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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的碎片化,通往整合之路〔*〕

2018-02-21 08:48蘇珊哈克胡蘭雙劉葉濤
學術界 2018年4期
關鍵詞:哲學

○ 〔美〕蘇珊·哈克 (胡蘭雙, 劉葉濤 譯)

(1.邁阿密大學, 美國 邁阿密 33146; 2.北京大學 哲學系, 北京 100872; 3.燕山大學 文法學院, 河北 秦皇島 066004)

每個事實都會導出另外一個……,只是人們通常情況下都搞不清楚這樣的事是怎么發生的。所以你的工作,就是去搞清楚一個事實是如何進到一個整體的;要想搞明白你所掌握的事實與整體框架之間的合理關聯……,要想把握任何一個知識的分支,你就必須精準把握與這一分支緊鄰的另一個分支……。

——霍姆斯(1886)〔1〕

最近的英國和美國哲學界變得格外學究氣,受困于有多少哲學家可能會吹毛求疵這樣的問題。

——泰克曼(1989)〔2〕

幾年前一次會議的晚宴上,坐在我旁邊的一個研究生鄭重其事對我說,她研究的是德性(virtue)認識論,然后十分禮貌地問我從事哪些研究。我正打算向她解釋:闡述我的“基礎融貫的認識論”如何使我考慮到科學斷言的證據問題,而在此過程中導致我就科學證據和科學探究提出一種“批判性常識主義”的解釋,并就這些東西的形而上基礎提出一種“坦誠實在論”的解釋;闡釋基礎融貫的認識論又是如何促使我探究一般意義上的法律證明(legal proof)問題,以及如何從探討法律證明問題進而專門引入科學上的證言(testimony),另外是如何由此進到探討法律體系的演進,等等。我意識到,她看我的眼神就像在盯著一個火星人?!半y道你就沒有自己的一個研究領域嗎?”她的口氣帶著懷疑,就像有時有人問我:“你難道就沒有自己的一部手機?”這自然讓我認識到,自己的所作所為與近來似乎在職業哲學領域幾乎無所不在的一種高度專業化的準技術性工作是多么不搭調,而且這也促使我去思考,為什么哲學的這種碎片化狀況會適得其反。

幾個月前的另一個會議上,一位參會者的觀點我表示懷疑,因為他堅稱高度的專業化完全行得通。他自信地說,“我們有充足的理由”如此認為,這種高度專業化的方式在科學上是如此普遍和行之有效,為什么在哲學中就不能發揮同樣作用?我的內心在抗議,認為這個觀點很荒謬,因為哲學和科學是兩碼事。在一個成熟的科學分支中,獨立的科學家或實驗室之所以不受這樣或那樣高度專業化問題的困擾,是因為存在很有保證(well-warranted)的理論體系加以應用和擴展。而哲學的情況大不相同,這個學科正被劃分成一個個更小的子專業,這個情況所體現的并不是它變得成熟了,而是我們所從事的職業正在變得爭名逐利和宗派林立。這些想法在我回家路上一直盤旋在腦海,它們讓我想到:現今的哲學發展好像已經遠遠偏離自己的歷史,而這種情況與當代科學家通常表現出的對科學本身的歷史漠不關心的狀況完全不同——這讓我又一次想到,這樣下去的結果會適得其反。

本文分為四部分:首先將現今高度專業化的職業哲學與過去那種哲學甚至是新近的哲學進行比較;其次解釋清楚為什么這種碎片化的發展會有災難性后果;然后解析一下這種災難是如何產生的;最后就如何扭轉或者至少是抵制這種有害趨勢提一些想法。

一、哲學的碎片化

我的哲學導論課用的教材是柏拉圖的《理想國》,而不是美國教科書出版商們極力鼓動教授們選訂的那些大部頭、題材雜亂、讓人眼花繚亂的教材。為什么要這樣做?因為這本書涵蓋了哲學各大領域——形而上學、知識論、心靈哲學、教育哲學、藝術哲學等,同時也涉及政治哲學和社會哲學,這些領域之間的內在關聯在本書里得到了很好展現。

可以肯定,柏拉圖是獨一無二的。但柏拉圖視野的廣度在哲學史上卻遠不能說是獨一無二。研究領域廣泛是傳統哲學的常態,柏拉圖不能算是例外。哲學史上很多重要人物,從亞里士多德到阿奎那,再到培根;從笛卡爾、萊布尼茨到康德;從洛克和休謨到瑞德再到密爾,等等,他們不僅在廣泛的哲學問題上卓有貢獻,在其他領域也頗有建樹,包括科學、神學、數學、歷史、政治理論、法律等。同樣的研究廣度即便是在更晚近一些的哲學家那里也能找到,如桑塔亞、羅素、懷特海,那些使我受益匪淺的古典實用主義哲學家同樣如此。

在此背景下,有件事值得記起:形而上學俱樂部(實用主義的發源地)的成員是一群非常不同的人。賴特是其中第一個將當時最新的進化理論運用到心理學的人;小霍姆斯是一位年輕的律師,后來成了馬薩諸塞州乃至美國高等法院的大法官;還有埃林伍德,他是牧師兼神學家。實用主義的兩位創始人——皮爾士和詹姆斯都沒有受過專門的哲學訓練。

皮爾士受過化學訓練,從事美國海岸科學勘探工作很多年(事實上,他一生中出版的唯一一部專著是一部科學著作)。但他有很長一段時間對邏輯著迷。他回憶道,十二三歲時他在哥哥房間里發現一本書,那是惠特利寫的《邏輯學》,于是他“一頭鉆了進去,埋頭苦讀”,沒多久就做出了領先于世的邏輯學革新。幾年后,他給出了統一的命題演算和謂詞演算,還獨立于弗雷格,不僅在邏輯中引進了全新圖示符號,還嘗試創造了模態邏輯和多值邏輯系統,并探索了迄今都少有人觸及的符號語言學,一種關于符號的總體性理論。在哲學史上看,皮爾士是一個極其淵博的人,他提出和發展了一種關于探究的精致理論,提出了科學哲學、一種全景式的形而上學理論、一種與眾不同的心靈哲學,以及一種宗教哲學的獨特方法。盡管有人認為(因為他對這個“極其重要的話題”所作的略不友善的評論)他忽視了倫理學,但事實上他把自己那與眾不同的關于“具體合理性”(concrete reasonableness)的思想發展成了“至善”( summum bonum)。他甚至嘗試過動筆寫小說。

皮爾士贊同康德將哲學理解為“宇宙論”或“建筑術”。他說他的實用主義是“按照建筑術的方式設計和構造的”。意思是告訴我們,就像土木工程師會率先考慮所用材料的屬性,然后對其進行檢測,以確保它們在修橋、筑路或其他相關活動中達到目的,實用主義者首先會考慮概念的屬性,以便選擇那些最適于完成將哲學加以理論化這一目標的屬性。他接著寫道,哲學必然會發展,方式“是通過微小部分的裂變而不是堆積”〔3〕??斔古u皮爾士是一個實證主義者,對此他的回應是,他的研究進程所展示出的“審慎沉思”可以表明他的方法“既不是理論上純經驗性的,也不是實踐上純粹的頭腦風暴”?!?〕

詹姆斯年輕時渴望成為藝術家。但在父親堅持下去哈佛學了醫學。在那里他漸漸轉向心理學,完成了他大獲成功的著作《心理學原理》和《宗教體驗之種種》,加入了美國最早的心理實驗室,吸引了包括閔斯特柏格在內的歐洲重要的心理學家前去參觀,同時開始轉向哲學,他的哲學研究涵蓋廣泛:心靈哲學、宗教哲學、形而上學、認識論、倫理學等等。

杜威將實用主義傳統向前推進了一大步。他曾經接受哲學訓練(杜威在霍普金斯大學讀書時,皮爾士正是那里的老師),但他的哲學研究都是與柏拉圖對立的,其中既包括邏輯學和探究理論、科學哲學,又包括形而上學、倫理學、美學、心靈哲學、教育哲學、法律哲學、政治哲學等等,而且這些理論都是相互聯系的。杜威的大部分成果都可以看作對柏拉圖關于如下觀點的建設性回應:柏拉圖對于確定性的追求、超越理性主義,以及民主制是僅次于最壞的政體的觀點。此外,杜威的成果更多是被有教養的人閱讀和認可,而不是局限于哲學教授圈子,以至《紐約時報》將其譽為“美國的哲學家”。他的思想深深影響了美國的公共教育體系,在政治上也發揮著積極作用。

杜威1952年去世??梢哉f,從那以后我們就再沒有見過像他或皮爾士或詹姆斯那樣的哲學家了。與此相反,在我的職業生涯中,哲學好像變得更加碎片化和分裂,更加固步自封,和近鄰老死不相往來,越來越偏離自己的歷史,總之就是越來越“學術”(當然是在貶義地使用“學術”一詞)。這種趨勢在認識論領域最明顯。認識論是哲學核心領域,幾乎每個哲學人都可能而且也應該會對它感興趣,但最近十幾年它卻變成了相對小眾人群的專業領域。一個小眾團體的專業領域,僅從這一點就可以知道其本身就意味著明顯的碎片化:德性認識論者、可靠論者、語境論者、社會認識論者、蓋梯爾主義者、女權主義認識論者等,都會組成自己的圈子。即使是在這些小眾團體里甚至還可以再劃分出更小派別,比如德性認識論陣營中,有人追隨索薩,有人跟從扎格澤波斯基。

這些學術上的認識論者中,大部分都對自己的臨近領域漠不關心,至少我的如下努力無濟于事:我勸他們去了解更多事情,比如法律聽證程序,或者像巴特勒《眾的生門》( The Way of All Flesh)(其中包含對自欺、虛偽、假冒的絕妙描述)和塞耶斯的《俗麗之夜》( Gaudy Night)(它對女性在心智生活中居于何位的探討發人深省)這種有關認識論的小說,或是前國務卿拉姆斯菲爾德在軍事情報中發表的備受嘲諷的言論“未知的未知”(unknown unknowns)的陷阱,或者什么叫有所相信,等等。顯然,這些認識論者也不關心自己領域的歷史。我聽過很多認識論講座,卻沒有聽到講者提過一句關于十年前或更早時候寫下的任何東西的一句話。這些小群體讓人感到不安,因為這個或那個專業領域中的人都只會或多或少地關注那些與他們屬于同一類群的人的研究成果。

我每次參加認識論會議都覺得自己像一個來自火星的人類學家,像一個局外人那樣坐在會議的角落,看著與會者們彼此心有靈犀地引用對方成果,全是編好碼的專業術語和對名字明顯友好的用法,其中的專業術語暗指細分(niche)〔5〕文獻的狹窄縫隙,用來界定這個或那個更狹小的領域——“高風險情境”“聽差型(Lackey-type)反例”“知識優先”等等。例如在文章開頭提到的會議上,我是唯一談到這一領域更早研究的發言者,也是唯一稱呼其它參會者為X教授、Y教授、Z教授而不是直呼湯姆、迪克和哈利的人。盡管會議主題是“認知評價的要點和目標”,但我甚至是唯一在發言中提到現實世界的發言者!

同樣的碎片化狀態在哲學其他領域也在發生。例如在最近一次會議上,我聽了三位來自不同大洲的科學哲學家的報告,他們關于自己研究領域現狀所做的描述,內容幾乎完全相同。他們一致認為,如今的科學哲學可以分為若干子專業:物理哲學、生物哲學、社會科學哲學等。在后面一個會議上我還得知,還有另外一群科學哲學家,他們所關注的是因果關系問題。

形而上學的情況也沒好到哪去。我記得和另一位研究生一起驅車長途旅行,她對我說她當時正在研究修辭學。有那么幾英里的路,我很愉快地向她講述我和我哲學及文學課上的學生們一起探討隱喻、明喻、反語、提喻等修辭方法時感到的樂趣,直到我意識到她對此完全是困惑的?!靶揶o”對她來說意味著完全不同的東西,這個概念隸屬于一個小的、時下正流行的形而上學領域。更晚一些,一篇題為“當代哲學怎么了”的文章,主張哲學家們應該真正了解這個世界的復雜多樣,作者對形而上學諸多派系形成的恐怖世界非常不滿?!?〕在我從事的所有領域,無論是有時受邀去做評閱人,還是偶爾閱讀期刊,我都看見了這樣的碎片化狀況???、會議、招聘廣告,甚至是各個系部好像都是越來越專業化,“今時狹隘論”愈發嚴重。

當然,我只是在談一種趨勢,主要指英語世界哲學正在發生的事,以及在受到這些趨勢影響的那些非以英語為母語的人那里發生的事。有人可能會提出異議:即使你就此做了補充說明,也仍然會有顯而易見的例外。他們可能會問:羅蒂的哲學研究范圍不夠寬大?他對其他領域的開放程度難道不像杜威一樣寬廣?他所具有的關于哲學史的知識的完整程度不是可以和皮爾士相媲美?現如今難道不是有一種朝向“實驗哲學”的趨勢,正與心理學緊密相關?難道哲學史不是繁榮一片?我的回答是統一的:沒錯,在某些方面的確如此,但在事關重大的方面真地并非如此。

羅蒂當然博學,但其主要觀點實質都是一種困獸猶斗式的偏執,他在真理、世界本身、證據、表征、科學或其他方面的貢獻,比大多數人的天真想象要小得多。對于增進我們對這些問題的理解來說,我不相信他做了多少貢獻。盡管他肯定漏掉了很多名字(從羅蒂猶如雪崩一般的文章中隨意抽取一頁,我發現了海德格爾、笛卡爾、杜威、杜威的培根主義、布蘭頓、胡塞爾、柏拉圖、普特南這些名字),但他賣弄式的陳列以及想把大人物從過去強行拉入自己陣營的意圖,與皮爾士積極參與哲學史并渴望從哲學史的成就和不足中有所獲的愿望更是大相徑庭。

一些在“實驗哲學”名義下所做的研究,好像只是調查法(survey method)所需要做的那種概念和語言分析。這種調查法里面沒有任何新東西:早在75年前,內斯就曾運用調查法去誘導人們關于真理概念的直覺。其它以“實驗哲學”之名所做的研究,或許可以略帶同情地給出以下兩種解釋:要么是想把哲學觀念與心理調查的結果捆綁到一起,要么是直接從心理學調查結果中導出哲學觀念,這里面也沒有什么新東西,除非以其目前情況看,似乎經常要依賴于哲學教授們自己所做的調查,而不是基于心理學的研究。一些實驗哲學家如今已經開始懷疑哲學直覺可能不是我們工作的本義,這是對的,但對于任何一個沒有完全融入分析主流的人來說,這算不得什么新鮮事。一些打著“實驗哲學”幌子的研究似乎有可能是體面的跨學科之物。但事實上它已經成了人們自我吹噓的標識,甚至是一種贊歌,這個事實清楚無誤地告訴我們,整體上看,它所代表的不是一種朝向那種令人向往的跨學科交叉的鼓舞人心的趨勢,而是另一個派系鼓動的另一種時尚罷了。

誠然,存在很多的哲學史家,但我感覺,在以分析為導向的部門,他們往往都只是小人物。但現今的哲學史家們往往不僅傾向于關注狹小的范圍,而且把他們的大部分精力投入到與同一領域或子領域的其他專家進行爭論。比如我近期審查了一篇研究蒯因的哲學史論文,其對于當代蒯因研究專家的描述要多過對蒯因產生影響的那些哲學家的描述。即使是號召學界向皮爾士論著競賽提交成果,要求提交的論著也要去討論該領域最近涌現的文獻。

我要再次強調,我所說的僅僅是一種趨勢。當然還會存在一些例外:那些始終追蹤一個問題的哲學家,即使這樣做會讓這些哲學家跨到另一領域或徹底跨到哲學領域之外,而且有的哲學家足夠淵博和虛心,能夠向過去的哲學家學習。我相信我可以自封為其中一員。但在哲學的抵抗性上,我們顯然是少數派,而“抵抗”一詞是這么容易被人想到,這一事實表明我們正在逆潮流而動。

二、碎片化引發的理智代價

碎片化、神智學與反歷史主義三者的不幸結合導致嚴重后果。我完全可以將其描述為一場理智災難。它使我們看不到哲學各分支間的內在關聯,使我們無視知識的普遍一致性,迫使我們重犯過去哲學上所犯的錯誤,此外,原本先人創造的哲學進步可以照亮我們前進的路,而它卻讓我們重新陷入黑暗。如洛克所說,“有一些喜歡研究并擁有思想的人,他們能夠正確推理,且熱愛真理,但在發現真理過程中卻沒有取得任何實質進展”,原因是:

……他們愿意交談,但只和一類人,他們讀書,但只去讀一類,他們只會參與傾聽一類觀念,而不顧其它,……他們在某個小小通道里與熟識者們有著完美勾當,他們把自己限制在這里面,但不愿冒險去遨游知識的廣闊海洋,不愿去探測蘊藏在自然界其它領域的財富,他們認為自己的研究領域已經擁有了令人羨慕的豐富和充足,包含了宇宙間一切美好的東西,殊不知他們未探尋的領域一樣真實、可靠和有益?!?〕

洛克描述的并不是我對21世紀初期哲學狀況的描述。所以我的下一個任務就是要更加準確地解釋一下,為什么說我們今天看到的哲學的碎片化狀況,正使得洛克在幾個世紀前生動描繪的視野狹窄的場景逐步呈現。

這個任務本身就是一個哲學問題。正如塞拉斯的著名論斷:哲學是這樣一個學科,它使人明白“最廣義理解的事物是如何在最寬泛的意義上勾連在一起的”〔8〕。我要說的是,搞清楚這是怎么發生的,的確是哲學的一項任務(而不是像塞拉斯所認為的,這是哲學的唯一任務),比如倫理評價、審美評價和認知評價的標準是如何相互聯系在一起的?人類的科學成果是否與認知問題有關,以及如果有關,如何有關?對科學的社會學或歷史學研究是否與有關科學斷言的證據評價問題、科學的方法問題或者科學方法相關,以及如果相關,如何相關?物理學上所假定的亞原子顆粒如何與世界的其它裝置相匹配,或者反之亦然?就連物種的生物學真理也與“是否存在真正的類”這樣的形而上問題有關,以及如果存在,又是哪種類?神學的解釋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又是為什么?等等。

我的第一部分的核心概念將是“融通”(consilience)這個哲學概念。雖然這個詞沒有出現,但在我開頭引用的霍姆斯那段話中可以體會到它的功能。這個詞是惠威爾創造的。我對這個概念的使用與惠威爾一樣,沒有限定到歸納邏輯,也沒有像更晚時候的威爾遜那樣限定到還原論。我的意思是:存在一個真實的世界,一個復雜多變的世界,借用詹姆斯的話,一個“多元化的宇宙”〔9〕,與這個復雜多樣的世界相關的所有真理都必定以某種方式契合在一起。這里“以某種方式”意在表明,細致描述這種“契合在一起”意味著需要某種微妙的東西。關于這個世界的所有真理都必定相互協調,但這里的“契合在一起”所需要的不僅如此。然而這并不是說(就像還原論者所夢想的),這個世界的所有其他真理必然來源于某些真理的某個優先子集,而是說它們必然相互關聯,就像縱橫字謎游戲中的條目那樣。

讓我舉例?,F代進化論,也就是“后達爾文綜合論”,與孟德爾的遺傳基因論、宇宙學家當前對地球年齡的估算、分子生物學等都是相互關聯的。對人類比其他靈長類動物少一個染色體這一發現給出的解釋,也是一個格外引人注目的例子:在很久以前,兩條染色體合二為一。我們可以通過把握下面這種古老的融合完美地證實這個解釋:人類染色體的融合發生在末端中間的兩側,而其他靈長類則全部發生在尾端。與史前期人口數量從A變化到B有關的真理,必須要與有關大陸漂移、大陸橋變為海洋的真理,以及與有關古代人所遺存的民族特征的真理相互關聯。有關獨裁者、連環殺手、慈善家和圣徒如何行事的真理,必須要和有關人的動機的主要原因及其可能發生的變化和扭曲的真理相互關聯。有關人類文明和藝術品的真理,必須要與有關其素材的真理,以及人的感知、語言及認知能力和局限相互關聯。有關真實之物而非虛幻或虛構的真理,必須要和有關存在于世的科學、歷史及其他真理相關聯。有關人類知識的領域和界限的真理,必定要與人之所長與所短的真理,有關我們努力去理解的這個世界的特征的真理相互關聯。有關人做什么為好,以及什么樣的社會機制和規則更好,什么樣的更壞,必須要與有關成就了人類和損毀了人類之物的真理相關聯,等等。

哲學中需要同樣類型的相互關聯:一個哲學分支的真理一定要與其它分支的真理相互關聯。仍然從認識論談。針對什么使信念更有保證或者更沒保證這類問題給出的正確答案,必須要與針對心靈哲學中的問題給出的正確答案相互關聯——例如信念、感知以及內省的本性,必須要和針對形而上學給出的正確答案相互關聯——如果我們想要獲得關于這個世界的知識,我們和這個世界就必須是什么樣的,此外,我們是否擁有關于這個世界的知識,如果有,這個世界的哪些方面超出了我們的能力范圍;甚至要同倫理學問題的正確答案相互關聯——其中包括理想和準則的特征,認知德性在更普遍意義的德性中所處的地位,等等。這一切反過來都要與針對如何可能得知什么東西會使人不僅從心理學、社會學、人類學和歷史學研究,更能從文學作品中有所把握這類問題給出的正確答案相互關聯,而這一點反過來又與虛構角色的本體論地位、理智與情感的關系,以及理想在文學和科學中的作用等問題的正確答案相互關聯??茖W哲學問題的答案,也必定要與認識論、形而上學、倫理學甚至美學問題的答案相互關聯,如此等等。在我看來,科學哲學在相當大程度上就是認識論和形而上學的一個分支。

這種“相互關聯”所指的到底是什么?從前面的例子說起。達爾文進化論關于隨機突變和自然選擇理論的一個預設是:地球的年齡足夠大,足以讓這些過程產生出我們都能看到的種類繁多的物種。另一預設則是:為了存活而產生的基因突變會遺傳給后代。假如開爾文勛爵對地球年齡的計算正確無誤,第一個預設就是錯誤的。假如達爾文本人所認可的關于遺傳的“混合”理論成立,后一個預設也是錯誤的。然而后來對地球年齡的測算以及孟德爾的遺傳顆粒理論充分表明達爾文的預設是正確的。

不確定的絕不僅僅是一致性。正如皮爾士關于哲學的進展靠的是“細微成分的裂變”這一評斷所表明的,現實情況要比這更復雜更微妙。在我看來,哲學的進展依靠的既是分裂(fission)又是融合(fusion)。韋氏大詞典對“fission”這個詞給出的第一個詞義是“通過自發的分解進行的繁殖”。皮爾士沒有舉例,但我想到了他關于“關系”的思想,由這種“自發的分解”引出了他對“關系邏輯”的具有開創性的工作、他對康德關于分析性的定義的批判,以及他參照化合價來分析自己的哲學范疇。還有通過某種類似于“自發的分解”的東西的引導,由他的“連續性”概念引出了連續論的方法論原則,同時也導致他去反思“心靈和身體”,甚至是去反思“不朽”。進化的生物學概念“繁殖”也出現在皮爾士作品之中,由此概念他構造了三種進化類型,和一種關于宇宙如何演變而來、正在如何從混沌到秩序進行演變的理論,這種理論皮爾士稱為“泛愛論”(agapism)。其它的例子可以在塞爾的研究中看到,他是如何從言語行動(speech act)的概念進行“繁殖”,以幫助他創制出內涵理論,繼而是社會意向性理論及社會實在的建構理論,或者經過我的研究的繁殖和改造,縱橫字謎游戲本身就是對波蘭尼七巧板拼圖游戲的暗喻。

這就是我說的分裂。但融合,也就是相互獨立的問題的解決方案借以發生相互作用,以便使兩者更加深入的過程,同樣重要。例如,在對有所相信是什么意思進行解釋的時候,這種解釋就應該結合著對經驗、感覺、內省的如下作用的理解:它們能夠在引發和修正人的信念中發揮作用;應該結合著社會化在人從嬰兒變得“有心智”的過程中所起到的作用的把握;同時也應該結合著對這一點的了解,即要求見證他所講述的是“全部的真理,而且只有真理”〔10〕這可能是什么意思,等等。對于“實在”(real)一詞給出得體的解釋,應該結合著對如下這些的理解:具體物質與心智之物、自然與社會、特殊和一般等等何以有別。

相應地,融通和其他哲學核心觀念都是相互關聯的。正如我在另一處所說,當相關于一項斷言的不同證據都指向同一方向時,該斷言得到這一整全證據保證的程度可能就會高于其僅僅得到其中個別部分證據保證的程度〔11〕。所以,哲學理論化中的一支與另一支之間的融合有可能會提升整個解釋的保證度。我還在別處論證,我們的概念隨知識的增長而增長〔12〕,因此,迄今仍然相分的理論點之間的融合——信念、真理或實在的一個方面同另一個方面彼此連接——不僅向一種更有保證的完整解釋,而且向更加多樣、設計更為精良的概念工具邁出了一步。

然而,訴諸于融通,無論是哲學真理與臨近學科真理的融通,還是一個哲學分支的真理與其他哲學分支真理的融通,其本身并不足以表明我所抱怨的那種專業化就像我所斷言的那樣具有毀滅性。因為到目前為止,我在本部分所說的一切適用于任何學科。分子生物學問題的正確回答必定要與有機化學、物理學當中的問題的回答相互關聯,等等。分子生物學中的真理也必定是彼此相互關聯的。所有的科學都是這樣。而且在科學上,專業化不僅正常,而且可能會富有成效。

經過幾個世紀的研究,如今的自然科學有資格稱為是“成熟”的。但科學領域的成熟也并非絕對,而是還有一個程度問題。即使在最成熟的自然科學范圍內,也總會有一個理論的連續體,從得到牢靠確認的,到得到相當好確認的,到當時基本屬于投機性的,到目前還有待開發的,再到不合理的。退一步講,恰恰就是物理、化學、進化論生物學等領域具有良好保證的理論,為富有成效的專業化鋪平了道路。

但哲學的境況大不相同。1903年左右,皮爾士將形而上學描述為“一門微不足道、搖搖晃晃、墮落的科學”〔13〕。直到現在,無論是在形而上學,還是在其他領域,哲學的境況幾乎都看不出什么好轉。甚至比社會科學還要嚴重,哲學還是各個流派和研究路向、潮流和時尚相互競爭的場所。對于處在這種情況下的一門學科來說——尤其是在這個狀況下的這門學科——過度的專業化阻礙了它的發展,因為這意味著時間和精力不可避免地浪費在了“細分地盤”問題上,而這些問題并不能挽救那些引發這些問題的不成熟理論。

在這樣的背景下,我想到了“戴維森綱領”。它的根本理念是,意義可以根據真值條件進行解釋,真值條件可以通過塔爾斯基在為形式化語言發展其真理理論時所使用的方法講清楚。所面臨的挑戰正如塔爾斯基自己所說,盡管他的方法適用于處理邏輯和數學那種嚴格形式化的語言,卻不適用于去處理自然語言中的復雜、含混、持續的意義增生(以及塔斯基所認為的,不協調)。特別是,戴維森意識到,英語,以及想來可能其他所有語言都存在無數個方面——從副詞到命題態度動詞,以及隱喻和錯用——這些是它無法輕易適用的。這個“綱領”提出的目的,就是要把自然語言的這些頑固的方面進行嚴格管控,以便讓它們可以用那些方法來處理。有那么一段時間,在一個有限的范圍并從一個有限的角度看,哲學很像是庫恩所說的“常規科學”。然而經過幾十年研究,在有一點上最終似乎已經公認塔斯基是正確的:他的方法只適用于中規中矩的形式語言,只有在自然語言被改造得面目全非時才能適用。

戴維森最后總結道,畢竟不存在像一門語言這樣的東西,至少按照和他本人那樣的語言哲學家們所想當然地理解的意義上。假如更多的人在跟風戴維森之前,愿意停下來想一想塔爾斯基表示悲觀的原因,也許會浪費更少時間。如果更多的人在綱領失敗之后愿意去探索一下對于語言的更加現實的理解可能會是什么樣子,好像就很有可能不會有更多精力被浪費掉了〔14〕。但事實正好相反,我擔心這個綱領更多地是催生了更多的職業,而不是推進了哲學的前沿進展。

一種惡性的螺旋開始出現:如果專業化發生過早,就會浪費時間和精力,因為至今還沒有什么東西能像這套有很好保證的理論那樣如其所需地使之富有成效。當這種專業化變得司空見慣,獲得某種可以奠基于其上的穩固之物的前景,似乎就會不止息地消退下去。因而,人們會讓自己忙于對同一難題無休止的爭論,直至厭煩,繼而他們會轉而追求新的時尚。問題不會得到解決,而是簡單拋棄:科學哲學家把“綠藍”悖論棄置一旁;形而上學家們也對很多老問題失去興趣,比如實在論和唯名論的爭端、實在論與反實在論的爭端、內在實在論和形而上學實在論的爭端等等,轉而去追隨一種新的、后后現代實在論,或是一種新的“緊縮論”;語言哲學家們放棄了戴維森,轉頭去爭論克里普克,特別是去爭論X、Y、Z對克里普克的闡釋、批判和辯護,以及A、B、C對X、Y、Z針對克里普克所做的闡釋、批判和辯護所進行的闡釋、批判和辯護,等等。

我早先提到的那些批評家們曾這樣說:

在分析哲學近些年的歷史中,一系列謎題提出來,逐漸成為某些趨勢,吸引了相當一部分研究生去研究,但當這些問題還沒有任何顯然的解決方案得以確立時,就已經偃旗息鼓了,而這個世界也沒有變得更加明智。這些問題包括:范式、規則、家族相似、標準、“Gavagai”、蓋梯爾、嚴格指示、自然種類、功能主義、取消主義、真的極小論、狹語境與寬語境、可能世界、外在論與內在論、模糊性、四維主義、以及剛剛出現的當下主義〔15〕。

這個清單是2006年開出的。正如作者們所指出,因為這種時髦的“細分地盤”問題通常會持續幾年到十年左右的時間,所以今天的清單會有所不同。但他們的觀點仍然有效:如果他們今天寫下這個清單,那些將不會繼續存在的難題不是因為被解決了才從其中劃掉,而是因為人們對它們感到了厭倦因而才棄之一旁——就像帶著車庫碎屑的呼啦圈和喇叭褲那樣。難怪我會時常想起皮爾士對他那個時代的業余文學愛好者的抱怨,說他們“對于快樂的目的有著一種不正當的理解”,“一種把人們都喜歡的主題移出爭議……范圍之外的積極的發現,往往會遭到不加掩飾的厭惡”〔16〕,他還抱怨那些“過度耕耘的牛津導師們,任何一個導致一個長期爭議問題寂滅的發現都會讓他們惱火,因為這會導致他們圍繞這個問題、關于這個問題以及在這個問題上進行討論的樂趣被終結?!薄?7〕

我也開始看到,哲學的碎片化、赫爾墨斯神智學和反歷史主義是如何在一種理智衰退綜合癥中整合到一起的。因為對于和其他學科的融通視而不見,碎片化鼓勵了赫爾墨斯神智學;由于對可以找到針對這個或那個哲學問題更好回答的可能性視而不見,這些回答不是在關注這個問題的專家小組的研究中找到,而是在局外人的思想中或者在來自哲學歷史的思想中發現,于是碎片化鼓勵了反歷史主義。反歷史主義在哲學中并不像它通常在科學中那樣無害。歷史地看,在科學問題上取得成功的研究通常已經進入了教科書,或是新近的解決方案。但在哲學卻根本做不到這一點,猶如桑塔亞的名言:“不能牢記歷史的人只能重蹈覆轍?!薄?8〕

這里我要拿我自己認識論研究中的例子重申。在完成《證據與探究》(這本書關注的是單個認知主體)后,我在撰寫《捍衛科學》時開始苦苦思考科學理論的證據問題,這通常也是這個領域內很多人的公共資源。動用彼時盛行的關于“社會認識論”的研究文獻被證明是令人失望的。但最后我自己徹底搞清楚了其中的根本問題之所在:科學理論的證據必須包含科學家看到了這個或那個、聽到了這個或那個,等等,但直覺經驗往往是某一個人的,也就是某個個體人的。所以我總結道,要想理解非個人意義上的保證的可靠性(也就是在每一時刻的這個或那個科學斷言的保證度),你不得不先依據單個科學家所擁有的證據說明一個斷言的保證度,進而從這里出發去說明一個斷言對于一個人群所具有的保證度。只有這樣,你才可能就一個斷言在某一時刻更有保證或是更沒保證建立一種說明。幾年后,我發現羅素早在《人類知識:范圍和界限》(1948)中就給出了自己的核心觀點:“在考慮為什么要相信一個經驗陳述時,我們不可能避開帶有其全部個人局限的知覺”,而“單個的知覺是我們一切知識的基礎,不存在任何一種方法,借助于它我們就可以獲得對于許多觀察者來說的公開數據?!薄?9〕這正是我自己花費了很長時間才想通的道理。

然而現在我需要強調的是,簡單起見,我上面的寫法讓人覺得好像科學上的專業化和哲學上的專業化是完全不同的事。其實更好的寫法,是承認其中涉及一個程度問題。畢竟在專業化的科學研究中也存在著很多浪費、乏味等,即使是在過早專業化的哲學研究中,偶爾也會取得某種進步。(停掉的鐘表一天還會正確兩次呢!)但是我并沒有看到如何才能否認下面這一點:盡管自然科學的進步參差不齊、不平衡和不可預測,盡管如今相當數量的有充分保證的自然科學斷言是通過成堆不成功的努力獲得的,但科學仍然取得了進步。比較來看,在哲學中,對于這種雖然參差不齊卻也真實的進步的期待好像就近在眼前,如俗話所說,就在微小和絲毫沒有中間的某個地方。

三、碎片化的起因

如果像我說,哲學的碎片化狀況是一種理智災難,那么理智上就不可能存在把我們的學科分成若干小封地的值得考慮的理由了。特別是,對于這種狀況的解釋不能是下面這樣:人們意識到這個或那個重要發現可以用來解決所遇到的這些或那些更為具體的問題,因而人們會專注于解決它們。簡言之,這種解釋不可能是知識的機會——哲學家們專注于有前途的方式,以便有助于人類知識的增長。但它至少部分屬于學術的機會主義——哲學教授們專注于有前途的方式,以便促進他們的職業發展。

上面最后一句有一個詞語的轉換——把“知識”換成了“學術”,表明了我們該從哪里出發去給出解釋:隨著哲學越來越職業化?!皹I余”和“專業”兩個詞語經常用來對比那些在一個領域內相對不夠見多識廣和不那么老練的努力,和那些更老練、精巧和更見多識廣的努力。不可否認,技術老練、見多識廣的努力,總體來說要比那些不夠老練和不夠見多識廣的努力,更容易取得成功。然而由此并不能推出,一個領域的職業化,也就是純社會學意義上所說的——變成了一種公認的職業,有著公認的訓練、資格和標準等等——就必定能夠對其形成提升。除此之外,這還要求這種訓練、資格和標準等必須是正確的那一種。例如就像邁克爾·波蘭尼很多年前指出的,科學上的同行評議制度只有在作者和評議者都是基于好的想法而行事這個前提下,才能有助于科學的進步。然而:

如果每個科學家清早起來開始自己的研究,都是帶著這樣一種意圖,即盡自己最大努力僥幸蒙混過關,因為這樣做正好能幫他獲得一個好的職位,那就不會有任何有效的標準,根據這樣的標準就可以覺察到這種欺騙的存在?!挥挟斂茖W家們保持對科學理想的忠誠,而不是試圖獲得與其同行科學家們競爭的成功,他們才能組成一個能夠維護這些理想的共同體?!?0〕

我真心希望,當我讀到這一段的時候,不會因為它是那么得接近對今日哲學發展狀況的描述而感到吃驚……。

業余者,就像這個詞的詞源所表明的,是出于愛而追求自己的項目。而專業者,則是通過追求它而謀生??梢钥隙?,這就是為什么學術職業會對理智傾向者產生如此的吸引力。但說到底,有什么事情會比為你自己喜歡的事情付出更好呢?事實上,假如學術上所取得的專業性成功所體現的是真正的理智成果,其他一切都會很棒,至少大體上就是這樣。但是,專業上的成功與真正的成就越是分離,一個領域的專業化就會更有力地鼓動我之前描述過的職業機會主義,越是這樣就越是會阻礙進步,而不是更有可能導致進步。即使是在自然科學領域,學術上的成功和真正的成就之間的關聯也遠不夠完美,在我看來,就是過多強調了下面這些不靠譜的替代措施:某人帶來了多少資助經費,他們的成果被引用的次數是多少,他們的成果發表所在的刊物多么得“有聲望”,等等,而在哲學領域,學術上的成功和真正的成就之間的關聯,距離完美就更加遙遠了。

這個情況是怎么發生的?為什么哲學的境況會這么糟糕?對此我不可能提出一種完全的解釋——我不確定有誰能做到——但也許我至少可以辨別出一些相關因素。首先,哲學家也和普通人一樣,很難做到不是為了促進自己的“利益”而有所作為,這里的“利益”指的是密爾所指的“這個詞的粗俗意義”〔21〕——對聲望、地位、世俗成功,當然也有對金錢的渴望。按其目前的組織方式,我們的職業創造了強有力的不正當激勵——也就是說,所激勵的不是打起精神,抓住機遇去提高探究本身的水平,而是打起精神,抓住機會去提升自己。其次,曾幾何時,哲學教授們在自己的領域是博學之人,只在自己相信已經發現了某件有意思的事或者搞清楚了某件有意思的事,才會發表自己的成果。但是,特別是在文獻部門的“理論家”開始展示他們的哲學能力之后,他們開始嚴陣以待,提防這些有威脅的外來者。仍然是很久以前,哲學教授們在他們的領域進行學習,只有當他們相信自己發現了一些有趣的東西時才會出版自己的著作。但隨著“不出版就消亡”思潮占據主流,很多人開始相信:在他們的職業領域求得生存的唯一途徑,是去發現某個有利位置、某個集團、某個引用壟斷聯盟,在那里只要他們使用了正確的東西,也就是那些流行的學術行話,只要他們引用了正確的東西,也就是那些最有影響的人,就可以發表足夠的作品以獲得終身職位、加薪和晉升。漸漸地,同時也是難以抵御地,哲學家的工作變得越來越狹窄,他們的“小河流”變得更小、更淺。同時不可避免的是,那些自以為是的部門和自我滿足的小團體在哪些研究是好的、哪些研究不是好的,哪些主題值得探討、哪些并非如此這些問題上自封為王,自我裁斷?!?2〕

我真地不應該感到震驚——不過我承認,當時我的確是震驚了——當我開篇提起的那個女孩告訴我,他的導師建議她“盡快發表更多文章”時,她顯然已經意識到,達到這個目標的最簡單方式,就是把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到范圍狹窄的特定文獻上。

四、通往融合的一條路

我的建議是要每個哲學家都致力于建構自己包羅萬象的世界觀,或者每個哲學人都應該是一個通才,沒有人再去做專項工作嗎?并非如此。我擔心這樣會催生一大批自命不凡、自以為是的垃圾,會鼓勵半吊子——哪兒都懂一點,就是沒一個精通——浪費了那些在一個方面有極高水準、在其他領域無能為力的人的才能。我的建議到底是什么?我不相信存在任何簡單的處方,也不指望在短期內情況會有大幅改善。我只想提出一些想法,考慮如何最好地構思我們的研究,如何最好地開展我們的研究,這是我所發現的富有成果的方式,從長遠來看,這樣有可能會推進再融合的前景,實現真正的進步?!?3〕

首先,我要規勸哲學家或準哲學家們聽從洛克精辟的忠告:不要只讀一種類型的書或者只聽從一類人的建議,要“勇于躍入知識的海洋”——他們閱讀小說、報紙、傳記、歷史書、超出狹小的哲學家索引范圍的刊物,他們不但去閱讀離世很久的哲學家,也閱讀與其同代的哲學家,等等。還有,他們會去聆聽哲學其它領域、其它學科、其他國家,是的,甚至是學術圈之外的各種聲音。(我想起詹姆斯論述尊重個體之重要性的一篇精彩論文,其中引用了一段非常深刻的話,這段話出自“他認識的一位手藝一般的木匠”:“一個人與另一個人之間的差別是極小的,但這極小的一點卻是極為重要的?!?〔24〕

要去閱讀、聆聽,還有一點我要補充,那就是去觀察你的四周,留心你眼前的事物。永遠不要忘記:哲學同物理學、生物學一樣,也是關涉這個世界的,而不僅僅是關涉我們的語言和概念,特別是,哲學不是只關心這個或那個小職業圈子的人去年說了什么。擴展你的外圍視野,就像你正在研究一個問題,既要對這個問題保持警覺,同時也要特別注意它的前景。從我的經驗看,從事哲學研究真地就像是在填寫一個巨大的縱橫字謎。一個問題的強健解決方案往往會為另一個問題的解決提供關聯,就猶如填寫一個條目會為完成其它條目提供一兩個字母。

我最重要的主張是:要有建構性,而不是簡單地取巧。不要只是嘗試著就把握一個熟知的思想提出另一個訣竅,而是要就你感興趣的問題腳踏實地地提出解決方案,至少是對解決方案做出貢獻。以下方法也許你也會像我一樣覺得有用,那就是:首先是發現一個貌似其真不可否認,但其模糊又讓人難以接受的答案,逐步努力去重新對其加以定義,在此過程中不讓它為假——跟蹤每一個步驟,以便如果你發現誤入岐途也會有跡可循。請牢記皮爾士關于“審慎反思”的觀點:不要害怕去作出推斷。但也別忘記:事實上沒有哪一種對于一個哲學思想的闡釋是不能被改進的,或者說,一個哲學家最有用的裝備就是他的廢紙簍。

“關注世界;有建構性”,我想再次呼應來自弗蘭西斯·培根的古老忠告:哲學家不要像螞蟻那樣,只是忙著收集和堆放素材;也不要像蜘蛛那樣,只是忙著用自己的素材織網;而是要像蜜蜂那樣,因為:

……蜜蜂介于二者之間。它從花園和田地的花朵中收集素材,但用自己的力量將其轉換和消化。只有這樣才是真正的哲學事業……?!?5〕

如果你真想進步,我想補充的是,對名人和名譽保持警惕才是明智的。一方面,你應該謹慎地尊重那些在某一問題上的所謂“權威”(特別是,如果他們的權威地位來源于他們所隸屬的機構,或是他們花哨的頭銜,或者是和他們有出版關系的出版社或刊物的所謂“聲望”,或是在萊特教授的哲學排名中的位次);但另一方面,看上去似乎有一些吸引力,那種廉價的名人有時會通過對于古怪主張的機智防御而在哲學上有所成就,或者在時下通過博客乃至通過在YouTube上發布視頻進行自我宣傳,從而有所成就,這樣的人可能會讓對于真正的進步必不可少的成熟反思更難,而不是更容易獲得?,F在我要呼應來自培根的一個更古老的忠告:

掌握真理有四個主要的障礙……即,屈從于錯誤的和沒有價值的權威、習慣的影響、流行的偏見、通過炫耀自己的知識而隱藏自己的無知?!?6〕

讓我坦白的說:從事嚴肅的哲學工作不適合脆弱的心臟。就和所有嚴肅的智力活動一樣,它有內在的風險。你會花很多時間在一些不如你所愿的事情上;即使你成功了,你也可能也會感到沮喪,因為別人也可能在你之前就發表過了。但就像霍姆斯所說,“沒有任何值得擁有的東西是容易得到的?!薄?7〕如果你不能承受這些風險——因為想到你不成功的努力可能恰恰幫助別人解決了你搞砸的問題,而感到不舒服——那么,你入錯行了。

但是在當下學術環境中,嚴肅的哲學工作也攜帶著另一個不確定的風險。例如,除非你或多或少順應我上面提到的那些反常的動機,否則你可能會發現出版著作越來越難,因而獲得終身教職、得到晉升或加薪也隨之變得越來越難——或許,隨著研究生出版壓力的增加,從一開始就獲得一個學術工作甚至都會變得越來越難。我不知道對那些懷疑他們是否可以或者是否應該為他們所關心的工作承擔這種風險的人說些什么?!?8〕“我的職業生涯還不是滿床的玫瑰花”,我可能會說,“那是我為自己的獨立和遵從本心而付出的代價?!钡幸稽c我必須補充:我無法預言,我們的職業在一個嶄露頭角的哲學家的事業生涯內會變得更好,還是會變得更糟(不過我敢打賭,在變好之前會變得更糟,如果它真這樣的話)。我也不想胡亂給別人提出建議:是否他們得到的回報和他們的付出相匹配。這完全屬于個人問題。

但是,你也許期望著在最后這一部分,我會提供一個概要的、統一的哲學圖景。然而我最多能做到的遠遠不及——部分完成的縱橫字謎游戲,其中還有巨大的空白,所有已經完成的條目也只是用鉛筆填寫的,它們中的大多數都被擦除和修改過不止一次。但是我會給出一些關鍵想法——不過沒有一個得到了完美闡釋,有些無疑會被證明比其它的更為強健——好像到目前為止它們既可以自我成立,又體現了哲學思想之間的內在關聯。

我想開始陳列我的形而上學清單,首先從關于這個世界的坦誠實在論開始。

“實在”與“虛構”相對比,意味著某種與“獨立于任何人或所有人如何相信(或希望或擔心)其所是的東西”相類似的東西。只有一個真實的世界,它相當得富饒和多樣,同時又是統一的——但這種統一并不是還原論者所想象的那種粗糙方式。這個世界當中屬于“我們的”一部分,也是說我們人類的棲息地,只是一個巨大宇宙的小小角落,也許其本身只是眾多“多重宇宙”之一。但在這個小小角落里,除了自然的事物、原料、現象、事件、種類和法律,還有我們的心智狀態和過程。自然的現實滿載了人類的創造物,物質的和心智的,理性的和想象的,物質性人造物:社會機構、規則、規范、法律,以及豐富的理性和想象性人造物——語言、理論、藝術、戲劇、詩歌、小說和其他虛構作品,還有通過這些所引入的虛構角色、場景,等等。

下面我將轉向努力描述這個多面世界,尤其是描述真理。

關于這個豐富多變的世界,有豐富多樣的真理,要用很多不相同而且并不總是相互可譯的詞匯加以表達。有些真理是因人們做的事而真,有些真理的意義只相對于一個地點、一個時間或一個司法管轄權才存在,有些真理是模糊的。但真理這種現象不是人為的,不是相對的,也不是模糊不清的。存在許多條具體的真理,但真卻只有一個:無論一個斷定說的是什么,說它是真的就等同于它所意味的——正是p這個斷定,而且p。以真的理論為基礎的技術所進行的運作,既沒有什么神秘,也不是什么奇跡:例如飛機的接縫處為什么不會裂開,因為它們建立在這樣一個理論基礎之上,即這些材料能夠承受這種壓力,因而這些材料將承受住這種壓力。

這導致了一個問題:要想發現這個世界的真理,要經歷一個怎樣的過程?

探究、調查——搞清楚世界是怎么樣的——要求人們找出所需的證據,評估證據的價值。對于證據的探求越是全面深入和廣泛靈通,對他的價值的評估越是可靠和廣泛靈通。理智的誠實性,至關重要的一點,是愿意追隨到證據所引領的地方,而其他的認知德性同樣也是與證據相關的。

因此,我們需要更好地、詳細地、合理地理解什么是證據,什么使它更好或更壞。

對于支撐信念、斷言或理論為真的證據,既包括經驗,又包括(假定的)的背景信息,它具有縱橫字謎的網狀結構。一個斷言有多大保證取決于它得到經驗和其它假設背景的支持程度——簡單、粗略地說,就是證據和斷言的解釋性整合(explanatory integration)的問題;這取決于假定的背景信息有多么可靠,而與所說的斷言本身無關;此外還依賴于該證據包含了多少相關的證據。

這就提出了一個問題:哪種科學探究的方法(如果有的話)是最獨特的?

科學中的探究和日常經驗探究一樣,都涉及到做出某種猜想,這種猜想可以解釋某個難題,找出它的推論,考察一下這些推論能否經得起你所擁有的證據或者你能夠找到的證據的考驗,繼而用你的判斷力決定是堅持這個猜想、去修改它,還是把它擱置起來,直到你得到更多的證據,或者拋棄這個猜想再去得出一個新猜想。但經過幾個世紀的研究,科學家們已經設計了一系列專業化的工具和技術來加強對于證據的想象、延伸證據的可及范圍、強化對證據的尊重:模型與隱喻、觀察工具、數理和統計技術、計算機和計算機程序,鼓勵創新和消減不誠實的社會機制,等等。

你也許會想問:這些也同樣適用于社會科學探究嗎?

社會科學探究所使用的工具和技術與自然科學(基本上)是不同的。它所尋求的是意向性而非物理性解釋。此外,社會機構、角色、規則等等,這些社會科學所解釋的對象,是實在的,但也是以社會性方式建構出來的,也就是說,雖然它們獨立于你、我或任何個體對它們所持有的信念,但它們仍部分地取決于社會上的相關人士對它們所持有的信念。

你現在也許想知道,人類的什么樣的能力使得我們能夠搞清楚一點:這個世界究竟是怎樣的?

像所有經驗性探究一樣,科學探究只是因為以下原因才是可能的:(1)世界上真地存在著種類和規律;(2)人類能夠感知周圍的事物和事件,對如何解釋我們的所見做出廣義的猜想等等,然后再用進一步的經驗去檢驗這些結果。

人類是如何擁有這些能力的呢?

我們的感官是我們生物遺傳的一部分。但我們所獨有的認知能力是與生俱來的,是在我們與他人的相互作用,特別是我們的語言(或其他符號)的相互作用中得以發展的。例如信念是行為通過語言或非語言形式表現出的傾向性:這種傾向性是通過神經生理學實現的,但其內容卻不是從它們的神經生理學的特征那里得來的,而是來源于它們與世界上的事物與事件之間的關系,來源于同人的語言中的語詞的關系,以及這些語詞與這些事物與事件之間的關系。

這就提出了另一個問題,有關語言的性質的問題。

一種自然語言——可能最好解釋為足夠相似的習慣用語之間的松散結盟——總是在不斷發展,隨著我們知識的增長,語詞會獲得新的意義。而這種意義上的增長反過來又會促進知識的發展。例如,科學就是逐步朝向一個這樣的詞匯表而工作,這個表能夠更好地對應這個世界上真實存在的事物和素材類型。這一點部分地解釋了科學推論的形式邏輯模型為什么會失敗。

這也部分解釋了法律推論的形式邏輯模型為什么會失敗。

法律概念同科學概念相類似,它們的轉變和修改——然而在這種情況下,不是為了更好地表征世界上存在的種類,而是為了更好地適應不斷變化的社會機構、技術、價值觀等等。法律制度也和法律概念一樣,會不時地轉變、變化和調整,有時從這個世界的一個部分移植到另一個部分,然后在它們的新位置上適應和發展。

這一點,加上之前我們總結的關于真理的思想,可以解決一些關于法律真理的難題。

法律真理,也就是說關于“什么是法律”的真理,是社會科學真理的一個子類,特指關于社會規范(一個子類)的真理。這樣的真理局限于管轄和時間,根據人們的行為為真。但它所意指的,比如關于科學證據的可接受問題,2013年弗羅里達州發生了從弗賴伊標準轉變成道伯特標準,這是真的,這一情況簡單地說就是,2013年的弗羅里達確實從弗賴伊轉向了道伯特。

此外,對于證據的結構和證據質量決定因素的適當理解,可以解決一些法律所努力解決的證據問題。我會給你提供兩個已經簡要提到過的例子。

證明的合法程度和標準最好解釋為保證度,而不是解釋為數學的概率(二者有著截然不同的邏輯結構)。這可以用來說明,例如,為什么對于“通過證據在數量上的優勢”去證明因果關系來說,在物證面前,超出雙倍風險的證據既不是必要的也不是充分的。

如果(1)它提高了支持度,以及/或者(2)它提高了積極因素的獨立安全性,或者降低了消極因素的獨立安全性,以及/或者(3)在不降低支持度的情況下,增加了全面性,也就是將每一條證據整合到一起,其中沒有哪一條憑其本身就足以確立可以達到所需證明程度的事實性斷言,但所有證據整合到一起就可能做到。

最后這些例子不僅說明了將哲學研究用于周邊領域是多么富于建設性,還說明了在其它領域做這項工作如何能夠進一步促進哲學理論的發展——當我把自己的認識論觀點應用于探討證明的法律概念問題時,我發現了這一點。

坦誠實在論、簡潔主義、基礎融貫論、批判常識主義、意義的增長、科學和法律中形式主義的局限等等。當然這只是一個梗概,一個非常粗略的梗概。但我敢于希望,在這項工作的某個地方,有某樣東西,也許不止一樣東西,能夠讓他人取得進步。

注釋:

〔1〕O.W.Holmes,“The Profession of the Law” (1886),in Sheldon M.Novick,ed, Collected Works of Justice Holmes (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93),vol.3,pp.471-73,472.

〔2〕J.Teichman,“Don’t be Cruel or Reasonable” (1989), reprinted in his Polemical Papers (U.K.:Ashgate,1997),pp.134-36,134.

〔3〕C.S.Peirce, Collected Paper,eds.C.Hartshorne,P.Weiss and A.Burks (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31-58),1.177 (c.1896).

〔4〕C.S.Peirce, Collected Paper,eds.C.Hartshorne,P.Weiss and A.Burks (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31-58),6.603-04 (c.1893)。其中引文取自6.604。

〔5〕Niche來源于法語。法國人建造房屋時常在外墻上鑿一個不大的神龕,以供放圣母瑪利亞,后來被引來形容大市場中的縫隙市場。英語里還有一個意思是懸崖上的石縫,人們在登山時以這些縫隙為支點。后來被引申表示多重意義,包括經濟領域小眾市場、稱心的工作、適合自己的位置等等?!g者

〔6〕K.Mulligan,P.Simons,and B.Smith,“What’s Wrong with Contemporary Philosophy?” Topoi 25 (2006):pp.63-67,64.

〔7〕J.Locke, Of the Conduct of the Understanding,in Posthumous Works of Mr.John Locke (London:A.and J.Churchill,1706),pp.1-133,9-10.

〔8〕W.Sellars,“Philosophy and the Scientific Image of Man” (1962),in his Science,Perception,and Reality (London:Routledge and Kegan Paul;New York:Humanities Press,1963),pp.1-40,1.

〔9〕W.James, A Pluralistic Universe,in R.Bernstein,ed., Essays on Radical Empiricism and A Pluralistic Universe (New York:Dutton,1971).

〔10〕S.Haack,“The Whole Truth and Nothing but the Truth”, Midwest Studies in Philosophy XXXIII (2008):pp.20-35.

〔11〕S.Haack,“Proving Causation”, Journal of Health and Biomedical Law IV,no.2,(2008):pp.253-89.

〔12〕S.Haack,“The Growth of Meaning and the Limits of Formalism,in Science and Law”, Análisis Filosófico XXIX,no.1 (2009):pp.5-29.

〔13〕C.S.Peirce, Collected Paper,eds.C.Hartshorne,P.Weiss and A.Burks (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31-58),6.6 (c.1903).

〔14〕我在“The Growth of Meaning and the Limits of Formalism”中就是這樣做的。陳波的很多研究進展體現在他的論文:“Kripke’s Semantic Argument against Descriptivism Reconsidered”, Croatian Journal of Philosophy 13,no.39 (2013):pp.421-445;“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Language and Meaning”, Croatian Journal of Philosophy 14,no.43 (2015):pp.87-113;“Socio-historical Causal Descriptivism:A Hybrid and Alternative Theory of Names”, Croatian Journal of Philosophy 15,no.1 (2016).然而如其主題所表明,陳波的研究可以更好地描述為后克里普克的,而不是后戴維森的。

〔15〕K.Mulligan,P.Simons,and B.Smith,“What’s Wrong with Contemporary Philosophy?” Topoi 25 (2006):p.64.

〔16〕C.S.Peirce, Collected Paper,eds.C.Hartshorne,P.Weiss and A.Burks (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31-58),5.396 (c.1878).皮爾士繼續說道,“這種傾向”實際上“正是思想的放蕩”。

〔17〕C.S.Peirce, Collected Paper,eds.C.Hartshorne,P.Weiss and A.Burks (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31-58),5.520 (c.1905).

〔18〕G.Santayana, Reason and Common Sense,vol.1 of The Life of Reason (New York:Scribner’s,1905),p.284.

〔19〕B.Russell, Human Knowledge (New York:Simon and Schuster,1948),p.8.

〔20〕M.Polanyi, Science,Faith,and Society (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46),p.40.

〔21〕J.S.Mill,“Sidgwick’s Discourse” (1835),in The Collected Works of John Stuart Mill,Vol.X,可訪問http://oll.libertyfund.org/title/241,pp.166-205,200.

〔22〕問題之所以變得越來越嚴重,是因為系主任們通常都是職業管理人員,他們自己的學術野心已經被擱置得很久,所以對教授和各系進行評估時就不得不使用下面這種貧乏的替代手段,比如某人所發表文章所在的刊物的所謂“威望”,或者是他所帶來資助的具體數額。對哲學來說這簡直就是災難,萊特教授的系部排名——為了避免人們產生針對質量進行嚴肅判斷的需要,這顯然是一種簡單粗暴的方式——正在從內部侵蝕我們的學科的誠實性。所有這些在《失范》(Out of Step)一文中都進行了闡釋。

〔23〕我并未斷言這是唯一途徑。這就是為什么我會給第四部分起一個略顯溫和的題目——“一條道路”(a road),而不是本文子標題所說的“之路”(the road)。

〔24〕W.James,“The Importance of Individuals” (1890),in F.Burkhardt and F.Bowers,eds., The Will to Believe and Other Essays in Popular Philosophy (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9),pp.190-95.

〔25〕F.Bacon, The New Organon (1620),Aphorism XCV,trans.J.Spedding,R.Leslie Ellis,and D.D.Heath, The Works of Francis Bacon (Boston:Taggard and Thompson,1863).

〔26〕R.Bacon, Opus Magus (c.1266),trans.R.B.Burke (New York:Russell and Russell,1962),p.4.

〔27〕Holmes,“The Profession of the Law”,(1886),in Sheldon M.Novick,ed, Collected Works of Justice Holmes (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93),vol.3,p.472.

〔28〕對于那些心里本著“盡可能又多又快地發表作品”,四處跑著參加各種會議,以期和很多人建立“關系”,在互聯網上推廣其研究的人,我會說“你也入錯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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