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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朝出使高麗使者職官考

2021-09-09 10:23陳俊達王征
關鍵詞:高麗

陳俊達 王征

主持人語:遼代官員的結銜問題學界較少涉及,以結銜為結入點去研究其他問題更是絕無僅有,從這個角度說,本期刊發的《遼朝出使高麗使者職官考》可視為填補學術空白之作。其實,結銜一種身份的象征,不僅要標識出官員的品級,諸種結銜元素相結合,是給擁有此結銜的官員在整體官員群體中或者說國家機構中一個較為清晰的定位,定位追求由分類式向描述式過渡,成為結銜日趨復雜的內在動力之一。因此,由結銜看官員的身份和在政權中的定位,并分析其所從事的工作,回答為什么是這個身份的官員來從事此項工作的問題,也許是推進制度史研究的新學術增長點。本文不失為這個領域的有益嘗試。雖然“遼以釋滅”的說法久已成為歷史,但遼代佛教之盛無疑是學者公認的事實,結合碑刻資料研究遼代佛教也一直是遼史研究中的焦點,但對遼代佛教的淵源研究卻不多。本期刊發的《遼朝佛教淵源考》是這個領域的新作,基本確定遼代佛教主要源自唐代的結論。遼宋佛教皆自唐代流變而來,相比較而言,遼朝佛教更多的是繼承,而宋朝佛教更多的是創新,做一下這個新南北朝時期南北佛教的比較研究,或許給帶給我們一個驚喜。

吉林大學文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楊軍

摘 要:遼朝派遣出使高麗的使者,存在以散官、文資官、武資官、憲銜、勛、職出使的現象,其中以“檢校官”出使者38人次,以“文資官”出使者56人次,以“武資官”出使者109人次,以“憲銜”出使者12人次,以“職”出使者11人次,以“勛”出使者1人次。遼朝出使高麗使者所帶結銜,多為象征使者身份、級別的虛銜“官”,帶實職出使者極少。遼朝出使高麗使者的職官并非毫無規律,最遲至遼道宗朝,當正使為節度使時,副使為大將軍、觀察使或諸寺大卿;正使為觀察使時,副使為諸寺大卿或諸寺少卿。

關鍵詞:遼朝;高麗;使者;職

中圖分類號:K246.1;K312.3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2596(2021)07-0001-07

遼朝南面官的結銜中一般包括十類內容,依次為功臣號、職、階、官、散官(檢校官)、憲、勛、爵、邑(封)、賜。個別官員的結銜中還包括謚號和死后的贈官,但不是通例。功臣號為一種榮譽稱號,階、官、散官、憲、勛皆為虛銜,爵、邑(封)是封爵與封邑,賜是身份等級的象征,只有職才是官員的職務[1]。遼朝派遣出使高麗的使者,存在以官、散官、憲銜、勛、職出使的現象,然至今為止,學界尚無專文對遼朝出使高麗使者的職官進行系統梳理。本文嘗試在前賢研究的基礎上,對遼朝出使高麗使者的散官、文資官、武資官、憲銜、勛、職進行研究,思考遼朝出使高麗使者的職官規律。不足之處,敬請方家批評指正。

一、散官

遼散官即唐朝和宋朝的檢校官,“檢校官者,自唐以來有之。凡內職崇班(今修武郎)、武臣副率以上,初除及遇恩皆帶。若文臣則樞密、宣徽、節度使始帶焉。自三公(謂太尉、司徒、司空)、三師、仆射、尚書、常侍至賓客、祭酒,凡十余等?!盵2]據王曾瑜先生研究,遼散官(檢校官)分十八階,自高至低依次為:檢校太師、檢校太尉、檢校太傅、檢校太保、檢校司徒、檢校司空、檢校左仆射、檢校右仆射、檢校吏部尚書、檢校兵部尚書、檢校戶部尚書、檢校刑部尚書、檢校禮部尚書、檢校工部尚書、檢校左散騎常侍、檢校右散騎常侍、檢校太子賓客、檢校國子祭酒。與宋檢校官相比,遼朝散官依唐檢校官制,不設檢校水部員外郎,以檢校國子祭酒為最低一階,其上為檢校太子賓客,自檢校尚書右仆射之上,與宋檢校官序全同[3]。

由《高麗史》記載可知,遼朝出使高麗使者中帶檢校官(或以檢校官出使)者共計38人次,遼朝出使高麗使者所帶檢校官,除檢校太師、檢校吏部尚書、檢校兵部尚書、檢校戶部尚書、檢校刑部尚書、檢校太子賓客、檢校國子祭酒不見于史料記載外,遼散官(檢校官)十八階中的余下十一階,皆見于遼朝出使高麗使者所帶結銜。

遼朝出使高麗的使者分為常使與泛使兩種類型。常使指遼朝定期向高麗派遣,有固定出使頻率的使者,包括賀高麗國王生辰使與聘使(橫宣使、橫賜使、宣賜使)。泛使指遼朝不定期或遇有特殊事宜臨時向高麗派遣的使者,包括冊封使、起復使(落起復使)、示諭使、告哀使、遺留使、祭奠吊慰使,以及遼朝東京派出的東京使[4]。遼朝帶“檢校官”出使高麗使者38人中,除去3人使命不詳外,余下35人中,賀高麗國王生辰使10人,其中檢校太尉1人、檢校太傅4人、檢校太保2人、檢校司徒2人、檢校右仆射1人;聘使(橫宣使、橫賜使、宣賜使)5人,其中檢校太傅2人、檢校司徒1人、檢校司空2人;冊封使4人,其中檢校太傅1人(冊封肅宗、正使)、檢校左散騎常侍2人(冊封高麗王太子正使1人、冊封靖宗傳宣使1人)、檢校右散騎常侍1人(冊封穆宗、正使);示諭使2人,其中檢校禮部尚書1人、檢校右散騎常侍1人;告哀使2人,其中檢校右仆射1人、檢校右散騎常侍1人;東京使12人,其中檢校左仆射1人、檢校右仆射2人、檢校工部尚書4人、檢校左散騎常侍3人、檢校右散騎常侍2人。

結合遼朝出使高麗使者所帶檢校官與使者出使使命,可將史料中出現的十一階檢校官分為兩個層級。檢校太尉、檢校太傅、檢校太保、檢校司徒、檢校司空為一個層級,遼朝出使高麗的“常使”(賀生辰使與橫宣使),多帶此五種檢校官。檢校左仆射、檢校右仆射、檢校禮部尚書、檢校工部尚書、檢校左散騎常侍、檢校右散騎常侍為另一個層級,遼朝出使高麗的“泛使”,以及東京派往高麗的使者,多帶此六種檢校官。

二、文資官

唐代的職事官體系至遼宋時期,發展為遼代的官和宋代的寄祿官,成為官員薪俸級別的標志。據《宋會要輯稿》兵一七《歸明》記載,遼朝滅亡時,宋朝將降宋遼官“比換”宋朝寄祿官時,其中涉及遼朝六部尚書以下文資官的規定為:

文資偽官:六尚書、尚書左右丞、侍郎、給事中、直學士、諫議大夫、少大監、大卿、少卿、殿少、將作少監、少府少監、左司郎中、郎中、員外郎、檢校常侍、殿丞一等官、洗馬一等官、司直、秘書郎試評事、校書郎試崇文館校書郎(太子校書郎、正字、文學同),比換朝散大夫、朝奉大夫、朝請郎、朝散郎、朝奉郎、奉議郎、通直郎、宣教郎、承事郎、承奉郎、承務郎、修職郎、迪功郎、將仕郎、文學、助教[5]。

據《高麗史》記載,結合王曾瑜、楊軍等先生研究,遼朝帶文資官出使高麗的56位使者中,賀高麗國王生辰使27人,其中左右諫議大夫4人、中書舍人1人、諸監2人(少府監1人、守殿中監1人)、諸寺大卿13人(崇祿卿6人、衛尉卿4人、大理卿1人、司農卿1人、太仆卿1人)、諸寺少卿4人(崇祿少卿2人、衛尉少卿1人、太常少卿1人)、殿中少監1人、吏部郎中1人、起居郎1人,除崇祿少卿李可封為副使外,其余皆為正使;冊封使12人,其中尚書禮部侍郎1人(冊封靖宗、副使)、昭文館直學士1人(冊封肅宗、副使)、殿中監1人(冊封靖宗押冊使)、諸寺大卿8人(崇祿卿2人,皆為冊封高麗國王副使;守衛尉卿2人,皆為冊封高麗王太子副使;大理卿1人,冊封靖宗正使;鴻臚卿1人,冊封高麗太子副使;守司農卿1人,冊封高麗太子副使;太仆卿1人,冊封肅宗副使)、將作少監1人(冊封靖宗讀冊使);起復使(落起復使)3人,皆帶崇祿卿銜;示諭使5人,其中給事中2人、崇祿卿1人、大理少卿1人、秘書少監1人,除大理少卿孫良謀為副使外,其余皆為正使;告哀使2人,鴻臚少卿1人、工部郎中1人;遺留使2人,皆帶崇祿卿銜;祭奠吊慰使4人,其中衛尉少卿1人、太常少卿1人、守殿中少監1人(皆為副使)、起居舍人1人(正使);東京使1人,帶工部郎中銜出使。需要強調的是,其中肅宗二年(1097年)十二月,遼道宗派遣耶律思齊、李湘來冊封高麗肅宗時,李湘的結項為“太仆卿、昭文館直學士”[6],“太仆卿”與“昭文館直學士”皆為官,知遼朝兩個文資官虛銜同樣可以疊授。

需要指出的是,《高麗史》卷6《靖宗世家》記載,靖宗十一年(1045年)六月,“契丹橫宣使、檢校太傅、判三班院事耶律宣來?!盵7]楊軍先生認為“判三班院”為遼朝正三品文資官[8]。本文認為,“判三班院”似應為“職”,而非“官”。據《遼史》卷45《百官志一》記載,三班院“掌左、右、寄班之事”[9]。然王曾瑜先生指出,《遼史》的記載似不可信,遼朝三班院應為類似于宋朝三班院的武官銓選機構[10]。楊軍先生認為“判三班院”為文資官所依據的史料為,乾統元年(1101年)《梁援墓志》記載:“(咸雍)十年,加右諫議大夫。大康元年,提點大理寺……是冬,權諸行宮副部署,兼判三班院?!盵11]由《梁援墓志》記載可知,右諫議大夫的“官”品應等于擔任諸行宮副部署需要的品秩,而高于擔任三班院使需要的品秩,故梁援“權諸行宮副部署,兼判三班院”?!芭腥嘣骸睉獮榱涸膶嵚?,而非“官”。由此可知,耶律宣的結銜中,“檢校太傅”是散官,“判三班院事”是職。由于耶律宣借“檢校太傅”銜,“官”品高于擔任三班院使需要的品秩,故耶律宣同樣“判三班院事”。

三、武資官

《宋會要輯稿》兵一七《歸明》有關遼朝滅亡時,宋朝將降宋遼官“比換”為宋朝寄祿官的規定,其中武資官:

武資偽官:金吾衛上將軍、節度使大將軍、節度使留后、觀察使、觀察留后、遙防、遙團、洛□商三州刺史、禮賓、洛苑、六宅使、奉宸(諸衛將軍、小將軍同)、禮賓、洛苑、六宅副使、率府率、[率]府副率、左右翊衛校尉、東西頭供奉官、左右承制、左右(直殿)[殿直](閤門祗候同)、東西班小底、三六班奉職、在班祗候,比換武功大夫、遙刺武德大夫、遙刺武德郎、武顯郎、武節郎、武略郎、武經郎、武義郎、武翼郎、敦武郎、從義郎、忠訓郎、保義郎、承節郎、承信郎、進武校尉、進義校尉[12]。

據《高麗史》記載,結合王曾瑜、楊軍等先生研究,遼朝帶武資官出使高麗的109位使者中,除去引進使李延弘使命不詳外,余下108人中,賀高麗國王生辰使34人,其中大將軍3人、觀察使18人、刺史12人、將軍1人,除亳州刺史傅用元為副使外,其余皆為正使;聘使(橫宣使、橫賜使、宣賜使)20人,其中節度使1人、大將軍1人、觀察使8人、防御使3人、刺史6人、將軍1人,除房州防御使楊延美、海北州刺史張令儀為副使外,其余皆為正使;冊封使22人,其中諸衛上將軍3人(皆為冊封高麗國王、正使)、節度使8人(皆為冊封高麗國王,正使7人、副使1人)、諸衛大將軍1人(冊封文宗、副使)、觀察使8人(冊封高麗國王,正使1人、副使3人,冊封高麗王太子、正使4人)、觀察留后1人(冊封靖宗使團都部署)、刺史1人(冊封高麗王太子、正使);起復使(落起復使)2人,皆為觀察使;示諭使14人,其中諸衛大將軍4人、觀察使1人、刺史1人、東上閤門使1人、引進使1人、禮賓使1人、將軍5人,除大將軍耶律允、引進使韓杞為副使外,其余皆為正使;告哀使1人,為觀察使;遺留使1人,為左領軍衛上將軍;祭奠吊慰使7人,其中節度使1人、觀察使5人、防御使1人;東京使7人,其中刺史1人、禮賓副使6人。

遼朝出使高麗不同類型使者所帶“武資官”規律較為清晰。遼朝冊封高麗國王的正使多帶諸衛上將軍或節度使銜,副使多帶諸衛大將軍或觀察使銜。冊封高麗王太子的正使多以觀察使充任。遼朝出使高麗的常使(賀高麗國王生辰使、聘使)多以觀察使、防御使、刺史充任?!坝^察使”是遼朝出使高麗使者最常帶“武資官”。東京使多帶禮賓副使銜出使。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遼朝使者出使時所帶節度使、觀察使、防御使、刺史等,皆為作為虛銜的“武資官”,而非實“職”。以節度使為例,遼使帶虛銜節度使出使高麗分為三種情況。第一種情況為所帶節度使對應的州(軍)不在遼朝境內,這種情況最容易判斷。如據《高麗史》記載,成宗十五年(996年)三月,“契丹遣翰林學士張干、忠正軍節度使蕭熟葛來冊王”[13]。忠正軍時為宋地,《宋史》卷88《地理志四》記載:“壽春府,壽春郡,緊,忠正軍節度?!盵14]忠正軍為宋朝壽春府軍號,治下蔡,今安徽鳳臺[15]。遼無忠正軍,故《遼史》卷96《耶律撻不也傳》載:“(撻不也)以平重元之亂,遙授忠正軍節度使?!盵16]知《高麗史》記載蕭熟葛帶“忠正軍節度使”為遙授虛銜無疑。

第二種情況為所帶節度使對應的州(軍)非節鎮(節度州)。如《高麗史》記載,睿宗三年(1108年)二月,天祚帝遣“清安軍節度使蕭良、益州管內觀察使李仁洽”冊封高麗睿宗[17]。清安軍不見唐、五代、宋朝史籍記載,在遼朝為南京析津府轄下景州軍號,然景州只是一個刺史州。據《遼史》卷40《地理志四》記載:“景州,清安軍,下,刺史?!盵18]由此可知,《高麗史》記載蕭良所帶“清安軍節度使”同樣為虛銜,節度使只是用來表示其級別,對應的州號、軍號并不重要。

第三種情況,節度使對應的州(軍)在遼朝境內,且為節鎮,此時的節度使同樣為虛銜,不能視做實職。如據《高麗史》記載,文宗元年(1047年)二月,“契丹遣忠順軍節度使蕭慎微、守殿中少監康化成等來祭靖宗于虞宮?!盵19]《遼史》卷41《地理志五》記載:“蔚州,忠順軍,上,節度?!盵20]然仔細梳理史料可知,1047年(遼興宗重熙十六年)時,擔任實職蔚州忠順軍節度使者為夏行美。

據《遼史》卷17《圣宗紀八》記載:太平十年(1030年)四月,“以耶律行平為廣平軍節度使,夏行美為忠順軍節度使”[21]。卷20《興宗紀三》記載:重熙十七年(1048年)八月,“以殿前都點檢耶律義先為行軍都部署,忠順軍節度使夏行美副部署,東北面詳穩耶律術者為監軍,伐蒲奴里酋陶得里”[22]。卷87《夏行美傳》:“太平九年,大延琳叛,時行美總渤海軍于保州……明年,擢忠順軍節度使。重熙十七年,遷副部署,從點檢耶律義先討蒲奴里,獲其酋陶得里以歸?!盵23]

如果僅據《遼史》記載,似乎夏行美于太平十年(1030年)至重煕十七年(1048年)間一直擔任忠順軍節度使。結合其他材料可知,夏行美于太平十年(1030年)至重煕二年(1033年)間擔任忠順軍節度使,夏行美之后的繼任者依次為聶宗順[24]、耶律遂忠[25]、楊佶[26]、耶律宗教。由重熙二十二年(1053年)《耶律宗教墓志》記載,耶律宗教于重熙十五年(1046年)卸任忠順軍節度使[27],耶律宗教之后,夏行美于重煕十五年(1046年)至十七年(1048年)間再次擔任忠順軍節度使。

由此可知,1047年(遼興宗重熙十六年)時,實職忠順軍節度使為夏行美,蕭慎微所帶忠順軍節度使同樣為虛銜,僅用來表示級別。

除節度使外,遼朝出使高麗使者所帶觀察使、防御使、刺史,同樣皆為虛銜。最直接的證據為,觀察使、防御使、刺史對應的州號多為相同者。如利州管內觀察使、利州管內觀察留后、利州刺史,永州管內觀察使、永州刺史,泰州管內觀察使、泰州刺史,益州管內觀察使、益州刺史,寧州管內觀察使、寧州刺史,廣州管內觀察使、廣州防御使,歸州管內觀察使、歸州刺史。

利州,據《遼史》卷39《地理志三》記載,“利州,中,觀察。本中京阜俗縣。統和二十六年置刺史州,開泰元年升”[28]。開泰元年(1012年)以后,利州為觀察州。然重熙二十二年(1053年)蕭素[29]、清寧元年(1055年)蕭祿[30]以“利州刺史”出使。永州,據《遼史》卷37《地理志一》記載,“永州,永昌軍,觀察?!盵31]然耶律士清[32]、蕭惟新[33]、耶律直[34]以“永州刺史”出使。泰州,據《遼史》卷37《地理志一》記載,“泰州,德昌軍。節度?!盵35]泰州降為觀察州、刺史州為遼末天祚帝時期的情況[36],然道宗清寧三年(1057年),耶律宏以“泰州刺史”出使[37];清寧八年(1062年),高守正以“泰州管內觀察使”出使[38]。廣州,據《遼史》卷38《地理志二》記載,“廣州。防御?!盵39]廣州為防御州,然道宗大康十年(1084年),耶律彥以“廣州管內觀察使”出使高麗[40]。此外,據《遼史》卷38《地理志二》記載,益州[41]、寧州[42]、歸州[43]皆為觀察州,然而遼使卻帶益州刺史、寧州刺史、歸州刺史出使高麗。

由此可知,與前文所述遼朝將刺史州景州的軍號清安軍與節度使相結合,蕭良帶清安軍節度使出使高麗一樣,節度使、觀察使、防御使、刺史只是用來表示使者級別的“武資官”,皆為虛銜,無論對應的州號、軍號是否位于遼朝境內,是否真實存在,對應的州號、軍號沒有任何意義。因此,據《高麗史》記載,文宗八年(1054年)十月甲辰,“契丹橫宣使、益州刺史耶律芳來”;十一月甲子,“契丹宣諭使、益州刺史耶律干來”[44]。使者相隔二十日,前后抵達高麗,卻擔任同一州刺史,所帶刺史為虛銜可見一斑。

明白節度使、觀察使、防御使、刺史皆為“官”而非“職”后,我們再來反觀遼朝出使高麗使者的結銜。如靖宗四年(1038年)十月,遼興宗遣馬保業安撫高麗,馬保業的結銜為“東上閤門使、左千牛衛大將軍”[45],“東上閤門使”與“左千牛衛大將軍”皆為官,遼朝兩個武資官虛銜可以疊授[46]。文宗九年(1055年)五月,道宗遣耶律革、陳覬冊封高麗文宗,耶律革的結銜為“匡義軍節度使、饒州刺史、兼御史大夫”[47],“匡義軍節度使、饒州刺史”是官,匡義軍節度使的完整結銜為“匡義軍節度使、饒州管內觀察處置等使、饒州刺史”,“御史大夫”是憲。文宗十五年(1061年)十二月,“契丹遣檢校太傅、寧州刺史蕭述來賀生辰”[48]。蕭述的結銜中,“檢校太傅”是散官(檢校官),“寧州刺史”是官。肅宗二年(1097年)十二月,道宗派遣耶律思齊、李湘冊封高麗肅宗,耶律思齊的結銜為“臨海軍節度使、檢校太傅、兼御史中丞”[49],“臨海軍節度使”是官,“檢校太傅”是散官,“御史中丞”是憲。

四、其他結銜

遼朝出使高麗使者除文資官與武資官外,有時亦帶憲銜、職、勛出使。

(一)憲銜

遼憲銜繼承唐、五代制度,一般作為地方官或武將的虛銜。遼朝憲銜分為五階,自高至低依次為: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監察御史[50]。遼朝出使高麗使者中亦有以憲銜(或帶憲銜)出使者。遼朝出使高麗使者所帶憲銜,除殿中侍御史、監察御史不見于史料記載外,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侍御史皆見于遼朝出使高麗使者所帶結銜。

憲銜多與其他結銜一起使用,除前文已述耶律革、蕭述、耶律思齊等人的結銜外,又如顯宗十二年(1021年)二月,“契丹遣檢校司空、御史大夫姚居信來聘”[51]。姚居信的結銜中,“檢校司空”是散官,“御史大夫”是憲。顯宗十三年(1022年)四月,“契丹遣御史大夫、上將軍蕭懷禮等來冊王”[52]。蕭懷禮的結銜中,“御史大夫”是憲,“上將軍”是官。靖宗八年(1042年)十一月,“契丹遣檢校禮部尚書兼御史王永言來”[53]。王永言的結銜中,“檢校禮部尚書”是散官,“御史”是憲。也有遼朝使者只記載其憲銜,而不載其他結銜。如靖宗九年(1043年)七月,“契丹遣侍御史姚居善來賀生辰”[54];文宗二十三年(1069年)十二月,“遼遣御史中丞高聳來賀生辰”[55];宣宗五年(1088年)正月,“遼遣橫宣使御史大夫耶律延壽來”[56]。憲銜與文資官、武資官一樣,皆為虛銜,象征使者級別、身份。

(二)職

遼朝出使高麗的使者,以實職出使者較少,僅見11人。以實職出使高麗的11位遼朝使者中,常使1人,泛使10人。常使即前文已述,靖宗十一年(1045年)六月,“契丹橫宣使、檢校太傅、判三班院事耶律宣來”[57]。耶律宣的結銜中,“檢校太傅”是散官,“判三班院事”是職。泛使10人中,除去東京使4人外,余下6人皆為遼朝與高麗交聘尚未制度化以及遼末交聘制度崩潰時期派遣的使者。①據《遼史》卷15《圣宗紀六》記載,統和二十八年(1010年)九月,“遣樞密直學士高正、引進使韓杞宣問高麗王詢”[58]。遼朝派遣高正、韓杞出使高麗,《高麗史》記作顯宗元年(1010年)十月,“契丹遣給事中高正、閤門引進使韓杞來告興師”[59]?!皹忻苤睂W士”為高正的職,“給事中”為高正的官(文資官)。由于使者的“職”不能清晰體現使者的身份、級別,隨著遼朝與高麗使者往來制度化,遼朝出使高麗的使者逐漸以“官”代替“職”,以表示使者身份。

(三)勛

遼朝勛官與唐宋相同,“勛自武騎,至上柱國”[60],共計十二階。自高至低依次為:上柱國、柱國、上護軍、護軍、上輕車都尉、輕車都尉、上騎都尉、騎都尉、驍騎尉、飛騎尉、云騎尉、武騎尉[61]。

遼朝出使高麗使者帶勛者見于史料記載僅有一例,據《高麗史》卷7《文宗世家一》記載,文宗九年(1055年)五月,遼道宗遣耶律革、陳覬冊封文宗,副使陳覬的結銜為“崇祿卿、護軍”[62]?!俺绲撉洹睘殛愑J的官,“護軍”為陳覬的勛。

五、余論

綜上所述,遼朝出使高麗使者所帶結銜,多為象征使者身份、級別的虛銜“官”,帶實職出使者極少。由上文歸納可知,遼朝出使高麗使者的職官并非毫無規律,以遼朝出使高麗使團中,正使為節度使或觀察使時,對應副使的職官為例。

遼朝與高麗使者往來尚未制度化時,正使與副使職官的規律性不明顯。如成宗十三年(994年),“契丹遣崇祿卿蕭述管、御史大夫李涴等赍詔來撫諭”[63]?!俺绲撉洹笔枪?,“御史大夫”是職。成宗十五年(996年)三月,“契丹遣翰林學士張干、忠正軍節度使蕭熟葛來冊王”[64]?!坝反蠓颉笔锹?,“忠正軍節度使”是官。正使、副使帶不同性質結銜出使,加之史料記載殘缺,無法進行品級比較。

又如顯宗十九年(1028年)三月,“契丹遣將軍耶律素、房州防御使楊延美等來聘”;七月,“契丹遣沈州刺史蕭瓊、亳州刺史傅用元來賀生辰”[65]。顯宗二十年(1029年)四月,“契丹遣大將軍耶律延寧、海北州刺史張令儀來聘”;七月,“契丹遣將軍耶律管寧、崇祿少卿李可封來賀生辰”[66]。雖然正使、副使皆以文資官或武資官出使,但同為聘使,顯宗十九年正使為將軍、副使為防御使,顯宗二十年正使為大將軍、副使為刺史。賀生辰使亦然,顯宗十九年正使為刺史、副使同為刺史,顯宗二十年正使為將軍、副使為崇祿少卿。仍體現不出規律性。

靖宗四年(1038年,遼興宗重熙七年)遼朝與高麗使者往來制度化后[67],正使與副使的職官亦實現制度化。據《高麗史》記載,最遲至遼道宗朝,當正使為節度使或觀察使時,形成節度使與大將軍或觀察使或諸寺大卿,觀察使與諸寺大卿或諸寺少卿的出使制度。

當正使為節度使時,副使一般為大將軍、觀察使或諸寺大卿。如文宗九年(1055年)五月,遼道宗遣“匡義軍節度使、饒州刺史、兼御史大夫”耶律革、“崇祿卿、護軍”陳覬來冊封文宗[68]。宣宗二年(1085年)十一月,道宗遣“保靜軍節度使”蕭璋、“崇祿卿”溫嶠冊封宣宗[69]。肅宗二年(1097年)十二月,道宗遣“臨海軍節度使、檢校太傅、兼御史中丞”耶律思齊、“太仆卿、昭文館直學士”李湘冊封肅宗[70]。又如文宗十一年(1057年)三月,道宗遣“天德軍節度使”蕭繼從、“左千牛衛大將軍”王守拙冊封文宗[71]。再如文宗十九年(1065年)四月,道宗遣“寧遠軍節度使”耶律寧、“益州管內觀察使”丁文通冊封文宗[72]。肅宗九年(1104年)四月,天祚帝遣“安遠軍節度使”耶律嘉謨、“利州管內觀察使”夏資睦冊封肅宗[73]。睿宗三年(1108年)二月,天祚帝遣“清安軍節度使”蕭良、“益州管內觀察使”李仁洽冊封睿宗[74]。

前文已述,節度使作為正使,主要用于冊封高麗國王。觀察使作為出使時使用次數最多的武資官,正使為觀察使時,副使一般為諸寺大卿或諸寺少卿。如文宗十一年(1057年)三月,道宗遣“利州管內觀察使”蕭素、“守司農卿”柴德滋冊封高麗王太子[75]。文宗十九年(1065年)四月,道宗遣“利州管內觀察使”耶律迪、“守衛尉卿”麻晏如冊封高麗王太子[76]。肅宗五年(1100年)十月,道宗遣“高州管內觀察使”蕭好古、“守衛尉卿”高士寧冊封高麗王太子[77]。肅宗九年(1104年)四月,天祚帝遣“泰州管內觀察使”耶律師傅、“鴻臚卿”張織冊封高麗王太子[78]。柴德滋“守司農卿”,麻晏如、高士寧“守衛尉卿”,職事官高于散官者為“守”。②柴德滋、麻晏如、高士寧等人的“職”高于“諸寺大卿”,卻沒有借銜出使,而是以“守司農(衛尉)卿”出使,知遼朝最遲至道宗朝,冊封高麗王太子的正使為觀察使時,副使為諸寺大卿,已成為定制無疑。

冊封高麗王太子的正使為觀察使時,副使為諸寺大卿,其他情況下,副使為諸寺少卿。如宣宗十一年(1094年),宣宗去世后,十二月,道宗派遣敕祭使“永州管內觀察使”蕭遵烈、“衛尉少卿”梁祖述祭奠宣宗[79]。睿宗八年(1113年)正月,天祚帝遣敕祭使“永州管內觀察使”耶律固、“太常少卿”王侁吊祭睿宗母[80]。睿宗十年(1115年)十一月,天祚帝遣“利州管內觀察使”耶律義、“大理少卿”孫良謀赴高麗督發兵[81]。知觀察使作為除冊封高麗王太子以外其他類型使團的正使時,對應的副使為諸寺少卿。

由此可知,遼朝出使高麗使者的職官規律并非無跡可尋,只是限于《遼史·百官志》記載殘缺,并多有訛誤之處,對還原職官規律造成不便,加之《高麗史》的記載同樣存在缺陷。如遼朝出使高麗的東京使,存在帶正二品的檢校尚書左右仆射、檢校六部尚書,帶正三品的檢校左右散騎常侍,以及帶正七品上的禮賓副使出使的差異。③造成這一差異的原因在于,遼朝東京使的“官”品普遍不高,應為禮賓副使上下,出使時借銜出使,借正二品或正三品的檢校官出使,《高麗史》僅記載代表其最高身份、級別的結銜,極少記載其完整結銜。

據《高麗史》卷8《文宗世家二》記載,文宗十八年(1064年)十月,“契丹遣檢校右散騎常侍耶律亙來”,耶律亙的“散官”為“檢校右散騎常侍”,然而遼朝詔書中稱“今差禮賓使耶律亙赍詔往彼示諭”,耶律亙的“官”為“禮賓使”,耶律亙的結銜至少應為“禮賓使、檢校右散騎常侍”[82]。參照楊軍先生繪制的《遼朝南面官“官”品表》,右散騎常侍為正三品,禮賓使為從六品上[83],右散騎常侍“官”品高,故《高麗史》加以記載,幸而遼朝詔書同樣被《高麗史》記載下來,為探討遼朝使者職官提供了一個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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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釋:

①根據遼麗雙方遣使的特點,以高麗是否為遼朝屬國、遼朝與高麗間的使者往來是否制度化等為依據,可將遼麗使者往來劃分為四個時期,即平等往來期(922年至994年2月)、非制度化遣使期(994年2月至1038年8月)、制度化遣使期(1038年8月至1116年4月)、衰落消亡期(1116年4月至1123年8月)。詳見陳俊達.遼朝與高麗使者往來分期探賾——兼論東亞封貢體系確立的時間[J].西北民族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7(04):99—107.

②據《舊唐書》卷42《職官志一》記載:“凡九品已上職事,皆帶散位,謂之本品。職事則隨才錄用,或從閑入劇,或去高就卑,遷徙出入,參差不定。散位則一切以門蔭結品,然后勞考進敘?!段涞铝睢?,職事高者解散官,欠一階不至為兼,職事卑者,不解散官?!敦懹^令》,以職事高者為守,職事卑者為行,仍各帶散位。其欠一階,依舊為兼,與當階者,皆解散官。永徽已來,欠一階者,或為兼,或帶散官,或為守,參而用之。其兩職事者亦為兼,頗相錯亂。咸亨二年,始一切為守?!眳⒁姡ê髸x)劉昫等撰.舊唐書[M].北京:中華書局,1975.1785-1786.

③“官”品詳見楊軍.遼朝南面官研究——以碑刻資料為中心[J].史學集刊,2013(03):16-17.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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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孫國軍)

A Study on Official Posts of the Emissaries Sent by Liao Dynasty to Korea

CHEN Jun-da, WANG Zheng

(College of Literature, Jilin University, Changchun 130012, China)

Abstract: There existed the phenomenon that the emissaries sent by Liao Dynasty to Korea, include "Sanguan", "Wenziguan", "Wuziguan", "Xianxian", "Xun" and "Zhi". Among these messengers, 38 emissaries were sent out by "Jianjiaoguan", 56 emissaries were sent by "Wenziguan", 109 emissaries were sent by "Wuziguan", 12 emissaries were sent by "Xianxian", 11 emissaries were sent by "Zhi", 1 emissary was sent by "Xun". Most of the posts carried by the emissaries sent by Liao Dynasty to Korea were "Guan", which symbolized the status and rank of the emissaries, and few of the emissaries went out with real posts. The posts of the emissaries sent by Liao Dynasty to Korea were not irregular. At the latest to the Liao Dao Zong, when the main-emissary was "Jiedushi", the vice-emissary was "Dajiangjun" or "Guanchashi" or "Zhusidaqing"; when the main-emissary was "Guanchashi", the the vice-emissary was "Zhushidaqing"or"Zhusishaoqing".

Keywords: Liao Dynasty; Korea; Emissary; G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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