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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文化產業與構建良性文化生態

2011-03-17 22:00楊東籬
天府新論 2011年1期
關鍵詞:良性文化產業生態

楊東籬

發展文化產業與構建良性文化生態

楊東籬

“文化生態”是多種具有不同價值觀的文化相互關聯、作用、影響而形成的動態有機系統。在當代中國,構建良性文化生態一個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發展文化產業。發展文化產業可以抵抗外來文化入侵,完善文化生態的多元性,維護多種文化形態之間的平衡,推進多種文化形態之間的交流,協助文化與政治、經濟領域建立互動關系。然而,也不能放任文化產業完全自由的發展,在發展文化產業時,需要注意集中處理四種關系,即文化性、政治性與產業性的關系;引進外來文化產業與本土文化產業創新的關系;國家政策管理與市場自由調節的關系以及公益性與經營性的關系等。

文化生態;文化產業;良性;泛意識形態化

1955年,美國文化人類學家朱利安·斯圖爾特提出用生態學的方法來研究社會文化現象,由此形成了“文化生態”的概念。斯圖爾特的本意是想通過“文化生態”來解釋分布于不同地域的獨特文化形態和文化模式。然而,一個概念一旦產生就具有了獨立性,它的內涵一般不會一直拘囿于它的原始意義,而會不斷生發出新的意義。自 20世紀 80年代起,我國學者對“文化生態”內涵的討論就沒有停止過。目前學界對于“文化生態”主要存在了三種理解:第一,認為“文化生態”是一個文化形態多元,文化價值多維,各種文化在相互關聯、作用、影響中形成的動態有機系統,代表性學者如馮天瑜、方李莉、孫兆剛。第二,將“文化生態”理解為文化系統與自然生態系統的耦合,代表性學者如司馬云杰、鄧先瑞。第三,指出“文化生態”就是“生態文化”,是一種有利于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可持續發展的,以生態價值觀為指導的文化現象,代表性學者如余謀昌等?!?〕本文主要采用了對“文化生態”的第一種理解。

按照馮天瑜等諸多著名學者的看法,“文化生態”是人類社會各種文化群體從事文化創造、傳播及其他文化活動的基本條件?!?〕所以,“文化生態”必須一直保持良性狀態,才能夠更好地維持和促進各種文化的創造、交流、傳播,對與文化關聯密切的各種政治、經濟活動起到輔助和推動作用。那么,什么樣的“文化生態”才是良性的呢?綜合當代學界的主流觀點,良性的“文化生態”從原則上來說,至少應該具備五個特點:首先是文化種類的多元性。構成良性“文化生態”的文化種類必須多元化、多樣化,這才能夠保證文化生態系統內部資源的豐富。其次是各種文化之間彼此關聯,可以相互影響,相互借鑒。文化種類的多元只是保證了文化資源的豐富,凸顯了各種文化之間的個性與不同。但要使文化生態系統內部能夠形成合理的流動、運動機制,則各種文化種類之間必須具備一定的關聯性,可以相互影響和借鑒。再次,各種文化都具有可生長性。雖然各種文化種類的彼此關聯能夠幫助在文化生態系統內部形成運動的機制,但要使這一機制充分、活躍地運轉,則各種文化本身則必須具有可生長性。因為只有各種文化是不完善的,是需要生長的,它才會渴望與其它文化之間進行交流并借鑒其它文化來補充自身,也只有如此,文化生態系統才能夠得以充分、活躍地運轉。又次,各種文化種類之間能夠和諧、有序的相處。文化生態的系統需要活躍的運轉,但更需要在運轉中保持平衡,這樣才能夠維持系統的完整性。這種動態中的平衡就需要各種文化種類之間和諧、有序的相處。最后,良性的文化生態系統還可以同社會的政治、經濟系統之間形成良性的關聯、互動,相互影響,相互支撐,共同推動社會的整體進步和發展。

構建良性文化生態在不同時代、不同國家有著不同的要求。在當代中國,構建良性文化生態一個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發展文化產業。

首先,當代中國文化生態正在面臨的危機需要通過發展文化產業來解決。當代中國的文化生態目前正在兩個方面遭遇危機:

第一是文化生態的國內危機。文化生態的國內危機表現為,文化生態系統的活力不足,文化自身同經濟以及政治關系在整體上的失衡。解決這一危機的一個重要途徑就在于將部分文化資源推向市場,發展文化產業。從現實的政府行為來看,我國從 20世紀 70年代末 80年代初開始的文化體制改革就是在將社會文化從“泛意識形態化”的桎梏中解放出來,將一些文化資源逐步推向市場,恢復文化發展的應有活力。從 20世紀 80年代到 21世紀的前 10年,我國文化體制改革經歷了 80年代到90年代的起步階段、90年代到 21世紀初的穩步發展階段、21世紀初至今的重大突破階段,逐步推動了國有文化事業單位“轉企改制”、促進了非公有制資本投資文化建設、加強了文化的立法執法、完善了國家的文化經濟政策,并在此基礎上提倡大力發展文化產業。

第二是文化生態的國際危機。我國文化生態的國際危機表現在,隨著世界經濟的逐步 “全球化”,文化的“全球化”時代正在到來,外來文化對本土文化的沖擊日益強烈。本土文化產業的發展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增強本土文化對抗外來文化的能力。自 20世紀 80年代打開國門直到進入 21世紀的今天,歐美、日韓的各種文化,特別是流行文化陸續大規模地涌入國內,對本土文化形成了特別強烈的沖擊。要對抗這種沖擊,本土文化就需要大力增強自己的創造、創新能力。將部分文化資源推向市場,投入激烈的市場競爭是目前培養、鍛煉文化創造、創新能力的最佳途徑。我國文化生態所面臨的國內危機和國際危機都需要大力發展文化產業。然而,目前我國的文化產業發展才處于起步階段,還無法在真正意義上幫助對抗外來文化的沖擊。因此,我國在國內和國際上的文化生態危機將在較長時間內存在,而大力發展文化產業則構成了目前文化建設重要而急迫的任務。

其次,當代良性文化生態系統的構建在很大程度上需要通過發展文化產業來實現:

第一,構建當代良性文化生態系統需要多種價值取向的文化種類,實現這一點就需要發展文化產業。20世紀 80年代,思想解放熱潮興起,文化體制改革啟動,在此背景下出現的精英文化強調文化的精神內核,強調文化對生活的超越和疏離,固守著傳統意義上的文化觀念;另一方面,精英文化因受眾較少,很難在全社會形成廣泛的文化效應。文化產業將市場的競爭機制引入文化領域,敦促文化不斷推陳出新。為了生產具有創新性、富有競爭力的文化產品,文化產業化的資源就不可能是單一的。這樣,所有的文化種類如精英文化、民俗文化、外來文化等都可能成為文化產業化的資源。在這一前提下,眾多具有不同價值取向的文化產品就被生產出來,為構建良性文化生態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第二,發展文化產業有利于維護多種文化形態之間的平衡。構建當代良性文化生態的多元文化種類需要保持彼此之間相互關聯的平衡關系,這一點需要通過文化產業的發展來實現。如前所述,構建當代良性文化生態的很多重要的文化種類都通過文化資源產業化的方式生產出來,它們在服務人民大眾,創造經濟效益等方面有著一致的共識,在生產機制、傳播方式、營銷手段、消費方式等方面也有著諸多相通之處。這些共識與相通之處就構成了它們彼此關聯、交流的基礎。目前我國發展文化產業特別注重的就是強化服務人民大眾,創造經濟效益的意識與革新文化生產機制、傳播方式、營銷手段以及消費方式的意識。這無疑能夠深化多元文化種類之間的關聯與交流。就這點而言,文化產業的發展對維護多種文化形態之間的平衡大有裨益。

第三,發展文化產業能夠推進多種文化形態之間的交流和互動。構建當代良性文化生態的多元文化種類不僅需要保持相互關聯的平衡,更需要在這種平衡的基礎上交流、互動,這才能夠保證整個文化生態系統積極、活躍地運轉。因產業化資源的不同,各種文化產品雖然為了擴大傳播、營銷的范圍,更大程度地獲取經濟效益,而注意增加了文化的通俗化、娛樂化內容,但它們在文化情趣、文化價值觀等方面還是體現出了相當的差異,比如以意識形態文化為資源的產品更強調國家意志,清正嚴明;以精英文化為資源的產品還是將人道關懷作為主題,高雅脫俗;以民俗文化為資源的產品側重于展示民眾的生活情趣和生活價值觀,自然親切;以外來文化為資源的產品則重在體現異域風情。這些差異凸顯了各種文化產品的個性,構成了各種文化產品生存并富有競爭力的根本原因。為了進一步豐富自我個性,獲得更強的市場競爭力,各種文化產品在吸收、借鑒原有文化資源的同時,也需要在保持特定價值觀的前提下相互借鑒。彼此相互交流和借鑒增加了各種文化形態自身的活力,也活躍了整個文化生態系統。就這點而言,文化產業的發展可以看作是活躍文化生態的“興奮劑”,推動文化生態系統積極運轉的“發動機”。

除幫助生產多種文化種類,維護多種文化之間的平衡,推進多種文化之間的交流互動外,文化產業因其“三位一體”地兼具了文化、政治、經濟的功能和屬性,本身還可以構成當代文化、政治、經濟交流與互動的平臺,使整個文化生態系統與政治、經濟系統協同發展,共同推動社會進步。

雖然文化產業的發展對于構建當代的良性文化生態有著非凡的意義,但也不能放任文化產業完全自由的發展,因為文化產業自身也有一個良性發展的問題。只有保證了文化產業自身的良性發展,文化產業構建良性文化生態的功能才能夠被充分發揮。因此,在發展文化產業時,要注意集中處理四種關系,即發展中文化性、政治性與產業性的關系;引進外來文化產業與本土文化產業創新的關系;國家政策管理與市場自由調節的關系以及公益性與經營性的關系等。

在處理文化性、政治性與產業性的關系時應遵循正確定位,兼顧發展的原則。如前所述,文化產業本身是當代政治、文化、經濟三大領域交叉、融合的產物。然而,政治、文化、經濟在文化產業中的含量和功能卻并不相同。其中,文化是文化產業的內在精神,政治擔當了塑造國家形象的任務,而產業則主要負責生產、營銷、傳播政治、文化的物質載體。從這一點看,文化產業的文化性、政治性與產業性實質上并不矛盾,完全可以在充分認識和理解它們功能和意義的基礎上對三者兼顧發展。然而,在現實中,尤其是在文化體制改革提倡一定程度的文化產業化、市場化的今天,文化產業的產業特性常常會覆蓋甚至扼殺文化性和政治性,使文化產業成為純粹的商品。文化產業一旦變成純粹的商品,它就失去了文化的生命力和創造力,失去了政治的責任感,失去了它作為文化產業的基本價值。因此,需要特別注意文化產業化的限度問題。在我國當前文化產業發展的起步階段,科學處理文化性、政治性與產業性的關系顯得尤為重要。

在處理引進外來文化產業與本土文化產業創新的關系時,應注意在保持本土文化產業獨立的前提下,有選擇地吸收和借鑒外來文化產業的運行模式和經驗,進行自主創新。我國當代文化產業不僅需要自我調整和發展,還需要面對外來文化產業的沖擊和挑戰。歐美國家的文化產業發展已有上百年的歷史,經驗成熟,基礎雄厚。日韓的文化產業雖然起步較歐美國家晚,但近年來發展勢頭頗為猛烈,有許多在全球產生重要影響的龍頭產品。而我國的文化產業才剛剛起步。我們一方面必須參考和借鑒歐美和日韓國家的文化產業從創意、包裝到營銷、傳播等各個環節的模式和經驗,因為“輸入的信息和文化產品的教育價值不可低估”〔3〕,“它可以給本國文化帶來新的東西并且豐富它”〔4〕;另一方面,也要特別注意外來文化產業對我國文化產業在文化和意識形態方面有意無意地滲透?!按罅客鈬鴤髅疆a品的輸入也有可能削弱了輸入國人們的文化一致性意識”〔5〕。在這一情況下,對外來文化產業的吸收和借鑒就要有策略、有選擇地進行。我國初期面對外來文化產業的一味拒斥與當前對外來文化產業因過度借鑒而導致的過度包容都有失偏頗。

本文認為,有策略、有選擇地吸收、借鑒外來文化產業應該注意認真學習外來文化產業的產業運行觀念和模式;全面吸收外來文化產業中有益于我國社會發展的文化精神,如對自由的追求,對民主的向往以及對社會責任感、社會公共意識的強調;深入借鑒外來文化產業塑造國家形象的方法等。在有策略、有選擇地吸收、借鑒外來文化產業經驗的基礎之上,我們可以結合中國本土的社會現實,開創自己的文化產業發展模式,發展體現中國民眾情趣、意志、價值觀,創造巨大社會價值、經濟價值的文化。

在處理國家政策管理與市場自由調節的關系時,應注意以文化產業的市場自由調節為主,國家政策管理為輔。當前文化體制改革的核心任務就是將一些文化資源推向市場,目的是通過市場自由調節機制來發展當代的社會文化。當代各種文化資源進入市場之后,它們通過市場的自由調節,按照經濟運行的規律,以競爭、合作、融合等方式彼此關聯、影響、互動,進而構成一種文化生態的動態平衡。然而,文化產業管理主要采取市場自由調節的方式并不意味著就完全不需要國家政策的參與。尤其在現階段,國家政策的適時參與能夠對文化產業的發展起到重要作用:“文化產業化不是把所有文化產品簡單地置于市場中,而是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才能使文化產業健康發展”〔6〕。我國當前還沒有完成從 “計劃經濟”向 “市場經濟”的過渡,當代市場機制的發展還不成熟。國家需要從總體上宏觀把握,及時發現文化產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制定相應的法規、政策幫助各種文化產業行業渡過難關,順利發展。比如從文化體制改革開始至今,針對各種具體文化行業所制定的事無巨細的各種政策就屬于這種情況。同時,我們也需要國家在文化產業發展到一定階段時,適時將其推進到一個新的階段,為文化產業的成長提速。2009年 7月,政府提出的《文化產業振興計劃》就是在對國際、國內政治、經濟、文化發展局勢進行了總體把握,深度思考之后所出臺的將我國文化產業全面推進到新階段的政策。

在處理公益性與經營性的關系時要遵循以經營性為主,兼顧公益性的原則。經過文化體制改革,當代文化正在逐步進行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的分化。有很多學者就此認為文化事業才具有公益性,而文化產業體現的主要是經營性。實際上,文化產業也有一個公益性的問題。文化產業的公益性突出體現為它的社會責任感。文化產業的社會責任感要求它注意它所傳播的價值觀、情趣、意識對全社會的影響,要求它積極追求、建設文化的正面價值,努力營造健康、明朗的文化氣氛,對因一味追求商業利益所導致的低俗文化現象,如解構紅色經典,惡搞嚴肅影視劇等進行堅決抵制。當然,文化產業畢竟是一種產業,不可能將注意力完全放在文化傳播的社會影響上。所以在處理文化產業公益性與經營性關系的時候,還是要將其經營性放在首位,不過在關注文化產業經營效益的同時,也應該兼顧文化產業自身的公益責任。

通過對文化產業發展中文化性、政治性與產業性;引進外來文化產業與本土文化產業創新;國家政策管理與市場自由調節以及公益性與經營性等諸多關系的合理處理,文化產業自身就可以獲得良性發展。良性發展的文化產業可以抵抗外來文化入侵,完善文化生態的多元性,維護多種文化形態之間的平衡,推進多種文化形態之間的交流,代表文化與政治、經濟領域建立互動關系等方面為建構當代良性文化生態做出準備。然而,我們也不能忽視一個問題,即文化產業對構建良性文化生態的意義并不是絕對的。當我國文化生態因文化產業的深度發展由和諧又走入新一輪危機的時候,發展文化產業與構建良性文化生態的關系問題或許又該重新被解釋了。

〔1〕熊春林,黃正泉,梁劍宏.國內文化生態研究述評 〔J〕.生態經濟,2010(3).

〔2〕馮天瑜,何曉明,周積明.中華文化史 〔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9.

〔3〕〔4〕〔5〕伊滕陽一,胡正榮.國際傳播與一國的文化一致性 〔J〕.現代傳播,1991,(2).

〔6〕顧江.文化市場建設中的政府介入機制 〔J〕.江海學刊,2001(5).

G114

A

1004—0633(2011)01—116—04

本文為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金項目 (項目編號:08JC751028),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 (編號:20080440173),山東省博士后創新科研基金項目 (編號:200703096)階段性成果。

2010—10—08

楊東籬,文學博士,歷史學、文化產業研究博士后研究人員,山東大學歷史文化學院講師,主要研究方向為文化研究與文化產業理論。 山東濟南 250100

(本文責任編輯 劉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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