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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求者”文學月刊社案考

2016-12-02 12:19陸克寒
文藝爭鳴 2016年9期
關鍵詞:高曉聲陸文夫文聯

陸克寒

對于1957年江蘇“探求者”文學事件,時下的文學史教科書多以某種特殊的敘述方式簡約提及——

朱棟霖等主編的《中國現代文學史》(1917-1997),第二十九章在“(20世紀)80年代小說”中述及作家高曉聲的文學經歷時提到——

1957年初,與方之、陸文夫、葉至誠等人籌辦《探求者》文學月刊社,主張“運用文學這一戰斗武器,打破教條束縛,大膽干預生活,嚴肅探討人生”,并發表體現這一主張的小說《不幸》,被劃為“右派”,下放原籍勞動。

陳思和主編的《中國當代文學史教程》則在第二十章“面對劫難的歷史沉思”論及小說《內奸》時一句帶過:“作者方之就是(20世紀)50年代江蘇‘探求者團體的成員之一,后被打成‘右派”而對“探求者”,編者加注解釋:

“探求者”是1957年6月江蘇一批年輕作家陳椿年、高曉聲、方之、陸文夫、梅汝愷等人在當時“雙百方針”的鼓舞下,醞釀成立的一個同人文學刊物,當時只寫成《探求者文學月刊社章程》和《探求者文學月刊社啟事》,《啟事》沒有發表,刊物更沒有成為事實。但反右運動中,因為《啟事》里有文學應該打破教條、大膽干預生活等內容,其成員均被打成右派分子。

洪子誠所著《中國當代文學史》,第二十章標為“歷史創傷的記憶”,其間“‘復出作家的歷史敘述”部分,在“高曉聲”注釋條中記述:

1957年因為與作家葉至誠、陳椿年、陸文夫等在南京籌辦“探求者”文學社和文學刊物,提出要開展不限于社會主義現實主義的多樣化探索,成為“右派分子”,開除公職,被迫返回家鄉務農21年。

上列文學史著述對“探求者”文學事件的記述,均為補敘性交代,即在“新時期文學”的書寫中回顧作家(高曉聲、方之)經歷時扼要提及,且多采取注解式敘述。這樣的處理策略,顯示出文學史敘述者并未將“探求者”事件視作1957年中國文壇的一則要事、顯例;推究起來,此間隱含著這樣的歷史識讀:在1957年波譎云詭、疾風暴雨般的歷史現場,“外省”(江蘇)發生的文學事件(“‘探求者案”)不過是大時代中的細枝末節,其影響夠不上文學史重筆敘述的分量。此番心跡,我們可從洪子誠另一著述《1956:百花時代》的“簡短的前言”中得到印證——在交代該著敘述“范圍”時,作者特意申明:

在地域上以北京作為中心。因為從50年代起,文學隨著政治,中心已轉到北京;其他地區發生的事情,常常不過是對北京的呼應或余波。當然,像上海、四川等地這期間的情勢,也不是完全可以忽略的:這是本書留下的另一缺陷。

此番說明表現出某種明智的謙遜,而在高度組織化的國家文學體制內,文壇“中心”(北京)與外圍(“其他地區”)之間緊密的聯動關系,確實是不爭的事實。但將外圍“事情”均視為“不過是對北京的呼應或余波”,則內里潛存著對文學版圖等級劃分的偏識,且必然導致對某些外圍事件特殊意義的輕忽與疏漏——這倒是文學史敘述更大的“缺陷”所在!遺憾的是,此種情形不唯洪著獨有,而是當代文學史著述的常態,它們固執于某種一統性的史識意念,維持著“一體化”的歷史描述,將紛紜繁復的文學史內容裝填進想象預設的邏輯框架內——所謂“中心”與“呼應或余波”的說法,正是一統性史識意念與一體化歷史描述的個例表述。

在我看來,上列著述對1957年江蘇“探求者”文學事件所做的補敘式交代和注釋化敘述,表現出對地方性文學現象的淡漠,且正是此類傲慢與偏見隱秘作祟,1957年“探求者”事件至今不為史家關注,且史實在流傳中模糊,以致以訛傳訛而失真。鑒于此,本文力圖追索“探求者”文學實踐的案實,勾勒其始末經由、因果脈絡,還原其歷史本相。

一、動議與發起

在1957年歷史現場,“探求者”是以同人刊物為標榜,初具文學社團特性,并熱望形成文學流派的文學現象。

陳椿年在《憶記高曉聲》中回顧——

1956年12月,我在中國作家協會文學講習所第四期學習時,列席旁聽了首屆全國文學期刊工作會議,目睹耳聞了周揚和馮雪峰唇槍舌劍的爭論。當時各省都在籌辦“純文學”刊物,但這些“省級”刊物多半還沒有正式出版,此時此刻召開這樣的會議,顯然是想通過討論明確辦刊方針。周揚在反駁馮雪峰時明白宣布:‘同人刊物也可以辦嘛!‘雙百方針就是要提倡不同風格和流派的平等競爭嘛!當天晚上,我就把周揚這幾句話當作喜訊,寫信告訴了在南京的高曉聲和葉至誠,以為辦同人刊物不但是政策允許的,甚至是當局所提倡的事。

在另一篇文章中,陳椿年記述:1956年10月底他赴京參加中國作協文學講習所第四期開班學習,“開學不久,中宣部召開第一屆全國文學期刊工作會議,中心議題是如何在辦刊中貫徹執行那年初夏提出的‘雙百方針,我們這批學員都去列席旁聽”,就在會議總結發言中,周揚“明確提出了‘同人刊物也可以辦,并說這是為了有利于提倡不同風格不同流派的自由競爭”。陳“按捺不住喜悅之情,立即寫信把這一喜訊告訴了在南京的朋友高曉聲和葉至誠”。他自陳:“當時并沒有想到,更沒有提出‘咱們也來辦它一個,我只是以為今后的創作環境必將更加寬松自由了,為此感到由衷的興奮,忍不住想和朋友分享而已?!?/p>

文藝界高層關于“同人刊物也可以辦”的公開表態,源于1956年“雙百”方針“貫徹執行”而形成的思想“解凍”。今查《周揚文集》第二卷,有《解答關于“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方針的幾個問題》一文,文末標注時間為“一九五七年五月十三日”,開頭即云:“編輯工作是非常辛苦的”“同志們都是編輯,編輯有很多工作上的困難,希望召集一個會爭鳴一番,談談這方面的問題?!笨芍撐脑掝}為“編輯工作”,應該就是周揚在第一屆(首屆)全國文學期刊工作會議上的講話。查閱該文,確有關于“同人刊物”的意見——

刊物是一家,還是百家?我認為刊物既是一家,又是百家??镌凇鞍偌覡庿Q”中是一家,同時在刊物上又要貫徹“百家爭鳴”的精神,這樣可以使刊物活躍。如果辦成圈子比較小的同人刊物,當然也可以,像現在的《詩刊》和將要在上海出版的《收獲》,就都是同人刊物。至于同人刊物是否會形成宗派主義和一家獨鳴,那是另外一個問題。但如果是協會的刊物(包括各地的分會),我認為是要辦成百家爭鳴的,不能是誰編誰就獨裁。因為協會的刊物要對協會負一定的責任,它一方面要有獨立性,協會不去干涉它;另一方面又多少要能代表協會。我個人覺得刊物還是要辦得更廣泛一點好,這并不會影響刊物的質量。

周揚的講話反映出“雙百”方針貫徹時期,文藝界高層在辦刊問題上較為開明的態度。樂聞其聲的陳椿年迅即給高曉聲和葉至誠寫信,將北京信息傳遞到南京。這是江蘇“探求者”文學月刊社籌辦的背景與緣起。

1957年5月初,陳椿年提前結束在北京的學習返回南京,參加《雨花》雜志編輯部工作。5月中旬的一個星期天,他去南京楊公井江蘇省錫劇團宿舍看望葉至誠、高曉聲(其時,葉為江蘇省委宣傳部文藝處指導員兼省文聯創作室副主任,高為省文聯創作組成員,兩人均住省錫劇團宿舍),三人“神聊”,談起新中國成立前的刊物“基本上都是同人辦的”“都是一伙一伙因信仰、志趣、文藝觀相近的文人合力同心辦起來的,自然便會形成各自的風格和特色。如今所有的文學刊物都要辦成‘機關刊物,都要講究統一戰線大團結”“哪里還談得上什么風格和特色!陳椿年回憶——

也是在那次聊天中,我提出:“那么咱們就來辦它一個同人刊物怎么樣?”葉至誠比較成熟、穩重,他的意思是:再想想,再說罷。當時大家都是聊天中的即興隨口之言,也沒有再在這個題目上討論下去,就扯到別的什么話題上去了。但對于“機關刊物”的弊端,大家的看法是相當一致的。

葉、高、陳三人此番“聊天”,直接提到“咱們就來辦它一個同人刊物”,雖沒進一步“討論下去”,卻是籌辦“同人刊物”的最初動議。陳椿年的“即興隨口之言”,無疑讓高曉聲“有些心動”,他在“另一次見面時”問陳“可有什么具體設想”;陳的意思是:“辦一份報紙型的周刊或旬刊,以便擴大發行量,比較容易養活自己”;關于刊物名稱,陳“建議可否考慮‘探索二字”。

“成熟、穩重”的葉至誠一開始表態“再想想,再說罷”,過后則分明有了“動作”,5月下旬他告訴陳:“同人刊物是可以搞的,但怎么搞還要再商量?!标悺安孪胨@時大約已經向上請示過了”。事實上,葉、高、陳那天“聊天”后,葉、高與方之、陸文夫等人就創辦“同人刊物”事,也有過商議,這可從葉至誠回憶中得到佐證,他在《提名雜記》一文中敘及:“在我身邊有個熱心的參謀:方之。他起名字的本領夠可以的,在我們打算辦‘同人刊物的時候,能一下子列出《開拓》《新地》《路燈》,以至《瞎子棒》等幾十個備選的名稱,就是明證?!奔创丝梢?,葉、方等人就辦刊及刊名曾有聚議。而陳椿年“后來才知道”:關于“同人刊物”,“葉、高、方之、陸文夫四人已經聚會計議過了,‘探求者這個名字也是他們聚會時議定的?!彼聹y:“他們大約也曾聚集商議一些別的事情,但我沒參加。這倒不是有人故意排斥誰、回避誰,而是葉、高、梅先生(即梅汝愷——引者注)三位都住在錫劇團,那里無形中成了聚會中心。誰去了就隨便談談,誰不曾去也就算了,是很松散很自由的組合?!?/p>

葉、高、方、陸四人的“聚會計議”,應該是初步確定了“同人刊物”取名“探求者”;因此,陳椿年把這四人視為“探求者”的“發起人”,而將此前他跟葉、高兩位有關辦“同人刊物”的“議論”,視作“醞釀”。從“醞釀”到“發起”的過程,陳椿年如此概述——

陸文夫的《又送高曉聲》一文表明,他和方之及葉、高四人,是“探求者”同人月刊的發起人。在這以前我和葉、高二位關于辦同人刊物的議論,只能算是醞釀,并沒有正式決定什么。他們四人湊在一起就不同了,一致決定要辦一份同人月刊,取名“探求者”。所以,方之也是“探求者”的命名人之一。

二、聚議與成立

“探求者”成立時間,當在1957年6月初,地點是南京楊公井江蘇省錫劇團宿舍葉至誠家。陳椿年回憶——

約6月初(時在1957年——引者注),葉至誠忽然通知我:“明天下午去我家,大家聚一聚?!眳⒓舆@次聚會的有葉、高、方、陸、梅汝愷先生、鄙人,曾華是否在場我記不清了,此外還有省委宣傳部文藝處的一位或兩位,我也記不清是誰了。聚會由葉至誠做開場白,說了同人刊物取名“探求者”的事,說要辦成一本正兒八經的文學月刊,末了公推高曉聲和陸文夫起草“啟事”和“章程”。這大約該算是“成立大會”了罷?因為“探求者”這個名字已經包含了“探索”的意思,所以我沒有意見。但對出版一本正兒八經的月刊有些擔心,錢從何來?又怎能維持下去呢?葉至誠說:“這些都有辦法!”看到他很有把握的樣子,我也就不再多言。

而陸文夫在《又送高曉聲》中的有關回憶是——

我和高曉聲從相識到永別算起來是四十二年零一個月。所以能記得如此準確,是因為我和高曉聲見面之日,也就是我們墜入深淵之時。那日,我和方之、葉至誠、高曉聲聚到了一起,四個人一見如故,坐下來便縱論文藝界的天下大事,覺得當時的文藝刊物都是千人一面,發表的作品也都是大同小異,要改變此種狀況,吾等義不容辭,決定創辦同人刊物《探求者》,要在中國文壇上創造一個流派。經過了一番熱烈的討論之后,便由高曉聲起草了一個“啟事”,闡明了《探求者》的政治見解和藝術主張;由我起草了“章程”,并四處發展同人,拖人落水。我見到高曉聲的那一天就是發起《探求者》的那一天,那是1957年6月6日,地點是在葉至誠的家里。

陸文夫自1949年隨解放大軍渡江南下后,在新華社蘇州支社、《新蘇州報》做了八年記者,業余時間寫小說,1955年在《文藝月刊》(《上海文學》前身)發表短篇小說《榮譽》,頗獲好評,被吸收為中國作協華東分會會員,并出席全國青年作者第一次代表大會,1956年又因《小巷深處》一舉成名。1957年春,陸由蘇州調往南京,參加江蘇省文聯創作組。

比較陸、陳兩位的相關回憶,兼以其他相關資料做佐證和比照,我們可以大致勾勒出“探求者”亮出名號、正式成立的歷史場景。

1.成立時間:1957年6月初

陳椿年記憶中“探求者”的“成立大會”,在“1957年6月初”;陸文夫更是白紙黑字地清楚寫明,是“1957年6月6日”,他“記得如此準確”,只因這個日子也是他與高曉聲初識之時。陳、陸兩人提供的時間粗看似無沖突,但陸所記載出席者僅有“我和方之、葉至誠、高曉聲”,一共“四個人”,而陳則點出:“參加這次聚會的有葉、高、方、陸、梅汝愷先生、鄙人,曾華是否在場我記不清了,此外還有省委宣傳部文藝處的一位或兩位,我也記不清了?!鞭穸榷?,正式成立當盡可能召集所有同人,陳的記述應該合乎實情;陸記憶中6月6日的四人商議,應該是確定了“探求者”的名號,按陸、陳兩位的共同說法,即是“探求者”的“發起”聚議。綜合兩位當事人記憶,“探求者”應該是先有1957年6月6日的“發起”聚會,后有1956年6月初的“成立”聚會——這樣,“探求者”從1957年5月“動議”(葉、陳、高三人),經6月6日“發起”(葉、高、方、陸四人),終于在6月初(“1957年6月6日”之后)正式“成立”。陳椿年所言“探求者”成立于“1957年6月初”,雖然未能具體日子,卻是可信的。

徐采石所著《文學的探求》,為我們提供了“探求者”從發起到成立的更多人事信息——

1957年6月初,到連云港去參觀的陸文夫和曾華一起回來了。陸文夫剛回南京,就到葉至誠家,大家一拍即合,越談越投機,越談越具體,商定成立《探求者》文學月刊社,籌辦《探求者》文學月刊。陸文夫又打電話給在鄉下的梅汝愷,要他馬上回南京。梅汝愷回南京后的第二天上午,在葉至誠家,七人聚會,公推高曉聲執筆寫《探求者》文學月刊社的啟事,陸文夫執筆寫《探求者》文學月刊社的章程,并一致要去請艾煊當頭。

按徐采石所敘,陸文夫自連云港返寧后第一次在葉家商議,應該即為陸記憶中的“6月6日”聚會(陸本人回憶,參加者有“我和方之、葉至誠、高曉聲”,一共“四個人”);待到陸邀來梅汝愷,葉、高、方、陳、陸、曾、梅,在葉家“七人聚會”,便是“探求者”正式成立,通過名號,落實“啟事”“章程”起草等事宜。

2.成立地點:南京楊公井江蘇省錫劇團宿舍葉至誠家

“探求者”從動議到發起、再至正式成立,聚會地點多在南京楊公井江蘇省錫劇團宿舍葉至誠家。個中原委,如陳椿年所言:“葉、高、梅先生三位都住在錫劇團,那里無形中成了聚會中心?!钡凭科饋硪才c葉在同人中的“老大哥”身份及影響力密切相關。是年,葉至誠31歲,在“探求者”同人中居長;兼以身為著名作家葉圣陶公子,且為人“比較成熟、穩重”,自然在朋友圈內頗有人望。聚會地點在葉家,正反映了葉至誠的親和力與影響力。

3.刊名:“探求者”

同人刊物定名為“探求者”,顯然是經過事先商議而確定,最終在成立會上獲得一致認可。從陳椿年回答高曉聲可用“探索”之名,以及葉至誠回憶方之開列《開拓》《新地》等“幾十個備選的名稱”,可見對于同人刊物的稱謂曾有廣泛商量,熱烈討論,至1957年6月6日葉、高、方、陸四人聚會,確定以“探求者”為刊名,此后成立大會(1957年6月初)全體贊同——通過刊名,亮出名號,實為‘探求者”成立之標志。

4.“啟事”與“章程”

“探求者成立聚會時議定:由高曉聲起草《“探求者”文學月刊社啟事》,陸文夫起草《“探求者”文學月刊社章程》?!皢⑹隆迸c“章程”無疑是刊物與社團的重要文本,前者要義在于倡明緣起、宗旨、主張等,以向社會明確告白,后者的主旨則為組織規約與制度設計,以作為管理與運作規范。起草“啟事”和“章程”,反映了“探求者”以創辦同人刊物,結成文學社團,進而形成文學流派的雄心。

高、陸草擬“啟事”“章程”之后,“探求者”同人是否有過討論并做出修改?至今未見當事人對此有任何記敘,而依常理推測,即便沒有專門組織的正式討論,高、陸兩位也可能在同人間征詢意見。陳椿年回憶:“1957年6月間一個悶熱的夏夜,其時‘探求者成立不久,高曉聲來約我去玄武湖泛舟納涼,同船的還有葉至誠和梅汝愷先生?!贝嘶赜筛哐s的玄武湖四人“雅集”,是否意在小范圍討論高氏初擬的“啟事”?陳氏回憶不見具體記敘,但想來會有相關議論。而有確鑿記載的是:方之、陸文夫去上海尋援(后文有述),“他倆帶上一批‘啟事和‘章程的草案到上海后,先后拜訪了巴金、阿章、唐克新、姚文元等人”——方、陸帶上“草案”赴滬,顯然有征詢意見的意思;即此可見,“啟事”和“章程”實際均未最后定稿。故此,數十年后陳椿年依舊嘆日:“兩稿均未最后敲定,即遭批判雷霆?!?/p>

《“探求者”文學月刊啟事》和《“探求者”文學月刊社章程》正式面世時,“探求者”已被“打翻在地”了,兩個文本是被作為“罪證”刊載于《雨花》雜志1957年10月號的,其意自然是“供批判用”?!皢⑹隆遍_宗明義:“我們是一群年輕的文學工作者。我們的政治、藝術觀點都是一致的?,F在,我們結集起來,企求在統一目標下,在文學戰線上發揮更大的力量”“我們這個雜志是由一群志同道合的入結社創辦的。我們有自己的宗旨?!薄皢⑹隆敝饕獌热萦卸阂皇菍Α吧鐣髁x現實主義”提出質疑與否決,“我們不承認社會主義現實主義是最好的創作方法,更不認為它是唯一的方法”,“我們認為現實主義在目前仍舊是比較好的創作方法”;二是闡釋“同人刊物”對文藝發展的重要性,“我們還認為,自愿合來辦雜志,和用行政方式辦雜志比較起來有很多優越之處”,“我們期望以自己的藝術傾向公之于世,吸引同志,逐步形成文學的流派”?!罢鲁獭庇嬘?1條,涉及刊物性質、同人義務、同人權利、組織建構及運作機制諸方面。

5.曾華是否出席“探求者”成立會

徐采石《文學的探求》中記敘:“探求者”成立于“1957年6月初”,“在葉至誠家,七人聚會”——“七人”當中,自然有曾華。但當事人陳椿年則在《關于“探求者”、林希翎及其他》一文中稱:“參加這次聚會的有葉、高、方、陸、梅汝愷先生、鄙人,曾華是否在場我記不清了”;而在同文別處再談及曾華時,陳又言:“他也是‘同人,但直到機關開大會批斗我,我才識其面聞其聲,在這以前根本不相識。后來從高曉聲口中得知,他是部隊轉業干部,調來創作室,聽說有個‘探求者,他想參加,就一道成為‘同人了?!薄芭贰笨隙ㄔ凇疤角笳摺背闪⒅?,陳稱其本人與曾華“在這以前根本不相識”,則是“根本”否認曾華參加了“探求者”成立會。陳的敘述前后有不一致處(“記不清”與“在這以前根本不相識”)。其他當事人的回憶也未見相關說明。因此,曾華是否出席了“探求者”成立聚會?“探求者”成立聚會是6位同人還是7位同人出席?至今仍為懸疑。不過,曾華乃“探求者”同人,則是毫無疑問的。

6.艾煊與“探求者”

徐采石《文學的探求》中有言:“在葉至誠家,七人聚會”時,“探求者”同人“一致要去請艾煊當頭”,因為“艾煊溫和沉靜,一心為文,熱心扶人,與他們心有靈犀一點通,請他擔任《探求者》的主編最為合適?!鞭穸葍惹?,同人們邀約艾煊“當頭”的考量,應該與他的官方身份不無關系:其時他任江蘇省委宣傳部文藝處處長,兼任省文聯黨組副書記、秘書長,正是他負責組建了江蘇省文聯專業創作組——據葉至誠回憶:“探求者”同人中,“一九五七年初,除去陳椿年仍舊在《雨花》當編輯,其余都編入了江蘇省第一批專業作者隊伍?!闭埌印爱旑^”,既以此表明辦刊結社的合法性,也包含爭取領導和官方支持的動機。

“探求者”們緊鑼密鼓籌備辦刊組社時,艾煊身在蘇州,他于1957年3月請“創作假”離寧修改小說稿去了,因此對“探求者”的籌建與成立一無所知。同人聚會時商定:“為了鄭重起見,先讓梅汝愷寫信告知艾煊,再讓陸文夫回蘇州面談,請艾煊考慮?!倍鴵懳姆蚧貞?,他確實去蘇州見了艾煊,時間當在他和方之赴滬尋援未果回蘇州家中(詳情見下文)。數十年后,陸文夫動情敘說——

我也不太了解艾煊的作品是怎樣煎熬出來的,只是在嘗到他煎熬出來的濃湯時才感到驚奇。1957年初,當我讀到他的《大江風雷》的初稿《紅纓槍》時便驚奇不已,那深厚的生活、人物的命運、理想的光輝、優美的文筆是我那時所讀到的當代長篇中屈指可數的?!墒前犹髦亓?。他不肯立即發稿,而是把初稿打印,廣泛地征求意見。意見還沒聽完,他就被《探求者》拉下了水。直接去拉的是我,輕輕地一吊就使他滾進了泥塘里。也怪他自己太不懂得保身價了,一個不小的官兒竟和《探求者》那幫毛頭小伙子如兄若弟。這以后艾煊就很難熱起來了,有頂帽子在頭上呢!《大江風雷》幾經修改以后終于出版了,出版時已是1965年,“千萬不要忘記階級斗爭”又來了,誰還敢為有過帽子的人加溫呢?

陸文夫此番敘述實未明言艾煊是否同意參加“探求者”社團,此間的比喻式交代多少有些含糊(“拉下了水”,“輕輕一吊”“滾進了泥塘里”)。倒是高曉聲在紀念艾煊的一篇文章《往事不堪細說》中,比較清晰地說明了艾煊與“探求者”的關系——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比藗冎徽f艾煊可惜了,并不肯說艾煊冤枉了。其實,即使“探求者”真做錯了,艾煊也并沒有參與過“探求者”的任何謀劃。而是如我般一批所謂“青年作家”(當時批判的話)一切都商量好了之后把他拉來參加的。在交代的時候,“青年作家”如實說明了,結果卻可以“莫須有”定案。而“莫須有”也竟有一股威懾力量,它逼得“青年作家”去尋找艾煊也是右派的可信證據。我也居然找到了的。因為我們請他參加的時候,他雖然不曾同意,也并未拒絕,卻同大家談了一通如何在靈巖山和一位高僧論佛的話。由此可見其思想之右到了何種地步。

高氏回憶涉及艾煊與“探求者”關系之要義有三:一、艾煊不是“探求者”的發起人、謀劃者;二、對于參加“探求者”,艾煊“不曾同意,也并未拒絕”;三、艾煊被作為“探求者”同人處理,是以“‘莫須有定案”,被“冤枉”的。

艾煊“不曾同意,也并未拒絕”,大約就被認定為默認,用陸文夫的說法,就是被“拉下了水”。1957年10月9目《新華日報》刊載《“探求者”文學月刊社的啟事和章程》以供“批判”用,其“編者按”有言:“今年六月初,本省有一群‘年輕的文學工作者——陳椿年、高曉聲、葉至誠、方之、梅汝愷、曾華,后來又拉到了艾煊,共八人組成了一個叫‘探求者的文學月刊社?!笨梢?,艾煊后來確實是被作為“探求者”同案犯,一并處理、發落的。據此,“探求者”同人共有八位,即:葉、高、方、陸、陳、梅、曾,加上被“拉下了水”的艾煊。

7.成立聚會中的“文藝主管部門人員”

陳椿年記憶中成立聚會的出席人員,除了“探求者”同人,“此外還有省委宣傳部文藝處的一位或兩位,我也記不清了?!蓖司蹠形乃囍鞴懿块T人員出席,想來出于兩層考慮:一是要爭取上級支持,二是要表明結社和辦刊不是“非組織”行為,而是接受了“組織”的領導和監督的。在《記憶高曉聲》一文中,陳椿年將“組織”對“探求者”籌辦工作的關心和支持,表述得更為詳細——

省委宣傳部文藝處很關心這件事,派文藝處指導員周正良同志來做“聯絡員”,直接參加我們的一切活動。周正良同志曾任蘇南新專的輔導員,下鄉剿匪反霸時還是我的組長,彼此都是無話不談的熟人。省文聯黨組書記錢靜人也多次要葉至誠匯報《探求者》的活動情況??傊?,《探求者》的全部活動都是在黨組織完全知情的情況下進行的,沒有背著組織搞任何名堂。在這一過程中,也從未聽說有哪一位領導、哪一級組織,批評反對我們籌組同人刊物的事。

所以,方之日后聲言:“當時,在籌辦《探求者》的初期,我們是經過領導同意的,而后來有人批判我們是搞陰謀。其實,那時我們也才二十七八歲,還不懂陰謀怎么搞法,甚至還沒學會說假話”,“《探求者》文學社團和刊物”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公開舉辦”的。

三、尋援與流產

1957年6月初“探求者”正式成立后,同人們旋即積極活動,直接目標是創辦同人刊物(即《探求者》)。他們多方尋援,主要活動有——

1.找領導,要求解決問題

“探求者”同人當年均為三十歲左右的年輕人,熱情洋溢,血氣方剛,又適逢自上而下鼓勵“大鳴大放”的“雙百時期”,青春朝氣恰遇“解凍”時代,激發出初生牛犢般豪情,為實現文學理想,面見領導,以真理在手的氣概,直陳意見。他們從江蘇省文聯領導一路找到中共江蘇省委領導那里,陳椿年回憶——

一次是在會議室里和黨組(即江蘇省文聯黨組——引者注)錢書記談,參加者有葉、高、方之和我。錢勸我們別搞正兒八經的文學雜志,愿意在《江蘇文化報》上辟出整版的篇幅,一周一期,讓我們搞這個同人刊物。他的建議比較符合我原先想辦成“報紙型”的念頭,卻又嫌它容易受報社的限制,所以當時我抱“中立”態度,沒有發言。但方之和高曉聲都激烈反對,葉至誠則“嗨嗨嗨”的在一旁笑著緩和氣氛。雙方談不攏,我們四人便去吃館子。吃罷回文聯,四人一道在會議室里鋪席子睡午覺,又睡不著,七談八談地講些省里文化界的鳴放情況。記不清談到哪件事上,方之提議:下午咱們一道去找省委談意見。我們三人都同意,要解決問題,只有找省委。于是,約在下午三時許,四人一道到了省委。出面接待我們的,是當時分管文教的省委書記處書記。我們公推方之主談,因為他是團市委宣傳部長,能說會道。方之便侃侃而談,那位書記則十分客氣,十分禮賢下士的樣子。談完了,在回途中又公推我執筆成文,在《雨花:》上發表。于是,七月號的《雨花》上就出現了四人署名的《意見與希望》,現在成了一份“旁證”。

江蘇省文聯領導(錢書記)“建議”在《江蘇文化報》上辟整版“一周一期”以供“探求者”辦“同人刊物”,實際是個應景性的調和方案,一方面顧及、保護青年作家們的文學熱情,另一方面則表現出官方的為難與審慎,設身處地著想,這在1957年上半年波譎云詭的歷史現場,也是可以理解的。方之、高曉聲的“激烈反對”,既反映出年輕“探求者”的銳氣,也顯示出其內心的焦躁。因為“談不攏”,“探求者”們直赴省委尋求“解決問題”。但面見省委領導似乎還是沒有結果,除了感受領導“十分客氣,十分禮賢下士的樣子”,辦刊問題終究未能解決。于是才有“公推”陳椿年執筆著文一事。文章刊于1957年7月號《雨花》雜志,標題為《意見與希望》,署名“葉至誠高曉聲方之陳椿年”四人。如今,該文與《“探求者”文學月刊社啟事》《“探求者”文學月刊社章程》一起,成為“探求者”最重要的三份文獻資料。

2.赴上海,多方尋求支持

因為辦刊事宜在江蘇終未落實,“探求者”們轉向上海尋援。葉至誠記述:“在省里弄不到經費,方之說,他和陸文夫都是華東作協的會員,可以到華東作協去想想辦法;辦雜志人力上感到不足,方之說,陸文夫認識不少上海的青年作者,肯定有人愿意參加進來的;他自告奮勇和陸文夫一起去上?!庇纱丝梢?,“探求者”在省內尋求省文聯和省委支持,主要是落實辦刊“經費”問題;方、陸兩人去上?;顒拥哪康?,一是謀求華東作協的“經費”資助,二是爭取上海方面的“人力”資源,有發展同人以壯聲勢的考慮。

陳椿年回憶:方、陸兩位赴滬他當時并不知情,“只在事后聽葉至誠告訴我,他倆帶上一批‘啟事和‘章程的草案到上海后,先后拜訪了巴金、阿章、唐克新、姚文元等人;巴金明確表態不參加,也勸我們別搞了,阿章和唐克新等人的態度暖昧,只有姚文元表示樂意參加‘幫忙?!狈?、陸拜訪巴金一事,巴金在寫于1979年12月《悼方之同志》一文中有記載——

我在一九五七年反右運動開始前不久見過方之同志一面,他的面貌我現在怎樣努力回憶也想不起來。我只記得他和陸文夫同志一起來找我,談他們組織“探求者”的打算。當時我只讀過方之的短篇小說《在泉邊》和陸文夫的《小巷深處》,覺得還不錯,認為他們是有希望的青年作者。他們想在創作上多下功夫,約幾個志同道合的業余作者共同“探求”。他們說已找某某人談過,得到那位同志的鼓勵。我了解他們,(二十世紀)三十年代我們也曾這樣想過,這樣做過。這兩位年輕人在創作上似乎有所追求,有理想也有抱負。我同情他們,但是我替他們擔心,我覺得他們太單純,因為我已經感覺到氣候在變化。我勸他們不要搞“探求者”,不要辦“同人雜志”,放棄他們“探求者”的打算。我現在記不清楚他們當時是不是已經發表了“探求者”的宣言,或者這以后才公開了它。但是有一點是可以確定的,他們沒有聽懂我的話,我也說不清楚我的意思,他們當然更不會照我的意思辦。

方、陸上海之行,時間肯定在1956年6月初“探求者”成立之后,其時距疾風暴雨般的“反右運動”掀起,已為時不遠。年輕作家們猶自沉浸于理想追求中,年長而富有人生閱歷的巴金“已經感覺到氣候在變化”。上海文學界的反應,尤其是巴金的態度(“明確表態不參加”,并勸說“放棄”),使“探求者”們多少有些失落而失望,方之甚至表現出不滿,這位熱情洋溢的共青團干部憤憤而言:“巴金不是黨員,我們別去聽他的”“嘿,他怕什么?他怕,我們又怕什么?”而巴金的含蓄之言,陸文夫倒也不是完全“沒有聽懂”:他沒有從上海徑直回南京,而是回了趟蘇州家中,獨處沉思,琢磨巴金的“話外音”,“于是寫了一封信給南京市文聯”,表示“‘同人雜志,總覺得有小集團嫌疑,與提倡的集體主義思想有抵觸,我想來想去,還是退出,不參加的好。這封信救了陸文夫一條命,后來追查時,他雖然受到處分,但沒有被打成‘右派。陸文夫后來說:‘巴金的覺悟比我高,也許他已經聽到了些風聲,但不能明白表示出來?!?/p>

無論是在江蘇省內還是在上海,“探求者”們奔波尋援的努力結果,遠未達到他們的心理預期。方之的憤懣實則是在撒氣,陸文夫的信更顯示出畏難與退縮,他的聲明“退出”實際表明“探求者”內部的某種分化。熱情受遏,同人們普遍有種挫敗感,未免意氣消沉。時隔20余年,方之猶然喟嘆:“舉辦《探求者》文學社團和刊物”,“后來,由于經費上和人力上的種種困難,這件事半途就煙消云散了,只留下幾張草擬的《啟事》和《章程》?!倍~至誠的回憶依然散發出無奈的聲腔:“后來,‘探求者由于經費和人力上的種種困難,奔忙了半個多月,終于煙消云散了?!狈?、葉兩位均用“煙消云散”形容“探求者”辦刊結社事實上的夭折,并且,他們各自明示的主因也一致:“由于經費和人力上的種種困難?!?/p>

據此,我們能夠說:就在“探求者”遭受批判之前,它本身已經處于“休止”狀態——個中境況,葉至誠以一則比喻形象說明:“尚未成形就流產了的胎兒?!?/p>

四、挨批與發落

就在“探求者”們為實現文學理想而籌劃、奔走之時,“反右運動”已悄然啟幕,疾風暴雨般的斗爭業已啟動。1957年5月15日毛澤東撰文《事情正在起變化》,發給黨內干部閱讀,文章稱:“最近這個時期,在民主黨派中和高等學校中,右派表現得最堅決最猖狂”,“我們還要讓他們猖狂一個時期,讓他們走到頂點。他們越猖狂,對于我們越有利益。人們說:怕釣魚,或者說:誘敵深入,聚而殲之?,F在大批的魚自己浮到水面上來了,并不要釣?!?月8日,毛澤東又為中共中央起草黨內指示《組織力量反擊右派分子的猖狂進攻》;同日,《人民日報》發表社論《這是為什么?》——是為“反右運動”響箭鳴鼓的標志。年輕的“探求者”們猶自沉浸于追求文學理想的熱切中,但“等到方、陸二位從上海歸來,形勢已經陡變”,“省文聯的‘反右斗爭已是箭在弦上,‘探求者的事就像一輛快速行駛的汽車突然熄火,中途擱淺,只有聽候處置了?!?/p>

1.陳椿年首先遭到處理

陳椿年在“反右”開始即遭“隔離審查”,原因在于——他和北京的“林希翎案”有牽連。陳在中國作協文學講習所第四期學習時,與林希翎結識而交往,且從林處“借到了赫魯曉夫的‘秘密報告”,做了“摘錄”?!胺从摇背跗?,風吹草動,陳得到了訊息——

1957年夏,北京各報揭批林希翎約半個多月以后,有一位關心我的大姐曾在夜間騎車穿越半個南京城,趕來告訴我,上面已內定我為“右派”,她勸我早做準備。果然。7月20日省文聯黨組錢書記召集全體“探求者”開會,要各人說清情況,并說:“別的問題不在今天談,性質不同嘛!”我便心領神會,知道“別的問題”指的就是我和林希翎的關系,而“性質不同”就是說我是“右派”,其余“探求者”應和我劃清界限,以利他們過關。我和這一領導意圖不謀而合,在書面發言中首先承認自己是“探求者”一案的策動者,末了聲明我在北京的其他問題與“探求者”一概無關。這以后,我就被隔離審查,接受批斗了。

陳椿年與林希翎的交往,使其自身卷入1957年政治雷暴的中心,案件由京城牽連而來,他驟然處于風口浪尖,誰都無法保他了。對此,他本人心知肚明——

看來黨組在當時是把《探求者》一案,當作人民內部矛盾處理的,所以想把除我以外的其余人全部保護過關,至于我,大概是要被供奉到“運動”祭壇上去了。事到臨頭,我也樂得大方些。我聽著其余人一一檢討過關,自己有意留在最后發言,以這樣的次序表明我知道自己成了“重點”。我注意到高曉聲也養病不成,從醫院里被“請”回來了。他在發言中客觀地敘述了《探求者》的來龍去脈,承擔了草擬啟事和章程的責任,但沒有做檢討。發言以后,他就斜靠在椅背上垂下眼皮吸煙,一副聽天由命的神態。我在發言中承擔了“策動”的責任,敘述了“同人刊物”這個念頭從何而來的經過,也沒有做檢討,末了說:“至于我在北京期間的其他問題,和《探求者》無涉,不在這里贅述?!北砻魑抑缿摪岩磺泻汀短角笳摺贩珠_,兩不牽扯,便于其他人“過關”。錢書記聽罷,黑著臉沉默半晌,起身離座說:“好吧!今天的會就到此為止?!睆阶酝鶗h室門外走去。其余人也紛紛離座走開,只有我一人坐在位子上不動,目送他們離去。我注意到高、葉等人回頭朝我望望,那是一種告別的眼光。

這是有關“1957年記憶”中一則生動而叫人心酸的歷史細節。陳椿年隨即“被停職反省”,“搬出宿舍”,“住到機關二樓一間小屋里,軟禁起來了?!苯酉聛?,就是連篇累牘的“批斗會”。數十年后,陳的回憶印象最深的,是落難中感受到的溫情:省文聯領導錢靜人,雖然無奈把他“送上‘運動的祭壇”,卻“仍然‘心慈手軟”,耳聞目睹“那幾位積極得出奇的人物對我的辱罵,覺得有悖常理罷,從此就改為對我開小會‘說理斗爭”——“那真是和風細雨,大家心平氣和地圍桌而坐,也允許我申辯、澄清事實。我這個被批判者有一次香煙‘斷炊,陸文夫、方之和高曉聲都一齊把他們的煙拋給了我,一點兒都沒有‘同仇敵愾的樣子。聽說,有人便背后打報告,反映他們的立場和思想感情都有問題?!薄皰伋觥币粋€陳椿年而保護其余“探求者”成員“過關”,是省文聯最初的“策略”。為此,省文聯錢靜人書記“一片苦心”,動員其余“探求者”深夜到陳椿年軟禁地外貼“大字報”,“以便表明‘探求者已和‘右派劃清了界限,以求從寬發落”。

陳椿年被作為林希翎的“幫兇”遭受口誅筆伐,最早見諸報端的公開批判是1957年8月10日的《新華日報》(中共江蘇省委機關報),它在頭版右下位置刊發重要新聞,標題為《省文聯反擊林希翎的幫兇陳椿年》,副標題是《他在北京要林‘站得更高,瞄得更準,打得更有力回寧后到處奔波籌辦‘同人刊物,準備擠掉(雨花)》,報道開頭兩節如下——

江蘇省文聯在8、9日連續召開了文聯、美協、音協、對外文協機關工作人員和專業作者座談會,揭露了《雨花》文學月刊編輯部右派分子陳椿年(共青團員)支持、鼓勵右派分子林希翎向黨、向社會主義進攻的罪惡活動。

會上,先由陳椿年交代他與林希翎的關系。作為右派分子林希翎主要支持者之一的陳椿年,在交代時態度很不老實,把自己積極支持林希翎向黨猖狂進攻的活動說得輕飄飄的。當交代他和林希翎的交往,對林的反動言論說得多,而對自己的反動言論則交代得極少。他的態度激起了大家的憤怒,紛紛地提出嚴厲的責問。

報道最后寫道:“雖然這次會議是對右派分子陳椿年的初步揭發,但已激起到會者的憤怒,一致責令陳椿年必須徹底交代,真正向人民低頭認罪。會議將在今天繼續進行?!?/p>

8月22日《新華日報》又在第3版右上位置刊發報道,標題為——《林希翎反黨活動的幫兇陳椿年煽動大家搞‘狂風暴雨》,報道開首稱:“江蘇省文聯自8日以來,連續召開了近十次的大小會議,經過大家揭發和批判,右派分子陳椿年的反黨、反社會主義的真面目更為明顯,他的反動言論有了進一步的暴露和揭發?!痹趯Α傲窒t嵋魂惔荒辍钡慕煌e要“揭露”后,報道集中揭批陳椿年的“一套系統的反動謬論”,并進此“暴露”其“真面目”:“煽動大家搞‘狂風暴雨”一‘陰謀篡改《雨花》辦刊方針”“口頭上擁護實現社會主義實際是支持資本主義復辟”。

陳與林“單線聯系”的私人信件,被作為“罪證”拋了出來。上引《新華日報》報道中即有摘錄陳、林私人通信的內容,而限于篇幅,僅作零星引用;但在《雨花》雜志上,兩人通信則被大幅轉用。該刊1957年9月號登載9篇文章,置于刊物前端,猶如集束炸彈,猛烈批判江蘇文藝界的“右派言論”,開頭三篇分別題為《狼嗥和應聲蟲的幫腔》《軍師的謀略》《陰暗人物的陰暗面》,均集中揭批陳椿年。首篇(即《狼嗥和應聲蟲的幫腔》)署名“靜人”,作者應該就是時任江蘇省文聯副主席、書記處書記的錢靜人,即前文提及的“省文聯黨組錢書記”,即此可見,該文章是代表組織所做的批判。錢文開頭即將陳、林私家通信予以“曝光”:“臭名傳遍全國的人民大學的右派分子林希翎,不久以前交出了《雨花》編輯部的右派分子陳椿年在本年三月十四日給她的一封信”,接著便將“原信抄摘幾段”,篇幅長約千字;隨后,作者怒斥:“從這封信的幾段里,我們看到獸性的呼喚多么強烈!”該文將陳椿年言論喻為“狼嗥”,而將“探求者”同人喻作“應聲蟲”,指認陳“及時抓住了一批具有右派思想的青年作者想辦同人刊物的機會,就乘勢積極策動,提出一套經過裝飾的反動政治主張,并盡力推薦林希翎參加為‘同人之一”,“在陳椿年的策劃與參與下,這批具有右派思想的青年作者,就組織了一個‘探求者文學月刊社,擬出了啟事和章程,計劃到京滬一帶去拉人參加?!?

細辨《新華日報》相關報道和“靜人”等的聲討文章,顯見:陳椿年是被作為“探求者”的“策動者”拋出來的,其余同人則被名之為“具有右派思想的青年作者”而沒被明確喚稱“右派”,這表明領導層最初的處理意圖確實是區別“性質不同”而分別對待的。因為與林希翎案的關聯,陳椿年便被理所當然的作為“探求者”的“首要分子”論處了。

2.“探求者”先被集中學習后遭隔離審查

據葉至誠回憶:“宣布審查‘探求者之前,專業作者集中到省文聯學習。我們毫無不祥的預感,方之和我同住一個房間,同睡一張著地鋪的草席;他興致勃勃地說,反正學習嘛,我們可以多聊聊?!眳s沒料到——“學習”迅速轉變為“批判”,緊接著宣布對“探求者”實行“隔離審查”——

一天,召開文聯委員會擴大會議,把我們幾個也叫去了。會上從主席起,一個接一個地發言,都說“探求者”是反黨反社會主義的。我們就像聽了宣判一樣回到宿舍。方之和我坐在草席上默不作聲。很久很久,他忽然冒出一句話:“你是老大哥,我總歸跟你走的?!比耘f充滿了對我的信任。我亂極了,沒有回答,也無法回答,本來我也是跟黨走的,可是現在……你跟我走,我跟誰走呢?我再也忍不住,哭了,方之也哭??蘖艘粫?,方之又說:“這中間只有我們兩個黨員,應該把責任擔起來?!蔽艺f:“主要是我的責任?!薄?,我們就被宣布隔離審查了。

從被要求“集中”“學習”,到被“批斗”,再至“被宣布隔離審查”,對“探求者”的組織處理表現出循序漸進的升溫過程。陳椿年說:“‘探求者只是一個剛具雛形便遭來滅頂之災的文學社團,實際生存期僅一個月?!?/p>

在挨批被斗的疾風暴雨中,高曉聲表現出向來擁有的沉著。陸文夫回憶——

在批判斗爭進行得十分激烈時,高曉聲突然失蹤,誰也不知道他往何處。我們都很緊張,怕他去跳崖或投江。那時候,南京的燕子磯往往是某些忍辱而又不愿偷生者的歸宿之地。葉至誠很了解高曉聲,叫我們不必緊張,高曉聲是不會自殺的。果然,過了幾天高曉聲回來了,負責審查“探求者”的人厲聲責問高曉聲:“你到哪里去了?”

“回家?!?/p>

“回家做什么?”

“結婚?!?/p>

——被“審查”時居然不告而別回家結婚,來去自在,若無其事,這做派既大膽又有喜劇性,既表現出對政治運動及批判斗爭的傲慢與輕蔑,也顯示出我意已決、任由處置的沉著,亂云飛渡,一派從容!或許是,所有的后果,哪怕是最壞的結局,高曉聲均已想到、想好——我且把自己的個人大事料理好,該來的就來吧,我受著就是了!這份灑脫,委實是一種獨特的品質與節操。

自1957年7月下旬就遭“軟禁”的陳椿年,進入9月竟然“無人問津”了,“整天無所事事,又不得任意走出大門”,以至于“坐在那間小小的隔離室內,在燈下伏案看基佐寫的《法國大革命史》”,打發寂寥時光。落寞之中,一日,他迎來了一位老朋友——

大約在10月里某一天晚上,樓下忽然一陣響動,而且燈火通明。我走下幾級樓梯,俯身再往下一看,只見原先一間辦公室的房門大開,空空蕩蕩的屋子里,兩個總務人員動手在架一張床,一旁立著高曉聲,怔怔的,呆呆的,手里還拎著一個旅行包。我一看便明白:高曉聲“出事”了!因為幾個月以前軟禁我的時候,為我架床的也是這兩位總務人員。

從此我們常有機會私下交談,但每次交談也只能三言兩語,以免兼管看守我倆的那位門房發覺這兩個“右派”在“密謀”什么。記得第一次是我問他:“你怎么了?”他嘆口氣:“也戴上帽子啦?!薄霸趺磿??”他苦笑笑:“我不戴誰戴?啟事和章程不都是我寫的嗎?”“可那是大家公推的呀,又不是你自己主動要的!”“嚇!現在還能說這些嗎?!”……另一次,我向他詢問其余“探求者”的情況,他支吾了一小會兒,吝嗇地說:“葉至誠大約不會戴帽,可能受個處分吧,方之、陸文夫也差不多?!蔽易穯枺骸斑€有呢?”他又支吾了一陣,不耐煩道:“政策你不懂嗎?首惡必辦,脅從不問,立功贖罪嘛!”我這個“過來人”一聽便心明肚亮,知道他也充當一回別人立功的原材料了。

總體說來,大難臨頭,“探求者”同人表現出足以彪炳后世的人格光華。前文引述中,陳椿年“首先承認自己是‘探求者一案的策動者”,并主動“聲明我在北京的其他問題與‘探求者一概無關”;方之危難之際猶不忘“黨員”身份,欲“把責任擔起來”;葉至誠認定“主要是我的責任”……凡此種種無不顯示出高貴的人格。陳椿年的剛直、無畏,高曉聲的從容、淡定,葉至誠的忠篤、厚道,方之的熱切與擔當,實在是1957年沉重歷史現場晶亮的個性表現,其華灼灼!

3.公開批判與最終定性

對于“探求者”的公開批判與最終定性,是全國“反右”運動高漲的必然結果。從江蘇省文聯到中共江蘇省委,起初對年輕的“探求者”們是力保的;“省文聯黨組起初是打算保護其余‘探求者們過關的”,也沒有對“探求者”作為“反黨反社會主義”團體一網打盡的處理意見,“但后來此事驚動了康生,康生說了話,定了性,‘探求者們就在劫難逃了?!?/p>

1957年8月初開始的對陳椿年的集中聲討,已然涉及對“探求者”文學社團的揭批,如前所引《雨花》雜志1957年9月號(9月1日出版)上《狼嗥和應聲蟲的幫腔》一文,即從批判陳椿年進而批判“‘探求者文學月刊社”,鋒芒所向集中于“探求者”的“啟事”,作者聲稱:“現在,我們把這個‘啟事的宗旨中所提出的有關政治的主張,拿出來讓大家看看到底是一種什么樣的貨色”;而在文末又總結道:“綜上所述,‘同人忽視建設社會主義社會的基本原則,混淆新舊社會及其占統治地位的意識形態的不同本質,忽視馬列主義的思想指導,抹殺階級分析與階級斗爭,抽象地提倡道德建設和探索人生,這些無一不是為資產階級思想滋長大開方便之門,無一不可作為右派分子向黨和人民進攻的思想支柱?!睍r至1957年10月,對“探求者”的公開批判及定性“順理成章”地見諸報刊。10月1日出版的《雨花》10月號有署名“本刊記者”所做的“綜合報道”,題為《在文藝戰線上兩條道路的斗爭》,第一部分“省文聯反擊右派分子陳椿年”,內稱“省文聯于8月8日至31日連續舉行了十多次座談會,參加座談會的包括省文聯、美協和音協籌委會及本刊編輯部的全體工作人員,會上用充分說理的方法,嚴厲駁斥了陳椿年的反動謬論,駁斥時也讓陳椿年本人辯論,但最后他不得不在義正詞嚴的駁斥面前,低頭認罪?!钡诙糠帧瓣P于‘探求者文學月刊社”,內稱“因為參加‘探求者作為‘同人的,大多數是專業文學創作者(包括南京、蘇州和無錫),省文聯決定于八月份起調他們在南京集中,八月初先對他們的思想進行批判,經過較充分的調查研究,肯定了他們的這個同人刊物的性質,從而對他們做公開的揭露,對他們進行辨明大是大非的原則性的斗爭?!?

為配合對“探求者”的批判,《雨花》1957年10月號將此前未面世的《“探求者”文學月刊社的章程》和《“探求者”文學月刊社啟事》,作為罪證和盤托出;“編者按”云——

本省文藝工作者陳椿年、高曉聲、葉至誠、方之、陸文夫、梅汝愷、曾華等在今年六月初發起組織了“探求者”文學月刊社,并擬定了“章程”和“啟事”,而在這“章程”和“啟事”中,提出了他們在政治上和藝術上的綱領?,F在把他們的“章程”和“啟事”發表在下面,希望大家對它進行討論和批判,以便弄清楚到底是什么樣的性質。

也為了配合對“探求者”的揭批,該期《雨花》發表《對“探求者”的“政治觀點”的探求》(謝聞起)、《歧途上的探索——評“探求者”的“藝術主張”》(蘇雋)兩篇長文,均達八千字左右篇幅。前者認定:“‘探求者的政治綱領以及藝術綱領,絕不是‘促進社會主義的綱領,而是一個反黨反人民反社會主義的綱領,是一個促退社會主義的綱領?!焙笳咧肛煛疤角笳摺眰儭皩h的政治原則與文藝方針,做了大膽的否定、勇敢的鞭笞”,“他們的共同的思想基礎”,“不是社會主義,不是為人民服務,而是資產階級個人主義”,他們的“藝術傾向”是“與社會主義文學相背而流的一股暗流,暗流里面是污水?!?/p>

1957年10月9日,《新華日報》在頭版頭條發表社論《“探求者”探求什么?》。黨報社論顯然具有對“探求者”做組織定論的性質和意味,文中特別指出:

人們若問“探求者”的性質怎么,我們只能說他們是反黨反社會主義的。

反黨、反社會主義,走資本主義的道路,與堅持黨的領導、堅持走社會主義道路,就是兩條道路的斗爭,這就是階級斗爭。

他們為什么會走上反黨、反社會主義的道路呢?從為數不多的這幾個人的政治面目也可以看出問題。有已被揭發的右派分子,有被開除黨籍的分子,而主要的是一群小資產階級知識分子的結合,他們沒有改造思想,有嚴重的個人主義和自由主義;他們不把文藝事業看成黨的無產階級的革命事業,為人民服務的事業,而是看成個人成名成家向上爬,發展資產階級個人主義,去在“文學史上留名”的事業;他們狂妄自大得什么也不放在眼內,自以為發了幾篇文章,出了一兩本書,就大大地驕傲起來,連黨的組織也不放在眼下了。其中的幾個黨員,公開聲稱黨是不懂文藝的。所以他們背著黨組織進行反社會主義的同人活動,并公開與黨中央挑戰,宣稱:“我們不承認社會主義現實主義是最好的創作方法?!边@就是他們的一條日益發展的嚴重的資產階級文藝路線,這條反動路線就是與黨的社會主義文藝路線不相容的。于是他們就把黨的領導看成對他們的“教條束縛”而要加以“打破”,反對黨的監督和批評,反對黨的文藝路線,這也就是黨的方針、政策在文藝界不能貫徹的重要原因,在整個資產階級右派向黨進攻的時期,他們趁機大肆活動,起了配合作用,這不是偶然的。

同日《新華日報》頭版右下刊登有關“江蘇省文聯舉行常委擴大會”的長篇報道,報道黑體標題為——《批判(探求者)反動的政治和藝術主張》,報道內容主要是:《(探求者)否定社會主義道路和黨的領導》《<探求者)否定階級斗爭,企圖使文學為資本主義服務》《(探求者)否認社會主義文藝方向,宣揚資產階級文藝方向》《開展文藝界兩條道路的斗爭,狠狠地反擊右派,狠狠地改進工作》《(雨花)政治方向一度向右轉,是由于主編右派思想作怪》《黨盡可能挽救一切可挽救的人,問題在于他們是否想過社會主義關》。而同日《新華日報》第三版則以半版篇幅登載《“探求者”文學月刊社的啟事和章程》,標題上方冠以定性結論——“反黨反社會主義的文藝綱領”,標題下方以方框亮出“編者按”,按語日:“‘探求者在他們的啟事和章程里,提出了一系列的反黨反社會主義的政治見解和藝術主張”,“現在,我們將‘探求者文學月刊社的啟事和章程全文發表,讓讀者們看看這些人的面目和用心,以便對它進行深刻的、徹底的、系統的批判?!?/p>

比對《雨花》雜志和《新華日報》的轉載,前者將“探求者”文學月刊社的“章程”置放于“啟事”之前,而后者則將“啟事”調放于“章程”之前,此間饒有意味,或許是:黨報素有的政治敏感與嗅覺使其認識到“啟事”比“章程”更多政治與藝術內容,因而也更具有“反動性”,更應引起關注,且更須進行“深刻的、徹底的、系統的批判”。1957年10月9日的《新華日報》,可謂是對“探求者”的集中揭露與批判;此后,10月問,該報繼續刊登相關批判文章,如:10月11日第3版“新華”副刊登載尹子文章《“探求者”的“志”和“道”》、魏簪的《“探求者”的賣瓜者言》,10月13日第3版全文轉載《雨花》雜志1957年第10期謝聞起文章《對“探求者”的作者觀點的探求》(轉載時添加了小標題),10月15日第3版刊登左小卒文章《“探求者”們“獨立”到哪里去了?》,10月22日第2版“新華”副刊發表劉冬文章《送“探求者”入殮》,10月24日第3版頭條刊登陳中凡文章《文藝反映階級斗爭一斥“探求者”》。

五、平反與“歸來”

1976年,“文革”結束,“撥亂反正”。江蘇省文聯黨組對1957年的“探求者”案進行了復查,復查結論為——“《探求者》文學月刊社,當時是在貫徹黨的‘二百方針的情況下公開醞釀籌組的。該社草擬的‘章程和‘啟事的內容,沒有右派言論,不存在反黨反社會主義問題。因此,定《探求者》為反黨小集團、右派小集團,是屬于錯案,應予糾正?!?979年3月26日至4月6日,江蘇省文學創作會議在南京舉行,會間宣布了省委宣傳部同意江蘇省文聯《關于(探求者)問題的復查結論》的批復,同時宣布撤銷當年對艾煊、葉至誠、方之、高曉聲、陸文夫、梅汝愷、曾華的處理決定。葉至誠代表當年的“探求者”做會議發言,在簡略回顧了當初“探求者”文學月刊社醞釀成立的因緣、經過后,他對歷史錯案獲得平反昭雪意表感謝,并表達了“為繁榮社會主義的文藝創作,繼續學習,繼續探求”的決心。其后,1979年8月,江蘇省文聯通知時在青海西寧的陳椿年回南京討論其“右派”改正結論;1980年,陳椿年調回江蘇省文聯。

《雨花》雜志1979年4月號(4月20日出版)首條刊登“本刊編輯部”文章《“探求”無罪有錯必糾》,首次披露“探求者”案平反——

二十二年前,我省文藝界發生了一大錯案:一些年輕的文學工作者——“探求者”被打成“反黨集團”。在華國鋒同志為首的黨中央領導粉碎了“四人幫”,實行撥亂反正、實事求是地糾正過去一切錯案、假案、冤案的今天,“探求者”的錯案也得到了糾正,進行了平反。

本著有錯必糾的精神,現在,我們重新研究了“探求者”錯案的全部材料,認為應當而且必須給“探求者”公開平反?!疤角笳摺钡摹疤角蟆睙o罪,這就是我們的結論。

該文認為“探求者”22年前提出的“政治見解”,“表現了年輕人”的“銳氣”,“這是非常難能可貴的”,而他們的“藝術主張”,“純粹是藝術中的是非問題”,“應當通過自由討論,通過藝術實踐來見解這些是非問題”,把他們的“藝術主張和‘反黨反社會主義捆在一起,并以此定罪,是根本錯誤的?!蔽恼職w結“探求者”錯案的“教訓”有三點:第一,“要嚴格區分藝術問題、學術問題與政治問題”之間的界限,“采取不同方法解決”;第二,“要發揚藝術民主,決不能搞‘長官意志論”;第三,“必須建立和健全文藝領域內的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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