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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權力與懲防腐敗體制創新研究

2010-07-27 08:40張揚金
理論導刊 2010年7期
關鍵詞:權力主體理念

張揚金

(南通大學法政與管理學院,江蘇南通226019)

社會權力與懲防腐敗體制創新研究

張揚金

(南通大學法政與管理學院,江蘇南通226019)

社會權力是社會主體在社會生活中因資源的擁有而具有的對社會的影響力和支配力。社會權力從功能角度,可區分為順向為社會權力與逆向為社會權力。順向為社會權力促進與維護社會發展;而逆向為社會權力與社會發展相背離,并通過滲透國家權力來腐蝕國家公務人員,是我國當前腐敗的主要根源之一。提升社會權力的正面維護、削弱社會權力的負面侵蝕,是建構懲防腐敗體系的有效路徑。

社會權力;國家權力;懲防腐敗體制;創新

(一)

社會權力是權力結構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學界對其研究由來已久。早期學者一般將社會權力表述為人類社會固有現象,是人類社會等級差別的根源。亞里士多德認為:“凡是賦有理智而遇事能操持遠見的,往往成為統治的主人,凡是具有體力而能擔任由他人憑遠見所安排的勞務,也就自然地成為被統治者,而處于奴隸從屬地位?!盵1]阿奎那亦持相似觀點。步入近代以后,自由與平等成為時代主題,傳統社會權力觀所持的社會主體不平等前提被徹底否定,人們對社會權力的研究主要以突出人的社會主體性為重點,集中探討社會權力與國家權力、市民社會與國家之間的關系。較有代表性的包括洛克的“市民社會先于國家或外于國家”觀以及黑格爾的“國家高于市民社會”觀等等。馬克思在前者研究基礎上,從經濟基礎層面對社會權力和國家權力關系進行了更深刻研究,提出市民社會決定國家的正確論斷;同時,在國家權力與社會權力關系方面,他認為,階級社會中的國家權力與社會權力具有同質性,國家權力最終回歸社會權力是人類解放的標志,“舊政府權力的合理職能應該從妄圖駕于社會之上的權力那里奪取過來,交給社會的負責公仆?!盵2]隨后,其他學者基于馬克思的觀點,對社會權力的內涵、運作等方面進行了更廣泛研究。

綜合以上,本文認為,社會權力是人類社會固有屬性,是社會主體在社會生活中因資源擁有(包括出身、身份、素質、人格、物質、精神等方面)而具有的對社會的影響力和支配力。在國家與社會共存的大社會中,社會權力與國家權力之間存在緊密聯系而又相互排斥關系:

一方面,社會權力和國家權力緊密聯系。主要表現為:首先,社會權力是國家權力的基礎。與國家后于社會,國家產生于社會類似,國家權力的產生后于社會權力,國家權力來源于社會權力。在國家產生之前的早期社會,社會中權力結構相對簡單,主要以社會權力為主,功能方面比較單一,主要集中在維護社會秩序方面。在其中,較有統治力的社會權力往往依附于氏族、部落等組織,形式上表現為公共權力,由各原始組織首領掌握。國家確立后,體現國家前統治性社會權力的公共權力上升為國家意志,成為國家產生的權力基礎,公共權力也因其性質與功能的轉化演變為國家權力。由此,社會中權力結構開始由以往的社會權力單軌模式演變為社會權力與國家權力相結合的雙軌模式,社會權力與國家權力的關系就此開始。國家建立后,國家權力在形式上高于一切社會權力;然而實質上,這一形式上獲得的關鍵在于社會權力,沒有社會權力的維護,所謂的國家權力只能是曇花一現。其次,國家權力是社會權力利益實現的關鍵。利益是權力目標,任何社會權力都承載為權力主體謀取利益的功能,在國家主導社會背景下,這種利益的獲取很大程度上依賴于國家權力,國家權力成為社會權力實現利益的關鍵。作為社會中具有影響力的權力,任何社會權力對國家權力運作都或多或少發生作用,在社會權力與國家權力動態關系中,社會權力主體往往以自身利益實現為動力來影響國家權力。就影響方式而言,一般存在兩種情況:一是國家權力運作有利于社會權力利益實現,社會權力會成為國家權力忠實護航者;二是國家權力運作不利于社會權力利益實現時,社會權力會制約國家權力運作。在此情況下,社會權力為實現自身利益,往往利用其所擁有的社會資源,采取賄賂政府部門或政府公務人員的途徑來干擾國家權力運行。

另一方面,社會權力和國家權力又相互排斥。從權力量角度而言,兩者是此消彼長關系,即社會權力的擴大,意味著國家權力的“縮水”。國家產生后,國家權力從表面上總是凌駕于社會權力之上,社會權力的獲得往往依靠國家制度層面的讓渡和法律形式的規定,而在這一過程中,社會權力的每一次“擴容”,都意味著國家權力的“縮水”。從歷史上看,傳統專制體制下,國家權力朝集中化、專制化方向邁進,社會權力所存空間極其狹小并幾乎處于國家權力的極度控制之下,社會權力的自主性被完全抹殺。進入資本主義社會以來,國家統治理念較以往有很大變化,民主、平等、管理、服務、治理等理念進入了國家統治實踐,獨立和自主的市民社會以及以此為基礎的社會權力得到蓬勃發展,而與此相對應的則是國家權力的逐步削弱。

(二)

我國改革開放與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帶來了利益分化以及社會階層多樣化形勢,出現了許多掌握一定社會資源的社會組織和個體,他們以掌握的社會資源為基礎,在各自領域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力,成為我國新時期社會權力的新載體。形勢造就權力形態,新時期我國社會權力特征表現為:一是社會權力主體多元化。近些年來,隨著我國政治與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深入,在社會層面,新的社會階層與社會組織不斷涌現,個體和社會組織自主性意識不斷增強,擁有社會權力的主體出現了多元化趨勢。就當前看,我國擁有社會權力的主體主要包括:公民個體、各基層民主自治委員會、媒體、商會、企業、政黨團體、非政府組織等等。二是社會權力影響加大。隨著民主化進程提速,在國家層面,強調政府在社會管理中起主導作用的同時,突出了公民個體以及社會組織的參與作用,并通過法律與制度的確認,給予社會更多的權力來行使國家以及社會管理的職能,特別是在基層民主的實踐方面,更是得到了鮮明反映。

應該說,這些社會權力在維護我國政治穩定、經濟發展以及社會繁榮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一定程度上彌補了政府失靈和國家權力的功能不足,如我國社會中介組織、社區居民自治組織和社區服務組織等等,在照顧弱勢群體、安排“下崗”后再就業、處理社會糾紛等問題上,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任何事物均具有優缺性,社會權力在對我國社會發展起重要推動作用同時,因社會權力主體自身利益驅使,有可能通過制度化或非制度化介入形式(參與和影響決策、賄賂政府部門和官員等等),對社會和國家造成負面性的影響,表現為:

首先,文化權力對國家權力非法滲透。文化權力是指依存于文化領域中的以文化、教育、藝術等為基礎形成的社會權力。文化是社會發展的精神資源,社會文明行進不可或缺,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在推動文化權力發展方面給予了很大制度支持,文化權力主體地位得到了充分肯定。然而,文化權力主體在充當社會文化發展主力軍的同時,因利益所使,存在著利用自身文化權力滲入國家權力獲取非正當利益的可能,即出現典型的“文權”交易?!拔臋唷苯灰讓φ莆諊覚嗔Φ哪承┱賳T而言,可以通過非正當教育程序獲取教育文憑;對社會權力主體而言,則可以借助國家權力之便獲取更多利益。

其次,經濟權力對國家權力非法滲透。經濟權力是指依存于市場領域中的以經濟為基礎而形成的社會權力。就我國當前而言,發展是硬道理,經濟發展是其核心與基礎。在國家體制支撐下,經濟權力獲得了極大擴張,掌握經濟權力的主體有著無可厚非的地位和作用。然而,某些經濟權力主體為獲取更大利益,走非正?;l展道路,利用其掌控社會權力之便,與掌握國家權力的國家公務人員進行不正當交易,導致了當前最為典型和嚴重的腐敗行為,即權錢交易。其特點表現為,掌握經濟權力的主體,包括個人與組織,以金錢為誘餌腐化國家公務人員,獲取更多的國家權力“私人服務”;而掌握國家權力的公務人員,則以出賣國家權力來換取更多的私人利益。

最后,社會權力對國家權力的非法滲透。此處社會權力僅指文化、經濟領域之外的社會生活領域中以個人魅力、家族權威、社會關系等為基礎所形成的社會權力。民主化的政治體制與市場化的經濟體制,使我國社會領域得到了空前發展,而公民意識形成化、利益多元化與階層多樣化進一步使社會領域的社會權力發展呈現出強盛多元勢頭,不容置疑,這些多元化社會權力主體在維持社會穩定發展中起了重要作用;然而,因自身利益驅使,這些社會權力主體也有以其所掌控的社會權力為跳板,以賄賂、誘惑、威脅等手段腐蝕國家權力的不法行為,致使某些意志薄弱公務人員走向歧途,成為現代國家權力腐敗的又一重要現象,如我國現實社會所存在的人情腐敗、美色腐敗以及某些農村地方強霸操縱村委會等行為都屬此類。

(三)

社會權力是雙刃劍,如何立足我國社會權力發展現狀,杜絕行賄、受賄等腐敗現象的發生源頭,引導社會權力朝順社會發展方向而行,不僅是我們時代的必須,更是落實科學發展觀,走持續永恒發展的必須。

1.理念培育。理念是行為先導,社會權力運作是否規范,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權力主體理念是否到位。就現實分析,我國社會權力主體普遍存在“重私輕公”的思想理念,即注重以自我利益實現為目的,而在公共性等理念方面相對偏淡。究其原因,傳統官本位文化影響以及市場體制所帶來的階層多樣和利益多元化形勢,是造成我國社會權力主體在權力運作理念方面失衡的主要原因?;?,匡正社會權力,必須從強化權力主體公共性理念層面入手:

(1)參政理念培育。參政理念是指在民主政治語境中,政治參與主體所應具備的政治理念,主要涉及為何參與以及參與目標等方面的問題。就我國現實民主體制而言,人民是權力的主人,一切國家權力乃人民所授,這一邏輯前提要求權力的運作應該突出“權為民所謀和利為民所有”的公共性價值理念,這不僅是對執政主體的執政要求,也是對所有參政主體的參政要求。作為公民社會中的公民個體或群體,社會權力主體的民主政治參與理所應當?,F實中,社會權力主體在政治參與實踐方面表現積極,同時,因自身資源優勢,許多社會權力主體在政治實踐中擔綱重要角色。然而,較遺憾的是,許多社會權力主體在參政理念方面缺乏公共性價值理念,更多以自我利益的實現為參政目標,從而導致參政行為發生扭曲。由此,必須采取宣傳和感召等方式,大力培育和提升社會權力主體的公共性參政理念,使其在具體的參政行為中更為規范和理性。

(2)責任理念培育。責任理念是指社會權力主體在具體的權力運作過程中具有對自己行為的可預見后果以及行為實際發生后果承擔責任的理念。社會權力來自社會,社會權力主體在具體的權力運作中應該具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即以對社會所造成的影響來衡量自身的權力行為。然而在實踐中,社會權力主體更多以主體自身責任為己任,忽視社會責任的應然要求,這也是造成其權力行為偏差的重要原因。為此,培育和提升社會權力主體的社會責任理念尤為必要。具體途徑方面,主要包括社會權力主體在權力行為之前要具有“事先顧及”的責任理念,即對自身的權力行為是否會造成社會公害要有明確意識;在權力行為過程中要具有“事中顧及手段”的理念,即以是否違反社會規范來取舍自己的權力行為方式;以及對權力行為的后果負“事后擔當”的責任理念,即權力行為不良社會后果一旦發生,必須具有承擔起責任的勇氣。

(3)法制理念培育。法制理念是指社會權力主體要以法律作為衡量自身權力行為的準繩,以是否符合法律還是違反法律規定來決定權力行為的取舍。依法治國是我國現代政治發展的主要邏輯,法律成為現實維持社會秩序和政治秩序的主要規范。受傳統人治文化以及個體法律素質低下的影響,我國現實社會權力主體法律觀念還相對比較落后,法律意識淡薄,在具體權力行為中更多表現為“我行我素”,不受法律約束,從而造成許多權力行為違背法律,產生不良后果。為此,法治時代背景下,通過法律宣傳和法律教育等手段,培育和提升社會權力主體的法律意識,以法律來約束他們的權力行為,不失為匡正社會權力的有效路徑。

2.制度規范。國家主導型社會形勢下,一切社會秩序的穩定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國家制度的有效安排。社會權力是社會中的一種特有現象,是引發政治腐敗行為的主要源頭,為此,對于國家而言,進行有效制度設計,防止和控制社會權力的非理性運作,是迫在眉睫的大事:

(1)強化黨的政策引導功能。政策是黨領導國家的主要方式,是其他一切法規和制度的依據?;诋斍吧鐣嗔εc國家權力之間的復雜關系,黨應立足于更高平臺,履行好政治上、思想上以及方向上的引領職責,通過制定相關政策,給予社會權力角色準確定位,重視發揮他們的正面維護功能,梳理協調好社會權力與國家權力的正常關系。

(2)強化黨的組織監督功能。黨組織是黨存在的形式和運作載體。改革開放以來,黨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發展,基層黨組織已廣泛遍布于社會各領域,包括農村、城市社區、企業、學校等等;同時,黨的先進性保證了其在社會各領域中的領導地位以及在維護社會秩序中的監控功能。實踐中,各類社會權力所存在領域與基層黨組織所存在領域有很大交叉性,基層黨組織對社會權力的監督不僅必要而且可行。如存在于我國當前農村的各黨支部對村委會的監督、社區黨支部對居委會的監督以及各企業、組織中的黨支部對相關權力團體的監督等等都是很好的佐證。

(3)拓寬社會權力主體的政治參與渠道。有效政治參與是現代民主國家要義,拓寬政治參與渠道,可以使社會權力主體通過正常渠道向政治系統訴求利益,可以有效規范社會權力主體利益訴求行為,防止其為此而進行的非理性運作。同時,政治參與是公民參與國家管理的重要形式,通過有效政治參與,可以增強社會權力主體的主人翁意識,提升其服務國家、服務社會的公共性理念。就當前看,隨著我國民主化進程的提速,國家在制度上為公民政治參與設計了廣闊的空間,社會各階層熱心參與國家管理、訴求自身利益的氣氛已然形成。然而因條件、素質、人為等方面原因,這種正規化的政治參與渠道無論是在路徑、內容還是運作方面都尚存很大的拓展空間,有待從制度建構方面進一步細化之。

3.社會匡正。權力導致腐敗,權力的腐敗只有受到約束方可休止。社會權力作為權力體系中的重要成分,同樣存在腐敗的可能。社會是社會權力的形成基礎和功能場域,加上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公民社會的發展成熟,已形成了和國家建制對等的監督力量,使得通過社會控制的途徑來匡正社會權力的規范運作,既必須又有效。

(1)培育公共領域,擴大公民的民主協商。公共領域是舶來品,最早源自西方,意指介乎國家與社會之間以公民參與公共事務為主的空間場域,是民主時代公民政治互動的真實體現。功能方面,通過公共領域的有效商談,可以充分發揮集體成員的智慧和才能,更高質量地出臺措施和決策;同時還可通過公民之間的協商交往,產生一種“交往權力”,即“法律和交往的權力同源地產生于那些眾多人們公開地贊同的意見”[3]180。這種交往權力的產生,對于匡正社會權力具有重要意義,“即使各種社會團體和組織提出問題,但是如果它們所提出的問題,得不到生活世界中的人們的廣泛的共鳴,那么它們所提出的問題也不能產生政治效用,也不能進入政治意志和政治意見形成的領域?!盵3]443從此意義上講,交往權力成為社會權力的凈化器。最后,基于社會權力自身的資源現狀,一旦社會權力主體出現一些非正?;袨?,個體成員難以做到有效監督,而通過集體成員協商產生的交往權力,則可以彌補個體成員抗衡實力的不足,達到有效匡正社會權力,保證社會權力正常運行的目的。近年來,民主政治體制和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與完善,促使我國市民社會以及公共領域不斷成熟和壯大,為公民在民主基礎上圍繞公共問題開展有效商談提供了基礎保證。然而,由于主客觀等原因,我國公共領域的發展現狀無論是數量還是質量方面都有待提升,公民之間圍繞公共事務展開有效商談的程度還不夠高。為此,要以社會匡正社會權力,必須進一步培育社會公共領域,通過公民在公共領域中的民主協商,來保證公共事務由廣大公民在公開、平等的基礎上達成共識,從而達到防止社會權力偏差運作的目的。

(2)建立對社會權力的監督機構。就我國當前看,監督機構的建立,主要對象為國家權力,而在社會權力方面相對較少。故加大建立對社會權力監督的機構力度,是維護社會權力順向為發展的緊迫性問題。社會權力產生于社會,建立社會性的社會權力監督機構理所應當,這在我國社會部分領域實踐中已得到證實。如我國在農村實行村民自治的基礎上,為確保村委會的正常運作,由相關農民組成的農村監委會開始在許多地方出現。從性質看,農村監委會來自農村,成員為農民,屬于社會性機構;功能方面,主要針對村委會工作進行監督,與村委會以及村支部共同組成農村社會發展的三駕馬車,為農村基層民主的順利運行保駕護航。此外,我國廣大企業以及其他組織和部門設立的工會、職工代表委員會、基層黨組織等都屬此類。應該說,這些社會權力監督機構的建立和運作,在促進社會權力正常運行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然而因社會權力本身的復雜性以及監督機構自身經驗不足等原因,社會權力監督機構無論是在數量上還是在運作效能等方面都需要進一步完善。

[1]亞里士多德.政治學[M].商務印書館,1965:5.

[2]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二卷)[M].人民出版社,1972:736. [3][德]哈貝馬斯.在事實與規范之間[M].三聯書店,2003.

[責任編輯:張亞茹]

G 630

A

1002-7408(2010)07-0013-03

江蘇省教育廳高校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社會主義執政實踐結構、矛盾和規律研究”(09 S J B 710013)。

張揚金(1974-),男,江西九江人,博士研究生,南通大學講師,研究方向為政府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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