊他國疆域內的基地,則超出了“自衛”范疇。

高橋杉雄.ミサイル阻止に関する安全保障政策をめぐる論點整理[J].?NIDSコメンタリー,?2020(10):?107.總之,“鳩山答辯”為日本在特定場合攻擊他國疆土預留了缺口,使自衛隊可保有一定的“懲罰威懾力”。

然而,從常識出發,聲稱攻擊他國領土合乎憲法“和平”理念及“自衛”權限,畢竟太過牽強。迫于壓力,1959年3月19日,時任防衛廳長官伊能繁次郎只得補充發言:雖然鳩山內閣關于“對敵基地攻擊”的理論依然成立,但現實中不太可能出現日本受導彈攻擊卻孤立無援、無法應對的情形,所以不應在平時就擁有可攻擊他國領土的武器。

清水雅彥.?憲法の視點から考える敵基地攻撃論の問題點[J].?全労連,?2021(5):?3.

從此,“合法但不擁有”成為日本政府的標準公開立場。這導致自衛隊“名義上”不可配備用于攻擊外國領土的武器及平臺。不可否認,進入21世紀后,部分日方高層人士多次以外部安全威脅加劇為由,淡化和模糊“鳩山答辯”的關鍵要素,執意主張擁有實施“對敵基地攻擊”的“固有”權利。同時自衛隊也反復以某些“技術性”解釋規避監督,持續引進和開發具有遠程打擊“潛力”的高精尖裝備。

邱靜.?日本“對敵基地攻擊”討論新動向[J].?日本學刊,?2022(2):?143144;?栗碩.?日本“對敵基地攻擊能力”構建進程分析[J].?日本學刊,?2022(2):?123130.但日本官方的“對敵基地攻擊”說辭一直未曾逾越“合法但不擁有”的框架。依賴盟主的“延伸性懲罰威懾”已成日本近乎恒定的防衛“律法”。

三、日本政府重啟“對敵基地攻擊”討論:起源、進程與原因

但在2020年6月,該“律法”突現松動和變革信號。從政府開始,日本再興“對敵基地攻擊”大討論,主要涉及“是否應予解禁”和“如何建設并運用”等問題。及至2022年12月,日本政府通過公布修訂版“安保戰略三文件”而終止了這場討論,并決定為自衛隊擁有和發展“對敵基地攻擊”能力“正名賦權”,為日本大舉調整威懾戰略體制“開關放行”。那么,日本為何會掀起這場討論?后者是如何演進的?其背后隱藏了日本執政集團的何種動機與考量?

(一)新一輪“對敵基地攻擊”討論之起源與進程

“對敵基地攻擊”在21世紀20年代初的日本重獲關注與熱議,表面上源于一場意外事件,即2020年6月15日,日本時任防衛相河野太郎以存在安全隱患及項目運行超支為由,突然宣布停止部署美制“陸基宙斯盾”系統。從美國采購兩套“陸基宙斯盾”反導系統,是安倍晉三政府在2017年12月19日內閣會議上作出的決定。日方當時借口朝鮮核導技術實力突飛猛進,主張在現有兩道攔截網基礎上,再建設一道防線,即“陸基宙斯盾”反導系統。日本政府聲稱此舉既能強化日本反導力量,實現全時段、全天候的導彈預警、跟蹤與攔截,亦可減輕海上自衛隊“宙斯盾”艦的反導任務壓力。此后,安倍政府全力推進該項目,并強調:為保護日本國民的生命安全,此舉不可或缺。

NHK.イージス·アショア?配備停止?極秘決定はなぜ?[EB/OL].?(20220620)[20231210].?https://www.nhk.or.jp/politics/articles/feature/40251.html.但時隔兩年,安倍政府卻突然放棄原計劃,引發一片嘩然。隨后,兩種替代方案浮出水面。方案一是繼續沿“導彈防御”路線前進,強化現有的“拒止威懾”力,為“陸基宙斯盾”系統另尋部署地點,最終演化為建造新型“宙斯盾系統搭載艦”。方案二則擺脫“導彈防御”路線,轉守為攻,用直接攻擊敵導彈發射設施來“滅敵于源頭”。換言之,日本尋求獲得“對敵基地攻擊”能力,重啟“懲罰威懾”建設之路。從目前進展看,方案一尚處構想和研發設計階段,實施中的變數預計不小,故方案一推進速度明顯落后于方案二。

日方計劃讓兩艘“宙斯盾系統搭載艦”在2027—2028年度服役。預計該艦標準排水量達兩萬噸,成為自衛隊最大的戰艦。除具備攔截包括高超音速導彈能力外,日方還打算為其配備可執行“對敵基地攻擊”遠程巡航導彈,使其成為攻防兼備的海上作戰平臺,實現方案一和方案二的融合。イージス艦に長射程巡航ミサイル搭載で政府調整…反撃能力想定した設計に[N].読売新聞,20220817.兩年來,日本圍繞方案二的“對敵基地攻擊”政策討論已大致經過四大階段。

第一階段:輿論造勢,“正名”定調(2020年6月18日至6月30日)。宣布放棄“陸基宙斯盾”計劃后僅經十余天,安倍內閣高官輪番上陣,發起了一場罕見的高強度宣傳攻勢,竭力為解禁“對敵基地攻擊”編織理由,并不斷強調:提出獲得“對敵基地攻擊”能力是為防止“陸基宙斯盾”計劃停擺后產生?“國防空白”,故必須討論一切可能選項;將來若發展并運用該能力,也不會超越憲法和專守防衛??傊?,不會改變“美攻日守”的同盟分工。

NHK.安倍首相?イージス·アショア配備停止で安全保障戦略?検討へ[EB/OL].?(20200623)[20221210].?https://www3.nhk.or.jp/news/html/20200623/k10012480591000.html?utm_int=newspolitics_contents_listitems_017.相關人士還主張應盡早出示“對敵基地攻擊”的確切內涵,修改表述,以免留下日本圖謀搞“先發制人”打擊的負面印象。盡管也有意見指出,建設“對敵基地攻擊”會有很多實際困難且國際影響難測,但依然難擋安倍內閣的決心。媒體甚至傳聞政府會于2020年9月正式提出新政策規劃。

共同社中文網.日本新防御政策或考慮擁有對敵基地攻擊能力[EB/OL].?(20200624)[20221210].?https://china.kyodonews.net/news/2020/06/0de6b3f55ccf.html.

第二階段:黨內討論,小組提案(2020年6月30日至8月4日)。在繼續強勢宣傳的同時,安倍內閣還授意執政黨啟動研討。自民黨于是從6月30日起,陸續召開多場“彈道導彈防御”小組會議,前防衛相小野寺五典任主席。7月31日,小組結論書公布,提出一方面有必要盡早展示“陸基宙斯盾”項目的替代方案,確保與美國綜合防空反導系統兼容,另一方面則應在維持美日同盟基本任務分工的同時,提高整體“威懾力”和“應對力”,出臺強化威懾力的新舉措,其中就包括“在對手疆域內阻止彈道導彈”的能力。日媒普遍認為,該能力即“對敵基地攻擊”的“委婉”表述。

相手領域內でも阻止能力を敵基地攻撃で自民部會[N].?朝日新聞,?20200731.

第三階段:政府討論,安倍“遺囑”(?2020年8月4日至9月11日)。從自民黨手中拿過“接力棒”后,安倍本欲開始詳討“對敵基地攻擊”的建設規劃與配套制度修改,并有意用正在開發或采購的多種防區外精確制導炸彈和導彈作為備選武器,研究日本可否自主發展完整的遠程打擊體系。

敵基地攻撃に長射程ミサイル政府検討島嶼防衛用を転用[N].?産経新聞,?20200809.但安倍8月28日再次以“個人健康問題”為由突然宣布辭職,意外打亂了原定進度。盡管安倍堅持要在下臺前敲定“對敵基地攻擊”的政策原則與方向,但未能如愿。9月11日,安倍再行驚人之舉,特意發表“安保談話”,作為離任“遺囑”。雖然該講話未獲內閣決議批準,不具實質約束力,但待退首相就個別議題發表專門講話仍屬罕見。他提出政府應在2021年內就發展“對敵基地攻擊”得出結論,并表示為守護國民生命和財產而繼續討論是“最大責任”,流露出“暗逼”接班人完成“未竟事業”之意。

首相官邸.內閣総理大臣の談話[EB/OL].?(20200911)[20221210].?https://www.kantei.go.jp/jp/98_abe/discourse/20200911danwa.html.

第四階段:熱度暫消,態度曖昧(2020年9月11日至2021年8月中旬)。雖然接替安倍晉三組閣的是其政治伙伴、原官房長官菅義偉,但事實證明,至少在“對敵基地攻擊”的攻關上,菅義偉并不如前任那般熱心。2020年11月4日,他直接表示,安倍“安保談話”之效力在原則上不延及新政府。

菅首相、安倍前首相の談話「閣議決定していない」敵基地攻撃能力·保有検討巡り[N].?毎日新聞,?20201104.12月18日,菅內閣正式通過了“導彈防御相關文件”,明確了新造兩艘“宙斯盾系統搭載艦”,以及為實現“防區外”作戰而延長自衛隊12式反艦導彈射程的計劃,卻只字未提“對敵基地攻擊”。

イージスアショア代替艦2隻建造、政府が閣議決定…敵基地攻撃能力保有の議論は継続[N].?読売新聞,?20221218.此后,菅內閣僅示意將留待將來繼續討論“對敵基地攻擊”,而且針對敵領土攻擊能力在內的“打擊力將繼續依靠美國,今后日美這種基本任務分工不變”。匿名的防衛省官員透露“(菅)首相從一開始就沒有推動討論的打算”。

共同社中文網.聚焦:對敵基地攻擊談話滿一年?謹慎論與不滿并存[EB/OL].?(20210911)[20221210].?https://china.kyodonews.net/news/2021/09/a7b6872abd4d.html.但從批準發展遠程“防區外”武器研發的舉動看,又難以排除菅義偉僅暫時推遲表態,改讓“裝備先行”,暗度陳倉制造“既成事實”。

第五階段:再度活躍,加速推進(2021年8月下旬至2022年12月下旬)。2021年秋季兩場選舉以及朝鮮兩次射導活動讓“對敵基地攻擊”討論重獲熱度。自民黨就“對敵基地攻擊”迅速統一立場,并鮮明提出:推進包括“在對手疆域內阻止彈道導彈能力”在內的、可強化威懾力的新舉措。

岸田首相、敵基地攻撃「安保戦略で議論」枝野氏、同盟基軸変わらず與野黨がテレビ討論(21衆院選)[EB/OL].?(20211024)[20221210].?https://www.jiji.com/jc/article?k=2021102400174&g=pol.此外,日本維新會和國民民主黨也贊同繼續討論,自民黨的執政伙伴公明黨則態度曖昧,其他在野黨則堅決反對討論。2022年,以半島緊張與俄烏沖突為背景,加上國家安保戰略將修訂,“對敵基地攻擊”討論動態加倍活躍。比如,經自民黨提議,岸田內閣正式舍棄“對敵基地攻擊”表述,改用“反擊能力”指代應對“敵方導彈威脅”新舉措;同時宣布打擊目標不限于導彈設施,而將囊括敵“指揮控制系統”和“軍事中樞”,且不排除執行任務的自衛隊飛機進入對方“領空”轟炸,從而直接違背了1954年參議院“不向海外派兵”的決議。

防衛相、相手領空での打撃「排除せず」敵基地攻撃巡り[N].日本経済新聞,?20220216;?共同社中文網.自民黨調查會擬把對方國家司令部列入攻擊目標[EB/OL].?(20220420)[20221210].?https://china.kyodonews.net/news/2022/04/133fe450c523.html;?自衛目的で敵ミサイル基地など破壊反撃能力保有を明記、自民が3文書改定への提言了承[N].?読売新聞,?20220426.此外,防衛省繼續推進防區外武器研購,計劃為潛艇配備遠程潛射巡航導彈。

海自潛水艦に長射程巡航ミサイル搭載…政府検討、地上目標も攻撃可能[N].?読売新聞,?20211230.另一方面,在野黨和社會輿論的意見相對多元與分化。盡管多數黨派和民眾贊成“強化防衛力”或“增加防衛預算”,但并非一致支持“對敵基地攻擊”。

敵基地攻撃浸透に課題具體像見えず、4割留保[N].?時事世論調査,?20220221;?防衛力強化「賛成」64%、「反対」27%を大きく上回る[N].?読売世論調査,?20220403.上述態度分野從未完全消除。2022年12月16日,日本內閣未經國會充分討論,不顧在野黨批評反對,執意按預定計劃公布新版“國家安保戰略三文件”,正式解除了“對敵基地攻擊”禁令,從而允許自衛隊執行攻擊別國境內目標的戰略火力投送任務,相關作戰力量被稱為“反擊能力”。?這標志日本從2020年6月開啟的“對敵基地攻擊”大討論基本結束。自民黨,特別是“安倍派”的原初設想基本順利轉化為官方政策,促成了日本國防威懾戰略開始向新維度拓展。

綜上,從討論主體看,自民黨是核心推手,其他政黨、媒體、智庫、學界等政治社會勢力基本上是被動卷入。從討論層次和內容看,自民黨及政府層面意見相對統一,即支持擁有“對敵基地攻擊”能力;在野黨和社會面則意見不一,支持和反對勢力難分高下,無法合力牽制政府行動;現有政府文件、宣傳和防衛預算雖部分透露了“對敵基地攻擊”建設規劃與運用構想的部分信息,但仍極為有限和粗淺,臨時性和試探性色彩較濃,距完全清晰成形尚遠。從討論的本質看,此實乃自民黨為實現既定目標,即“對敵基地攻擊”合法化與政策化,而制造的輿論煙幕和政治騙局:朝野公開討論只是粉飾“民主”的過場形式,難以左右官方幕后決策的宏觀方向。

為修訂國家安保戰略三文件,日本政府從2022年1月開始召開了17輪專家聽證會,前后共五十余名政府官員與民間學者出席。9月1日,聽證會內容概要公布,其中大多數與會者支持修改“專守防衛”、支持擁有“對敵基地攻擊能力”或“反擊能力”,強調需強化威懾力,平衡發展“拒止威懾力”和“懲罰威懾力”。對此,只有一條記錄顯示有反對意見。自民黨政府顯然希望借助專家學者的“權威論證”和“一邊倒贊成”,全力支撐已然“內定”的防衛政策與國防戰略改革方案,為推動日本威懾戰略轉型爭取更多民意支持。內閣官房.新たな國家安全保障戦略等の策定に関する有識者との意見交換(議論の要旨)[EB/OL].(20220901)[20221210].?https://www.cas.go.jp/jp/siryou/pdf/yousi.pdf.

(二)“對敵基地攻擊”討論重啟并持續發展之原因

雖然在2020年前,日本政界和民間也不時鼓吹“對敵基地攻擊”,但無論從宣傳聲勢、持續時間還是討論深度、實際進展看,均遠不及此輪進程。最重要的是,日本政府此番罕見地不顧“禁忌”,一改謹慎姿態,成為這場討論運動的直接領導者。此外,日本近年來雖經歷兩輪內閣更迭,卻并未實質性削弱及阻斷討論熱度與進展,也凸顯此輪討論的“異?!迸c“獨特”。那么,背后原因何在?

首先,從體系層面看,大國競爭的“冷戰化”趨勢與地區爭端的“熱戰化”風險,是日本積極醞釀討論的特殊戰略背景與重要軍事牽引。五年來,美國基于零和思維和維霸私利,極力在歐亞大陸“邊緣地帶”拉攏盟伴,執意向中俄強加“戰略競爭”,導致大國關系“冷戰化”勢頭高漲。同時,部分地區敵對升級,滑向“熱戰”風險攀升。

Matthew?Kroenig.?International?Relations?Theory?Suggests?GreatPower?War?Is?Coming[EB/OL].?(20220827)[20221210].?https://foreignpolicy.com/2022/08/27/internationalrelationstheorysuggestsgreatpowerwariscoming.?針對上述情勢,日本執政集團一方面繼續積極強化美日同盟機能,另一方面也大力謀求提高獨立應變、自主御險能力。其中,在國家反導和威懾領域,日本新保守派首先從“進攻優于防御”的理論及“導彈突防技術大幅飛躍”的現實出發,反復檢視并質疑自衛隊雙層導彈攔截體系的實戰力,堅持主張只有從源頭摧毀敵導彈裝置,方可有效抵御威脅,實質性增強威懾力。

北の極超音速は迎撃困難日本も開発で抑止力に[N].?産経新聞,?20220115.其次,針對舊同盟分工,上述人群亦指其落后于時代或不再堅實可靠,聲稱日本只有升級自主國防實力、拓展作戰領域,方可重新激活美方對日本的重視,維系美國的同盟承諾,強化對美議價地位,降低“被拋棄”的危險。而且,實力相對下降的美國近年也慫恿歐亞盟國強化軍備,以挽救業已松動的單極霸權秩序。

「防衛費の相當な増額」首相が表明バイデン氏から「強い支持」[N].?朝日新聞,?20220523.最后,近鄰韓國“3K計劃”的?“殺傷鏈”(Kill?Chain)環節,其實在作戰目標和樣式上與“對敵基地攻擊”極為相似,均計劃用遠程武器摧毀敵導彈發射裝置,均涉嫌“先發制人”行動。

Jun?Jihye.?3?Military?Systems?to?Counter?N.?Korea:?Kill?Chain,?KAMD,?KMPR[EB/OL].?(20161101)[20221210].?https://www.koreatimes.co.kr/www/news/nation/2016/11/205_217259.html.基于上述理由與參照,日本相關勢力蠢蠢欲動,希望盡快解禁“對敵基地攻擊”,盡早獲得“懲罰威懾”能力。

巖間陽子,村野將.?日本の抑止力とアジアの安定[A]//?日本の抑止力とアジアの安定研究會.日本の抑止力とアジアの安定を考える報告書[C/OL].東京:株式會社PHP研究所,2021[20221210].https://thinktank.php.co.jp/wpcontent/uploads/2021/12/2ca2e12767c3c607e06ff27d36fceef3.pdf.比如,早在2013年和2018年日本政府預備修訂《防衛計劃大綱》時,自民黨就兩度建議討論“對敵基地攻擊”。盡管當時未獲政府批準,但國際體系的大重組和大動蕩已為“對敵基地攻擊”討論復蘇提供了“應景”的外部環境與“適宜”的戰略土壤。

其次,從國家層面看,“自公聯盟”的穩固地位與“陸基宙斯盾”突發風波,是日本迅速重啟討論的有利政治條件與絕佳行動借口。國際權力秩序和外部安全態勢作為體系層次變量,是一國安全與國防政策的基本依據,但“能否”及“何時”被納入決策視野,則與具體時空的內政結構與生態相關。討論復蘇前,安倍晉三內閣從2013年起曾陸續發起并實現多項重大安保體制與政策改革。

Daisuke?Akimoto.?The?Abe?Doctrine:?Japans?Proactive?Pacifism?and?Security?Strategy[M].?Houndmills:?Palgrave?Macmillan,?2018.?盡管不乏批評抗議,但安倍的改革仍屢屢闖關成功。其中關鍵是自民黨經與公明黨組隊,總能在歷次國會選舉中取勝,獲得平穩施政所需的“多數”席位。而且,從“新安保法”出臺過程及近期跡象看,公明黨一貫標榜的和平主義立場也絕非不容妥協。

公明、反撃能力保有や防衛費増額など議論慎重論も根強く難航か[N].?毎日新聞,?20220824.同時,在野黨則分分合合、內耗不休。此前民主黨執政期的慘淡表現也嚴重削弱了在野黨挑戰自公聯盟的能力。社民黨和日本共產黨等傳統左翼“護憲和平”勢力在總體保守化的日本社會衰落嚴重,瀕臨失去國會政黨資格,進一步減少了安倍“逆和平主義”改革的阻力。所以,基于前期經驗,深諳政治規則與公關技巧的安倍晉三乘“長期執政”之便,借外部局勢動蕩,續推新的改革動議,并非難事。

張勇.?韜晦之“鷙”:安倍晉三人格特質與對外政策偏好[J].?外交評論,?2017(6):?105.他需要的只是恰當時機與理由。而2020年夏“陸基宙斯盾”項目下馬恰好提供了這樣的機遇。當時因管控新冠疫情不力而民望下挫的安倍內閣火速提出反導替代方案,反復哄抬“對敵基地攻擊”,似乎合情合理,既能緩和各界不滿,還可借機重振領導威信。

最后,從領袖層面看,安倍晉三渴求積累“修正主義”政治遺產的精神執念與其派系集團的強勢黨內影響,是日本持續推進討論的核心指導力量與終極動能來源?!皩郴毓簟敝越洑v兩次內閣更迭,仍熱度不減,主要得益于安倍晉三的個人堅持及所在派系的政治權勢。安倍晉三出身政治右翼世家,是自民黨新保守主義勢力代表人物。

孫巖帝.?日本新保守主義的歷史演變[J].?華中師范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21(5):?138141.該派系主張日本應借“修憲”“入?!薄皬娷娋洹?,刷凈“侵略國”污跡和“戰敗國”恥辱,沖破“戰后體制”,成為“正常國家”乃至“政治軍事大國”。凡阻礙日本自由發展軍備、運用武力的法律框架與政治慣例均應撤廢。安倍兩度執政期間,已逐步突破了諸多軍事禁區,“安保改革”亦成其個人政治遺產的亮點。

Andrew?L?Oros.?Japans?Security?Renaissance:?New?Policies?and?Politics?for?the?TwentyFirst?Century[M].?New?York:?Columbia?University?Press,?2017:126168.?因此,即便已然下臺,安倍仍奮力為解禁“對敵基地攻擊”奔走宣傳。安倍也是自民黨最大派系的首領,是后繼首相們無法怠慢的勢力。為穩定內閣運營,菅義偉和岸田文雄必須適度關照和迎合“安倍派”的政治設想與政策偏好。雖然安倍于2022年7月8日意外遇刺身亡,但“安倍派”作為最大派系的地位仍不可撼動,該派臨時代理領袖亦已稱將遵循安倍“遺志”。

自民、「保守漂流」の危機?衆目一致の後継者なく安倍氏死去、8日1カ月[EB/OL].?(20220807)[20221210].?https://sp.m.jiji.com/article/show/2795829.所以綜合內外情勢,岸田內閣在“后安倍時代”仍沿著解禁“對敵基地攻擊”的方向繼續前進,直到促成日本防衛政策與威懾戰略之重大轉型。

四、“對敵基地攻擊”必強化日本威懾效能?

目前,“對敵基地攻擊”最受日方重視的,并非其“實戰”效果,而是其“威懾”價值——或精確而言,是其“懲罰威懾”潛能:當別國意識到攻擊日本,自身也會遭殃時,就可能自感得不償失而放棄行動。能攻能守、攻守兼備被認為比純粹的被動防御更能有效震懾對手、遏制戰爭?;厮菹嚓P要人發言和政策文件,同樣不難發現“擁有對敵基地攻擊”一直被界定為提高日本乃至美日同盟威懾力的“新”思路?。

自民黨政策パンフレット.新しい時代を皆さんとともに[EB/OL].(20211012)[20221210].?https://www.jimin.jp/election/results/sen_shu49/political_promise/.

但“對敵基地攻擊”果真能強化日本威懾效能?它必能懾阻對手并防控沖突?下文試結合威懾原理與實踐規律加以解析。

(一)強化軍事“實力”不過是理論上提高威懾效能的初步舉措

經典威懾理論主張,威懾奏效,或至少在對手看來有“可信度”(credibility),需至少具備三項基本要素。

[美]亨利·基辛格.選擇的必要:美國外交政策的前景[M].國際關系研究所編譯室,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73:?1819.第一是“實力”(capabilities),即在必要時傷害對手的武力手段,它是威懾的基礎。無實力作后盾的威懾是虛張聲勢,易被識破和拆穿。

但在外交和宣傳中,適度夸大己方實力和意圖,適時實施規模不定的戰略欺騙,也可收獲意想不到的政治和軍事收益。參見:Edward?N?Luttwak.?Strategy:?The?Logic?of?War?and?Peace[M].?London:?The?Belknap?Press?of?Harvard?University?Press,?2001:?220221.第二是使用實力威脅對手的“意志”(will)。這是威懾的關鍵,是威懾的物質能力轉化為對手心理效果的必經環節。雖有實力,但若對手相信我方無意在必要時兌現承諾(比如向對手開戰),就同樣難以給對手制造心理壓力。第三是威懾信息的“傳遞”(communication),即讓對手知曉我方捍衛利益的實力與意志。最終,威懾功效的大小應為“三要素”乘積。任一因素為零,威懾極可能失敗。

盡管“空城計”象征的戰略欺詐在國際博弈中屢見不鮮,但幾乎所有研究均指出,擁有殺傷對手的軍事“實力”是威懾的必要基礎,是威脅對手的物質依托,是令對手猶豫恐懼的根本來源。是故“實力”在威懾“三要素”中居首。從字面亦不難發現,“威懾”一詞,“威”在“懾”前,無“力”則無“威”,無“威”則難“懾”。

“對敵基地攻擊”本質上就是一種特殊的軍事“實力”,旨在預先阻斷敵方發射導彈的機會,減小其軍事“收益”,還可直接毀癱敵本土人員設施,增加其戰略“代價”。與傳統反導手段相比,“對敵基地攻擊”理論上的懾敵制敵、控遏沖突之潛力確應更強。所以,日本新保守派“對敵基地攻擊”能“強化威懾”的說法表面上似可成立。然而,若從威懾基本原理加以深究,亦可發現尚存不確定性。

1.?“對敵基地攻擊”能否形成預期實戰力?

首先,政策法律上,盡管新保守派一再宣稱“對敵基地攻擊”與現有制度框架不矛盾,但朝野各界對其是否違憲、是否構成憲法禁止的“戰力”、是否涉嫌“先發制人(先制)”攻擊,分歧很大。雖然日本政府已改稱其為“反擊能力”,但“先制”與“反擊”的區別只存在于抽象概念層面,實操中極難分辨。日方的行動“定性”完全可憑“主觀”判斷“自說自話”。這種根深蒂固的爭議性勢必干擾和牽制其建設規劃與實際運用。

Masahiro?Kurosaki.?The?Dynamics?of?Japans?“Armed?Attack?Initiation”?Doctrine?and?Anticipatory?SelfDefense[EB/OL].?(20200901)[20221210].?https://www.lawfareblog.com/dynamicsjapansarmedattackinitiationdoctrineandanticipatoryselfdefense.

其次,軍力建設上,開發和引進的各類遠程“防區外”武器雖是發展“對敵基地攻擊”能力的必要步驟,但尚需其他有機融合的支撐保障要素,如精確提供敵境內目標的偵察監視情報(ISR)能力,破擊敵防空系統的制空能力,根據偵察信息迅速制定方案、傳達命令、驗證毀傷的指揮、控制和通信(C3)能力等。但自衛隊的相關能力弱項不少,在持續偵察和高精度目標識別跟蹤上體現最為明顯。

地上イージス中止で注目「策源地攻撃」案の落とし穴、自衛隊の偵察能力の知られざる現狀[EB/OL].(20200703)[20221210].https://jbpress.ismedia.jp/articles//61126.為補足短板,日本須大筆追加預算,但又會加重財政負擔。遠程打擊本身也是艱巨挑戰,特別是針對移動式和深潛式導彈發射平臺。冷戰后歷次局部戰爭已證明,就算強如美軍,就算實現戰場絕對制空和信息單向透明,相關戰績也并不如人意。若對手把高速機動與隱蔽偽裝、假目標設置、有利地形天候結合起來,美軍攻擊收效會進一步下降。

高橋杉雄.ミサイル阻止に関する安全保障政策をめぐる論點整理[J].?NIDSコメンタリー,?2020(10):?109115.韓軍“殺傷鏈”的實戰力同樣備受質疑。若如此,日方怎能指望建設起步晚且要素不全的“對敵基地攻擊”擁有比美韓方面更強大的威懾效能?

最后,美日分工上,日方究竟準備自主建設遠程攻擊能力,還是借美之力合建?究竟是準備獨立運用相關力量,還是僅將之作為美方戰力的補充?對此,日方并無定論。有意見認為,鑒于日本獨立建設耗資大、工期長、收效慢、難度大,不如與美國合作,直接利用美軍健全的偵察情報網絡與成熟的武器彈藥,快速生成戰斗力;并且,美軍將主責摧毀打擊難度大的移動目標,自衛隊則聚焦特征明顯、攻擊難度小的固定目標,如敵機場、港口、指揮通信設施等。

Masashi?Murano.?The?Modality?of?Japans?LongRange?Strike?Options[A]//Jonathan?D?Caverley,?Peter?Dombrowski.?Policy?Roundtable:?The?Future?of?Japanese?Security?and?Defense[C/OL].?Washington?DC:?Texas?National?Security?Review,2020:4969.https://tnsr.org/roundtable/policyroundtablethefutureofjapanesesecurityanddefense/.但若如此,日方行動計劃將嚴重受制美方,大幅削弱日方在美軍“延伸威懾”體制外,另建“懲罰威懾”能力的意義。

2.?日方是否具備運用“對敵基地攻擊”的堅定“意志”和向對手“傳遞”威懾信息的途徑?

除“實力”外,威懾生效還需兩個基礎要件??杉幢銙侀_具體場景,只從普遍維度分析,日方在這兩項威懾要素上亦未必占優。

首先,戰后日本實戰歷練欠缺,動武威脅之“可信度”難測。除1950年10月至12月間曾秘密派遣掃雷艇協助美軍元山登陸作戰外,自衛隊從未經歷真正“戰爭”,亦未直接處置高強度軍事危機。自衛隊雖已開始海外活動,但受制于國內法律,大多是非戰爭軍事行動及民事任務。外界鮮有機會系統洞察日本真實的軍事能力、危機管控力和戰略意志力。

Sheila?A?Smith.?Japan?Rearmed:?The?Politics?of?Military?Power[M].?Cambridge:?Harvard?University?Press,?2019:?5589.?而且,把威懾建立在進入他國領空作戰的“懲罰性”范式之上,畢竟與戰后日本的“和平主義”規范偏離甚大。屆時,日本執政者能否順暢匯聚政治共識、塑造戰略決心、抉擇軍事選項,懸念較高,或使對手疏于嚴肅對待日方威懾信號。

其次,對手反制報復風險存在,日本難避“自我威懾”效應。威懾是戰略“互動”,是智慧與膽量的比拼。一方遭遇阻力,必出招反制。若日本宣稱一旦受到導彈襲擊,將摧毀對方導彈基地以示“報復”,那么對手也可揚言擴大攻擊范圍、升級攻擊強度,對日本的“報復”進行“再報復”。面對“殺敵一千,自損加倍”,難言日方屆時會如何盤算得失、作出怎樣的抉擇。故不排除日方終被他國的“反威懾”摧毀斗爭意志的可能性。

最后,缺少特定聯絡渠道,威懾信號難以及時精準傳遞。該問題在日本與朝鮮的戰略關系中體現最為明顯。兩國矛盾和敵意深厚,至今尚未建交,人員信息交流極度稀缺。日方近年雖反復喊話,愿意“無條件”與朝鮮領導人會晤,但均未能打開局面。作為日本盟國,美國的對朝聯絡機制亦較匱乏。東亞其他大國雖與朝方互動更多,但因與日本紛爭摩擦連連、政治互信不足,也難以持續穩定充當協助日朝對話的“中間人”。于是,日朝的信息傳遞渠道僅剩官方“公開喊話”以及新聞媒體報道。這極易造成關鍵威懾信號失真,加重認知偏差,誘發誤解誤判,導致行動—反應錯位失衡,拉高對抗升級風險。此外,基于現實復雜性與危機偶然性,也不應低估“信號傳遞障礙”困擾日本與其他大國威懾互動的戰略影響。

(二)對手特性與場景條件是現實中影響威懾效能的關鍵變量

威懾原理成立依靠很多不曾言明的假設,比如基于“工具理性”的利益認知與行為偏好,各方戰略意圖和行動選項相對固定,情報信息充分且利用得當,威懾決策流暢及時,戰略執行有序得當??赏卦诂F實場景中仍會遭遇很多難以控制的干預變量,受到時空要素的偶然牽制與強力塑造。是故,研判實際威懾效能必定無法脫離上述“復雜性”和“限定性”。

1.須結合雙方客觀戰略實力特征展開探討

朝鮮與中國一直被日本視為國防的“緊迫威脅”或“重大關切”。2022年起,俄羅斯也由可以籠絡的合作“伙伴”變為需要加以應對的安全“課題”,日本隨之進入“三面御敵”時代。

安保環境激変、日本は戦略練り直し中朝ロ「三正面」が現実味―ウクライナ侵攻半年[EB/OL].?(20220824)[20221210].?https://www.jiji.com/jc/article?k=2022082300800&g=pol.盡管在涉核條約中的法律地位不同,但中俄朝均擁有核武器已是不爭事實。所以,日本作為“無核武”國,似乎是打算用“對敵基地攻擊”這樣的“常規”軍事手段威懾三個“有核國家”。但問題是,至今只有中國明確持續承諾“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無條件不對無核武器國家和無核武器區使用或威脅使用核武器”。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中國堅持自衛防御核戰略[EB/OL].?(20190724)[20221210].?http://www.gov.cn/xinwen/201907/24/content_5414239.htm.這意味著,日本如果威脅打擊特定對手本土,大概率將遭到“核報復”與“反威懾”。

核武器,特別是戰略核武器,擁有遠高于一般常規武器的物質毀傷力、環境污染力、心理震撼力,其無差別的“過度殺傷”可造成對任何國家而言“無法承受”的傷害,故其實戰應用效果一般“無可爭議”。相反,常規軍力,哪怕是配備“精確制導”彈藥和精密作戰平臺的部隊,實戰表現也未必穩定,并受制于戰場環境、人員素質、指揮水平、后勤保障、戰術能力、基地位置、同盟形態、對手反制等因素。

James?Wirtz.?How?Does?Nuclear?Deterrence?Differ?from?Conventional?Deterrence?[J].?Strategic?Studies?Quarterly,?2018(4):?5873.?與核武器比較,常規軍力盡管使用門檻較低,但實戰效果難測,威懾“可信度”存疑。另外,一旦動用核武器,就極易改變戰爭規模和性質,極易導致“失控性升級”。因此,面對核戰風險,日本常規打擊的威懾“可信度”嚴重不足,勢必強化“自我威懾”效應。

即便排除核武器,日本在常規實戰對抗與威懾博弈中也未必輕松占優。日本的“假想敵”中,有的地形復雜、便于反偵察和分散隱蔽部隊,有的國土縱深龐大、續戰潛力可觀,有的擁有對日本全境“包夾打擊”的地利優勢,有的具備完善的綜合防空反導與戰損修復能力。與之相比,日本國土面積狹長,高價值目標集中,機動空間有限,彈藥儲備不足,獨立遂行體系化遠程火力打擊要素不全、經驗不足。若無美軍介入并提供相應支撐掩護,難以指望自衛隊有待建設的遠程打擊力可迅速改變東北亞常規懾戰格局。

2.須結合對手主觀認知思維模式進行推理

精準預測國際關系和國家行為是公認的難題,其中要因在于缺乏對象國家的關鍵信息,特別是有關執政人物與集團的思想動態與決策模式的重要情報。

Andrew?W?Marshall.?Problems?of?Estimating?Military?Power[R/OL].?RAND?Corporation?Paper?Series,?1966:56.?https://www.rand.org/content/dam/rand/pubs/papers/2005/P3417.pdf.現實世界的人類思維圖譜和政治形態五花八門,難用統一的“工具理性”與“個體決策”框架加以描述、解釋和預測。另一方面,人類固有的心理定式與有別平常的決策環境,會加重領導者的“錯誤知覺”,增大戰略互動的偶然性與不測性。

[美]理查德·勒博.?和平與戰爭之間:?國際危機的性質[M].?趙景芳,?譯.?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8:?116.

首先,A國領袖可能不顧B國警告,故意做出看似瘋狂的“非理性”舉動,制造“戰爭邊緣”事件,獲取危機博弈的“升級主導權”。

Thomas?C?Schelling.?Arms?and?Influence[M].?New?Haven?and?London:?Yale?University?Press,?1966:?94105.若B在“比膽量”的心理較量中意志不強,或誤認A“不惜一戰”的姿態是真實意圖,B的威懾極可能失敗。這是日本在對朝鮮和俄羅斯威懾中可能遇到的挑戰。

其次,在戰略博弈及軍事對抗中,并非所有政治組織都遵循“工具理性”,把算計物質利益得失放在首位。有時,“價值理性”會占據決策者頭腦,使他們執著且不計代價地追求無形、精神、理念性的目標,如國家尊嚴與榮譽、民族獨立與解放、教義凈化與傳播等。

Max?Weber.?Economy?and?Society:?An?Outline?of?Interpretative?Sociology(Volume?1)[M].?Claus?Wittich,?Guenther?Roth,?eds.?Berkeley:?University?of?California?Press,?1978:?2425;?Ashutosh?Varshney.?Nationalism,?Ethnic?Conflict?and?Rationality[J].?Perspectives?on?Politics,?2003(3):?8599.比如,英國1939年4月對波蘭的安全保證不足以打消納粹德國領袖的開戰決心。美軍在中南半島的狂轟濫炸無法扼殺越南民族統一的強烈信念,以軍在中東的戰力優勢也無法阻擋阿拉伯國家為收復故土和捍衛尊嚴而反復拿起武器。所以,日方能否憑借咄咄逼人的進攻性“懲罰威懾”,強勢壓服周邊三國“價值理性”驅動下的利益訴求與目標追求,是很大的未知數。

最后,決策者在高危高壓環境下很可能產生“錯誤知覺”而誤判形勢,作出在外界看來“不明智”的選擇。文化差異與語言隔閡制造的信息交流鴻溝也會加重“錯誤知覺”效應,誘發對形勢和信號的忽視或誤判,造成一切威懾努力徒勞無功。比如,一廂情愿(wishful?thinking)的心理會使決策者在分析外界情報時,有意屏蔽與原期待不符的內容,主動接收并放大愿意看到的消息。消除認知失調(cognitive?dissonance)的沖動會讓領袖即便面對反對意見和負面信息,也會為自己的判斷尋找理由,力爭自圓其說。

Robert?Jervis.?Perception?and?Misperception?in?International?Politics[M].?Princeton:?Princeton?University?Press,?1976:?356406.有悲觀意見認為,由于認知障礙和官僚政治惰性,威懾雙方可能始終難以有效理解彼此、精確溝通。美蘇通過長期競技磨合與經驗“學習”,已在核威懾領域大體形成心理與行動“默契”,但各國在常規威懾領域至今仍未建立類似穩定的心理認知結構。

Edward?Rhodes.?Conventional?Deterrence[J].?Comparative?Strategy,?2000,?19(3):?241.?所以,日本僅靠強武擴軍,未必能如愿勸阻持有“錯誤知覺”的對手。

總之,“沒有東西可以替代關于對手的思想狀態和行為風格的知識,而且它們往往很難獲得,或者很難在評估意圖或預料反應時得到正確應用”。

Gordon?A?Craig,?Alexander?L?George.?Force?and?Statecraft[M].?Oxford:?Oxford?University?Press,?1990:?179,?188.如果僅從抽象邏輯假設出發而疏于探究對手真實的認知思維模式,日本新型威懾戰略在執行中或會犯致命錯誤。

3.?須結合具體沖突場景結構態勢加以詳察

國際利益矛盾與安全紛爭多附著于具體議題,演化于具體場景。不同時空條件下,各方牽涉利益之多寡、奪取目標之決心、遵信守諾之意愿、以武卻敵之能力、運用謀略之水平會有差異,并影響戰競爭走勢與威懾成效。因此,隨著沖突場景轉移及各方利益—勢力結構變化,日本借助威懾實現政治目標的機會空間也可能發生伸縮。

首先,若爭端內容事關A國核心利益,或A國預期“現狀”繼續發展將日益對己不利,或A國旨在背水一戰式地“避損”而非機會主義式地“逐利”,那么A國繼續行動的決心很可能壓倒B國武力威脅的意志。相關研究中,具有A國動機特征的對手一般被認定為“不可威懾”(undeterrable)之行為體。

Edward?Rhodes.?Conventional?Deterrence[J].?Comparative?Strategy,?2000,19(3):?223224.比如,若東亞某國決意以武力阻止領土分裂,那么日本即便發出威懾宣示,也難以動搖該國的決心意志。照此推理,若連美韓同盟的長久軍事施壓都無法阻止朝鮮核導活動發展,那么也同樣很難指望日本的遠程打擊力可撼動平壤的核導發展計劃。

其次,若A國相信可設法規避或消除B國武力威脅,B國對A國之威懾可能難以奏效或只能“部分成功”。

Alexander?L?George,?Richard?Smoke.?Deterrence?in?American?Foreign?Policy:?Theory?and?Practice[M].?New?York:?Columbia?University?Press,?1974:?534548.比如,西方雖在1961年嚇阻蘇聯出兵占領西柏林,卻對柏林墻建設無計可施。2022年春,俄羅斯的強勢警告雖令北約軍隊置身烏克蘭沖突之外,卻不能阻止后者為基輔提供各類援助。所以,若某國相信通過“首輪打擊”或“連續攻擊”可有效毀癱日本遠程反擊力量,并在關鍵地區迅速達成軍事政治目標,那么“速勝”誘惑或驅使該國無視日本威懾。此外,某國或避免直接與日本發生常規軍事沖突,而通過攻擊網絡、癱瘓衛星、發動電磁干擾、騷擾日本交通航運、舉行軍事演習等低于“傳統武裝攻擊”門檻的“非常規”方式向日本施壓,制造特定“既成事實”,變相或局部地達成目標。類似案例在世界其他區域也曾出現,如南亞印度和巴基斯坦兩國的核威懾不能防止雙方在常規戰層面爆發諸如“卡吉爾沖突”式的交鋒及各類針對彼此的恐怖襲擊??傊?,特定威懾手段在一種沖突維度上的成功,并不能保證在其他維度也表現出色。

再次,若A國相信B國無力或無意兌現動武承諾,B國對A國之威懾亦難避失敗。比如,對手可能懷疑日本是否會兌現“延伸威懾”承諾,冒著自身卷入戰火的風險而武力介入海外紛爭。而且,若對手成功設法讓美國置身事外,也會削弱日本“單槍匹馬”威懾的可信度。此外,若日本與對手還有密切而重要的“經濟相互依賴”,日本威懾可信度同樣會縮水。

最后,若A國暫時沒有行動,也不必然表明B國威懾生效。因為A國很可能根本無意發起行動,或者尚未完成準備。所以,無法僅靠周邊一時風平浪靜、國土未曾遭攻擊來證明日本發展“對敵基地攻擊”、構建“懲罰威懾”體系帶動了該國整體威懾力的提升。

(三)威懾效能或可在特定條件下向負面轉化

受特定技術、戰術、國際政治環境與戰略互動心理影響,威懾有時不僅難達目標,還反易誘發“反作用”。

首先,為強化己方威懾實力而升級軍備,易削弱他國安全感,損害國際戰略互信,放大安全困境,激發連鎖軍備競賽,最終惡化己方處境。所以,日本突然不顧一切加速構建遠程攻擊力,極易招致周邊高度警惕和強烈反制,刺激他國在防空反導和遠程進攻領域加大技術與裝備投入,動搖東亞戰略均勢與穩定,加重地區外交的“軍事化”與各方預期的“悲觀化”。

Daniel?W?Drezner.?The?Perils?of?Pessimism[J].?Foreign?Affairs,?2022(78):?3840.?值得一提的是,韓日雖同為美盟國,但一直積怨難除,明暗較勁不斷。故日方軍備突破或引發韓方疑慮和反應,在美陣營內催生分裂與敵對。

其次,增加進攻性軍備可擴大“先發制人”優勢,壓縮外交運作與應急決策時間,加重危機失控傾向。若B國首輪攻擊能實質鏟除A國的反擊報復能力,產生不可逆轉的戰術效果和戰略影響,那么A國有可能出于“預防”動機而中斷外交努力,搶先釋放進攻型武器,唯恐因遲疑猶豫而被動挨打。

Thomas?C?Schelling.?Arms?and?Influence[M].?New?Haven?and?London:?Yale?University?Press,?1966:?228.1914年“七月危機”中各歐陸列強爭先恐后啟動軍事動員最終不僅未能懾止對手,反而葬送了爭取和平的最后機會。該邏輯在威懾雙方實力明顯失衡時尤為突出。在東北亞,恰好存在單個“弱勢”國家持續對抗“強勢”同盟的關系模式。日本若發展遠程攻擊力,很可能使弱者的核導力量與“二次反擊力”面臨更大的生存威脅,促使弱者急于把自身規模有限的戰略“威懾”力量投入規模不定的“武力示威”乃至“實戰”,以求先聲奪人,以戰止戰。

五、結論

日本近兩年來急于大幅改革傳統威懾戰略。特別是在戰略“方法”層面,日方有意從完善“拒止威懾”轉向發展“懲罰威懾”,從依賴美軍“延伸威懾”轉向建設以本國遠程打擊力為后盾的“直接威懾”。組織新一輪輿論宣傳和公開討論,為“對敵基地攻擊”進行政策“脫敏”,為侵入他國領土作戰提供法制支撐,是日方塑造新型威懾戰略的核心抓手,也是岸田政府“五年內從根本上強化日本防衛力”的重要舉措。2022年末,日本頒布新版“國家安保戰略三文件”標志著這場歷時兩年多的政策大討論落幕,自民黨政府最終實現了解禁“對敵基地攻擊”、啟動國防威懾戰略變革的原初設想。但結合威懾理論分析可發現,構建遠程常規打擊能力,把他國領土疆域納入自衛隊作戰空間,只是強化日本威懾效能的必要非充分條件。而技術、政治、外交、心理、認知、環境等方面要素會以隨機組合的靈活形式,介入并影響特定軍事能力的威懾表現。有學者感嘆,威懾原理的因果邏輯關系極為“纖細與脆弱”(tenuous?and?fragile),國家間的武裝沖突不僅難以排除,有時甚至“不可避免”。

Frank?C?Zagare,?Kilgour?D?Marc.?Perfect?Deterrence[M].?Cam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2004:?293.因為目前尚無完整、有力的公開證據表明日方已將上述“復雜性”“限定性”乃至“風險性”有機納入新質軍力發展與新型戰略構建,故暫難斷言擁有“對敵基地攻擊”能力定可提升日本威懾效能。

從當前實際情況看,日本威懾戰略轉型剛剛起步,具體設計與遠景規劃仍不明確,不易預估其長期影響。但短期內,該戰略轉型或將催生以下效應:

第一,就日本自身而言,其有利于穩固自民黨主要派系對岸田內閣的支持,而這對于民意支持率長期徘徊在30%左右的首相而言至為重要。但同時,這也意味著岸田本人及所屬派系雖素被外界視作“鴿派”,但為順利推行其中意的內政改革,日后還是可能會出于利益交換考量,向“國防鷹派”作更多妥協讓步,從而難以有效制止日本“和平體制”崩解的趨勢,難以扭轉日本“軍事大國化”的勢頭。另外,該轉型也將有助于日本擴大戰略運籌空間,增加軍事對策選項,在一定范圍內強化自主國防實力??傊?,日本的國內政治規范、國際政治身份、戰略安全角色還會繼續朝自民黨右翼保守派期待的方向蛻變與演化。

第二,就美日同盟而言,其有利于夯實、提高、拓寬美日雙邊安全合作。目前從結果看,美方對日方新版戰略文件的內容,特別是解禁“對敵基地攻擊”,不吝肯定和贊賞之辭,稱其推動了同盟的“現代化”與能力重構,讓美日同盟“轉守為攻”。

高畑昭男.?日米同盟の現代化:安保協力の重層化と反撃能力の確立を急げ[EB/OL].?(20230126)[20230228].?https://www.nippon.com/ja/indepth/d00881/.這暗示:日方的“解禁”舉措和戰略轉型或多或少受到了美方的鼓勵與誘導。今后,日本必一方面加速購置美制遠程武器,另一方面也會與美方協商規劃兩軍未來的任務分工調整。美方會進一步依據其自身安全利益而扶持自衛隊的軍力更新計劃,以使其成為抗衡中俄朝的有力幫手。因此,美日同盟未來勢必以更加積極活躍甚至富有攻擊性的姿態來影響、塑造乃至干預亞太地區的熱點爭端。

第三,就地區局勢而言,很可能會加深鄰國與日本的互疑與戒備,進一步破壞東亞區域原本脆弱的戰略穩定。根據本文第四部分結合威懾理論的考察分析,擁有“對敵基地攻擊”能力,加大“懲罰威懾”建設投入,未必會增強日本的國防威懾效能。特定情形下,日本的新質威懾力量反而會加重敵對傾向,抬升戰爭風險,增加沖突預防、戰略預警與危機管理的難度。事實上,日本作出“解禁”決定后,中國、俄羅斯、韓國外交部門立即發聲表達質疑和擔憂。朝鮮方面隨后還展示新式戰術核武器運用部隊加以回應??梢?,日方在未與鄰國進行有效協調并得到充分理解的情況下,急不可耐地單方面構筑“懲罰威懾”戰力,顯然將加重朝鮮半島、東海和臺海方面的緊張局勢,完全無助于增進地區和平穩定團結,無助于紓解主要對手間的軍事安全困境與敵意升級。

第四,就對中國影響而言,尤須重視的是,日本已決定將自制及外購多種射程500公里以上的精確打擊武器,且會優先在面向東海和臺海的西南諸島增設彈藥庫。此舉折射出日本瞄準中國東部經濟帶及內陸縱深區、嚇阻我軍在近海執行軍事任務的戰略企圖與戰術構想。美日同盟的戰力結構由“美矛日盾”變為“美日雙矛”,必然會惡化中國東面的國防安全環境,增加我軍在必要時捍衛主權與領土完整的阻力。更重要的是,日方上述激進的政策轉向與戰略轉型,明顯有悖于兩國領導人就穩定和發展雙邊關系達成的“五點共識”,明顯破壞了中日“互為合作伙伴、互不構成威脅”的政治精神,明顯不利于雙方防務部門基于互信管控危機熱點、完善聯絡機制的進程。日方不顧國內外擔憂與反對,不負責任地強行實施“軍事松綁”,把鄰國納入戰略打擊范圍,必會嚴重阻礙中日共同構建契合新時代要求的建設性、穩定的雙邊關系。對此,中國除應繼續在外交和輿論上施壓,要求日方進一步澄清軍力建設之意圖與規劃,還應加緊情報搜集分析與軍事防范準備,以精確全面地把握新時期美日同盟攻勢作戰的發展方向與主要特征,及早形成有效的應對與反制預案。另外,主動接觸日本政界有識之士與民間友華團體,與其一起促進兩國人文交流,做大互利共贏“蛋糕”,扭轉民意負面互動,培育形成中日命運共同體,才是抑制日本右翼勢力把中國“敵人化”、使中日關系“對抗化”、將和平主義“虛名化”的根本之道。

綜上,從全球角度看,因大國關系激變與國際緊張加劇,威懾在主要國家的軍事戰略中再次占據突出位置。不可否認,日本開啟威懾戰略轉型,解禁遠程火力投射,也是世界權力轉移、大國競爭升級、地區秩序變革之大勢下,“中等強國”識變、應變、求變的微觀縮影。德國、韓國、澳大利亞等國同樣在調適對外政策路線,探尋安全戰略新思路。但同時也有兩點不容忽視。第一,威懾只是防范與遏制國際暴力的戰略路徑之一,著重用“負面激勵”勸阻對手行為。它既無法取代外交談判、斡旋調解、法律規制等其他政策工具,也不能脫離政治安撫、經濟利誘、軍事互信等“正向激勵”手段而持續可靠發揮效力。

Richard?Ned?Lebow.?Rethinking?Conflict?Management[J].?China?International?Strategy?Review,?2022,4(1):1318.?威懾至多只是輔助各方維穩控局、調解協商的緩沖器和安全閥,而非爭端問題本身的出路與解藥。過度簡化威懾機理,一味迷信威懾價值,反易鈍化戰略思維,削弱政治技藝,增加失誤陷阱。第二,日本強軍擴武的戰略含義與影響不同于一般國家。這是因為它尚未基于正確的歷史認識與真誠的道德懺悔,贏得鄰國持久的諒解信任,從而實質性地“走出戰后”。一直以來,日本的軍事潛能嚴受監督和控管,既是該國民眾的理智選擇,也為周邊主要鄰國歡迎,更是東亞和平繁榮與戰略穩定的關鍵基礎??墒侨毡救缃駞s不斷掏空和平體制,大舉秣馬厲兵。2022年初以來,日本輿論界還不時鼓吹“日美核共享”并修改“無核三原則”。這表明,日方某些勢力圖謀推動威懾戰略轉型進一步向戰略“手段”層面延伸,使日本變相獲得一定的“核威懾”工具。對此,美國的容忍度有多大?鄰國的反制力會多強?日本國內政治與民意牽制還將存在多久?日本是否會被相關戰略重塑“反噬”?東亞安全秩序與戰略平衡將受怎樣沖擊?欲解答上述問題,學界仍需持續關注并深入研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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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苗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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