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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五代西北方音全濁清化程度再探討*
——四種敦煌寫本別字異文所見

2020-10-23 05:46黎新第
語言科學 2020年4期
關鍵詞:清化代用別字

黎新第

重慶師范大學文學院 重慶 401331

提要 依據四種敦煌寫本別字異文所見,借助兩類材料三個層面的類比,可以確信:五代時期的漢語西北方音雖然尚未完成全濁清化,但也已經行逾半途。兩類材料分別顯示全濁清化已經處于完成狀態與正在進行狀態。三個層面的類比是:已經完成狀態與正在進行狀態的類比;處于不同演變階段的濁擦音字清化程度的類比;幾種敦煌寫本材料所見全濁清化狀態的類比。

1 引言

上世紀60年代,邵榮芬先生以當時已經出版的《敦煌變文集》《敦煌曲子詞集》(以下簡稱《變文集》《曲子詞集》)等材料中的別字異文為觀察對象,作《敦煌俗文學中的別字異文和唐五代西北方音》(以下稱邵榮芬1963),為唐五代漢語西北方音的研究作出了卓越貢獻。上世紀90年代,又有項楚《王梵志詩校注》(以下簡稱《梵志詩》)、黃征和吳偉編校的《敦煌愿文集》(以下簡稱《愿文集》)與寧可和郝春文的《敦煌社邑文書輯?!?以下簡稱《社邑文》)出版;進入新世紀,又出版了徐俊纂輯的《敦煌詩集殘卷輯考》(以下簡稱《詩殘卷》)。四書所收敦煌愿文、詩集殘卷(含王梵志詩)以及社邑文書中,亦廣有別字異文。

然而,就筆者聞見所及,近年除楊同軍(2003)、王新華(2008)、唐浩(2010)、李海玲(2013)等為研究敦煌變文語音或敦煌語音,對敦煌變文及愿文中的別字異文材料有所涉及外,迄今未有全面搜集整理此類材料以深入探究唐五代西北方音之作。這很可能是因為已有經典之作在前,即使探究,也很難出新的緣故。

筆者則以為,隨著同一性質研究材料的大量增加,未必就不會有新的發現;即使沒有新的發現,也可為前人的結論補充證據,使之更為可信或將結論引向深入。因此筆者不揣冒昧,對《愿文集》《詩殘卷》與《梵志詩》《社邑文》所見別字異文中的音同(或音近)代用略作梳理,并引述前修與時賢的研究成果予以探討。

本文集中探討唐五代西北方音中的全濁清化程度問題。為此,筆者總體認同邵榮芬(1963)的研究觀點與方法,于取材上也只取從《切韻》音系乃至宋元韻圖音系看并不同音的例證。但有兩點不同:一是舉凡可能為形近、形似所致或義同、義近所致的別字異文,或者對構成原因尚存疑問的別字異文,本文一概不取,以消除紛擾;二是全濁清化是一個漸變的過程,為了能夠較為準確地估量研究對象所顯示的清化程度,本文既窮盡統計所據材料中全濁聲母字與清聲母字代用例,也窮盡統計全濁聲母字與全濁聲母字代用例,以用于分析比較。

早在上世紀30年代,羅常培(1933)即已論及唐五代西北方音中的全濁清化問題,只是依據的材料與本文總體不同,主要是當時西北地區出現的四種漢藏對音材料與《開蒙要訓(注音本)》。邵榮芬(1963)雖已就《變文集》《曲子詞集》中的別字異文進行梳理和分析,但尚未使用愿文、詩集殘卷與社邑文書等材料,發現的全濁聲母字與清聲母字代用的例證數量較少,所得結果也僅限于同羅文比較。

同樣涉及探討唐五代西北方音中的全濁清化,楊同軍(2003)、唐浩(2010)、李海玲(2013)依據的材料與邵文大體相同或性質一致,但結論不盡一致;高田時雄(1988)、王新華(2008)、史淑琴(2013)依據的材料也主要是漢藏對音材料,但在數量上均較羅文大有增加。近年來,涉及此一問題的還有其他一些學者,只是或者所涉不深,或者止于對前述諸作,又特別是其中幾位大家論著的分析、評論或介紹。

下面首先列舉諸家對唐五代西北方音中全濁清化程度的代表性認識。

羅常培(1933:16,75)指出,1)就四種藏音而言,一般是摩擦音的濁母禪邪匣變入清母審心曉,特殊的是《大乘中宗見解》的全濁大部分變成次清;2)《開蒙要訓(注音本)》中的全濁聲母有與全清混淆的現象。

邵榮芬(1963:199)專立“濁聲母的消失”一節,共舉出非奉代用2項2例,敷奉代用4項4例,心邪代用4項5例,心常代用1項1例,書常代用1項5例,曉匣代用3項8例;幫並代用6項10例,端定代用2項3例,精從代用1項1例,清從代用1項1例,章崇代用1項3例,見群代用2項3例。參考例未計。其結論是1)濁音清化的趨勢比較明顯;2)濁擦音當時大概全都并入和它相對的清擦音了。

高田時雄(1988)指出,在唐五代的河西方言中,塞音、塞擦音的濁音尚未消失,還存在著全清、次清、全濁三類的區別(轉引自蔣紹愚2005:37)。認識仍與羅常培(1933)一致。

蔣冀騁(1997:24-25,29)認同羅常培(1933)的認識1),并在審視羅書列舉的《開蒙要訓》中的例證后說:“全濁聲母有與全清混淆的現象”,是客觀的,也是比較謹慎的。我們只能說,清濁有相混的趨勢,不能說它們已經或開始合流。 對于邵榮芬(1963),蔣氏也在審視其全部清濁代用例后認為,據此以論“濁聲母的消失”,似乎例證太少,也不帶普遍性;還認為在表述上應作點修正:濁聲母有開始混入清聲母的現象。

楊同軍(2003)、唐浩(2010)論定全濁聲母消失或清化,但也只是列舉了若干清濁代用例證。

王新華(2008:67)指出,敦煌對音的情況表明,當時的音系存在濁音清化的趨勢,這種趨勢主要表現在擦音上,而塞音和塞擦音還沒有形成濁音清化的現象。

朱丹(2008:67)認為唐五代西北方言中,全濁聲母已開始清化,這是肯定的。

唐作藩(2011:125)指出,全濁聲母的清音化自9世紀就已顯露端倪,比如反映唐末西北方音的《開蒙要訓》的注音,就存在清濁聲母相混的現象……但這種相混的現象還不成系統,到了宋代,北方話的全濁聲母才表現出成系統的有規律的變化來。

李海玲(2013:48,51)以敦煌愿文別字異文所見為據,以為“唐五代時期濁擦音清化趨勢比較顯著,已經大都轉化為清擦音”“塞音、塞擦音的全濁聲母已經全部清化”。

徐朝東(2019:58)以敦煌世俗文書所見為據,判斷“唐五代敦煌方音”“全濁聲母已經開始出現清音化的傾向”。

要之,大都認為在直到五代時期的漢語西北方音中,全濁清化這一重要的聲母演變仍然處于起始階段,但也有籠而統之地認為唐五代西北方音全濁聲母已經全部消失或清化的。

本文則明確主張,漢語西北方音發展到五代時期,全濁清化已行逾半途,并不是剛剛開始,也不是已經完成,而是正在積極進行。

認識的分歧與模糊應當來自兩點:一是依據材料的性質與數量不同,二是統計與研究的方法有異。嘗試重新論證如后。

論證共分三部分。在論文第2節,窮盡式列舉符合本文取舍標準的見于《愿文集》《詩殘卷》與《社邑文》《梵志詩》的全部全濁聲母字與清聲母字代用的例證和全濁聲母字與全濁聲母字代用的例證。在論文第3節,抽樣列舉其所記錄語言已經實現全濁清化的《新校經史海篇直音》(以下簡稱《海篇》)直音材料和《金瓶梅詞話》(以下簡稱《金瓶梅》)中的全部諧音字材料。論文第4節統計、分析第2、3節兩部分材料以及相關材料。第5節在第4節的基礎上作進一步的討論。

本文所用的基本研究方法是類比,而類比的對象是從不同材料、不同層次中得出的全濁清化概率,據以推斷其所依據語言的全濁清化程度。概率只是意味著可能性,抽樣更增加了其不確定性。但當眾多可能都指向或佐證著同一個全濁清化程度和它所隸屬時期的時候,其可信度也就大為增加了。

2 敦煌寫本愿文、詩集殘卷、梵志詩與社邑文所見含全濁字代用例證

說明:1)《愿文集》簡稱“愿”、《詩殘卷》簡稱“詩”、《社邑文》簡稱“社”、《梵志詩》簡稱“梵”;簡稱后面是該項代用在書中出現的頁碼,同一頁出現兩條以上的相同例證也在頁碼后標明。全濁與清均據《切韻》音系,后同。2)如“弁[并]”“從[眾]”之類,“弁”為“并”之形誤字,“從”為“眾”之音訛字,此類為數甚少,皆本文所訂。除此而外的其他代用例則悉數依據各書校注者所校注。3)代用字聲類歸屬據丁聲樹和李榮《古今字音對照手冊》;代用字中有清濁兩讀而又無從辨別者,沒有錄作例證,后同。

2.1 全濁與清代用(加粗者為全濁字)

並幫:耙灞(詩700)霸罷( 愿058、085、605,社650)貝背棄~( 愿001)輩背棄~(愿204)便遍(愿141)頻鬢(愿400)崩蓬(詩846)并病(愿681)弁[并]並(愿129)迸[并]並(愿275):並滂:捕普(愿709)雹撲(詩764)品平(愿411)

奉非:復否(詩380)賦負(詩439)福復(詩849,梵396)馥福(愿627,社629)分墳(愿583,詩149)焚分(詩149)風蓬(詩300):奉敷:范泛(詩849)峰馮(詩504)

定端:徒都(詩251)戴代(愿304)到道(詩595四)代旦(詩701)殿電(愿798)段斷(愿001、592、623、709、949)棟洞(詩910二)凍動(社692):定透:土度(愿644,詩851,社515)掏咷(愿798)坦淡(詩739)坦憚(詩739)淡怛(詩739)怛憚(詩739)蕩儻(愿684)同痛(愿709)

澄知:筯著(詩364)筑搗也逐(詩649)琢濁(詩733)綴墜(愿152、211)鎮陣(社552):澄心:賜滯(社081);澄莊:查茶(梵493):澄章:治至(愿321、327)除至(社628))志值(愿787,社024、055)值止(238)鑄住(社650)重眾(梵536)

從精:財災(愿581)在再(詩934)最罪(梵862)坐作(詩868)接楫(愿682)疾即(梵262):從清:慈此(社594)酢措(愿157);從章:從[眾](愿299);從知:自知(詩016);從見:計盡(詩715)漸見(詩714);從溪:愆潛(愿217)

群見:騎姬(詩400)具居(愿269)劫碣(愿459)極劫(愿592)軍郡(愿087、092、098、620、622、842)謹近(詩156)窮宮(詩848);群溪:炬起(詩470)虧期(愿727)岐泣(詩152)祁泣(詩152)鐱黔(愿560);群精:極接(愿592)

崇生:事使(愿220、詩149、848)使仕(詩149、921二,社064)俟使(詩169)始士(詩784);崇莊:查閘(社398二、852二);崇清:驟湊(愿487);崇心:事司(社295)

邪心:四似(詩473)隨須(愿780)昔席(詩784);邪書:始似(詩737)

禪書:始是(詩737)釋氏(社587)是釋(社587)殊施(愿634)試樹(愿085)樹水(愿545)時室(梵159)室石(詩547)暑豎(詩615)守受(梵002)身甚(梵091)臣身(詩150)城聲(詩154)圣誠(愿635)勝盛(愿531);禪昌:善闡(社696、867)1-2;禪生:樹數(愿545);禪心:須誰(詩802,梵317、496)1-3;禪徹:悵償(社196)

船書:世示(詩767)釋實(愿155)神身(愿359二、360,詩475,梵809)3-7;船生:神生(愿690)

匣曉:瑚琥(愿099)呼弧(詩157)華花(愿492、644,詩168、452、454,梵355)灰廻(詩165)輝廻(詩469)會晦(詩701二、794二)火禍(詩470)悔廻(梵486)

匣心:幸信(詩380)行信(詩380)笙[星]行(愿653)

2.2 全濁與全濁代用

並並:被備(愿184、196、257、400、555)避被(詩150,梵502、614)步部(愿325、334、952)慕[暴]抱(愿662)弁辨(愿158)弁辯(愿263)辨抃(愿727)病並(愿263、580、582) 脾皮(詩153)毗皮(愿416)憑貧(詩150)憑平(詩761)平瓶(社485九)評憑(愿841)朋憑(詩151)

奉奉:浮夫(愿650)浮芙(愿204)扶符(愿765、773)扶浮(愿515)父負(愿709二)父婦(詩250) 父奉(詩698)復服(愿676、709,梵280,)伏服(梵853)服袱(梵053) 繁煩(愿026、076,詩736)煩樊(詩116)煩凡(社573)帆范(愿086)梵范(愿219,詩704)犯梵(愿537、551,社644)焚墳(愿304,詩149,社657)枌墳(詩388)馮逢(詩769)奉鳳(愿964,詩794)20-32;奉匣:復護(愿598,詩148)

定定:弟遞(愿492,社086、099、103、112、176、188、272、291、296、345、388)弟定(愿417、568,社161) 遞第(愿030、061)定遞(社161、374)停遞(社286)狄地(詩847)笛狄(愿459)途徒(愿042、188、317、433,詩318、736、746)途圖(愿243,詩469)徒圖(愿131、132、280、770、973,詩274、698、811,梵015) 屠途(詩151)讀毒(愿319)獨毒(愿639、642,詩765、802)大代(愿092、125、396、609、770)大玳(愿303)代待(詩798)大待(愿946)馱代(愿582)道蹈(愿945、951)盜道(詩149) 淘桃(社422、440)陶逃(詩273)迢跳(詩400)條調(愿159)頭投(愿662,詩828)代旦(詩701)彈但(詩013)但憚(愿153,詩115)潭澹(詩581)填田(愿302,詩286,梵453、592)殿電(愿098) 斷但(梵457)但誕(愿194二)佃殄(愿319)電殄(愿459,社514)段斷(愿592)堂唐(詩458、764、887二)宕蕩(愿724二)亭庭 (愿644、734,詩124、316、401、468)庭停(愿502、803,詩463,梵499)定挺(愿010) 同彤(愿958、970,詩622二、970)同童(愿056、308、526、707)僮同(梵398)銅潼(詩546)動洞(愿041、094、432、765、773,詩036、501、700、740)

澄澄:池遲(詩776) 除池(愿952)直擲(愿784)治值(愿842)宅澤(愿946,梵646)趙召(詩733)陳塵(愿006,詩439、646、794、908)塵澄(詩271)場長(愿610、787,詩210、778,社644,梵558)長腸(詩815)蟲重(愿390,詩736)仲重(詩151)

澄禪:酬儔(愿250)呈誠(詩932)

從從:財裁(詩475、699)在材(詩916)才[纔](愿126)寂藉(愿708)前泉(詩481)泉錢(詩881)前錢(詩833)潛前(愿367)秦情(詩445)曾~經秦(詩847)盡凈(愿359);從澄:前纏(梵564)秦陳(詩149)場墻(詩470)呈情(詩736)重從(詩149)從蟲(詩932);從崇:從崇(愿255);從群:及集(愿558)盡近(詩828,社037)

群群:其奇(愿303二、308、669,詩297、877)其祈(愿660、709)祁祇(愿128、393)祁祈(愿151、152、153、417)祈奇(愿602) 麒奇(愿359)祇耆(詩470)祁歧(詩152)具跪(愿307)其懼(愿427)巨俱(愿156)遽詎(愿720)極及(愿610,詩400)洎及(愿553)咎舊(愿759)桕柩(愿792)其勤(愿371)虔乾(愿052、125、551三、581、642、709、763、794,社522)鐱黔(愿560) 拳顴(梵345)禽琴(詩725)

崇崇:士事(愿086、159、163、166、302,975,詩149、769、887)仕事(詩149);崇澄:狀丈(詩436);崇禪:事是(愿076、396、詩440,社025、051、306,梵518)士侍(愿908)士氏(愿151)士是(詩243、879)事視(詩266)視士(梵878)事時(愿033,詩698,梵525)

邪邪:詞辭(詩783)隨遂(愿400)習襲(愿102)續俗(愿787)邪斜(愿427)旬循(社587);邪從:慈詞(愿010);邪澄:詞墀(詩741);邪禪:是似(詩647、737)樹似(愿317) 隋誰(詩733)瑞遂(社148)囚讎(愿581、582)常祥(愿410、423、502、582)像上(愿435);邪崇:似士(愿968);邪船:序述(愿655)

禪禪:視是(愿773)侍是(詩319)時是(愿131,詩244)視誓(愿148,詩547)視侍(詩124)氏是(愿003、035)誰垂(愿707,梵441)睡誰(愿798)殊垂(社541))殊熟(社576) 熟淑(愿724)豎樹(愿003、033、365、551、908)受壽(愿251、319、334、336、359、410、435、445、551、563、569、604、664、683、731、734、754、780、794、798、936,詩294,社625)壽綬(愿619)酬仇(詩306)酬讎(愿024)擅善(愿674、681)上尚(愿078、082、084、099、164、264、268、384、403、513、515、516、531、549、560二、714、745、詩126、163、221、239、273、655、659、744、916,社509、638)上常(詩545)城臣(愿216)

船船:神乘(愿581);船禪:是示(愿026、031、054、319、754、773,社097)示氏(愿035,社619、625)視示(愿692、731、745、773)十實(詩378、823)食石(愿001、003、024、459二、537、681,社645,梵673)述瑞(社577)熟實(詩861)辰神(愿459、513、537、625、798,詩152,社168)晨神(愿384,社638、649)神臣(愿275)丞乘(愿237,詩267)

匣匣:賀荷(愿244、268、528,梵533、679)護戶(愿582)后~先候(愿164,詩698,社097、207)胡乎(詩124、469)狐胡(愿946)胡壺(詩731、732、738)醐壺(詩639)乎互(詩301)下夏(愿088、148,詩877)俠暇(詩210) 匣洽(愿459)顥浩(愿760)毫鶴(詩827)后~先厚(愿093、095、773,詩124、743,社013、034、050)寒韓(詩703)賢嫻(愿197)咸銜(愿014、051、276、498)咸嫌(詩776) 咸函(社515、585)桓丸(詩149) 桓紈(詩302)換緩(梵137)患幻(愿427、432)弦懸(詩736)玄懸(愿010[縣]、142、213、639、703,詩734、907[縣],社552、585)混渾(詩542)項巷(愿946)黃皇(愿126、216、943,詩243、371)黃篁(愿166) 黃凰(詩794)恒弘(愿513) 橫宏(愿470)幸行(愿942三,詩151、242、380、768)紅弘(愿011、032、034、036、139、427、945,詩249、319、797,社408、415)洪紅(愿154,詩703)虹洪(愿480)紅鴻(愿158)37-91;匣群:賢虔(愿635)

3 《海篇》直音與《金瓶梅》諧音所見含全濁字互注與互諧例證

3.1 《海篇》直音所見含全濁字互注例證

說明:1)《海篇》直音之字以俱見于《漢語方音字匯(第二版)》者為限。2)先列字條在《海篇》中的頁碼及位置上下,次列字頭與直音。3)舉凡以《切韻》音系同音字或異體字作直音之代用,以其無助于顯示所據語音全濁清化程度,已悉數略去。

1)全濁與清互注(加粗者為全濁字)

並幫:329下铇報,336下瓣半,370下鮑報,407上迫白,409下避閉,426上北白、八拔、叛半,426上/610下半伴,428下敗拜,432下步布,445下絆辦,474上罷霸,490上/532下薄撥,528上拔捌,532下撲僕,572下稗拜,591上百白,597下雹剝,607上勃卜,607下辦半,627下暴報

定端:329上鈍頓,331上鍛段,342上/589下凳鄧,367上調吊,373下特得,392上地帝,401下/408下答達,408下道到,432下的狄,451上督獨,471下隊對,529下掉吊,539上淡旦,541下滴狄542上蕩當去聲,547上殿店,548下盾頓,607上動凍,610下但旦617下兌對

從精:333下鑿作,334下截節,334下/385上賊則,386上劑祭,392上在再,404下籍即,418上疾跡,425上賤箭,434下寂即,469上匠醬,474上罪醉,491上藉借,508上集即,530下捷節,611上/626上作昨,621上脊集,627下暫贊

澄知(莊章):394下墜綴,425上質直,433下宅責,485上著柱,531下摘宅,533上擇摘,537上治致,541下滯致,543上濁卓,572下稚致,396下重種,407下逐燭,476上趙照,590上鄭正

崇知(莊章):331下鍘扎,332下鐲卓,359下/516上狀壯,466下驟皺

群見:325上競敬,350上/400上吉及,350下/485上局菊,365上共供,386上劇吉,413下妓計,446上/614下結杰,461上柜貴,478下跪貴,497上忌紀,503上懼據,513上轎教,576上巨句,610上件建,613下倦眷、健建,616上儉劍

奉非(敷):386上罰法,411上復付,424下負富,427上乏法,470下附付、父付,501下憤糞,536下泛范,587上覆復,610上伐發

邪心:330下錫習,408下遂歲,432上悉習,434上宿俗441上粟俗,454上析習,498上息習,506上象相,582上袖秀,595下羨缐,626上昔席

禪書:325上甚深去聲,325下失拾,353下善扇,366下誓世,368下識石,409上適十,451上睡稅,456下植式,520下屬束,534下/538下攝涉,543下濕石,548下社舍,558上蜀束,566上熟束;船書:339上式實,385下/607下剩勝,493下射舍,516下食失

匣曉:363上/498下歇協,365上巷向,366上話化,379上現獻,428下效孝,452上瞎峽,455下核黑,498下患喚,526上畫化,530下換喚,549下禍貨,569上/579上血穴,576上項向、系戲,621下脅協,625下旱漢

2)全濁與全濁互注

並並:338上幣備,342下弊被,378上/400下朋彭,386上辨便,404上簿步,418上/591上病並,487上蓬彭,504上辯便,504下斃被,528上抱鮑,576上辮便,582上被備

定定:332下/398下鐸奪,336上彈談,339上/397上甜田,367上/454上談壇,375上/454上度杜,398下弟地,409上遞弟,410下待大,460下檀談,473上毒獨,493下導道,497下怠代,506上盜道,529上挺定

從從:375下/392上座坐,382下殘蠶,479踐賤,482上靜凈,541下漸賤,543上潛前,543下潛錢

澄澄:325上/610上重仲,454下/611上柱住,471上陳沉,502下懲呈,614下傳篆5;澄禪:350下呈城1;澄崇:522下崇蟲

群群:325上具巨,329下/344下鉗乾,364下/575上臼舊,364下琴勤,400上舅舊,457下極及

奉奉:342下凡煩,343上/387上奉鳳,464下馮逢,517上飯范,676下煩帆

邪邪:337下/601上席習,493下寺似,506上夕習

禪(船)禪(船):325上/331上垂錘,326下事示,339上市示,352下售受,404下籌酬,426上贖術,432上/516上受壽,434下實石,448下繩成,449下纏蟬,500下慎甚,516上士事,529下承成、授受,548上/548下是示,549上神辰,551上石十,559上蝕石,572下稠酬,614下傳篆、傳船,622下腎慎

匣匣:334下/361下或獲,335上弘洪,335下弦閑,351下咸閑,369下/575上護戶,384下刑行,392下幸杏,410下很恨,416上嫌閑,424下賀荷,425上/435下賢閑,433下宏洪,445上紅弘,447下緩患,471上限現,484下莖恒,498下恒衡,507下/576上惠會,542上潰會,570下行型、行幸,574下丸環,586下幻換,591上互戶,613上候厚

3.2 《金瓶梅》諧音字(含別字,據張鴻魁1996)所見含全濁字代用例證

說明:取舍標準與前述敦煌寫本別字異文相同。諧音字條后是該條代用在張鴻魁(1996)中出現的頁碼。

1)全濁與清代用(加粗者為全濁字)

並幫:剝礡(50)八拔(57)便變(65、77)報抱(76)辨變(77);並滂:撲捕(52)拍排(61)胖龐(78)

定端:道搗(18)凍動(33)頭朵(55)待帶(62、75)吊調(63)吊掉(63)斗逗(54)誕旦(64)啖旦(64)代帶(75)對兌(76二)道到(76);定透:突涂(54)

澄知:治置(49)宅摘(75)摘擇(75)墜綴(76);澄章:祝逐(16)陳真(20)箸炷(55);澄初:創撞(15)插搽(57)

從精:灶皂(62)匠將(66)縱總(68)接褯(74);從清:翠萃(36)沖匆(68)撮捽(73);從章:自只(68)

群精:近進(78)

奉非:法伐(72)

崇書:世事(19)屎事(35)事試(69);崇知:撰轉(65)

邪心:絮續(56)謝卸(61)絮緒(72)相像(78);邪曉:向像(78)

禪書:勢侍(49)勝盛(79)

船書:食世(70);船昌:唇蠢(34)

匣曉:化話(16)霍獲(20)夏嚇(21)化畫(58)喝賀(59)汗漢(77)獻現(77)

2)全濁與全濁代用

並並:皮貔(25)

定定:菪蕩(37)調掉(63)啖但(64)待代(75)

崇禪:侍事(54)是事二(70)

澄澄:宅擇(75);澄崇:床噇(48)

群群:勤擎(66)

奉奉:飯煩(29)、飯犯(29)犯煩(51)服伏(54)服扶(54)伏扶(54)筏罰(57)佛扶(71)

邪邪:斜邪(36)續敘(56);邪禪:是似(69)誰隨(76);邪崇:寺事(30)

禪禪:石時(37,69)是時(49)2-2;禪澄:陳成(79)

匣匣:華畫(21)、何葫(21)、華滑(21)行刑(25)咸閑(29)胡核(31、71)畫話(35)何胡(71、73)河湖(71)、何和(73)合荷(73)后候(77);匣邪:畦席(28)

4 兩類材料、三個層面的統計與分析

4.1 基本認識

面對唐五代漢語西北方音全濁清化程度認知中尚存在的諸多紛歧與模糊,如何利用現有的材料加以適當厘清呢?一個辦法是類比。將能夠反映唐五代時期全濁清化程度的別字異文材料所見同其他材料所見進行類比。其他材料可以大體分作兩種,其一,或者同為別字異文(含諧音字),或者是直音,但所據語言都已經完成全濁清化;其二,也是直音,但所據語言全濁清化尚在進行。

就具體語言的書面形式而言,無論其所反映的語音處于全濁清化進程中的哪一階段,都可能在別字異文或直音中有所表現。后邊將首先選擇前一種材料所見作類比。在邵榮芬(1963)中,為了論證敦煌俗文學中因語音條件而產生的別字異文,具有與正字正文聲母、韻母基本相同的關系,邵先生抽樣統計分析了說現代漢語北京話的中學生作文中因為音誤而產生的別字。這在方法上就是一種類比。

本文則是進一步發揮類比的作用,具體說來就是,首先拿所據語言已經完成全濁清化的《海篇》直音字以及《金瓶梅》諧音字所見同敦煌寫本別字異文所見進行類比,比較二者在清濁互注或互代程度上的差異,以判斷后者距離完成全濁清化尚有多大距離;然后,再將同樣顯示全濁清化正在進行的敦煌寫本《開蒙要訓(注音本)》和漢藏對音《大乘中宗見解》所見與敦煌寫本別字異文所見進行類比,以相互佐證,確認漢語西北方音中的全濁清化發展到五代時期已經行逾半途,但又尚未完成。

當然,類比需要保證材料同質,具有可以互相比較的性質。就本文用于類比材料所依據的語言而論,無論是唐五代的漢語西北方言,《海篇》所依據的明代后期官話,還是《金瓶梅》所使用的語言,都屬于近代漢語,并且共同具有官話或其基礎方言(北方話)性質。它們雖然清化程度不一,出現的時期與地域亦或有異,原全濁聲母字的最后歸宿也不盡一致,不屬于同一語音系統,但全濁清化都已經進行到由單純擦音擴展到遍及塞擦音、塞音的程度,而且都使用著同一個漢字字符集,哪些字是原來的全濁聲母字,哪些字原來就是清聲母字,二者的比重如何,都是基本相同的。

除此而外,直音乃是用一個字為另一個字注音,兩字必須同音,比構成別字異文的條件更加嚴格,因而具有同等效用并且更為可信。至于《金瓶梅》諧音字也與敦煌寫本別字異文一樣,都是兩字代用,而代用的取舍標準,在本文中也完全一致。循此認識,下邊分作三項統計、分析與討論。

4.2 全濁清化已經完成狀態與正在進行狀態的類比

如后所示,全濁清化已經完成狀態,可以《海篇》直音等兩種材料所見為代表,而敦煌寫本別字異文所見,則顯示著全濁清化正在進行狀態。

既然用于比較的材料所依據的語言同質,又特別是其中原全濁聲母字與清聲母字所占比重都大致相同,那么,無論是其中的哪一種完成全濁清化或距離完成全濁清化不遠的語言,在使用中因為音同音近而造成原全濁聲母字與對應清聲母字互注或互代的情形時,只要有足夠的數量以構成隨機抽樣的樣本,其清濁互注或互代在含有原全濁聲母字的全部互注或互代項中,都應當自然而然地達到或接近某一概率。這一概率可以通過統計已經實現全濁清化語言的清濁互注或互代樣本加以計算。樣本越大,所得概率就越精準。而且只要是全濁清化程度相似的語言,樣本大小接近,所得概率就應當趨于一致。只是,由于材料本身的局限,獲取的樣本大小不一,所得概率不可能全都達到精準的程度,但這并不妨礙忽略誤差,在比較中相互印證。與之相反,倘若同質的某一語言距離完成全濁清化尚有明顯距離,其清濁互注或互代的概率,就應當明顯小于已經完成全濁清化的語言。

依據第2、3兩節列舉的全濁字互代或互注的例項,我們很容易以之作為樣本,分別計算出《海篇》直音等兩種材料所見與敦煌寫本別字異文所見清濁互注或互代的概率。如果在敦煌寫本別字異文所反映的唐五代漢語西北方音中,僅僅是“清濁有相混的趨勢,不能說它們已經或開始合流”,那么,敦煌寫本別字異文所見清濁代用,就應當基本局限于擦音字范圍,未可與《海篇》直音等兩種材料所見相提并論。反之,如果敦煌寫本別字異文所見清濁代用已經遍及塞擦音、塞音,清濁互代的概率又已經與《海篇》等兩種材料所見接近,但又還有明顯距離,那么,我們就可以據此推斷,晚唐五代漢語西北方音雖然尚未完成全濁清化,但也已經行逾半途。

下面,先看從前文(第3節第1部分)所歸納出來的《海篇》直音數據(見表1):

表1 《海篇》直音所見數據

同一代用例,無論出現多少條,都只計作1項(后同)。合計濁清150項,濁濁101項,由此可計算出:

濁清互注項在出現總項數中所占比例:150÷(150+101)≈60%。

由于所取材料只是《海篇》所見含全濁字直音的一個隨機抽樣樣本,此一占比實際上就代表著概率。我們還能夠根據以上數據估算出抽樣誤差。

設置信水平為90%,則相應參數為1.64。抽樣誤差即為:

據此,則此一概率的置信區間約為:60%±5%。

無論從《海篇》直音自身的表現看,還是從漢語共同語中的全濁清化發展到明代的成熟程度看,《海篇》直音所依據的語言都已經完成全濁清化進程。(1)另詳黎新第《<新校經史海篇直音>所見明代后期官話》(《中國音韻學會成立大會暨學術研討會論文集》,2018,濟南)。還不僅如此,據張鴻魁(1996:187-190),大約同時的《金瓶梅》所據語言也是已經完成全濁清化的語言,因而其諧音字所見能夠作為佐證,見表2。

表2 本文所歸納出來的《金瓶梅》諧音數據

合計濁清60項,濁濁39項,由此可計算出:

濁清互代項在出現總項數中所占比例:60÷(60+39)≈60.6%。

設置信水平仍為90%,則相應參數亦仍為1.64(后同)。其抽樣誤差即為:

則置信區間約為60.6%±8.1%。

現在再將本文第一部分的四種敦煌寫本別字異文所見含全濁字代用歸納為表3,以計算出濁清互代項在出現總項數中所占比例,用于類比。

表3 本文所歸納出來的四種敦煌寫本別字異文數據

合計濁清122項,濁濁234項。由此可計算出濁清互代項在出現總項數中占比:122÷(122+234)≈34.2%。

設置信水平仍為90%。其抽樣誤差即為:

則置信區間約為34.2%±4.1%。

顯而易見,敦煌寫本別字異文所見全濁聲母字與清聲母字代用,不僅已經全面擴展到塞擦音、塞音聲母字,而且在含有全濁聲母字的全部代用中所占比例已經是一個較大的值,因而不僅已經遠離全濁清化進程的初始階段,而且與《海篇》直音等兩種代表全濁清化已經完成的材料所見已是較為接近,但又還有明顯距離。如果仍舊加以量化,并以《海篇》為基準,則是其接近程度,大約已經達到57%(34.2÷60)左右。此一全濁清化狀態,形象地說,也就是已經行逾半途。

4.3 處于全濁清化不同階段的濁擦音字清化程度的類比

無論是唐五代關中方言還是中原方言,在梵漢對音材料中,“到玄奘以后,曉匣都對h”(儲泰松 2005:170);羅常培(1933:自序3)所論《千字文》《阿彌陀經》《金剛經》等三種漢藏對音中,“摩擦音的濁母禪邪匣變入清母審心曉”;即使是敦煌寫本漢藏對音《大乘中宗見解》,濁擦音的清化程度也較塞擦音、塞音為深,(2)濁擦音全部清化,塞擦音、塞音並母、從母、群母字全部清化,但奉母5字2字未清化,定母12字8字未清化,澄母6字1字未清化。詳見4.4。而且在現代漢語方言中,也都還能夠屢屢見到類似的情形(楊秀芳1989)。因此,有理由認為,在包括西北方言在內的漢語共同語及其基礎方言的全濁清化進程中,濁擦音的清化要先于濁塞擦音、塞音。而這也就意味著,越是處于全濁清化進程的早期階段,在已經清化的字項中,濁擦音字項的占比就越高。

黎新第(1999)曾論證全濁清化音系中擦音字在全部已清化的全濁字中所占比例,可以大體顯示全濁清化的程度。在論證中,還舉出了《中原音韻》《中原雅音》《蜀語》音注以及丁聲樹和李榮《古今字音對照手冊》中,原奉、邪、禪、船、匣(禪、船限清化后讀擦音者)各聲母字在全體已清化的全濁字中所占的比例,作為完成全濁清化方言的正常比例的代表:516÷1355≈38%(《中原音韻》),202÷565≈36%(《中原雅音》),164÷8≈33%(《蜀語》音注),6581÷744≈37%(《古今字音對照手冊》)。

再看看前述反映已經完成全濁清化音系的兩種材料中濁清互注或代用中擦音字項占比。依據近代以來漢語共同語語音實際,這里將范圍限定在奉邪崇禪船匣六母字中與清擦音字互代、互注各項。計算依據均見上文4.2。

《海篇》直音:55÷150≈36.6%;《金瓶梅》諧音字:19÷60≈31.7%。

雖然《中原音韻》等所見,是全濁清化音系中擦音字在全部已清化的全濁字中所占比例,而《海篇》直音與《金瓶梅》諧音字所見,是濁清互注或代用項中擦音字項所占比例,但二者基本一致,可以互相印證。

回過頭來,再審視反映全濁清化初階的語言材料中擦音字占比。這可以拿羅常培(1933:17-25)所論三種漢藏對音作代表。僅以其中《千字文》所見為例,見表4。

表4 漢藏對音《千字文》所見濁清互對數據

均為1項1字。合計46項。

濁清互對項中,奉、床二母字皆不讀擦音,讀擦音的禪邪匣等擦音字項所占比例為::43÷46≈93%。(3)《千字文》材料也如同《海篇》直音和四種敦煌寫本別字異文等材料一樣,都是一種隨機抽樣的樣本。所見濁清互對項中奉邪禪(含床)匣等擦音字項所占比例,也如同濁清互代項在出現總項數中所占比例一樣,存在因抽樣而帶來的誤差問題。但從上文4.1的討論中已可見,抽樣誤差無礙于宏觀的類比,茲略去擦音字項占比抽樣誤差及置信區間不計,后同。

93%的占比表明,已經清化的全濁字項,幾乎全都是濁擦音字。后來的研究(如王新華 2008:67; 史淑琴 2013:68-69)雖然審視了更多的同時期漢藏對音材料,羅先生的此一觀察結果仍然反復得到驗證。

而在四種敦煌寫本別字異文中見到的是:全濁與清代用項中擦音聲母(奉邪崇擦5禪船擦18匣)字項所占比例為:51÷122≈41.8%。

此處濁擦音聲母已兼取奉母字項,是因為在所舉四種敦煌寫本別字異文中,奉並二組聲母字已經絕無互代之例而奉母字與非、敷二母字又皆可互代(見上文2.1),與《海篇》直音等所見相同。

拿四種敦煌寫本所見的41.8%的占比,同《千字文》的93%相比較,前者僅大約是后者的2/5。(4)《千字文》對音中的漢語音雖然也是漢語西北方音,但對音材料既有別于直音材料,也有別于別字異文材料,能夠直接將前者和后二者放到一塊,作濁清互對項中擦音字占比程度的比較嗎?答案是可以的。這是因為,雖然《千字文》之類濁清互對項中擦音字占比反映的是所據語言中全部全濁清化字中的擦音字占比,而四種敦煌寫本別字異文等濁清互注或互代項中擦音字占比反映的只是所據語言中部分全濁清化字中的擦音字占比(參看下文第5節第4)點)。但濁清互注或互代因之而縮減的幅度,同樣也是其中擦音字縮減的幅度,因此,只要反映的是同一程度的全濁清化,無論是見于濁清互對項還是見于濁清互注或互代項,擦音字在出現總項數中的占比,二者都應當趨于一致。但此一占比卻與上舉已經完成全濁清化的《中原音韻》等音系和《海篇》直音等材料所見,已是相當接近。如果仍然加以量化,并僅以《海篇》所見36.6%為基準,則其接近程度更高達87.5%左右(36.6÷41.8)。據此,同樣可以認定在四種敦煌寫本別字異文中見到的全濁清化已經行逾半途。其所以顯得接近程度更高,則很可能是因為,在全濁清化進程中,擦音字不僅率先清化,而且其清化的擴展速度,也高于塞音、塞擦音字的速度。

4.4 幾種敦煌寫本材料所見全濁清化狀態的類比

具體說,就是拿敦煌寫本《開蒙要訓(注音本)》和漢藏對音《大乘中宗見解》所見全濁清化程度,同四種敦煌寫本別字異文所見相互比較,其結果是三者能夠相互印證。

討論至此,有兩個問題需要澄清。有沒有可能在漢語西北方音中,全濁清化在唐代雖然尚屬初起,到五代時期卻已完成?由于四種敦煌寫本中不少篇章的確切抄寫時期不明,其別字異文所見全濁清化行逾半途而又尚未完成的狀態,會不會只是初始狀態與完成狀態的一種疊加,并不反映漢語西北方音在某一確定時期的真實情形呢?值得慶幸的是,敦煌寫本《開蒙要訓(注音本)》和漢藏對音《大乘中宗見解》材料可以幫助解決此一問題。

先看敦煌寫本《開蒙要訓(注音本)》。寫本中注音,也是直音。其含全濁字注音狀況,概括如表5。

表5 《開蒙要訓(注音本)》含全濁字注音數據

據羅常培(1933:75-94),均為1項1字,合計濁清35項,濁濁42項(可疑者2項未計)。

由此可計算出濁清互注項在出現總項數中占比:35÷(35+42)≈45.4%。

設置信水平仍為90%,則其抽樣誤差為:

置信區間約為45.4%±9.3%。

濁清互注項中擦音字(奉邪床禪匣母字)項所占比例為14÷35=40%。

擦音字已取奉母項,是因為敦煌寫本《開蒙要訓(注音本)》中非組聲母字與幫組聲母字已無互注之例(僅1例可疑)而且“非敷奉不分”(羅常培1933:76-79)。羅先生還特為指明,敦煌寫本《開蒙要訓(注音本)》所注音“代表的當然是后唐明宗時代的敦煌方音”(羅常培1933:13)。

再看漢藏對音《大乘中宗見解》。(5)羅常培(1933:8-9)推斷其“時代大約是第八到第九世紀”。內中全濁字對音狀況,可概括為表6所示。

表6 漢藏對音《大乘中宗見解》全濁字對音數據

據羅常培(1933:17-25),均為1項1字,合計濁清75項(“全濁聲母的字”“大多數變成次清”),濁濁11項(又音5項未計)。

濁清互注項在出現總項數中所占比例:75÷(75+11)≈82.5%。

設置信水平仍為90%。則其抽樣誤差為:

置信區間約為82.5%±6.7%。

濁清互注項中擦音字(奉邪禪床匣母字)項所占比例為39÷75=52%。

擦音字也已取奉母項,是因為藏文無f聲母,而對音中漢文非、敷、奉三母字的聲母藏文皆已以清輔音ph對應。

統計分析至此,已經可以看到,無論是濁清互注項在出現總項數中的占比,還是濁清互注項中擦音字在出現總項數中的占比,《開蒙要訓(注音本)》和《大乘中宗見解》所見都同四種敦煌寫本別字異文所見接近一致,(6)對于濁清互注占比中,《大乘中宗見解》所見似乎過高另有解釋,見下文第5節第4)點。能夠相互印證,見表7。

表7 三種敦煌寫本材料所見全濁清化占比的比較

這也就意味著四種敦煌寫本別字異文所見的全濁清化狀態確實反映了漢語西北方音在在唐五代時期的狀態。換一個角度看,這又足以表明,無論是《開蒙要訓(注音本)》注音,還是《大乘中宗見解》對音,在其所依據的語言中,全濁清化也都在積極進行,而且行逾半途。

5 進一步的討論

1) 既然無論是濁清互注在出現總項數中的占比,還是濁清互注項中擦音字在出現總項數中的占比,四種敦煌寫本別字異文所見都與《開蒙要訓(注音本)》所見接近一致,而《開蒙要訓(注音本)》已明確其為后唐明宗時代的敦煌方音。以此,四種敦煌寫本別字異文所顯示的全濁清化狀態,至少從大體上說,也同樣應當屬于當時的漢語西北方言,并可將其所屬時期進一步收窄到五代。

2) 當然不能排除四種敦煌寫本別字異文所見含有早于五代時期的例證,但此類例證應當數量不多。如果四種敦煌寫本別字異文所見真的只是全濁清化初始狀態與完成狀態的一種疊加,其濁清互代項中奉邪崇禪床匣等擦音聲母字的占比(41.8%)就應當遠高于《開蒙要訓(注音本)》所見(40%)而接近《千字文》所見(93%),但事實并非如此。

3)僅就濁清互注在出現總項數中的占比而言,《開蒙要訓(注音本)》所見同《海篇》直音所見的距離,明顯要小于四種敦煌寫本別字異文所見同《海篇》直音所見的距離。據此,應當認為《開蒙要訓(注音本)》所見全濁清化要比敦煌寫本別字異文所見更加積極,更加接近于全濁清化的完成狀態。而其中緣由,很可能正是敦煌寫本別字異文多少包含了早于五代時期的例證,而《開蒙要訓(注音本)》反映的只限于五代時期的敦煌方音。

4)《大乘中宗見解》對音中濁清互對項同樣已經遍及塞擦音、塞音,而且濁清互對項在出現總項數中所占比例更高達87.2%±5.9%,但這并不意味著其所依據的語言全濁清化程度比《開蒙要訓》注音所依據的語言一定更高。原因在于,同可以直接比較的濁清互對項中的擦音字占比和互注、互代項中的擦音字占比不一樣,此二者雖然能夠比較,卻不能夠直接類比。直音的互注也好,別字異文的互代也好,其清濁互注或互代具有或然性。在已經或正在全濁清化的語言中,一個已經清化的全濁字既可能與對應的清聲母字互注或互代,也可能與另一個已經清化的原全濁字互注或互代,因而一個原全濁字與另一個原全濁字互注或互代并不一定意味著該字尚未清化。對音則不然,總是按照兩種語言的對音規則進行,必須是以濁對濁,以清對清。以藏文濁輔音對漢語全濁字聲母,這個漢字就應當是仍讀全濁聲母,以藏文清輔音對漢語全濁字聲母,這個漢字的聲母就應當是已經清化。因而《大乘中宗見解》對音中濁清互對項87.2%±5.9%的占比,其實際含義是,藏文所對漢語中全濁清化可能已達87.2%±5.9%的概率。而《開蒙要訓》注音所據語言的全濁清化程度,則須是在將注音所見濁清互注占比和完成全濁清化的同質材料所見占比兩相比較后才能確定。從上文4.2中已可看到,相對于完成全濁清化的《海篇》的60%±5%的概率而言,《開蒙要訓(注音本)》的45.4%±8.2%也已經達到其大約76%(45.4÷60)的程度?!洞蟪酥凶谝娊狻?7.%±5.9%正好與之接近一致,因而其全濁清化的程度也依然與之相去不遠。

5)《大乘中宗見解》濁清互對項中擦音字在出現總項數中占比為52%。此一占比無論是同《開蒙要訓(注音本)》的40%相比較,還是同《海篇》的36.6%和四種敦煌寫本別字異文的41.8%相比較,《大乘中宗見解》的占比也同樣偏高。雖然如此,但仍舊如同《開蒙要訓(注音本)》和四種敦煌寫本別字異文一樣,既遠低于《千字文》的93%,又同《海篇》等所見有距離,因而仍然顯示其所據漢語西北方音同《開蒙要訓》和四種敦煌寫本別字異文所見接近一致,只是其濁擦音清化的發展,有可能稍稍滯后于《開蒙要訓》所見而已。

6) 羅常培(1933:15)在論及所用到的幾種漢藏對音材料的時代早晚時,已經說到“《大乘中宗見解》比較最晚”,雖然沒有明確晚到什么時候,但從全書所論即為唐五代西北方音看,“最晚”可能也就晚到了五代。日本學者宮本正尊則根據《大乘中宗見解》用語,將其形成年代考定為宋代(轉引自史淑琴2013:23)。但如果從上述《大乘中宗見解》在類比中一再表現出全濁清化程度與《開蒙要訓(注音本)》接近一致的情形看,竊以為其標注對音的年代仍舊可能是在五代,其對音所依據的漢語應當是與當時敦煌方言平行的另一種西北方言?,F代山西方言汾河片全濁塞音、塞擦音清化后讀送氣(喬全生2005)正與之一致,可以作為佐證。但無論此一推測是否成立,如前所述,《大乘中宗見解》所見都能在相當程度上支持本文的見解。

6 結語

有鑒于以上分析討論,再聯系到在四種敦煌寫本體現全濁清化的別字異文中,讀塞音、塞擦音清聲母字一方,無論平仄,讀送氣和讀不送氣的都有(見上文2.1),似可認為,本文研討的結果與唐作藩(2011)所論最為接近,但一些認識已更為清晰。以此,主張在晚唐五代漢語西北方音中,或者說,在當時敦煌一帶的說話音中,全濁聲母只是有開始清化的傾向,是否過于謹慎了一些?籠統地說唐五代西北方音中全濁聲母消失或全部清化,又是否顯得含混或過頭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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