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透明質酸鈉與γ-氨基丁酸,能否用于運動營養食品中?透明質酸鈉與γ-氨基丁酸作為新食品原料,均可用于飲料里。
答復內容:
您好!您咨詢的問題已收悉,現回復如下:
根據《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規定,品種明細“運動營養補充品”,對應食品類別為“特殊膳食食品”,類別名稱為“其他特殊膳食食品”。
根據《關于蟬花子實體(人工培植)等15種“三新食品”的公告》(2020年第9號)規定,透明質酸鈉使用范圍為:乳及乳制品,飲料類,酒類,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以及糖果,冷凍飲品。
根據《關于批準γ-氨基丁酸等6種物質為新資源食品的公告》(2009年第12號)規定,γ-氨基丁酸使用范圍:飲料、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糖果、焙烤食品、膨化食品,但不包括嬰幼兒食品。
使用新資源食品生產加工時,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定。
政務咨詢回復內容僅作為公眾了解市場監管部門工作和解決相關問題的參考性意見和建議,不具有法定效力,不作為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依據材料。具體事件處理應當由屬地管轄單位根據查明的事件事實,依照法定程序進行認定。
感謝您對我局工作的支持與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