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嶺南銅提筒與江東原始瓷筒形器的比較研究
——兼論百越文化視野下的提筒形器

2018-05-03 09:56高逸凡
東南文化 2018年2期
關鍵詞:江東B型紋飾

高逸凡

(南京大學歷史學院 江蘇南京 210023)

一、嶺南地區的銅提筒及其研究現狀

“提筒”這一概念最早由嶺南考古的研究者們提出并使用,這類器物“以其器形如筒,又有對稱貫耳以供系繩,故名提筒(或寫作提桶、提筩)”[1]。嶺南地區的提筒最早出現于戰國晚期[2],興盛于西漢南越國時期(公元前2世紀)的西江流域和東山文化時期(公元前3世紀到公元1世紀)的越南紅河下游三角洲地帶,以青銅提筒最為流行,南越國時期也開始流行陶提筒,其造型與銅提筒相似而體積略小,并在銅提筒消失后的兩漢時期繼續流行,直至魏晉時才最終消失[3]。銅提筒及其后繼者陶提筒都是嶺南戰國秦漢時期越文化中的典型越式器物,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廣州西漢南越王墓中所出土的一批銅、陶提筒(圖一)[4]。

銅提筒,最大者高50厘米(B57),最小者高21厘米(G37),一般高度在35厘米左右(如B59)。器身皆為筒形,一類直口稍大,中腰以下收縮(如G37);另一類口部稍斂(如E78)或作子母口(如B59),中腰微鼓,底部略收縮,皆有圈足,以后者居多。提耳亦分為環首直耳(用以穿繩提扛)與小貫耳(或簡化為圓柱形實鼻,用以穿繩拴蓋)所組成的復耳(如B58)、貫耳(如E78)以及環鼻耳(如C61,較少見)三種,各種提耳與兩類器身均可組合,并無定規。所有提筒基本均留有木蓋痕跡。各類提筒周身均有幾何形紋暈帶,大提筒暈帶較多較復雜,小提筒則較少較簡單,B59上還飾有羽人船獵為主題的實物圖像,較為罕見。

陶提筒與銅提筒類似,亦可依器身形態分為直口直身(如C89)和斂口鼓腰(如C88)兩類,提耳皆為貫耳,器底則皆為平底[5]。

《西漢南越王墓》根據提耳形態的不同,統一將所出銅、陶提筒分為二型[6]。

Ⅰ型:一對環形豎耳與其內一對圓形貫耳所組成的組合型提耳,包括銅提筒B57、B58、B59、G37、G48。

Ⅱ型:一對貫耳或環鼻耳,包括銅提筒C61、E78、G44、G47,以及陶提筒C88、C89。

越南所出銅提筒的情況與兩廣相似,其中有些“口部收斂和中腰鼓出的程度都較明顯”者(圖二),則被黃展岳先生歸入與兩廣提筒“具有明顯區別”的另類,筆者對此有不同看法。廣州南越王墓銅提筒E78在這兩點上與這類越南銅提筒就是非常相似的,更遑論二者在尺寸、紋飾等方面的相似性。因此筆者認為這類越南銅提筒仍應與嶺南銅提筒歸為具有相同文化因素的一類器物。

此外,以器耳形態作為分型標準恐也有失偏頗,我們不妨基于器腹和口沿形態來對嶺南銅提筒重新進行分型。

A型:器腹中上部微鼓,下腹平緩近垂直,斂口或子母口,標本有廣州西漢南越王墓銅提筒B58、B59(圖一‥1、2)、肇慶北嶺松山1號墓出土銅提筒1‥11(圖八‥1)等。

B型:器腹中上部鼓出,下腹平緩斜內收,斂口或子母口,標本有廣州西漢南越王墓銅提筒C61、E78(圖一‥3、5)、越南東山文化時期的銅提筒(圖二)等。

C型:斜直腹內收,敞口,標本有西漢南越王墓銅提筒G37(圖一‥6)、廣州漢墓所出的西漢銅提筒1097‥28(圖三)[9]等。

從目前學界對嶺南地區銅提筒的認識現狀出發,可以歸納出銅提筒的一些主要特征:

1.器身為筒形,最大腹徑在口部或中部偏上處,高度一般在20~50厘米間。

2.口徑較大,作斂口、子母口或敞口,多配木蓋。

3.中腹以上皆有提耳可供穿繩提扛之用。

4.筒形器身上裝飾有大量的幾何紋暈帶或實物圖像紋飾帶。

5.多出自等級較高的越族墓葬中,系戰國秦漢時期嶺南、交趾越文化中的典型器物。

圖一// 廣州西漢南越王墓出土的銅、陶提筒

圖二// 越南東山文化時期的一類銅提筒[8]

圖三// 廣州漢墓所出西漢銅提筒

二、江東地區西周春秋時期的原始瓷筒形器

江東地區西、北限自大江,東臨大海,南入武夷,是越文化最早成熟并出現國家政權的地區,故歷來又以其國吳、越為名。江東吳越之地也是青瓷器燒造的起源地,早在西周時期,當地的原住民就開始使用原始瓷禮器作為陪葬器物,落葬于高等級的土墩墓中。到了戰國時代,越國貴族更是用全套原始瓷制的禮器、樂器取代同類青銅器陪葬入墓,如江蘇無錫鴻山越墓和浙江長興鼻子山越墓等。這一現象在戰國時期江東地區的越國墓葬中非常普遍,學界目前一般認為用原始青瓷禮器取代青銅禮器陪葬正是本地區越墓的特色之一[10]。

在江東地區各地出土的西周春秋時期的原始瓷器中,有一類筒形器器形獨特,紋飾繁復,引人注目。其例有江蘇鎮江博物館所藏溧水、丹陽等地出土的“青釉原始瓷筒形罐”[11],常州博物館所藏“春秋原始青瓷尊”[12]、武進淹城遺址出土的“原始瓷筒形罐”[13];浙江紹興平水鎮出土的“原始青瓷桶形器”[14],浙江省博物館所藏德清皇墳堆出土的“西周原始瓷筩”[15]、德清三合塔山土墩墓中出土的“原始青瓷罐”[16],以及龍游縣博物館收藏的“原始瓷卣”[17]等(圖四)。

這類原始瓷筒形器的共同特征是:

圖四// 江東地區西周春秋時期的原始瓷筒形器

圖五//《德清火燒山——原始瓷窯址發掘報告》中的“B型卣”

1.器身為最大腹徑偏上的筒形。

2.口徑較大,口部形態為子母口內斂后微折沿。

3.肩部有一對繩紋的倒“U”形提耳,但緊貼器身,不具實用性。

4.器身滿飾多層繁復紋飾,但都系均勻規律分布的幾何紋。

出土于蘇南、浙江西周春秋時期的遺址、墓葬中,又都是原始青瓷器,這類筒形器按理應屬西周春秋時期吳越地區的越人所燒造的器物。

在浙江德清火燒山,考古人員發現了燒造這類原始青瓷筒形器最早的龍窯窯址[18],并在各時期地層中出土了相當數量的該類器物,使我們獲得了觀察其發展演變的標桿。

需要注意的是,在《德清火燒山——原始瓷窯址發掘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和相關研究文章中[19],以及一些博物館的說明里[20],會將這類原始瓷筒形器稱作“原始瓷卣”,其緣由是德清火燒山窯址中還出土有一類數量很少的“垂腹卣”(圖五)[21],報告中將其分為B型“原始瓷卣”,而原始瓷筒形器(“筒形卣”)則被分為A型“原始瓷卣”。報告作者認為,“垂腹卣”與青銅器中的卣相似,應為仿青銅器的原始瓷禮器,而筒形卣“可能是青銅垂腹卣的一種地方變形”,“部分裝飾紋樣,可能也與青銅器上的紋樣有關”[22]。

對于此說,筆者是持懷疑態度的。首先,青銅提梁卣是較為常見的中原商周時期的青銅器,其器型垂腹、圈足、環形耳系銅提梁,一般配有銅蓋,紋飾形象豐富立體。與之相較,火燒山出土的青瓷“垂腹卣”既無與之相配的同質地的瓷蓋,也無圈足、提梁,其雙系作橫耳,也與青銅卣的環形豎耳不同;至于“垂腹”,火燒山B型卣中只有少數最大腹徑偏下者,報告所示四例標本中甚至僅見一例(圖五‥1)[23],其余三例的最大腹徑均在中部偏上處。而火燒山A、B型卣器身上所裝飾的一類紋飾,也與中原同時期青銅卣的紋飾差別顯著,實在無法確認二者之間的聯系,報告作者對此也只能是含糊其辭。

有鑒于此,筆者認為火燒山“B型原始瓷卣”不應被命名為“垂腹卣”,其器型、紋飾也并非仿自中原的青銅提梁卣。而“A型原始瓷卣”在器形、尺寸等方面也與“B型卣”差異巨大,更不能被命名為“卣”,其文化源流和命名問題都還有待進一步的探討。因此在下文中,我們仍將“A型原始瓷卣”稱為“原始瓷筒形器”,以便與真正的“卣”以及所謂的“B型原始瓷卣”區分開來。

《報告》主要依據紋飾的區別,將這類原始瓷筒形器分為了三式[24]。這樣的分析方法是值得商榷的。首先,將器型、尺寸差異巨大的原始瓷筒形器和“垂腹卣”歸為一類器物而分為A、B兩型,其后通過分式來區分細節差異,導致分式結果在地層關系上出現混亂。其次,僅僅以紋飾作為分式依據,而不考慮器型的演變規律,會造成分式標準的片面和模糊。就《報告》中分式的結果看,這兩方面的后果的確都是存在的:

1.探方T0304較早地層中出土的原始瓷筒形器標本T0304?b‥15被分為Ⅲ式,而同一探方較晚地層中出土的T0304⑩‥5反而被分為Ⅱ式。

2.Ⅱ、Ⅲ式原始瓷筒形器的分式依據主要是前者器腹的對稱弧形紋是上、下二道弧線而后者是三道。但Ⅲ式標本T0403⑤‥1卻是上、下四道弧線。此外,T0403⑤‥1肩部的細密橫向水波紋也與Ⅱ、Ⅲ式其他“A型卣”肩部、腹部近肩處的縱向或斜向陰線水波紋區別明顯。

此外,《報告》所示的原始瓷筒形器標本器中,有的裝有一對“倒U型”系耳,有的沒有,而沒有系耳者在器物尺寸上均明顯小于有系耳者,有的器腹上甚至光素無紋[25]。是以筆者認為有系耳者和無系耳者在研究中是應當予以區分的兩類器物,而本文所關注的只是與嶺南銅提筒更為相似的有系耳者,無系耳者并不在本文的討論范圍之內。

基于以上認識,我們有必要對《報告》中所示的,上腹近肩處有一對繩索狀“倒U型”系耳的原始瓷筒形器進行專門的考察。綜合考慮器型與紋飾的特征及其演變規律,我們得以對這類原始瓷筒形器重新進行類型學分析。

依據器腹、口沿和紋飾的形態,《報告》所示的10件標本器可分為三型,主要依據紋飾細節的變化,三型內部又分為各式(圖六)。

A型:上腹垂直,中腹以下弧腹內收。子母口,母口外沿包一周上翹凸棱。器腹飾多層平行分布的紋飾帶,以帶卷云的S形紋為主,也有勾連紋。

Ⅰ式:器腹飾拍印雙勾線帶卷云S形紋。標本T0403⑨‥30,子口沿內飾有弦紋。拍印紋飾帶六層,陰線較淺,下腹近底處素面??趶?9.2、腹徑22.4、底徑16.4、高31.6厘米。

Ⅱ式:器腹飾相間的拍印單線帶卷云S形紋及單線勾連紋。標本T0505⑤‥8,子口沿內飾有弦紋。拍印紋飾帶八層,有重疊拍印現象??趶?5.6、腹徑28.4、底徑20.4、高32.4厘米。

Ⅲ式:器腹飾相間的刻劃單線卷云S形紋及單線勾連紋,系耳左、右、下方及子口上飾有S形附加堆紋。標本H9‥3,殘存口沿、上腹。子口沿內飾有弦紋。紋飾帶留有三層,紋飾雜亂??趶?5.8、殘高17.4厘米。

B型:器腹自肩部或上腹開始斜弧腹內收,最大腹徑偏上部。折肩,折肩處包一周上翹凸棱,斂口,折沿。器腹滿飾多排平行分布的紋飾帶,以渦紋和S形紋的組合紋飾為主,肩部飾斜向水波紋,上腹近肩處飾縱向水波紋,或只有肩部飾密集橫向水波紋。

Ⅰ式:器腹自肩部開始斜弧腹內收。肩部飾斜向水波紋,上腹近肩處飾縱向水波紋,腹部紋飾帶中的渦紋由上、下各三道弧線構成。標本T0304?b‥15,口沿沿面飾有兩道凹弦紋,器肩、腹滿布紋飾,器腹拍印紋飾帶八層,陽線,排列整齊緊密??趶?8、底徑20、高31.6厘米。T0304⑨‥5,平底略內凹??谘匮孛骘椨邢壹y,器肩、腹滿布紋飾,拍印紋飾帶八層,陽線??趶?0.4、底徑20.8、高35.2厘米。

Ⅱ式:器腹自上腹開始斜弧腹內收。肩部飾密集橫向水波紋,腹部紋飾帶中的渦紋由上、下各四道弧線構成。標本T0403⑤‥1,口沿沿面飾有兩道凹弦紋,腹部滿飾拍印紋飾帶,共九層,排列緊密有序??趶?2.8、腹徑27.2、底徑16.4、高30.8厘米。

C型:器腹中上部微鼓,其下弧腹內收,最大腹徑偏中部。微折肩,折肩處包一周上翹凸棱,微斂口,折沿。器腹滿飾多排平行分布的紋飾帶,以渦紋和S形紋的組合紋飾為主,肩部及上腹近肩處飾縱向水波紋。

Ⅰ式:腹部紋飾帶中的渦紋由上、下各兩道弧線構成。標本T0304⑩‥25,口沿面上飾凹弦紋一道,器肩、腹滿布紋飾,器腹拍印紋飾帶十一層,排列整齊,陽線??趶?2.4、底徑26.8、高39.6厘米。

Ⅱ式:腹部紋飾帶中的渦紋由上、下各三道弧線構成。標本T0304⑩‥5,口沿面上飾凹弦紋三道,器肩、腹滿布紋飾,器腹拍印紋飾帶十二層,排列較整齊緊密,陽線??趶?9.6、底徑25.2、高36厘米。T0304⑩‥24,殘,器形、紋飾信息報告中不詳,據線圖判斷,器肩、腹滿布紋飾,器腹拍印紋飾帶八層??趶?0.4、底徑28、高36厘米。T0304⑩‥27,器形、紋飾信息報告中不詳,據線圖判斷,器肩、腹滿布紋飾,器腹拍印紋飾帶十二層??趶?0、底徑28、高37.6厘米[26]。

根據《報告》中的分期和時代推測,A型各式標本器均屬第二期遺物,年代為春秋早期前段;從層位關系來看,Ⅰ式標本器T0403⑨‥30年代最早,Ⅱ式標本器T0505⑤‥8次之,而Ⅲ式標本器H9‥3年代最晚。

B型Ⅰ式標本器標本T0304?b‥15屬第三期遺物,年代為春秋早期中段;Ⅱ式標本器T0403⑤‥1屬第五期遺物,年代為春秋中期前段;Ⅰ式標本器T0304⑨‥5屬第六期遺物,年代為春秋中期中段。

圖六// 德清火燒山原始瓷窯址出土原始瓷筒形器新的型式劃分

圖七//江陰周莊JZD3東周土墩墓出土的印紋硬陶“筒形器”M1‥4

C型各式標本器均屬第四期遺物,年代為春秋早期后段[27]。

由此推斷,A型原始瓷筒形器出現最早,B型Ⅰ式次之,C型又次之,而B型Ⅱ式出現最晚。

德清火燒山原始瓷窯址出土的這批原始瓷筒形器型式豐富且年代早晚有別,可以揭示出這一形制的一些演變規律:在器型方面,從A型由矮直口或斂口與一圈上翹凸棱所組成的子母口,發展出B型、C型的侈口折肩+凸棱或微折沿斂口+凸棱的組合。雖然子口部分變高變寬,其上也出現了紋飾,使人很難再將其與子母口聯系起來,但B、C型筒形器肩部一圈上翹的凸棱仍然顯示出這種口、肩組合是從A型筒形器的子母口一脈相承而來。

另外,由A型近直的器腹分化出B型上大下收的器腹和C型中腹微鼓的器腹,也是器型演變的線索之一。

在紋飾方面,器肩處水波紋的出現(B型Ⅰ式)及其精美化(B型Ⅱ式)、器腹紋飾帶中的主體紋飾由卷云(A型)演變為渦紋(B、C型)、構成渦紋的弧線由少變多、紋飾帶層數的增加,以及拍印單元排列的密集化等,都是原始瓷筒形器形制演變的重要線索。

在江蘇江陰周莊JZD3東周土墩墓中,出有一件年代約在春秋晚期的印紋硬陶“筒形器”M1‥4(圖七)。該器上腹微鼓,最大腹徑偏上,中腹以下斜直內收,高36.6厘米,矮直口微折沿,雙唇,折肩,肩上一道凸弦紋,平底內凹,肩、腹部貼絞絲(繩索)狀提手高出器肩,腹上部飾水波紋,下部飾菱形填線紋[28]。該器繼承了春秋早、中期原始瓷筒形器的許多特點,如肩部的上翹凸棱、繩索狀系耳、沿面凹弦紋等,在器型上與德清火燒山B型Ⅱ式原始瓷筒形器較為接近。然而相比之下,其系耳變大、尾部相交,折肩進一步寬平化,平底內凹也更加明顯。江陰大松墩和江蘇宜興潢潼土墩墓也出土了形制與此相類的印紋硬陶筒形器[29]。在越墓中,陪葬印紋硬陶禮器還是原始瓷禮器是等級差異的表現,而形制上二者往往是相似或相同的。這些印紋硬陶筒形器對于我們認識江東地區陶瓷筒形器在春秋晚期的演變方向應當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春秋時期原始青瓷器的創造者和使用者主要是江東地區的越人和吳人,原始青瓷是在印紋硬陶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江東地區吳越文化的代表性文化因素。上述的這類原始青瓷筒形器尺寸大、紋飾豐富,其貼塑的系耳又全都不留孔隙,難具實用。依此判斷,原始瓷筒形器應當是江東地區越人為高等級墓葬專門燒造的高等級陪葬器物,即使是只陪葬了器型相似的印紋硬陶筒形器的江陰周莊JZD3東周土墩墓,也已是一墩一墓,墓室長達18.2米,并使用木炭包裹的高等級越墓了[30]。雖然就目前已公布的考古材料來看,江東地區并未發現與原始瓷筒形器形制相似的青銅器,但鑒于江東地區春秋戰國時期的越國貴族墓葬,有使用仿青銅器的青瓷禮、樂器代替青銅器陪葬的葬俗,也不能排除原始青瓷筒形器存在青銅器原型的可能性。當然,如果其原型是木制的提筒類器物,如江浙、福建等地至今流行的傳統婚禮用器“子孫桶”一般的話,那這些木制品保存至今并被發現的概率應當就更低了。

圖八// 嶺南銅提筒與江東筒形器

三、嶺南地區銅提筒與江東地區原始青瓷筒形器的文化因素比較研究

嶺南地區秦漢時期的銅提筒與江東地區春秋時期的原始青瓷筒形器,二者造型相似(圖八),又都系當地越人所使用的高等級器物,在百越文化的視野下很可能屬于兩地越文化所共有的文化因素。為檢驗這一推論,我們有必要對“銅提筒”和“筒形器”的功能性因素進行深入的比較研究。

銅提筒的功能性因素主要有三:一是具有一定形態特征的筒形容器,二是穿繩提扛所用之提耳(系耳),三是作為高等級器物的紋飾。以此為線索,我們來審視筒形器的相關造型細節。

1.具有一定形態特征的筒形容器

作為筒形容器,口徑與高度的比例以及器腹的形態決定了銅提筒的基本造型特征,在此基礎上,其高度又成為了反映其尺寸的標桿。

在器腹形態方面,嶺南銅提筒有A型的中上部微鼓,下腹平緩近垂直者,有B型的中上部鼓出,下腹平緩斜內收者,也有C型的斜直腹內收者,共計三種主要類型。相比之下,德清火燒山C型筒形器的器腹形態與嶺南A型銅提筒相似,而B型筒形器則與B型銅提筒相仿。

在此基礎上觀察雙方的口徑-高度比,數值也很接近。如南越王墓B58為1‥1.14[32],火燒山C型Ⅰ式標本T0304⑩‥25為1‥1.22、C型Ⅱ式標本T0304⑩‥5亦為1‥1.22;南越王墓E78為1‥1.14[33],火燒山B型Ⅰ式標本T0304⑨‥5為1‥1.15、B型Ⅱ式標本T0403⑤‥1為1‥1.35;《廣州漢墓》銅提筒1097‥28為1‥1.06,火燒山B型Ⅰ式標本T0304?b‥15為1‥1.12。

在高度方面,銅提筒有低至21厘米者,亦有高至近50厘米者,但一般高度都在35厘米左右[34]。而《報告》所示的德清火燒山8件較為完整的筒形器標本,其高度分別為31.6、32.4、39.6、35.2、36、36、37.6、31.6厘米,平均高度35.04厘米,正與銅提筒的一般高度相仿。江陰周莊JZD3東周土墩墓所出的印紋硬陶筒形器M1‥4,其高度也接近這一平均數值,為36.6厘米[35]。

2.穿繩提扛所用之提耳(系耳)

銅提筒的提耳主要有環首直耳(用以穿繩提扛)與小貫耳(或簡化為圓柱形實鼻,用以穿繩拴蓋)所組成的復耳、貫耳,以及環鼻耳三種,其中環鼻耳很少見,而環首復耳又較貫耳更為常見。三種提耳都是兩個一對安裝于器腹上部近口沿處,且其頂端皆不及口沿。

筒形器的系耳則都呈繩索(或謂“絞絲”)狀的倒“U”型,兩個一對貼塑于器腹上部近口沿處,其頂端不及口沿,與器腹之間也沒有任何縫隙。

筒形器的倒“U”型系耳與銅提筒的環首直耳在造型上的相似程度很高,前者繩索或絞絲狀的外觀與后者側面的繩紋[36]也可謂是理念相通。最為關鍵的是,二者的安裝位置也幾乎完全一致,唯一不同者只是筒形器的系耳緊緊貼塑于器身,實際無法使用,表明了其明器的屬性。這應當也是當地工匠在燒造青銅器的青瓷仿制品的過程中,對這類纖細部件所進行的遷就處理??梢酝葡?,若原始瓷筒形器存在原型青銅器的話,則其系耳的造型應當與嶺南銅提筒的提耳更為接近。

3.作為高等級器物的紋飾

銅提筒作為嶺南戰國秦漢時期越式青銅器的代表之一,其器身紋飾非常豐富精美,皆呈帶狀上下平行分布。紋飾的主要類型有櫛齒紋、雙線勾連菱形紋、重圈圓點紋、勾連重圈紋、弦紋等,少數器物還飾有實物形象如羽人船獵紋、戟紋等,這樣的紋飾使用程度是同時期嶺南其他越式青銅器難以比肩的。

筒形器作為江東西周春秋時期特色鮮明的原始瓷器,其器身紋飾以拍印紋為主,分布面積非常大,亦呈帶狀上下平行排列;但較銅提筒的紋飾帶更為密集,不留空隙,紋飾類型主要有帶卷云的S形紋、S形紋+渦紋的組合紋飾、菱形云紋、水波紋、弦紋等,也是江東同時期原始瓷器中紋飾最為精美繁復的一類器物。

銅提筒與筒形器在出現時代和地域上都有一定的距離,其紋飾風格不可能不存在差異。盡管如此,二者的紋飾卻仍然具有相當多的共性,其繁復的幾何紋樣以及上下平行帶狀分布的特點,應當都共同導源于南方越文化中幾何印紋陶的傳統文化因素。

圖九//武夷山城村漢城遺址出土的硬陶提筒

四、關于江東和嶺南所見提筒形器之間關系的闡釋

嶺南地區戰國秦漢時期的銅提筒與江東地區春秋時期的原始瓷筒形器,在決定其器物性質的幾項功能性因素方面如此相似,以至于我們在直觀上很難否定二者形制的相關性。聯系南方吳越和百越地區共通的越文化背景,我們應當如何理解二者之間的關系呢?

對此葉文憲認為,“西漢初流行于南越國的銅提筒是典型的越式器物,所以它的祖型應該到越人的器物中去尋找”;而同為越人所使用的“江南西周春秋時期的直腹罐”[37]應該就是西漢初提筒的原型[38]。鄭小爐也提出:“戰國晚期到西漢時期兩廣地區常見的附耳筩與浙江土墩墓中常見的原始瓷深腹附耳罐形制非常接近,二者之間應當存在著一定的承繼關系?!保?9]

而原始瓷筒形器作為春秋時期江東越人為陪葬所專門燒造的高級青瓷器的一種,其原型很可能也與其他青瓷禮、樂器一樣,是青銅制的實用器物,而這種青銅制的筒形器也許會與嶺南地區的銅提筒更為相類。據此,我們或應將上述的原始瓷筒形器和印紋硬陶筒形器視為早期的提筒。

然而,從春秋中晚期的江東地區到戰國晚期的嶺南地區,提筒這一形制卻并無清晰的傳播路線可辨。在江東地區戰國時代的越墓中,提筒形器已難覓蹤影。而在周邊地區,提筒形器的再次出現已是西漢早中期的閩北地區了??梢?,單純的形制傳播理論是很難解釋江東原始瓷筒形器與嶺南銅提筒之間的相似性的。

那么,除了傳播路線,南方百越地區提筒形器的出現還有什么規律可循呢?就目前已公布的資料來看,從西漢到六朝,南方的百越故地還曾出現過以下這些提筒形器物。

在閩北的武夷山城村漢城遺址中,出土有六件制作精良的硬陶提筒[40],其年代下限不超過西漢中期[41]。這些提筒中,有口沿形態與火燒山A型原始瓷提筒一致者,也有器腹紋飾與嶺南陶提筒相類者,而其提耳造型又與二者皆異,系江東地區戰國秦漢時期陶瓷器物上常見的橋形耳(圖九)。雖然學界對于城村漢城遺址究竟系閩越王的都城還是東越王余善的王城仍然存在爭議[42],但這些提筒屬于西漢時期當地的越人貴族應當是比較合理的推斷。

在南京江寧前鄭家邊東漢M2[43]、江蘇高淳下壩東漢M2[44]、安徽歙縣西村東漢墓[45]、浙江龍游儀冢山漢墓[46],以及浙江龍游白羊垅東漢窯址[47]等東漢時期的墓葬和遺址中,出土有一些大口、筒腹,裝一對飾葉脈紋橋形提耳,器身飾水波紋帶或拍印紋、弦紋、瓦楞紋等紋飾的硬陶或釉陶提筒形器,依細節形態差異可分為三型(圖一○),其中較大者高34.4厘米,較小者也高18.8厘米。有些簡報中將這些提筒形器稱為“倉”或“井”,這與其安裝提耳的造型顯然是矛盾的。而若將其與春秋時期的陶、瓷筒形器以及武夷山城村漢城遺址所出土的西漢硬陶提筒進行比較,則可以發現其在器型、紋飾等方面與這二者有著更多的相似性。因此,將這類硬陶、釉陶器歸類為提筒形器應當更加合理。

六朝時期的提筒形器見有南京長崗村五號墓所出土的一件青瓷提筒形器(高27.1厘米)[48],以及浙江臨安牛上頭謝氏家族墓地M1所出土的一件紅陶提筒形器(高16.2厘米)[49](圖一一)。前者制作精美,不僅施用了新式的網格紋飾帶,還重現了類似火燒山A型原始瓷筒形器和武夷山城村漢城陶提筒T112‥323的口沿形態,并重新使用了青瓷燒造技術來制作提筒形器物,儼然是江東地區提筒形器物制作繼春秋原始瓷筒形器以來的又一次高峰。后者在器型、紋飾方面與東漢硬陶、釉陶提筒形器較為相近,但尺寸和工藝都已大為遜色。

基于以上材料,從西漢到六朝,江東地區(包括閩北)出現的提筒形器可以依據口沿形態分為四類:

甲類:子母口或斂口;

乙類:直口;

丙類:微斂口折沿;

丁類:折肩斂口折沿。

其中,甲類與火燒山A型原始瓷筒形器的口沿形態相似,乙類與嶺南C型銅提筒相似,丙類與火燒山C型原始瓷筒形器相似,丁類與江陰、宜興所出土的春秋時期印紋硬陶筒形器相似。按照原報告或簡報中的結論,這四類提筒形器的時空分布如表一。

顯然,西漢以后江東地區重新出現的陶瓷提筒形器這種形制,其時空分布也不是完全連續的:西漢中期以前只有閩北城村漢城一處數例,但類別最全;東漢時代散見于丹陽、會稽、吳郡之間的山嶺、丘陵地帶;孫吳時期在首都建業的墓葬中出現了精美的青瓷制品;至東晉時所見之例已很稀少,且工藝、尺寸明顯退化。

圖一○ // 東漢時期江東地區硬陶、釉陶提筒形器的分型

從春秋時期的吳越之地,到閩越國時代的閩北地區和南越國時代的嶺南地區,再到東漢—孫吳的江東地區,形制相似的提筒形器屢屢現身,其傳播路線卻始終難覓。然而,這一形制出現的規律已經浮出水面:每有提筒形器出現的時代,都是當地地方政權或地方政治勢力崛起的時代,且這些地方全都屬于傳統意義上的南方吳越、百越之地。原始瓷及印紋硬陶筒形器出現于吳、越始興的春秋時代江東地區;橋形耳硬陶提筒和銅提筒出現于對抗西漢中央政權的閩越、南越國治下;橋形耳硬陶、釉陶提筒形器重新出現在地方豪族勢力開始壯大的東漢時代,且大多見于山越活動的中心——丹陽郡山嶺地帶及其周邊地方;制作精美的青瓷提筒形器則出現在割據東南并長期與山越互動的孫氏吳國首都建業的墓葬之中。

當代考古學的族屬理論認為,物質文化的特定形制并不一定是連續和隨機分布的,而是在族群交流的過程和社會關系的協調中被積極地制造、維持并策略性操控的[58]。物質文化作為社會實踐中一種積極的組成部分,既通過人類習性的沉淀參與構建了人類的能動性,又是人類這種能動性的產物,因此其意義因時而變,取決于其被直接應用的特定社會歷史背景以及特定社會參與者的立場[59]。在以權力關系為特點的特定社會歷史背景中,一定的權力關系正是通過包括物質文化在內的特殊族屬歷史表現的維持或改造,來構建符合其需要的特定族群認同的[60]。

從這一理論出發,提筒形器在我國古代南方百越之地出現的規律也就可以闡釋了:提筒形器應當是當地越人政權或地方政治勢力崛起時,為了構建族群認同,維護統治利益,而利用現有的文化因素制造出來,凝聚著本地族群物質文化傳統,并象征著當世統治者身份地位的特殊高等級器物。

現有的文化因素包括兩方面的來源:一方面來源于百越民族共同的物質文化傳統,也就是提筒形器這一形制本身以及幾何印紋、硬陶和原始青瓷燒造技術等,目前已知出現最早的兩周時期江東地區的原始瓷筒形器很可能就是提筒形器形制的源頭;另一方面來源于當世當地所流行的文化因素,如江東地區戰國時代開始流行的橋形耳、東漢時代開始出現的成熟青瓷燒造技術和六朝時代開始流行的網格紋飾帶等。前者是各地提筒形器相似性的來源,而后者則造就了地域性和時代特色。

圖一一// 六朝時期江東地區的陶、瓷提筒形器

表一// 西漢至六朝時期江東地區提筒形器出土情況器物

當地統治者的統治利益則需要我們結合當時具體的社會歷史背景來理解,如閩越、南越國自立一方時所面對的來自西漢中央政府的政治壓力,東漢莊園經濟興盛時代江東土著豪族對本地基層社會控制力的上升,或孫吳政權對山越族群長期的征服和消化等。

也就是說,提筒形器在不同時代、不同地域的出現,除了文化因素傳承、傳播的背景之外,還需要具備特定的社會歷史條件。越人的文化因素可能會隨著越人的播遷而在江浙、福建、兩廣甚至越南北部之間傳播[61],如小盤口越式鼎、陰線界格三角雷紋和S形夔紋越族甬鐘、銅尊腹部的鋸齒紋等,就是嶺南和江東地區春秋晚期到戰國時期所共見的文化因素[62],但提筒形器這一特殊形制在后世的消失和出現則是當時當地的統治階層出于統治需要而對文化因素和器物形制進行主動選擇和“策略性操控”的結果。

這樣我們就能夠解釋,為何江東的原始瓷筒形器和嶺南的銅提筒明明在形制上如此相似,而兩地交通的山、海兩路上卻缺乏明顯的傳播證據。同時我們也能夠解釋,為何在進入越人北上中原爭霸的戰國時代以后,原始瓷筒形器會在越墓中消失,而具有楚地和中原文化因素的原始瓷禮、樂器會大量出現在陪葬品之中了。

作為出現時代最早的提筒形器,春秋時期江東地區的原始瓷筒形器和印紋硬陶筒形器如果繼續使用“筒形器”“筒形罐”“原始青瓷尊”“原始瓷卣”等駁雜而又容易引起歧義的名稱,顯然是不合適的,我們應比照嶺南地區的南越銅提筒,將其統一正名為“原始瓷提筒”和“印紋硬陶提筒”。而后世江東地區所見的各類提筒形“倉”“井”“筒形罐”等,也應仿此正名為“硬陶提筒”“釉陶提筒”“青瓷提筒”等。如此命名,不僅能夠更為準確地傳達該類器物的器形特征,還有助于我們從更為宏大的視野下去理解其文化背景和歷史意義。

[1]黃展岳:《銅提筒考略》,《考古》1989年第9期。

[2]如廣東肇慶市北嶺松山古墓所出的銅提筒(圖八‥1)。廣東省博物館、肇慶市文化局:《廣東肇慶市北嶺松山古墓發掘簡報》,《文物》1974年第11期。

[3]同[1]。

[4]廣州市文物管理委員會、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廣東省博物館:《西漢南越王墓(上)》,文物出版社1991年,第52、54、79、116、223、286頁。

[5]同[1]。

[6]同[4]。

[7]此處均為原報告編號。

[8]同[1]。

[9]1097:28,高31.8厘米。廣州市文物管理委員會等:《廣州漢墓》,文物出版社1981年,第136頁。

[10]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浙江越墓》,科學出版社2009年,第217—223頁。

[11]楊正宏、肖夢龍、劉麗文等:《鎮江出土陶瓷器》,文物出版社2010年,第27、28頁。

[12]常州博物館:《常州博物館50周年典藏叢書——瓷器》,文物出版社2008年,第4頁。

[13]南京博物院:《淹城——1958至2000年考古發掘報告》,科學出版社2014年,彩版一六。

[14]紹興博物館:《走近大越——紀念紹興建城2500周年》,上海人民美術出版社2014年,第269頁。

[15]浙江省博物館:《浙江省博物館典藏大系——瓷源擷粹》,浙江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8頁。

[16]浙江省博物館:《瓷之源——德清原始瓷窯址考古成果暨原始瓷精品展》,中國文化藝術出版社2009年,第28頁。

[17]同[16],第80頁。

[18]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故宮博物院、德清縣博物館:《德清火燒山——原始瓷窯址發掘報告》,文物出版社2008年,第146—147頁。

[19]周建忠、陳云、鄭建明:《東苕溪流域出土的先秦時期原始瓷》,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原始瓷起源研究論文集》,文物出版社2015年。

[20]如龍游縣博物館。同[16],第80、81頁。

[21]同[18],第52頁。

[22]同[18],第148頁。

[23]T0403⑨‥3。同[18],第52頁。

[24]同[18],第49—51、110—114頁。

[25]如T0506②a‥2。同[18],第50頁。

[26]同[18],第49—51、110—114頁,彩版五八、五九。

[27]同[18],第130—146頁。

[28]周莊土墩墓聯合考古隊:《江蘇江陰周莊JZD3東周土墩墓》,《文物》2010年第11期。

[29]a.陳晶、陳麗華:《江蘇省江陰縣大松墩土墩墓》,《文物》1983年第11期;b.南京博物院、宜興市文管會:《宜興潢潼土墩墓群發掘報告》,《東南文化》2006年第6期。

[30]同[28]。

[31]廣東省博物館、肇慶市文化局:《廣東肇慶市北嶺松山古墓發掘簡報》,《文物》1974年第11期。

[32]口徑43、高49厘米。同[4],第50頁。

[33]口徑34.5、高39.3厘米。同[4],第222頁。

[34]同[1]。

[35]同[28]。

[36]如廣州南越王墓銅提筒B57、B58(同[4],第52、54頁),肇慶北嶺松山1號墓銅提筒1:11等(同[31])。

[37]葉文憲:《考古學視野下的吳文化與越文化》,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5年,第148頁。

[38]同[37],第149頁。

[39]鄭小爐:《吳越和百越地區周代青銅器研究》,科學出版社2007年,第196頁。

[40]福建博物館、福建閩越王城博物館:《武夷山城村漢城遺址發掘報告》,福建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94-195、205-208頁。原文稱七件,但報告內容只見六件,以所見為準。

[41]同[40],第378頁。

[42]a.楊琮:《論崇安城村漢城的年代和性質》,《考古》1990年第10期;b.林忠干:《崇安漢城遺址年代與性質初探》,《考古》1990年第12期;c.吳春明:《閩越冶城地望的歷史考古問題》,《考古》2000年第11期。

[43]南京市博物館、南京市江寧區博物館:《南京江寧前鄭家邊東漢墓發掘簡報》,《南京文物考古新發現(第三輯)》,文物出版社2014年。

[44]李文明、郝明華:《江蘇高淳縣下壩東漢墓》,《東南文化》1988年第1期。

[45]楊鳩霞:《安徽歙縣西村東漢墓》,《考古》1995年第11期。

[46]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龍游縣博物館:《龍游儀冢山漢墓發掘簡報》,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浙江漢六朝墓報告集》,科學出版社2012年,第87、88頁。

[47]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浙江龍游白羊垅東漢窯址發掘簡報》,《東南文化》2014年第3期。

[48]南京市博物館:《南京長崗村五號墓發掘簡報》,《文物》2002年第7期,原文稱為“筒形罐”。

[49]杭州市文物考古所、臨安市文物館:《臨安市牛上頭謝氏家族墓地發掘報告》,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浙江漢六朝墓報告集》,第436、437頁,原文稱為“紅陶井”。

[50]同[40],第205—208頁。

[51]同[46],第87頁。

[52]同[44]。

[53]同[47]。

[54]同[43]。

[55]同[45]。

[56]同[48]。

[57]同[49],第436頁。

[58]〔英〕希安·瓊斯著,陳淳、沈辛臣譯:《族屬的考古——構建古今的身份》,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第147頁。

[59]同[58],第149、150頁。

[60]同[58],第181頁。

[61]富霞、熊昭明:《從廣西發現的土墩墓看越人南遷》,《考古》2016年第8期。

[62]同[39],第17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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