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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電視節目版式保護的現狀及出路

2009-09-28 08:38
首都教育學報 2009年8期
關鍵詞:著作權

鄧 冉

摘 要:近年來,在我國電視行業飛速發展的背景下,大量的電視節目涌上熒幕,豐富了公眾的精神文化生活。但電視節目互相抄襲的現象也隨之日益嚴重。節目版式的相互克隆嚴重影響了節目制作人、公眾和社會的利益。但由于我國著作權法暫時不涉及電視節目版式保護的具體問題,因此在利益相關人尋求知識產權法保護時,還不能確保切身利益得到有效的保護。在這樣的情況下,電視行業從業者應該從媒介生態位的角度出發考慮,從根本上調整競爭理念,提高綜合競爭實力。

關鍵詞:電視節目版式;著作權;信息生態密度;媒介生態位

一個電視節目的版式是指該節目的主要安排形式。這些應該包括對具有獨特風格的主題或文字,音樂或者口號的使用。[1]一個優秀的節目版式是要靠匠心獨運的設計吸引受眾的,其中濃縮著節目創作人員的獨特個性和創意。

在現代社會,得益于科學技術的巨大進步,電視媒介以其日益深入的社會影響力取得了公眾前所未有的關注。但雙刃劍的另一面,在實行制播分離制后,電視媒介也面臨著日益白熱化的競爭環境。在這樣的環境中,好的電視節目版式無疑就成為了成功的媒介經營所不可或缺的稀缺資源。

而綜觀近幾年電視熒幕中所呈現的節目,形式往往大同小異。選秀風、游戲博彩風、真實電視風等帶著雷同的電視節目此起彼伏出現在受眾的視線中,使得受眾由“審美驚喜”迅速轉為“審美疲勞”。這樣“群體性克隆”的結果,也導致優秀節目的個性在被模仿中消耗殆盡,節目的吸引力也同時一落千丈。

針對這樣的現狀,本文將著重從電視節目版式尋求知識產權保護的可能性,以及法律保護困境中電視節目制作的出路進行討論。

一、 對電視節目版式法律保護現狀的兩點質疑

2001年,北京電視臺綜藝欄目《夢想成真》的制作方因無法忍受被多方克隆,先后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電視節目形式專利保護和版權保護。但兩次都被拒絕受理。

《夢想成真》是互動家庭益智娛樂節目,其獨特的節目形式來源于日本的王牌家庭電視節目《幸福家庭計劃》。北京電視臺為此花費的版權費每年高達數十萬美元?!秹粝氤烧妗芬彩俏覈鴥鹊氐谝粋€購買國外電視節目版權,并精心策劃,從而實現成功的本土化改造的名牌節目。[2]

國家知識產權局拒絕對《夢想成真》節目進行版權保護的原因在于,如游戲方法、規則、節目形式等創意性的東西不能進行保護。因為創意屬于思想的范疇,著作權只保護表達形式,不保護思想。

上述解釋,是我國目前針對電視節目版式方面侵權案件判定的主要法律依據。但在其中筆者卻要提出兩點質疑。

(一)關于申請保護主體的確定

目前我國內地大多數當紅的游戲益智類和綜藝娛樂類節目都可以從歐美、港臺的電視節目中找到原型。內地電視節目制作者為了獲得全新的節目版式以吸引受眾,只能以高額從歐美或港臺購買其熱播節目的版權,然后再進行中國版的本土化改造。在這個過程中,購買者獲得的應該只是使用著作權的許可。

著作權的許可是指,作者或其他權利人將自己所享有的著作權,在一定的期限內轉移給他人使用,并由此而獲得相應的報酬。著作權的許可不同于著作權的轉讓,它不是所有權的轉移,而只是使用權的轉移。[3]

歐美或港臺通常會將其優質的電視節目版權同時出售給不同的國家和地區進行使用,經過不同國家和地區的包裝,從而形成該節目在不同國家的版本。在這種情況下,我國購買者取得的是著作權許可方式中的一般許可,即作者或權利人在許可一人以某種方式使用自己的作品后,還可以許可第三人以同樣的方式使用自己的作品。

因此,北京電視臺的《夢想成真》節目提出版權保護申請就出現了需要再商榷之處。按照國際著作權法保護的慣例,在發生侵權的情況下,獲得一般許可的被許可人不能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只能由著作權人提起訴訟。也就是說,雖然其他各級電視臺頻繁的復制對花費巨額購買日本節目版權的《夢想成真》節目造成了利益的侵害,但也理應只有版權所有者,日本《幸福家庭計劃》的制作方才有權提起訴訟。而最大的損失者《夢想成真》節目只能被動接受。

(二)關于電視節目版式性質的界定

著作權法保護特定的智力勞動成果,而思想被明確規定為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對象。從深層原因上看,這其實與民主社會對思想自由的重視是密不可分的。如果思想受著作權法的保護,就意味著他人不得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用同一思想創作自己的作品,甚至不能以自己的方式表達和談論統一思想。這顯然是民主觀念下所不能被容忍的思想鉗制行為。因此,將思想排除在著作權法保護的范圍之外是有其科學性的。

但電視節目版式的創意究竟是否應該被劃歸在思想的范圍之內又是一個有待商榷的問題。在廣播電視節目的制作流程中,節目形式的創意者首先要將自己頭腦中的創意構想寫成欄目創意書。創意書不但要完整表述創意的節目形式,一般還包括節目名稱、內容及板塊策劃、節目發行及播出、節目廣告、市場預測等內容,可以全面說明和體現節目的創意。[4]

在司法操作中,著作權法對“思想”和“表達”是進行區分的。也就是說,雖然著作權法不保護思想觀念本身,但保護思想觀念的表達。而北京電視臺《夢想成真》節目的制作者將自己的所購買版權的節目進行本土化的重新整合,使其更加適合中國受眾的欣賞審美,確定最終方案后,制作者按照規范的流程,一定會將創意通過欄目創意書進行表達。這種外化的思想表現形式,符合著作權法保護的要求,理應受到保護。

二、 節目版式在現有知識產權法中尋求保護的可能性

由于我國知識產權法的完善程度與發達國家還存在差異,因此在其他發達國家可以得到有效保護的電視節目版式,目前在我國還沒有明確的可以參照的法律。于是,部分電視節目制作者需要高額從歐洲或者美國購買版權,將新的創意應用于我國電視節目制作工作時卻得不到應有的保護,從而導致利益的巨大損失。

在我國現有知識產權法的框架中,引進電視節目版權的制作人應該仔細分析尋求其保護的可能性,以求得利益損失的最小化。

(一)電視節目版式不宜取得專利權和商業秘密保護

在上文中提到北京電視臺《夢想成真》節目首先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專利權保護,但根據我國現行的專利法,電視節目版式顯然是不符合受保護的客體范圍的。

根據中國專利法第25條的規定,共有五項客體不授予專利權。其中科學發現、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動物和植物品種四項不屬于技術發明范疇,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因為涉及國家安全也不授予專利權。如果一定要尋求專利法的保護,電視節目版式應該算作是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其中只有思維的特征,不屬于技術方案,也沒有解決實際的技術問題,所以不能獲得專利權的保護。

同時,在司法操作中有人提出應該將電視節目版式定位為商業秘密以尋求保護。筆者認為也是不適宜的。

有關信息想要成為商業秘密從而得到保護,必須符合嚴格的秘密性、價值性和保密措施等要件。而電視節目必然要通過大眾傳播媒介進行公開傳播。[5]使電視節目最大程度得到達更多的受眾是每一位電視節目制作者工作的核心理念。當制作者應用電視節目版式的創意制作成相應的節目,并將節目投入到傳播渠道中后,其節目的版式也就無可掩飾的清晰呈現在了每一位受眾面前。根據知識產權法的相關規定,如果有關的信息已經為社會公眾所知悉,可以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得,則不能構成商業秘密。[6]

(二)電視節目版式可以最大程度的爭取著作權法的保護

著作權法旨在建立一種刺激作者創作和傳播作品的激勵機制。在不同法系的國家中,著作權立法的價值取向是有很大差別的。我國所屬的大陸法系國家的著作權法,對知識產權所有者的保護十分重視。其認為作品是作者人格的延伸,作者有權將作品的保護作為自身完整的一部分。

所以,雖然我國在電視節目版式保護方面尚且沒有明確的立法,但電視節目制作者仍然可以在我國著作權法十分重視保護著作權人的背景之下,尋求我國現有著作權法框架內的最大程度的利益保護。

1、尋求思想與表達間的“抽象概括”

既然著作權法不保護思想,而只保護對思想的表達,因此在涉及著作權侵權的訴訟中,最關鍵的就是判斷被告未經許可使用的究竟是原告作品中的思想還是表達。但在很多情況下,思想和表達的分界點并不十分清晰。

為了尋求思想與表達之間的界限,1930年美國著名的法官漢德在審理一起關于戲劇的侵權案件時提出了“抽象概括法”。[7]其基本方法是將需要進行分析的對象從無數具體細節到最終的主題思想看做一個由下至上的金字塔形結構。進行對象分析時,從金字塔底端的細節到頂端的主題思想間,展開不斷概括和抽象的過程。即從最底端起提煉主要內容,再逐級對提煉出的內容進行再提煉。在這樣一系列的抽象概括中,存在一個不再受保護的臨界點,超過這一臨界點,作品的內容就不再受到保護。

將這一方法應用到電視節目版式是否侵權的分析之中時,具體電視節目的每一個組成細節,如主持人是誰、主持詞怎樣設置、整個節目分為幾個部分、每部分有哪些游戲、游戲怎樣進行、需要觀眾在何時進行怎樣的互動等就是金字塔最底端的要素。隨后開始逐步進行抽象概括,得到電視節目的主持風格、游戲種類、游戲規則、受眾定位等中間要素。金字塔的最頂端便是電視節目的版式。

在司法操作中,對涉及侵權的原被告電視節目均進行同樣步驟的抽象概括,然后再進行對照,判定是否構成侵權。這樣可以有效的避免將分界線劃在金字塔的最底端,認為只有組成節目的每一個細節要素才屬于受保護的表達。從而可以維護電視節目版權購買者的合法權益,杜絕其他不勞而獲的節目制作者僅僅修改已有節目的一些細節要素,就參與到同類節目的市場瓜分之中,對購買版權的制作人造成巨大損失。同時,出于司法公正的考慮,也可以避免將分界線劃在金字塔的最頂端,即認為涉及同樣類型的電視節目都是侵權,范圍劃分得過于寬泛,影響對電視節目的合理借鑒。

2、在“欄目創意書”上找突破口

上文中提到,任何關于電視節目的創意都要通過書寫欄目創意書的形式進行表達,也可以說欄目創意書是電視節目版式創意的表達形式。根據著作權法保護思想觀念的表達這一原則,電視節目的欄目創意書是理應得到著作權法保護的客體。

于是,購買版權的電視節目制作者可以嘗試從對欄目創意書的侵權入手,尋求自身利益的保護??寺‰娨暪澞康闹谱髡咴谀7缕渌澞窟M行具體制作之前,按照規定的電視節目制作流程,也必須將其略加改造過的想法寫成欄目創意書,而這份創意書必然與其抄襲的電視節目相似程度極高。所以在進行侵權認定的時候,可以嘗試省略暫不受保護的電視所呈現的具體節目這個中間環節,直接使用兩份欄目策劃書進行對比分析。我國著作權法第46條規定,剽竊他人作品侵犯了作者的精神權利,是侵犯著作權的行為。這樣,只要進行常規的文字作品相似程度的判斷,就可以得出侵權與否的結論。

(三)電視節目版式可以尋求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兜底保護

反不正當競爭法目的是制止市場經營者在工商業活動中出現的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8]它與著作權法是一般法與特別法的關系。在法律使用時,凡是特別法沒有規定或者管不到的內容,則由一般法進行規范。

電視節目版式是一個節目取得高收視率的重要因素,如果得不到有效的保護,被隨意剽竊的話,好的節目也就喪失了發展的潛力和生命力。而因為目前我國的著作權法還無法將電視節目版式的保護明確的列入其內,于是電視行業的惡性競爭在缺少束縛的情況下抄襲更加猖獗。

湖南電視臺的《玫瑰之約》曾令觀眾耳目一新,到2002年時全國各電視臺模仿復制此檔節目的電視臺曾一度高達30家之多。而《玫瑰之約》節目也因此由穩居全國地方電視臺收視率排行榜首位,淪落到因無人問津而停播的境地??寺≌哂玫统杀精@得高回報的同時,還嚴重侵害節目原創者的合法利益。如此惡劣的行為是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竊取他人的勞動成果,損害他人競爭利益,扭曲競爭規則,造成市場秩序混亂的行為,符合反不正當競爭法保護客體的要求,理應被納入反不正當競爭法約束的范圍之中。

三、克隆泛濫的危害性——基于信息生態密度視角

在傳播生態學中,生態密度是指單位空間中所含的生物棲息數量,而信息生態密度則是指在信息傳播的單位時間和空間中所包含的可供存儲、加工、交流、使用、傳承的信息數量。[9]在信息傳播的單位時間和空間中,信息密度要恰到好處、適可而止。如果過多的信息在傳播媒介中飛速膨脹,就會產生信息爆炸。這樣不但會使信息的質量大幅下降,而且會導致一系列連帶的破壞行為。目前,我國的電視節目克隆泛濫,同質化趨勢日益擴大的現狀正是這樣一種信息爆炸的表現,其會對信息生態產生惡劣的后果。

(一)信息泛濫侵害電視節目制作者利益

以對電視節目版式的重復模仿率最高的綜藝娛樂節目為例。從以《開心辭典》、《幸運52》為代表的游戲博彩類節目熱播,到以《超級女聲》、《我型我秀》為代表的選秀類節目掀起狂潮,再到近期以《我愛記歌詞》、《挑戰麥克風》為代表的平民麥霸類節目迅速蔓延,受眾只能在轉換頻道時無奈得看到同一節目樣式的不同地方臺的版本。一個新節目可能帶給受眾的新鮮感和期待感在同類型節目過高的重復率中被消耗殆盡。從而受眾的厭倦導致電視節目收視率下降,收視率下降導致制作者相關利益受到侵害,利益受損的電視節目制作者積極性下降創新性更加欠缺,因此抄襲剽竊現象更加變本加厲。這樣的惡性循環歸根到底是帶給電視節目制作者,尤其是花費巨額投資最先將節目板式引進的電視節目制作者巨大損失。

從信息流的角度分析,日本《信息流通調查報告》曾估計,世界范圍內目前可提供的同類信息量每10年約增加4倍,而受眾對信息的消費量卻沒有太大的變化。也就是說,日積月累的過剩的同質化信息必然會堆積如山,最終造成信息洪水,危及社會和人類自身。

(二)信息超載和信息疾病侵害電視受眾的利益

電視節目的制作者借助新技術的日新月異,可以無限的拓展復制信息的能量,即可以不斷借鑒熱門的節目樣式,重復生產同樣的電視節目。但是受眾用于接受處理信息的時間和能力總是有限的。也就是說,表面上人數眾多的受眾,實際上是以個體面對日益龐大的媒介,而貌似個體的傳者,其實是以組織的形式來對付大眾。于是便出現了信息超載現象。

當信息量超過個人能力所能接收、處理或有效利用的限度時,信息超載的故障現象就會出現。大量重復的冗余信息因為受眾無力承受,就會使其產生逆反和壓抑心理,最終干擾受眾對信息的有效吸收。電視節目同質化趨勢過高導致受眾審美疲勞、興趣下降的原因,也同樣在于此。

當信息超載過渡,帶給受眾的心理壓力大于受眾的承受能力時,一系列的損害受眾身心健康的信息疾病就會產生。有的受眾會對電視產生煩躁情緒,面對電視的時候就手忙腳亂,焦慮不安,情緒暴躁;有的受眾厭惡千篇一律的節目樣式,從而將情緒轉嫁到更廣的范圍中,開始回避信息,抵制信息,甚至是破壞信息;還有的受眾被重復的信息消磨了敏銳的感覺,變得對媒介對社會殘酷冷漠,無動于衷。

(三)信息浪費侵害社會的利益

由于受眾接受信息的能力總是有限的,所以過量的信息也就不能順利實現到達受眾,并被受眾所接受的目的。針對電視節目,一種新的節目樣式產生初期,其目標受眾只有少數甚至只有一種同類型的節目可以選擇觀看,這樣就形成了電視節目固定的受眾群體,受眾也對節目有很高的忠誠度,媒介資源得到了最有效的配置。

某種新穎類型的電視節目可能帶來的收益一旦被發現,就會遭到跟風,模仿克隆就會層出不窮。但一方面,受眾通常會對固定電視節目形成收看的思維定勢,形成品牌忠誠度。這種情況下,制作同類新節目所使用的大量人力、物力、財力等社會資源就會被消耗浪費。另一方面,有些真正優秀的電視節目淹沒在質量良莠不齊的信息洪水中,受眾沒有時間和精力將其去粗取精的挑選出來,只能任其從身邊流走,甚至是最終選擇了質量低下的電視節目。這無疑也是對社會資源的另一種浪費,損害社會利益。

四、問題的解決策略——基于媒介生態位規律視角

媒介生態位是指媒介要素在媒介生態系統中的位置和狀況。即任何一種媒介要素都必然有其特殊的時間與空間上的位置和狀況,以及它在這一狀態下的特有行為和作用。[10]針對本文所探討的主體——電視節目,其生態位就是電視媒介中針對不同受眾需求所產生的不同節目類型和播出時段。當有很多的電視節目希望占有相同的節目類型和播出時間時,就會因為生態重疊而產生惡性競爭。因此,為了避免惡性競爭中兩敗俱傷的局面,電視節目的制作者應該使用一些明智的生態位競爭策略。

(一)生態位分離與生態位創造

面對資源并不豐富的相同生態位競爭時,電視節目制作者應該設法避開高強度的競爭,針對目標生態位所蘊含的有限資源量采取合理規避、彼此分離甚至徹底剝離等競爭手段,這就是生態位分離策略。

生態位創造策略指點電視節目制作人面對一個已經飽和并且充分競爭的市場時,為了避免猛攻這一市場而造成的自身巨大損失,應該尋找尚且被忽視空白生態位,直接創辦新節目以迅速填補空位,形成優勢的競爭措施。

具體來說,這就要求節目制作者杜絕跟風和搭便車現象。當一種節目類型興起并迅速泛濫時,制作者應該有自主創新的能力去另辟蹊徑,發現新的投資市場,創造新的節目樣式。

目前,節目創新能力低下正是阻礙我國電視媒介發展的主要因素。在電視業流行一種說法是,新的電視節目版式出現后通常是日本學歐美,港臺學日本,中國大陸再學港臺。經過這樣的循環,我國電視行業必然只能長期處于發展的滯后狀態,被隔離在電視節目最先進的發展潮流之外。另外,電視行業內“一家引進眾人享有”已經成了我國電視節目中司空見慣的行為,高雷同率更進一步削減了電視節目對受眾的吸引力。

在電視節目創新方面,英國電視業創造了出色的成績。英國廣播公司通過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削減行政開支,加大對節目制作部門的投入。同時,還將節目制作人轉換為公司的中心,而不是目前的行政人員。他們以有高質量的電視節目才能有高收視率為信念,靠出售電視節目形式廣開財源,最終形成了依靠知識產權發展壯大營運模式。英國電視業在生態位分離方面的成功經驗,值得中國的媒介工作者學習借鑒。

(二)生態位整合與生態位細分

使用生態位整合策略時,不同地域、不同層次相互競爭的媒介可以結為聯盟,研究制定主打品牌及核心生態位,同時將不同媒介進行重新組合及合理改造,根據個體所具有的不同優勢承擔不同方面的分工。

比如各個地方電視臺可以形成某一特定類型電視節目的城市聯播網,每一周期由不同的電視臺輪流負責,在所有參與的電視臺的地域內都可以進行素材的采集,人力的調配等操作。這樣的方式也許會傷害個別媒介的暫時盈利,但將主要資源和能量集中在某一優勢項目上的集中開發將必然從整體上保證我國電視行業競爭力的全面提升,為其發展拓寬生態位空間。

生態位細分與生態位整合的施力方向相反,但同樣需要媒介結成同盟進行統籌及協調。同盟內根據不同媒介的特點和功能,針對不同層次目標對象的需求,組織媒介的生產和銷售。從而使名目繁多的媒介及節目品牌各有其特定的捕食對象或受眾目標。這樣也就利用了差異化的經營方法,充分利用了媒介資源,分散了經營風險。

五、結語

大眾傳播媒介在現代所有個人、群體、系統的社會生活中居于中心地位并發揮關鍵作用。同時,大眾傳播媒介所提供的信息也成為人們在日益復雜并且不斷變化的世界中認識環境、理解社會、規劃人生、采取行動所不可或缺的極其珍貴的精神產品。本文探討的電視節目作為大眾媒介的主要產品形式,也同樣在公眾的精神文化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

而知識產權法無疑也具有法律的本質屬性,即是一種以強制力保證實施的社會行為規范。同時,我國目前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還存在一些不足,有待進一步完善。所以,面對日益激烈的媒介競爭,如果大眾傳播媒介僅僅將自己束縛于等待知識產權法保護的框架中,抑或是定位在依靠投機取巧游走于法律的邊緣,那無疑對大眾傳播媒介作用的發揮,媒介信息的合理開發及利用都只會產生消極的影響。因此,大眾傳播媒介應該尋求一種合理、和諧、自主發展的新方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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