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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條款

  • 海運提單中仲裁援引條款效力的重建
    領域[1]。仲裁條款一般載于租船合同,明示租船人和承運人約定運輸糾紛由仲裁解決,該仲裁條款的效力往往通過海運提單中的援引條款延伸至提單持單人。2007年康金提單(Congenbill 2007)背面條款第一條就載明“包括法律適用和仲裁條款并入本提單”。這種格式提單的廣泛應用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和推動了仲裁在海商事糾紛中的適用。然而,由于海運提單特殊的法律性質和使用方式,租船合同中仲裁條款的效力延伸陷入困境。就提單的法律性質而言,海運提單作為貨物運輸單據,其內容

    華南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23年2期2023-08-07

  • 論主從合同與仲裁條款效力擴張
    京)[提要]仲裁條款是獨立于合同的特殊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受合同無效的影響。仲裁條款效力的擴張面臨三大理論障礙:合同相對性原理、仲裁條款獨立性原理和仲裁協議書面形式要求。但是,隨著仲裁實踐的不斷發展,仲裁效力的擴張突破理論障礙,得到新的發展。當主從合同當事人一致時,主合同的仲裁條款效力可以正向拘束從合同;不一致時,存在當事人另有約定、從合同當事人明確反對或者不知有單獨仲裁協議三大例外,此時不能正向拘束。主合同沒有約定仲裁協議的,從合同的仲裁協議對主合同當事人

    合作經濟與科技 2022年6期2023-01-05

  • 談主合同仲裁條款對從合同的適用邏輯
    同中所約定的仲裁條款效力是否及于從合同始終是司法實踐中的認定難題,與之相關的內容散見于我國法律體系不同層級的規范之中。盡管《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修訂)(征求意見稿》中新增的第24條對該問題進行了回應,但仍然面臨著與現行規范不融貫的困境。在實務工作中,應當區分后續合同與從合同的概念,針對具體情況明確其適用邏輯。一、問題的提出實務工作中存在著當事人于主合同中約定了仲裁條款,但從合同中未做約定,抑或約定了不同的仲裁條款,甚至約定了訴訟解決的情況,此時就面臨主合

    合作經濟與科技 2022年7期2023-01-05

  • 普通法系視域下仲裁條款與法院管轄權條款的沖突與消解 ——基于新加坡高等法院“BXHvBXI 案”
    ,一個條款是仲裁條款(arbitration clause),另一條款是法院管轄權條款(jurisdiction clause)。該兩個條款分別規定如下:(1)法院管轄權條款(jurisdiction clause)雙方在《銷售協議》的第25.8 段約定:該《銷售協議》應該受新加坡法律調整并根據新加坡法律予以解釋,雙方之間因本銷售協議或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引起的法律訴訟的管轄權,或與本協議或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有關的任何法律訴訟引起的法律訴訟的管轄權,應當由設

    商業經濟 2022年1期2022-11-14

  • 非對稱性仲裁條款的法律效力認定
    約定非對稱性仲裁條款,以便根據具體情況,靈活選擇合適的爭議解決方式,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非對稱性仲裁條款,是指在爭議發生后,僅合同一方當事人有權選擇將爭議提交仲裁或是訴訟的條款。有選擇權的一方為受益人,無選擇權的一方為非受益人。根據雙方約定原則上以何種方式解決爭議,可將非對稱性仲裁條款分為單邊仲裁條款和單邊訴訟條款。單邊仲裁條款即雙方約定原則上將爭議提交訴訟,僅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仲裁。單邊訴訟條款即雙方約定原則上將爭議提交仲裁,僅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訴訟。

    江淮法治 2022年16期2022-02-04

  • 國際貿易合同仲裁條款的若干問題
    。一份嚴謹的仲裁條款應當涵蓋仲裁方式、仲裁機構、仲裁規則、仲裁員選任、準據法、仲裁語言、仲裁保密、仲裁前置步驟等方面。從事國際貿易業務的國內一方當事人可以選擇國內機構仲裁以避免可能產生的法律風險。關鍵詞:國際貿易;仲裁;爭端解決;仲裁條款;仲裁方式中圖分類號:F7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6-0298(2021)04(b)--03國際貿易爭端是國際貿易主體在參與國際經濟活動中產生的各種糾紛和爭議。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國際經貿關系愈加復雜,爭端在

    中國商論 2021年8期2021-06-17

  • 上市公司章程引入仲裁條款的美國實踐與本土進路
    解決方法是將仲裁條款載入上市公司章程,從而對投資者與上市公司及其董監高、控股股東與實際控制人產生約束力。國務院證券委、國家體改委1994年制定的《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備條款》(以下簡稱《必備條款》)第163條即為范例。根據該條規定,到香港上市境內公司的外資股股東與公司及其董監高、內資股股東之間基于《公司法》、公司章程規定的權利義務產生糾紛的,當事人應當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或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仲裁解決,仲裁適用中國法律,且具有終局性,對各方產生

    證券市場導報 2020年7期2020-11-25

  • 境內企業選擇域外仲裁注意事項
    向雙方協議中仲裁條款約定的仲裁機構——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SIAC),提起仲裁。黃金置地以西門子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存在實質性違約行為為由,要求解除合同,停止支付貨款,同時要求對方支付違約賠償金;西門子則提出反請求,要求黃金置地履行其在合同項下的付款義務。SIAC最終裁定支持西門子的仲裁反請求,駁回黃金置地的仲裁請求。SIAC的仲裁裁決做出后,西門子以黃金置地未履行全部付款義務為由,依據《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下稱《紐約公約》)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中國外匯 2020年14期2020-10-28

  • 淺析保險糾紛案件中仲裁條款對非協議相對方的有效性問題
    保險人締結的仲裁條款,或被保險人與第三方締結的仲裁條款是否當然適用上述糾紛案件的其他各方當事人,在司法審判實踐中存在爭議。本文嘗試通過管轄權異議案例分析,探討保險業務類糾紛案件中仲裁條款適用問題。一、引言仲裁是指由平等主體之間的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將爭議問題提交第三方,由該第三方對爭議問題進行評判并做出裁決的一種爭議解決方法。仲裁異于訴訟和審判,仲裁需要雙方自愿,也異于強制調解,是一種特殊調解,是自愿型公斷,區別于訴訟等強制型公斷。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

    上海保險 2020年8期2020-09-15

  • 中外合作辦學協議爭端解決機制的合理化構建
    理型、衡平型仲裁條款。法律治理應該具有策略性和柔韌性,中外合作辦學必須巧用仲裁條款,符合目的地構建合作辦學糾紛的解決機制,實現我國教育主權利益與公義之兼善。關鍵詞:中外合作辦學;辦學協議;爭端解決;仲裁條款;教育開放中圖分類號:DF974 文獻標志碼:ADOI:10.3969/j.issn.1008-4355.2020.06.05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這些年來,中國同各國一道,在教育、文化、體育、衛生等領域搭建了眾多合作平臺,開辟了廣泛合作渠道?!雹僦型夂献?/div>

    西南政法大學學報 2020年6期2020-05-08

  • 租約下仲裁條款并入提單問題研究
    )一、租約中仲裁條款并入提單的爭議(一)租船合同提單中的并入條款租船合同下簽發的提單,涉及到的關系方非常復雜。因為除了租船合同下的出租人、承租人以外,當提單轉讓到承租人以外的第三人手中時,會存在提單持有人,此時會同時存在租船合同關系和提單的法律關系。租船合同的簽訂往往遵循“訂約自由”的原則,因此,在租船合同下,出租人承擔的責任可能會遠遠小于基于租船合同簽發的提單下所承擔的責任。但是當出租人簽發的提單流轉到非承租人的第三人時,出租人與提單受讓人之間便要受到提

    福建質量管理 2020年18期2020-02-25

  • 租約仲裁條款并入提單的相關問題研究
    管轄權條款、仲裁條款等,本文僅討論仲裁條款)能否并入以及如何并入等問題上,國際社會有著較大的分歧?;氐轿覈那闆r上,對于此問題,盡管《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95條有相關規定,但由于其較為原則,在實務中難以應用,因此明確仲裁條款并入提單的方式和并入后的效力對于發展我國航運貿易有著舉足輕重的意義。一、我國法律規定的現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95條規定:“對按照航次租船合同運輸的貨物簽發的提單,提單持有人不是承租人的,承運人與該提單持有人之間的權利、義

    法制與經濟 2020年3期2020-02-25

  • 主從合同中仲裁條款的約束力探析
    從合同中均有仲裁條款在主合同與從合同中均存在仲裁條款時,如果主從合同中約定管轄的仲裁委員會相同時,債權人可在一個案件中將債務人與擔保人都列為被申請人向該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債權人在兩個不同的案件中分別將債務人和擔保人列為被申請人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在兩個案件的仲裁庭組成成員相同的前提下可將兩案合并審理,以減少資源浪費、提高仲裁效率。但是主合同與從合同中若分別約定了由不同的仲裁委員會管轄,在三方當事人未重新達成仲裁協議的前提下,債權人只能就債務合同糾紛和

    職工法律天地 2019年12期2019-12-14

  • 我國航次租船合同仲裁條款并入提單研究
    租船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并入提單將有利于托運人、承運人、提單持有人權利義務相一致,避免不必要的訴累,提高貨物流通效率,長遠來看,將有利于海上運輸事業的發展,但是如何措辭并入,如何使嚴格審查的人民法院信服是極其重要的,需要措辭嚴謹,避免出現“一般性并入”等問題,這既需要當事人嚴謹的修辭,律師精湛的法律知識,也需要法官較強的個人素養,及時識別哪些是有效并入、哪些是無效并入。同時,隨著時代發展,傳統海商法已經難以規制諸如租船合同中仲裁條款并入提單等問題,需要司法解釋

    法制博覽 2019年27期2019-12-13

  • 主從合同中仲裁條款的約束力探析
    于主從合同中仲裁條款的約束力問題,理論界存在較多爭議筆者以為,對于主從合同中仲裁條款的約束力問題,從便于司法實踐的角度來看,應當在不違反仲裁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分別從以下情況來考量。關鍵詞:仲裁條款;約束力一、主從合同中均有仲裁條款在主合同與從合同中均存在仲裁條款時,如果主從合同中約定管轄的仲裁委員會相同時,債權人可在一個案件中將債務人與擔保人都列為被申請人向該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債權人在兩個不同的案件中分別將債務人和擔保人列為被申請人向仲裁委員會

    職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9年6期2019-08-26

  • 仲裁條款對非協議相對方的效力研究
    最大的爭議是仲裁條款的有效性是否可以約束第三方即非和解協議的當事人。首先要從法律現狀和法理發展方面厘清仲裁協議的制度基礎和效力來源。在此基礎上,對該案進行評判與分析,并就此案對中企收到英國法院禁訴令的應對加以闡釋。關鍵詞 仲裁條款 第三方 效力擴展 英國法院 禁訴令作者簡介:邢智超,大連海事大學法學院碩士研究生。中圖分類號:D923.6 ???????????????????????????????????????????????????????文獻標識碼

    法制與社會 2019年11期2019-05-13

  • 國際體育仲裁院仲裁裁決在中國的承認與執行 ——基于我國承認與執行CAS裁決第一案的實證考察
    雙語的CAS仲裁條款,即雙方同意將本協議提交國際體育仲裁院管轄,仲裁地為洛桑。本案的爭議產生于第2份合同,即《法律服務合同》。案涉3類程序如下。(1)國際足聯申訴程序。2012年12月,阿根廷球員向國際足聯控告被申請人。2013年10月,阿根廷球員與被申請人達成和解協議,申訴程序終止。(2)CAS仲裁程序。在被申請人與球員達成和解協議之后,因被申請人拒不履行第2份合同中所約定的報酬支付義務,2014年10月,申請人向瑞士洛桑CAS提出書面仲裁申請;同月28

    天津體育學院學報 2019年2期2019-05-09

  • 一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上蓋章,仲裁條款是否有效?
    .合同中包含仲裁條款合同中如果沒有一方當事人的蓋章,而合同已經實際履行的,合同固然可以被認定為成立并生效,但其中包含的仲裁條款是否成立或有效?進一步而言,當合同不成立時,如何理解仲裁條款效力的獨立性?仲裁條款的獨立性,是指其成立或生效與否應獨立判斷,不受合同是否成立或生效的影響?!吨俨梅ā返谑艞l第一款規定:“仲裁協議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者無效,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痹摋l是仲裁條款獨立性的立法體現?!吨俨梅ń忉尅返谑畻l規定:“合同成立后未生

    西部論叢 2019年10期2019-03-20

  • 締約過失責任不能排除保函仲裁條款適用
    保函中合法的仲裁條款一經成立非經締約方同意撤銷自始有效,該條款可獨立于船舶建造合同中的爭議解決條款存在。保函締約雙方如已將爭議事項提請仲裁,一方不服仲裁結果,再向法院起訴,法院無管轄權。不服仲裁裁決的一方以相對方存在締約過失責任排除還款保函中仲裁條款的適用應不被支持?!及盖椤?006年12月6日,中國-坦桑尼亞聯合海運公司(以下簡稱中坦公司)與南通惠港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惠港公司)簽訂了一份造船合同。合同約定,中坦公司在船舶建造中根據時間節點向惠港公司分

    船舶經濟貿易 2019年2期2019-03-13

  • 分支機構注銷后仲裁條款對法人是否仍然有效
    本來目的,對仲裁條款進行有限度的解釋,作出具體的針對性判斷。關鍵詞 仲裁協議 仲裁條款 法人 分支機構 注銷作者簡介:萬巍,江蘇世紀同仁律師事務所律師,南京仲裁委仲裁員。中圖分類號:D925 文獻標識碼: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1.143仲裁協議中,允許當事人意思自治,這意味著當事人有權為自己設定爭議解決方式,選定仲裁機構、仲裁方式、適用的法律;另一方面,這一原則也包含著不能違反誠實信用法律基本原則的題中

    法制與社會 2019年2期2019-02-22

  • 體育仲裁中強制性仲裁條款效力認定的法律沖突 ——兼談對我國體育仲裁立法的啟示
    被視為有效的仲裁條款,且得到國際體育仲裁院(CAS)《體育仲裁規則》(Code of Sports-related Arbitration)的認可,其第R47條規定體育組織規則中的仲裁條款是仲裁庭認定仲裁合意的有效形式載體[1]。在CAS實踐中,體育組織規則中的仲裁規定成為適用最廣泛的仲裁條款形態,例如足球和興奮劑違紀的上訴案件是CAS受理最多的爭議案件類型[2],國際足球聯合會(FIFA)和世界反興奮劑機構作為各自領域最高管理機構,在各自的章程中都規定了

    上海體育學院學報 2019年3期2019-02-19

  • 淺談中美國際貿易實務中的法律風險防范與應對
    :國際貿易 仲裁條款 無單放貨 法律風險 信用保險中圖分類號:F74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6-0298(2018)11(c)-069-022017年,中國對外貨物貿易總額超過4.1萬億美元,其中對美進出口超過5800億美元,占14.1%。最近中美貿易爭端不斷升級,3月22日中午,美國總統特朗普在白宮宣布,美國政府將在每年向600億美元中國商品征收關稅。擬征收關稅的商品清單,將涵蓋1300種產品。4月2日,中國宣布對原產于美國的水果、豬肉及其制

    中國商論 2018年33期2018-09-10

  • 選擇侵權訴因不影響仲裁協議約束力
    租賃協議包含仲裁條款,該協議第13.2條規定“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請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按照該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海上明珠雖主張涉案糾紛為侵權糾紛,但該糾紛仍與場地租賃協議相關,故海上明珠與特雷頓的糾紛應提交仲裁,請求法院裁定駁回海上明珠對特雷頓的起訴。特雷頓還提出管轄權異議,表示如法院認定主管異議不成立,那么海上明珠與特雷頓之間的糾紛也應由

    航海 2018年2期2018-06-11

  • 接受仲裁后能否再起訴?
    造船合同中的仲裁條款的效力并不必然及于保證合同項下的爭議。糾紛發生后,債權人依照保證人單方出具保函中的仲裁條款提起仲裁的行為,表明其愿意接受仲裁條款約束,雙方達成仲裁合意。合同中的有效仲裁條款對于當事方關于締約過失責任的爭議仍然適用。案情2006年12月6日,中國—坦桑尼亞聯合海運公司(以下簡稱中坦公司)與南通惠港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惠港公司)簽訂了一份造船合同。合同約定,中坦公司在船舶建造中按時間節點向惠港公司分期支付造船款,而惠港公司向被告申請開立退

    船舶經濟貿易 2018年5期2018-05-30

  • 對仲裁協議效力有異議應該何時提出
    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僅是意思表示,故該仲裁條款無效。判案: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于1998年11月18日所簽《技術商標、商號使用許可和工業訣竅轉讓合同書》中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雖約定若發生爭執,可提交仲裁解決,仲裁地點應在合同履行地,但雙方未約定具體的仲裁機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函(1997)36號《關于選擇仲裁地點而對仲裁機構沒有約定的仲裁條款效力問題的函》的規定,對仲裁機構沒有規定,發生糾紛后,雙方當事人就仲裁機構達不成協議,認

    中老年健康 2018年1期2018-04-10

  • 論國際體育仲裁協議的強制性
    服從章程中的仲裁條款,第一種是要求運動員簽署一份參賽的準入表;第二種方式為俱樂部通過依附一個聯合會(地方的或全國的),該聯合會的章程援引了國際體育聯合會的規章。(一)明確的援引——運動員簽署參賽準入表一些體育組織在主辦大型運動會時,在參加運動會的注冊許可合同或準入表中規定了在運動會期間發生的體育爭議提交有關仲裁機構解決的條款。如果運動員不同意該條款,則不得被允許參加體育比賽。運動員簽署準入表被視為與有關方達成了仲裁協議。例如,2004年雅典奧運會準入表的仲

    長治學院學報 2018年6期2018-03-30

  • 提單并入條款的定性與準據法確定 ——兼評《鹿特丹規則》第76條
    租船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效力準據法、并入條件的域外法實踐介紹、仲裁條款效力等問題,[2]卻少有研究關注目前司法實踐所亟需的提單并入租船合同的準據法問題。在陽光自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與重慶紅蜻蜓油脂有限責任公司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糾紛案(2017鄂民轄終31號)中,[3]提單持有人紅蜻蜓油脂公司因貨損起訴承運人陽光控股公司要求賠償損失,陽光控股公司提出管轄權異議,認為涉案提單已經有效并入租船合同的仲裁條款。根據仲裁條款約定,提單貨物運輸合同下的所有糾紛都應提交倫敦仲裁

    中國海商法研究 2018年2期2018-02-06

  • 航次租船合同仲裁條款并入提單有效性的認定標準
    合同”)中的仲裁條款。但是一旦提單被流轉到第三人手中,此時提單持有人已經不是原租船合同的當事人,由于仲裁條款的獨特性質,租船合同的仲裁條款是否被有效加入到提單,以及加入的仲裁條款是否對提單持有人有效會引發爭議。[1]承運人在提單中將租船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單方加入,而該仲裁條款是承運人與承租人簽訂的,提單持有人并非協商確定該仲裁條款的一方。根據合同相對性,很難確定該仲裁條款因為承運人的單方行為而對提單持有人當然生效。但是由于提單制度的特殊性,以普通的合同理論否

    山東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8年3期2018-01-30

  • 關于代位請求權情形下仲裁協議的效力范圍
    的合同中存在仲裁條款,債權人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時是否可以依據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提起仲裁呢?在這個問題上我國并沒有相關的規定,而在實踐中,如果代位權人的債務人與次債務人之間存在著仲裁協議,就有可能出現這樣的問題:代位權人行使代位權起訴次債務人,次債務人以他與債務人之間存在著仲裁條款,可以排除司法管轄為由抗辯;而當代位權人向次債務人申請仲裁時,次債務人又以代位權人不是仲裁條款的簽署人作為抗辯理由。這樣,代位權人就會陷入訴訟和仲裁兩難的境地了。對于是否允許債權人

    職工法律天地 2018年18期2018-01-22

  • 仲裁條款獨立性原則:規則演進、司法適用與立法重構
    摘 要 仲裁條款獨立性原則在理論上迄今仍有爭議,并在實踐適用中呈現變化不定的特點。在我國,仲裁條款獨立性原則經歷了一個從接受、開始適用、適用誤區、糾正至力爭完善的過程?!渡嫱饨洕贤ā?、《仲裁法》、《合同法》等立法先后對仲裁條款的獨立地位進行了規定。各仲裁機構在規則更新中也逐年擴大仲裁條款獨立性原則適用的范圍。司法實踐中,最高院的司法解釋增加了仲裁條款獨立性原則適用的情形。各級法院在案件的審理中,呈現出由拒絕適用到支持適用的趨勢。但由于立法的限制,仲裁條

    法制與社會 2017年17期2017-06-22

  • 主張合同締約過失責任不能排除仲裁條款適用
    造船合同中的仲裁條款的效力并不必然及于保證合同項下的爭議。糾紛發生后,債權人依照保證人單方出具保函中的仲裁條款提起仲裁的行為,表明其愿意接受仲裁條款約束,雙方達成仲裁合意。合同中的有效仲裁條款對于當事方關于締約過失責任的爭議仍然適用?!及盖椤皆妫汉沩槾瑒沼邢薰颈桓妫荷虾F謻|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12月6日,中國-坦桑尼亞聯合海運公司(以下簡稱中坦公司)與南通惠港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惠港公司)簽訂了一份造船合同。合同約定,中坦公司在船舶建造中按

    航海 2017年3期2017-06-09

  • 非對等性爭端解決條款概述
    ;管轄條款;仲裁條款非對等性爭端解決條款(asymmetric dispute resolution clause)或者是單邊爭端解決條款(unilateral dispute resolution clause)、選擇性爭端解決條款(optional dispute resolution clause)具有多種表現形式,但基本可以按照爭端解決方式將其分為非對等性管轄條款和非對等性仲裁條款。非對等性管轄條款通常約定一方可以在任意地點(法律允許的范圍內)起訴

    智富時代 2017年4期2017-04-27

  • 代位求償權下仲裁條款效力
    思自治原則,仲裁條款僅在仲裁協議的當事人之間產生效力,而作為非合同當事人的債權人是否應當受仲裁條款的約束值得商榷。如果適用,由于債權人并非仲裁協議的當事人,對債權人直接適用則有失公允,但如果不適用,則次債務人選擇爭議解決方式的權利無法得到保障,甚至有可能造成債務人為了逃避與次債務人之間的仲裁條款,而放任債權人對次債務人行使代位求償權。本文就代位求償權下仲裁條款的效力進行探討?!娟P鍵詞】代位權;仲裁條款;合同相對性;意思自治《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

    智富時代 2017年4期2017-04-27

  • 提單仲裁條款效力分析
    姜 淇提單仲裁條款效力分析姜 淇提單的自由流轉、理論界對提單仲裁條款的效力一直存在著頗多爭議。針對此問題下的幾個主要爭議焦點,包括提單仲裁條款在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的效力、提單仲裁條款在承運人與提單持有人之間的效力以及租約仲裁條款有效并入提單的條件進行深入探討,明確這些問題將對我國海事立法和司法實踐提供有價值的參考意見。同時介紹、比較英美相關立法與司法實踐,以期為我國法律修訂提供借鑒。提單;仲裁條款;租約;并入;獨立性提單中的仲裁條款由于提單的流通轉讓而產生

    世界海運 2017年5期2017-04-06

  • 國際商事仲裁條款獨立性原則之法理依據再探
    0)國際商事仲裁條款獨立性原則之法理依據再探朱彧(湖南文理學院 法學院,湖南 常德 415000)作為國際商事仲裁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仲裁協議獨立性在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后,得到各國各地區立法、司法和仲裁界的認可及廣泛適用,但在實證支持的表象下,其一些理論問題并沒有因邏輯自洽平息爭議,尤其是其存在的合理性至今仍未獲得完全的認同。將程序契約、當事人意思自治作為法理依據,國際商事仲裁條款獨立性的合理性能得到有效的、合乎邏輯的論證,從而回應對其缺乏合理性的質疑,保障

    山西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7年12期2017-04-03

  • 產生海事糾紛,應訴訟還是仲裁?
    司未蓋章,故仲裁條款無效;合同書第十三條并未就仲裁事項作出明確約定,亦未就仲裁結果的終局效力作出約定,應當認定無效。綜上,請求法院依法確認《“新宏洲11”輪租賃合同書》第十三條約定的仲裁條款無效。被申請人辯稱,雖然涉案合同列明的承租人為海聯公司和申請人,但實際簽訂并履行合同的是申請人,且申請人在向被申請人出具的《保證書》中明確表示自行承擔船舶租賃費用,故合同主體為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涉案合同經當事人簽字確認,并已實際履行,合法有效;仲裁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主

    船舶經濟貿易 2017年3期2017-03-29

  • “海上絲綢之路”建設新形勢下海事仲裁司法審查面臨的新問題及應對思路 ——以海事仲裁協議效力為視角
    為臨時仲裁,仲裁條款僅約定仲裁地點,不會約定具體的仲裁機構。如果仲裁協議約定的仲裁地在諸如英國、美國、新加坡等國家,根據這些國家仲裁法的規定,仲裁協議效力不會受到否定。但是如果該仲裁協議約定的仲裁地在中國,仲裁協議的效力適用我國的法律,那么,根據我國仲裁法的規定,由于仲裁條款未約定選定的仲裁委員會,應認定為無效。但此種情況下認定仲裁協議無效,明顯與當事人將爭議提交仲裁解決的意思表示不一致,也不利于我國海事仲裁的發展。這可以從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在《仲裁法》生

    仲裁研究 2017年1期2017-01-25

  • 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在仲裁協議效力認定中的體現
    司未蓋章,故仲裁條款無效;合同書第十三條并未就仲裁事項作出明確約定,亦未就仲裁結果的終局效力作出約定,應當認定無效。綜上,請求法院依法確認《“新宏洲11”輪租賃合同書》第十三條約定的仲裁條款無效。被申請人辯稱,雖然涉案合同列明的承租人為海聯公司和申請人,但實際簽訂并履行合同的是申請人,且申請人在向被申請人出具的《保證書》中明確表示自行承擔船舶租賃費用,故合同主體為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涉案合同經當事人簽字確認,并已實際履行,合法有效;仲裁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主

    航海 2016年6期2017-01-09

  • 非涉外糾紛約定境外仲裁的條款效力問題探微
    核心指向此類仲裁條款的效力爭議?,F有的國際條約與國內立法沒有正面的規定,而我國法院在典型案例中持否定立場,裁判依據卻采用司法主權、公共政策等抽象概念,法律解釋方法詭譎。對現行實踐的反思,一方面須強調“涉外性”認定標準的適用;另一方面有必要對外商投資企業這一特定類型交易主體的爭議解決進行反思。關鍵詞:涉外性;仲裁條款;司法主權;公共政策一、引言目前,全國已有225家仲裁機構,年度受案量已達十萬余件。①除了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簡稱“貿仲”)和中國海事仲

    北京郵電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6年1期2016-12-17

  • 仲裁條款獨立性及其價值探究
    100010仲裁條款獨立性及其價值探究景 畫京翔律師事務所 北京 100010本文對仲裁條款獨立性的含義、適用情況、理論分歧等基本原理分別作了論述,對仲裁條款獨立性在國內外的立法與實踐發展做了相關介紹,并從仲裁條款獨立性存在的理論依據和價值探究兩方面闡述了其在糾紛解決機制方面的理論支撐與實踐優勢。本文以逐條列舉的形式對國內外有關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的規定做了分析,以論證仲裁條款獨立性無論從理論角度,還是從實踐角度,都具有存在的必然性和重要性。仲裁條款;獨立性

    決策與信息 2016年24期2016-11-26

  • 仲裁協議獨立性原則的個案解析
    第8條約定了仲裁條款,約定: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或分歧,應由締約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一旦和解失敗,締約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如果調解失敗,應當由國際商會仲裁院從巴黎指派三名仲裁人按照調解及仲裁法規解決爭議。后,B公司以“龔某某、劉某某沒有代理權”為由拒絕向A公司支付該筆傭金。A公司由此依據《民法通則》第六十六條的規定①將龔、劉二人訴至法院,請求二人連帶向A公司支付傭金。龔某某在一審首次開庭前向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認為涉案的《傭金協議》第8條約定了仲

    職工法律天地 2016年6期2016-11-09

  • 仲裁條款獨立性及其價值探究
    摘要】本文對仲裁條款獨立性的含義、適用情況、理論分歧等基本原理分別作了論述,對仲裁條款獨立性在國內外的立法與實踐發展做了相關介紹,并從仲裁條款獨立性存在的理論依據和價值探究兩方面闡述了其在糾紛解決機制方面的理論支撐與實踐優勢。本文以逐條列舉的形式對國內外有關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的規定做了分析,以論證仲裁條款獨立性無論從理論角度,還是從實踐角度,都具有存在的必然性和重要性?!娟P鍵詞】仲裁條款;獨立性;價值;合同一、仲裁條款獨立性概述(一)仲裁條款獨立性的含義仲

    決策與信息·下旬刊 2016年8期2016-10-11

  • 代理制度中仲裁協議的效力擴張
    :代理制度;仲裁條款;合同法代理作為一種民事法律關系在國際商事活動中十分常見,代理制度又因其內容的多樣性而十分復雜。正如國際法專家施米托夫所說,“在商事交易中,沒有哪一個分支的法學理論與商業現實之間的區別像代理這么大”。代理制度中仲裁協議效力擴張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對仲裁協議的非簽署方即委托人或被代理人的約束力上,同時也有必要考量代理人和第三人的某些行為對這種擴張效力的影響。一、代理制度內容的基本概述代理制度作為民法上的基本制度,無論從內容上還是司法實踐中在大

    北極光 2016年6期2016-08-17

  • 仲裁條款對保險代位求償人的約束力問題探析
    務轉讓情形下仲裁條款效力問題(第9條)的適用在實踐中出現不一致的做法。文章從相關實際案例入手,探求仲裁條款對行使代位求償權的保險人的約束力問題及第9條的適用。關鍵詞:仲裁條款;代位求償;效力一、問題的提出2015年9月22日,中國仲裁法學研究會正式發布了《中國國際商事仲裁年度報告(2014)》,報告第四章最后一節 “問題與反思”部分指出從當前仲裁條款效力實踐看,有三類認定仲裁條款無效的原因值得進一步探討和研究。其中之一便是仲裁條款對行使代位求償權的保險人的

    商 2016年15期2016-06-17

  • 租約并入提單后仲裁條款效力分析
    ,但是其中的仲裁條款能否有效并入就成為了極具爭議的問題。首先,從理論介紹肯定和否定的兩種理由;其次,通過列舉英美兩大航運強國的立法和司法實踐以及國際條約中的規定,總結出目前世界航運界傾向于肯定并入仲裁條款效力的趨勢;最后,根據最新案例發現,我國法院對待這一問題的態度仍然持否定態度,從建設航運強國和仲裁中心的角度出發認為,我國應該順應世界潮流,逐步承認此類并入條款的效力。關鍵詞:租約;并入提單;仲裁條款中圖分類號:D9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

    經濟研究導刊 2016年6期2016-05-14

  • 代理下的仲裁協議效力擴張
    沒有簽訂帶有仲裁條款的合同,合同是與甲某個人簽訂,即被申請人合作的對象是甲某個人而非申請人C公司。故仲裁條款不適用于申請人,其無權提起仲裁。參考案例2002年10月,中國貿仲曾受理了申請人與被申請人B公司和A公司間設備買賣合同爭議案。申請人根據其與B公司簽訂的設備買賣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提起仲裁,但將B公司和A公司均列為被申請人,理由是A公司為合同貨物的最終用戶。A公司收到仲裁通知后,提交管轄權異議,理由是:A公司從未與申請人就本案設備買賣事項簽訂過任何書面合

    中國對外貿易 2016年4期2016-05-14

  • 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糾紛案評析
    如果提單中的仲裁條款僅系承運人的單方意思表示,沒有提單持有人的同意,該提單就不能直接體現涉案的雙方當事人有將其間產生的糾紛依此提交仲裁解決的意思表示,則不能把它視為是就提交仲裁解決糾紛的明確約定,而應視為雙方對此并未形成合意,因此該仲裁條款不能約束提單持有人。[案情]原告:A公司。原告:B公司。被告:C輪船公司。被告:D代理有限公司。被告:F航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案件后,被告C輪船公司于答辯期間向本院對該案的管轄權提出異議。C輪船公司認為:異議人就涉案貨物

    世界海運 2016年9期2016-04-06

  • 兼論仲裁條款獨立性理論與自裁管轄理論
    4122兼論仲裁條款獨立性理論與自裁管轄理論葉新華江南大學法學院,江蘇無錫214122摘要:仲裁條款獨立性理論與自裁管轄理論相輔相成,共同構成仲裁管轄制度的理論基礎,使仲裁程序成為相對完整的體系。本文在論述仲裁條款獨立性理論與自裁管轄理論的基礎上,分析二者的關系,為我國仲裁法采納自裁管轄理論進行學理探討。關鍵詞:仲裁條款獨立性理論;自裁管轄理論;管轄權;仲裁條款一、仲裁條款獨立性理論(一)概念仲裁條款獨立性理論,是指仲裁條款獨立于主合同其他條款而存在,其效

    法制博覽 2016年18期2016-02-01

  • 國際商事仲裁協議獨立性原則的理論溯源與實踐演進
    合同無效,因仲裁條款系主合同之一部分,相應的,仲裁條款也不存在或無效。仲裁協議可分性/獨立性原則(doctrine of separability)就該類情形具有適用性,在該理論指引下仲裁協議有效與否應當單獨判斷,主合同無效或不存在不必然使仲裁協議無效。二是當事人也可能直接針對仲裁協議的存在及有效性提出異議,因仲裁協議之首要功能即在于授予仲裁庭以糾紛解決的管轄權,此時就仲裁協議的異議便可能構成仲裁管轄權的異議,問題在于被選定的仲裁庭是否有適格管轄權就自身的

    河南工程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5年3期2015-03-27

  • 論合同中仲裁條款的擬訂——以房地產按揭合同為例
    銘?論合同中仲裁條款的擬訂——以房地產按揭合同為例寧教銘*本文從發揮仲裁解決經濟糾紛優越性的視角,在總結仲裁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首先從專業的角度,對一個比較了解仲裁制度的人士如何擬訂好普通仲裁條款提出了一些理念;在此基礎上,從現實中房地產按揭系列合同之仲裁條款的諸多缺陷,分析其產生的根源,總結填補其缺陷的方法,以期對購房按揭融資活動中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銀行、購房人等三方當事人在實際操作上能有所幫助。其中還適當介入了英國仲裁的內容,希望能激勵國人了解、掌握國際

    仲裁研究 2014年2期2014-02-03

  • 新加坡法下仲裁協議的效力研究
    合同一部分的仲裁條款也與合同其他條款相互獨立*參見《新加坡國際仲裁法》第2A條第(2)款和《新加坡仲裁法》第21條第(2)款。。因此,仲裁協議與其他合同一樣有自身的管轄法律。仲裁協議的管轄法不僅僅決定仲裁協議是否有效,還會影響仲裁協議的爭議范圍、仲裁庭的組成和仲裁員的資格等。在普通法下,仲裁協議的管轄法律與一般合同類似,通常按照以下步驟來確定:(1)當事人明確選擇適用的法律;(2)當事人默示選擇的法律;(3)與仲裁協議有最真實和最密切聯系的法律。[1]原則

    中國海商法研究 2014年3期2014-02-03

  • 試論仲裁條款獨立性
    決條款。這種仲裁條款在保證當事人之間順利地進行商業活動,公正、及時、有效地解決爭議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國際商事交往不斷發展,人們也越來越認識到仲裁條款的重要性,但在操作這種仲裁條款時也隨即出現一個問題,即當包含仲裁條款的國際商事合同被確認為無效或失效時,仲裁條款是否仍然有效。仲裁條款獨立性又稱為仲裁協議的分離性或自治說,該理論觀點認為:仲裁條款與主合同是可分的,仲裁條款雖然附屬與合同,但與主合同形成兩項分離或獨立,主合同無效時,仲裁條款依然存在,并不當然無

    合作經濟與科技 2013年11期2013-04-12

  • 論國際體育仲裁協議的自治性——特別述及國際體育仲裁院之規則與實踐
    為一個CAS仲裁條款就涵納了實體與程序問題:其所涉實體問題是關聯于或產生于與奧林匹克運動相關的所有爭議;其所涉程序問題則以概括援引的方式轉致給CAS仲裁法典與奧運會仲裁規則,后兩者的內容構成奧運會仲裁的程序框架。第二,在功能效應,體育仲裁協議兼具實體與程序效果。一方面,體育仲裁協議的生效運行首先激活了體育仲裁機構的管轄、決定著體育仲裁庭的組建與補救,預設了仲裁庭審的實施,最終導致仲裁裁決的作出;不僅如此,有效的體育仲裁協議還直接支持著仲裁裁決的域外承認與執

    天津體育學院學報 2011年6期2011-12-07

  • 再論仲裁條款獨立性原則
    808)再論仲裁條款獨立性原則劉軒溢(東莞職業技術學院,廣東 東莞 523808)仲裁條款獨立性原則的適用問題在學理和實踐上都存在很多爭議,集中體現在“合同不存在”及“自始無效”情況下是否應予適用。目前仲裁協議獨立性原則的適用中,仲裁條款的效力多不受到基礎合同的制約,基礎合同的無效或不存在不應影響其中的仲裁條款的效力。但這種無限的適用效力會帶來很多問題。如何尋求到在仲裁協議獨立性原則和當事人的合意之間的平衡點是一個急需解決的問題。通過對合同本質的分析及仲裁

    太原師范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1年1期2011-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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