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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中“錯位”——“科學實踐”視域的思考

2014-04-16 17:50
江蘇社會科學 2014年6期
關鍵詞:巴赫錯位區分

1963年,諾貝爾獎得主梅德瓦(Peter Medawar)在一篇題為“科學論文是一種欺騙嗎?”的論文中指出:科學家的實驗過程與他們在諸如著名的BBC之類節目中向公眾傳播的科普作品之間普遍存在著“錯位”。也就是說,由于多數聽眾對于科學研究缺乏具身性經驗認識,他們對科學的了解主要來自于教科書、科普作品、電視節目等,而這些傳播手段主要是強調實驗知識的確定性與可靠性,并且這種確定性與可靠性會隨著知識在時空中遠離科學發現過程的程度而大幅度地提高??铝炙乖蜗髮⑵涓爬椤熬嚯x產生美”[1]哈里·柯林斯:《改變秩序》,成素梅、張帆譯,上??萍冀逃霭嫔?007年版,第130頁。。梅德瓦認為科學家在其作品中有意地“錯誤”表達其研究實踐。他們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符合哲學家提出的所謂的“方法論”要求,即把他們的研究置于歸納的框架之中,以讓聽眾認識到科學是“一項偉大而智慧的工作”。然而,他認為這種語境源于一位非常錯誤的人——穆勒[2]Medawar P.The Strange Case of the Spotted Mice and Other Classic Essays on Science.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6,p.34,p.38.Me d a w a r P.T h e S t r a n g e C a s e o f t h e S p o t t e d M i c e a n d O t h e r C l a s s i c E s s a y s o n S c i e n c e.Ox f o r d:Ox f o r d Un i v e r s i t y P r e s s,199 6,p.3 4,p.3 8.。在實際工作中,科學家并不會嚴格按照歸納方法行事,歸結主義的框架對科學家來說是一件可笑的緊身衣?!皩τ跇嫵煽茖W發現的思維過程,科學論文給出的是一種完全錯誤的敘事,在這種意義上,科學論文是一種‘欺騙’”[3]。

一、“錯位”產生的方法論根源

其實,科學哲學家早就表達了這種“錯位”,并為之進行了辯護。1938年《經驗與預言》中,賴辛巴赫提出邏輯實證論著名的“辯護的語境”與“發現的語境”區分的觀點。賴辛巴赫提出兩種語境之分,目的是想表明科學家的實際思維過程(發現的語境)與發現后的理論表征(辯護的語境)之間存在著本質差別。他認為“科學發現”是不能進行哲學分析的對象,解釋“科學發現”也不是方法論的任務,科學哲學只能涉及科學的“辯護的語境”。這種兩分有兩個重要的目的:(1)劃定科學哲學與科學的經驗研究途徑(如科學史、社會學等)的界線。隱藏在這種區分背后的是這樣一種基本假設:科學家提出一個科學理論的發現過程與對該理論的合理性的評價與檢驗無關。賴辛巴赫的兩分的動機是對科學家的研究成果提供一種理性的重構,但絕不去思考導致獲得這種成果的實際過程。(2)表明沒有“發現的邏輯”,就沒有必要對發現語境進行哲學重構。賴辛巴赫還提出了科學哲學的描述性的與指導性的功能。描述性功能就是給出知識原貌的描述。描述不僅涉及科學的方法論,也涉及科學的社會學。但為了有別于社會學,賴辛巴赫提出了知識的內部關系和外部關系之間的界線。內部關系屬于認知的內容,科學哲學只涉及內部關系,社會學則主要涉及外部關系[1]Reichenbach H.Experience and Prediction.Chicago: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38,p.4,pp.5-6.Reichenbach H.Experience and Prediction.Chicago: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38,p.4,pp.5-6.。賴辛巴赫指出對思維的邏輯關系的描述遠非思維的實際運作過程,而是試圖建立一個既有邏輯完備性,又準確反映出思維的認知過程的理論,但其中要排除科學的非認知因素,如社會與心理因素。在一個相容的邏輯系統中,方法論的任務就是去表明思維過程“應該”是如何發生,而社會學或心理學則關注“實際”上是如何發生的??茖W哲學關注思維過程的邏輯重構[2]。為科學家的實際思維過程提供一種描述性說明,就方法論任務來說,就是考慮科學實踐中的認知方面,并以邏輯秩序的方式重述出來。這種重述為一種“理性重構”。理性重構的邏輯原理是歸納法。如何讓實際的思維過程用歸納的方式組織起來,這是科學家與哲學家的共同任務??茖W家提供最初的思維原型,哲學家改進它,用一種歸納方式重構出科學家的思維過程,從而為科學家提供了表征其思想的“理性重構”的方法論原則。這種重構會使科學家意識到并改進其實踐在邏輯上的缺陷和不足。從這種意義上來說,賴辛巴赫的“描述性任務”顯然是“非描述性的”,而是高度“規范性的”。因此,這種方法論具有高度的指導性功能:哲學家所做的就是為科學家提供一整套“意志性”(“volitional”)規范,一套必要方法論原則??茖W哲學所制定的指導性原則,可以展現和合法化科學知識,讓科學家能對其實際思維過程進行一種理性重構,達到對其科學思想的最佳表征。

二戰后的科學哲學界普遍接受了這種區分,它幾乎成為庫恩之前的科學哲學的主導原則之一。如拉卡托斯就把這種區分應用于科學的編史學。拉卡托斯在《科學史及其合理的重建》一文中指出科學方法論是“合理重建的歷史指導”[3]伊·拉卡托斯:《科學研究綱領方法論》,蘭征譯,上海譯文出版社1986年版,第142頁,第163頁。。在科學哲學的指導下,人們就應該能夠把科學史展示為體現出各種科學方法論原則的歷史,從而達到對科學史的一種“合理重建”。只要人們做到這一點,他們就可以根據哲學來說明科學進步的合理性。拉卡托斯把其編史學概括如下:“合理重建或內部歷史是首要的,外部史是次要的。因為外部歷史的最重要的問題是由內部歷史所限定的。外部歷史對根據內部歷史所解釋的歷史事件的速度、地點、選擇等問題提供了非理性的說明”[4]伊·拉卡托斯:《科學研究綱領方法論》,蘭征譯,上海譯文出版社1986年版,第142頁,第163頁。。因此,科學社會學就屬于“病態”研究,亦即科學哲學無法充分說明的所有非理性因素,就移交給科學社會學家去研究,進行非理性的外史說明。勞丹也對“知識社會學”提出了警告:“我們若要研究科學的合理性的社會背景,必須先懂得什么是合理性”[5]拉里·勞丹:《進步及其問題》,〔北京〕華夏出版社1998年版,第230頁。。在他看來,科學的合理性只是意味著整體上遵循科學的方法,并不是說科學家的行為都是合理性的。勞丹希望社會學家遵守自己的本分,回到與思想史和方法論無關的科學的非認知因素的社會學中。為此,勞丹為社會學家設立了一種“不合理原則”。按照這一原則,“只有那些在給定情況中并不屬于理性牢固確立起來的思想,才是社會學要說明的合適對象”[1]拉里·勞丹:《進步及其問題》,〔北京〕華夏出版社1998年版,第207頁。。這種理性思想史與非理性的知識社會學的分工得到牛頓-史密斯[2]Newton-Smith W.The Rationality of Science.Boston:Routledge&Kegan Paul.1981,pp238-257.的支持。牛頓-史密斯認為,至少存在關于信念的最低限度的理性說明,它可決定一個信念在一個確定的語境中是否合理??茖W哲學“內在”于科學的方法論之中,這一點界定了科學知識的標準、證據與推理和那些被排除在方法論之外的非理性因素之間的界線。

總之,賴辛巴赫式標準的區分就是把評價問題留給了哲學家,而說明問題留給了心理學家與社會學家。在辯護的語境之中,邏輯規則成為理論成功的唯一評價標準。這暗示著一種清楚的等級差異,即自然科學超越了社會科學,而哲學卻占據著最高的位置。這種等級差異還體現為內史與外史之分,內史被視為一種永恒的、理性的科學知識的進步,而外史被視為一種心理的、政治的、經濟的等因素的非理性史。這就是造成科學中“錯位”的方法論根源。

二、消解“錯位”——走向科學實踐

加夫羅格魯和雷恩注意到“關注科學內容和關注語境之間的……張力,造成了目前我們研究領域中普遍存在的許多激烈爭議”[3]K.Gavroglu,and J.Renn (eds).Positioning the History of Science.Boston Studies in the Philosophy of Science,248.Dordrecht:Springer,2007,p.1.。這種張力導致了科學家、社會學家與歷史學家的強烈不滿。如梅德瓦就主張哲學家沒有資格去為科學家設置先驗的方法論原則,更沒有資格要求用它們去指導科學家的理論重構[4]Medawar P.The Strange Case of the Spotted Mice and Other Classic Essays on Science.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6,p.38.。相反,科學論文應該反映出實際的思維過程,科學哲學說明應該去捕捉與說明這些思維過程。對梅德瓦來說,科學家的實際思維過程要高于重構科學論文的哲學原則。梅德瓦認為科學哲學應該概括科學實踐的本質特征,這樣才能填補實際的思維過程與其表征之間的空白。梅德瓦承認各式各樣的哲學方法論可以作為實用工具,用來設計科學思維實踐的描述性說明,但只有科學家,而不是哲學家才有資格去判斷科學推理實踐的哲學說明是否充分,如果存在著矛盾,是哲學說明,而不是科學需要進行修改或調整。

化學家哈伍德(William Harwood)曾多次埋怨說科學家寫作其論文時,被要求去遵從哲學家的規范,這些規范迫使他們去錯誤地表達其論文??尚Φ氖?,哈伍德強調流行的“科學方法”的模式要求科學家利用假設-演繹模式去表征他們的論文,雖然實際的科學實踐并不遵從它,假設-演繹模范如果被在科學教育中傳授為一種恰當的科學研究的規范的話,這將是一種障礙[5]J.Schickore and F.Steinle(eds).Revisiting Discovery and Justification.Dordrecht:Springer,pp3-22.。

隨后的科學哲學家主要是從以下兩個方面對賴辛巴赫式標準的區分進行解構。

1.經驗上的反駁——科學論文并不遵守科學哲學的方法論原則

1998年《科學哲學》雜志發表了一組四篇文章專門討論科學論文的結構問題。這四位哲學家都一致認為科學論文是傳播、評價與認證科學知識的主要場所,它包含著最好與最強的論證。但這些論文是否遵守了哲學家的邏輯標準?答案是否定的。如在第一篇論文中,與賴辛巴赫相反,舒普(Frederick Suppe)強調科學論文反映出科學家本人所認可的論證的合理邏輯,哲學的任務就應該對這一邏輯提供充分的解釋。他認為科學文章的哲學分析需要滿足兩個要求:它們“必須應用于微觀層次,并能夠解釋在作品中所有的內容”[1]Suppe F.The Structure of a Scientific Paper.Philosophy of Science.1998,p.65,p.382.。舒普認為現有的檢驗與確證的哲學模式都不能滿足這兩個要求。其中包括標準的假設-演繹模式,還有當下流行的貝葉斯歸納模式,最佳解釋的推理模式等。舒普分析了美國普林斯頓大學著名地質學家W.杰森·摩根(Jason Morgan)一篇有關板塊構造論的文章《上升,溝槽,大斷層和地殼塊》(1968年)結構進行了分析,發現上述三種模式僅占本文的30%段落。也就是說,所有這三種模式不能充分地解釋本文所覆蓋的邏輯論證,不能提供摩根為何刪除與其假設相矛盾的數據的經驗說明。特別是,假設-演繹模式與“摩根的實際上否證了他的假說這一事實”不相符,論文中的實際推理也不遵守貝葉斯歸納模式,利普頓(Peter Lipton)推理最佳解釋模式只考慮一種假設,無法說明論文中的比較性評價。

2.從“辯護的邏輯”到“論證的辯護”

庫恩通過“科學共同體”的共識打破了上述標準的兩種語境的劃分。也就是說,知識產生的過程并不只是某一科學家提出理論,還包括科學共同體的接受??茖W共同體接受之前的過程,都屬于知識建構的實踐過程,按照賴辛巴赫的區分,這屬于發現的語境。這就是科學共同體達成共識的過程。一種新理論要成為知識,必須得到科學共同體的承認,是科學共同體,而不是單個科學家才是科學知識的生產者和認證者。然而,科學共同體傳統上屬于社會學研究的范圍,不屬于辯護的語境,這樣,“科學共同體”的提出使庫恩打破了傳統的兩種語境的區分。因此,庫恩說“我的許多概括涉及到科學家的社會學或社會心理學…我甚至似乎有可能已經違反了“發現的范圍”和“辯護的范圍”[2]〔美〕托馬斯·庫恩:《科學革命的結構》,金吾倫、胡新和譯,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第7頁,第7頁。。

1978年召開了關于“科學發現”的倫納德會議(Leonard Conference),本次會議的焦點問題是,在何種程度上,“科學發現或實踐”能夠進行理性重建和解釋。盡管哲學家們對發現的語境是否應該進入科學哲學的范圍的問題上并沒有達成共識,但此次會議無疑開創了科學哲學研究的一個新時代,即以傳統的兩種語境區分為基礎的科學方法論開始受到質疑,意識到對科學理論的評價不能獨立于科學的發現,更不能采用先驗的邏輯標準。

2002年,以石徹克爾(Jutta Schickore)和斯坦勒(Friedrich Steinle)為首的哲學家們在德國馬克斯·普朗克科學史所召開了“重審發現與辯護”的研討會,與會者就兩種語境區分以及它對當今科學哲學的啟示作了深入探討。其中,德國哲學家保羅·霍寧根-休恩(Paul Hoyningen-Huene)的看法得到了與會者的較普遍認可。

霍寧根-休恩以庫恩的研究為基礎,重新評價兩種語境的區分,并找到了這個區分的合理內核。上面曾提及,庫恩認為“范式”屬于社會學或心理學研究的范圍,不屬于哲學研究的范圍。然而,庫恩自己緊接著又說:“然而,至少我的一部分結論屬于傳統意義上的邏輯或方法論”[3]〔美〕托馬斯·庫恩:《科學革命的結構》,金吾倫、胡新和譯,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第7頁,第7頁。。這種矛盾表明,賴辛巴赫提出的兩種語境的區分仍然有一部分是庫恩無法突破的。對于科學知識而言,研究事實采用的是描述的視角,這是科學史、科學社會學等學科研究的內容;研究科學理論的評價采用的是規范的視角,這種視角研究客觀性、真理性和合理性等問題,這是科學哲學研究的內容。庫恩之所以會在《科學革命的結構》出現矛盾,主要是因為他意識到了研究科學知識的兩種不同視角的存在,但又沒有完全清楚地分清它們?!霸诜磳煞N語境區分的論證中,庫恩從未意識到事實與規范或評價之間的界線?!盵4]J.Schickore and F.Steinle(eds).Revisiting Discovery and Justification.Dordrecht:Springer,p.129,p.129.

為了表明描述性視角與規范性視角的區分是以往標準語境區分的內核,霍寧根-休恩用精煉的區分[5]來凸顯這兩種視角的區分。這種區分考察了科學知識的兩種視角。不會再像標準的區分那樣會引發哲學上的爭論:一方面,對于標準的語境區分的批判者而言,精煉的區分避開了對標準的語境區分的批評,因為以往對標準的語境區分的批評從未意識到描述性和規范性的視角之分的存在。而這種描述性視角與賴辛巴赫所提出的描述性視角完全不同,賴辛巴赫關注于“辯護的語境”中的邏輯描述,而這里所說的是描述性視角是指對“發現的語境”中的認知秩序的關注;另一方面,對科學哲學來說,不論科學知識是如何產生的,這種精致的區分還保留著一個規范的視角去評價科學理論,從而保留了科學哲學自身的獨特價值。精煉的區分不再暗含時間上的區分,發現的過程在前,辯護的過程在后,也不再暗含發現的語境和辯護的語境的區分就是科學史、心理學、科學社會學與科學哲學之間的區界線,科學哲學同樣可以研究科學發現的問題。

重審兩種語境的區分對于當前科學哲學的研究具有重要意義:科學哲學研究的對象不應該僅限于辯護的語境,而是整個科學知識產生和理論化的全過程??茖W哲學與科學史、科學社會學等經驗性研究的區別在于它還保留了“嚴格的論證”維度??茖W哲學家引以為自豪的也正是這一點。賴辛巴赫由于把科學性等同于邏輯性,而科學發現沒有邏輯性可言,才導致兩種語境的區分并把發現的語境擋在科學哲學的門外。但是,他提出兩種語境的區分目的是為了捍衛科學哲學的論證的嚴格性,這無疑是哲學本身應堅持的。實際上,霍寧根-休恩提出的精煉的區分已經表明,不論有沒有發現的邏輯,只要不把認知等同于邏輯,科學哲學同樣可以研究科學知識產生的過程。賴辛巴赫的“理性重構”不能勝任這一任務的另一個原因是,由于科學概念包含專業性內容的,忽略了這些專業性內容,科學哲學就脫離了實際的科學活動。這也是賴辛巴赫提出的辯護的邏輯所遭遇的麻煩之一。因此,科學哲學需要從邏輯重建走向技術性重建。這種重構的豐富性不再是哲學家所完成的一種形式語言中的邏輯重構,而是一種由對科學家實踐的一種技術重構與重新定位?!盎魧幐?休恩的精致的區分不再使辯護的語境外在于經驗推理本身”[1]J.Schickore and F.Steinle(eds).Revisiting Discovery and Justification.Dordrecht:Springer,p.176,p.189.。這需要從辯護的邏輯走向論證的辯護。論證的辯護是要表明科學概念和理論的產生和變化的歷史過程,而辯護總是基于一定的背景知識。只有具備相關的科學知識,哲學才能與經驗證據相聯系,才能使科學哲學不再外在于科學活動,完成以整個科學活動為自己的研究對象的任務。因此,不是辯護的邏輯,而是論證的辯護,才是科學哲學的特征,才是科學哲學區別于科學史、SSK等其他學科的主要標志。同時,我們需要丟掉那種將科學內容等同于理論或思想的習慣??茖W內容體現在科學實踐的所有認識層面上:不僅包括思想和理論,還包括實驗、事實、模型、參數、技巧、發明、技術性應用、材料以及工具等。

總之,正如英國科學史學會(BSHS)會長,2006年拉卡托斯獎得主張夏碩指出:“有一種普遍的觀點:如果我們關注科學的合理性,就無法開展社會史或文化史研究,反之亦然。對這一錯誤觀念,科學哲學家和科學內史學者與那些聲稱站在他們對立而的人,負有同等程度的責任。我們……超越這一錯誤觀念并努力認清,合理性是完全扎根于且依賴于社會、政治和制度背景的,但也不因此就喪失其在指導實踐的規范性作用”[2]張夏碩:《讓科學回歸科學史》,〔北京〕《科學文化評論》2013年第5期。。

3.發現語境中的“邏輯”

有學者形象地把科學家個人提出的理論稱為“黑夜的科學”,為科學共同體接受的理論稱為“白天的科學”,而科學從黑夜走向白天需要經歷一個黎明的中間過程[3]J.Schickore and F.Steinle(eds).Revisiting Discovery and Justification.Dordrecht:Springer,p.176,p.189.?!板e位”就是“黎明”的中間過程被有意識地抹掉了。20世紀80年代后興趣的“實驗室研究”,就為科學哲學介入“發現的語境”提供了強烈的支持。在這方面,美國科學論學者邁克爾·林奇的科學的常人方法論著作《科學實踐與日?;顒印穂4]邁克爾·林奇:《科學實踐與日?;顒印?,邢冬梅譯,蘇州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特別值得一提。在討論傳統的科學哲學主題,如觀察、測量、理性、解釋和表征時,林奇不是去尋求一種先驗的方法論,而是研究這些術語在實驗室的日?;顒又惺侨绾巍帮@現”的,目的就是尋回科學理論中某種“丟失的東西”??茖W的常人方法論研究利用“自然觀察的基礎”去填補科學文本與科學實踐之間的裂縫,考察科學秩序和數學證明是如何產生、如何從實驗室行動或數學的生活世界中“提取”出來。為展現實驗室的發現語境中的“邏輯”,常人方法論提出了兩個重要原則:(1)實踐活動的秩序性原則:“發現的語境”遠非混亂與非理性,對具有具身性經驗的科學家來說,它展現出穩定的并可理解的具身性操作的認知秩序。林奇稱之為的“索引性表述的理性特征”,即自然科學的實驗建構本身就是一種有秩序的實踐行動,具有操作意義上的客觀秩序,并且,這種操作秩序是形式化理論的根源。因此,常人方法論并沒有把科學實踐視為一種從“非理性的混沌中產生理性秩序”的活動,而是把具身化實驗視為一種手段,通過它,“實驗操作的認知秩序”被轉化為“明晰的理論秩序”。(2)介入原則:正因為“實驗室的認知秩序”具有具身性的特征,只有具備相關技能與知識的人才能觀察到這種優美的秩序性。因此,常人方法論要求無論從那一學科去研究科學,研究者都必須要把握其所研究領域中的實踐,如研究化學,就得理解化學的相關技術內容。這種要求,被稱之為“方法上的獨特勝任”原則,指每一個學科的特征只能是由其特質所界定的獨特實踐來組成,研究者只有“進入”相關認知領域的“內部”才能理解其研究對象。這意味著一個研究者,必須能夠把握與操縱其所研究的技術實踐,這是進行科學的常人方法論研究的前提條件。

如要研究伽利略的擺的等時性定律的實驗,無論你從那一學科出發,都必須會操作相關的實驗。這一實驗是由三部分所組成:擺(三個帶有預先設計好的具有反比關系長度的線上懸掛的三個球)、實驗的具身性技能(如何用兩只手把握三個球,并同時釋放它們)與平方反比定律的內在關系邏輯。前兩者屬于“發現的語境”,第三個屬于“辯護的語境”。在這三部分中,存在著兩種秩序:(1)實驗領域中的操作秩序。儀器的“操作領域”是實驗者利用儀器去制造出一種可觀察的現象:三個下垂的球在一個水平軸上由不同長度的三條線懸掛著,它們在一種機遇性情境中同時擺動著。這要求實驗者必須具備操作擺的特殊技能,以讓三個球擺動出一種等時性運動現象。只要具備熟練的實踐技能,操作者面前的工具——弦、球、線與獨特的位置之間——才會在操作者的眼前顯示出一種秩序。這就是“發現的語境”中的“邏輯”。同時,操作區域中的儀器秩序會轉變成一種數學秩序——時間與長度的平方成反比,一種操作作意義上的“認知秩序”。當然,這種轉變只有在操作者熟練地把握了相關的操作技能,才能顯現出一種格式塔轉變,即只有操作者的技能把握了整個儀器的區域,才能“透視”出操作秩序,并觀察到其中格式塔式的數學比例。這表明了物理定律并不是對任意的時空都適用的,而只能表現在由與儀器具有獨特關系的具身性技能所確定的時空之中?!巴ㄟ^展現出擺的等時性的格式塔轉變,隱藏了演示的技能與區域的實際組織工作。正是平穩的等時性擺動把樸素的感覺‘提升’成可見的擺動著的‘數學秩序的時間集合’……即從儀器的應用進入到一種數學規律的擺動的球的等時性的組織”[1]Bjelic,D.I.Lebenswelt Structures of Galilean Physics.Human Studies,1996,19(4):p.425.。(2)如果所有的實驗者經過訓練,實現了多次的格式塔轉變,就能把握這種操作技能,獨立地數擺動的次數,獨立地發現時間與長度的平方反比定律,最后會達成一種集體的共識。也就是說,擺的演示中的內在的數學秩序被從各種個體擴展到集體的觀察過程之中,主體間性的共識從而達成,這是使“發現的語境中的數學秩序”上升為“辯護的語境中的數學秩序”關鍵。因此,操作儀器的集體的正確演示使伽利略儀器的操作秩序被標準化為產生事實的科學慣例。伽利略的擺的等時性定律就是這樣得以建構,即主體間性的集體證人的共識是達到理論化“數學秩序”的關鍵。正如夏平與謝夫寫道:“一個事實是一種體制意義上的社會范疇:它是一種集體的知識。我們通過個人的感覺經驗展現出這一過程,這一經驗被擴展為一種集體所證明的并且是共識的自然事實?!盵2]S.Shapin,and S.Schaffer.Leviathan and the Air Pump.Princeton,NJ: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85,p.225.這是一種集體證人的模式,是對科學實驗進行公共證實的一種模式。這一點與流行的觀點相反,當傳統科學哲學把伽利略的工作解釋為“符合一種先驗的宇宙秩序(如畢達哥拉斯的數學美)的個人信仰”時,常人方法論在這里把“伽利略的物理學”的演示與證明視為科學實踐的一種日?;顒?。

三、結 論

從方法論為看,科學中的“錯位”源于賴辛巴赫的標準的區分。這種區分的目的是想表明在哲學原則指導下的科學是一項偉大而智慧的理性成就。但由于它使科學哲學遠離科學專業實踐的“發現的語境”,從而引起了科學家的普遍質疑。隨著傳統科學哲學的強規范性維度的消失,人們意識到“錯位”不再標志著科學的“方法論相關”與“方法論無關”之間的區分,或哲學的評價與經驗的描述之間的區分。如今幾乎所有哲學家者都意識到方法論的任務并不是去規范科學,而是去理解與說明科學實踐的相關特征?!胺椒ㄕ撘虼顺蔀榭茖W論的一個特殊部分”[1]Schickore J.Doing Science,Writing Science.Philosophy of Science,2008,No.3:337.。與其它學科的任務不同,科學哲學關注于評價與認證科學知識的方法論重構,它應該保留其批判性動機,以使這種重構能夠正確說明科學的概念與論證。方法論的最終目標是要符合科學家的論證實踐,而不是去為科學家規定先驗的哲學范疇。在科學哲學、科學史與科學社會學的共同努力中,人們不僅發現出“發現的語境”中的科學規律,而且還能夠展現這種規律是如何上升為“辯護的語境”中的科學理論的過程。從而消除了科學中的“錯位”。同時,為了能夠追蹤科學家的“最好與最強”的論證中方法論問題,把握所研究領域中的相關知識與專業技能是必要前提。讓科學返回科學哲學、科學史、科學社會學,這對當下有意識丟掉“科學內容”的相關研究中的時髦來說[2]在科學論中,有意識丟掉“科學內容”的相關研究的時髦狀況,詳見張夏碩:《讓科學回歸科學史》,〔北京〕《科學文化評論》2013年第5期。,無疑是一副很好的清醒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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