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宗良
(陽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平岡鎮中心衛生院,廣東 陽江529533)
咳嗽變異性哮喘(CVA)屬于特殊類型的哮喘,可引發呼吸困難、口唇紫紺等癥狀,若未及時進行有效治療,會對患兒氣道造成不可逆損害,可能發展為哮喘,對患兒生長發育帶來極大影響。臨床多采用糖皮質激素治療CVA,發揮抗過敏及抗炎作用,但不可長期服用,需聯合其他藥物治療強化療效;且可能發生停藥后復發的風險[1]。鹽酸丙卡特羅屬于長效的β2受體激動劑,能有效地擴張支氣管,促進支氣管黏膜纖毛運動[2]。孟魯司特鈉屬于強效選擇性白三烯受體拮抗劑,可降低患兒的氣道高反應性,減輕臨床癥狀[3]。本研究探討鹽酸丙卡特羅聯合孟魯司特鈉治療CVA的治療效果。報道如下。
1.1 一般資料 采用前瞻性隨機試驗方法,選取2017年3月~2020年3月我院收治的CVA患兒66例,按隨機數字表法分為對照組和觀察組各33例。對照組中男15例、女18例;年齡2~14(7.96±3.23)歲;病程3~13(6.32±2.30)個月。觀察組中男14例、女19例;年齡3~15(8.78±4.45)歲;病程3~14(7.05±2.23)個月。兩組患兒性別、年齡、病程等一般資料比較,無顯著差異(P>0.05),具有可比性。本研究通過我院醫學倫理委員會批準[倫審2017(005)號]。
1.2 納入與排除標準 納入標準:(1)符合CVA診斷標準[4];(2)可耐受本研究藥物的患兒;(3)X線胸部檢查未見明顯異常;(4)患兒家長自愿簽署知情同意書。排除標準:(1)其他病因造成的咳嗽;(2)近期已使用同類藥物治療的患兒;(3)合并血管炎等系統疾病的患兒。
1.3 方法 兩組均吸入布地奈德鼻噴霧劑(生產廠家:健喬信元醫藥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C20130020),兩鼻孔每次各1噴,3次/d。治療3個月。
1.3.1 對照組 在上述基礎上口服鹽酸丙卡特羅口服液(生產廠家:江蘇漢晨藥業有限公司,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103117),患兒1~3歲,3ml/次,1次/d;3~6歲,4ml/次,1次/d;>6歲,5ml/次,2次/d。治療3個月。
1.3.2 觀察組 在對照組基礎上口服孟魯司特鈉(生產廠家:Merck Sharp&Dohme B.V,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181208)治療,患兒1~5歲,4mg/次,6~14歲,5mg/次,均為1次/d,睡前服用,治療3個月。
1.4 臨床觀察指標 (1)肺功能:治療前、治療3個月,用肺功能檢測儀[(合肥)健橋醫療電子有限責任公司,FGY200型]檢測最大呼氣流量(PEF)、用力肺活量(FVC)、第一秒用力呼氣容積(FEV1)。(2)炎性因子:采集患者治療前、治療3個月時清晨空腹靜脈血4ml,3 500r/min離心15min取血清,檢測患兒白細胞介素-17(IL-17)、腫瘤壞死因子-α(TNF-α),IL-17、TNF-α應用化學發光免疫分析法檢測,試劑盒由蘇州長光華醫生物醫學工程有限公司提供。(3)不良反應:統計兩組治療期間不良反應的發生情況(包括嗜睡、消化不良、惡心)。
1.5 統計學處理 采用SPSS 25.0統計學軟件進行處理。計量資料采用±s表示,行t檢驗;計數資料采用例(百分率)表示,行χ2檢驗。P<0.05示差異有統計學意義。
2.1 兩組治療前后肺功能水平比較 治療前,兩組PEF、FVC和FEV1水平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治療3個月,兩組PEF、FVC和FEV1均高于治療前,且觀察組高于對照組,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P<0.05)。見表1。
表1 兩組治療前后肺功能水平比較(±s)
表1 兩組治療前后肺功能水平比較(±s)
注:與本組治療前相比,*:P<0.05
PEF(L/s) FVC(L) FEV1(L)治療前 治療3個月后 治療前 治療3個月后 治療前 治療3個月后觀察組對照組n 33 33 t P 3.01±0.41 3.05±0.43 0.387 0.700 3.98±0.26*3.42±0.28*8.419<0.001 2.56±0.66 2.62±0.67 0.367 0.715 3.09±0.72*2.70±0.73*2.185<0.001 1.35±0.27 1.38±0.26 0.460 0.647 2.06±0.36*1.71±0.30*4.291<0.001
2.2 兩組治療前后炎性因子水平 治療前,兩組IL-17、TNF-α水平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治療3個月,兩組IL-17、TNF-α水平均低于治療前,且觀察組低于對照組,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P<0.05)。見表2。
表2 兩組治療前后炎性因子水平比較(±s)
表2 兩組治療前后炎性因子水平比較(±s)
注:與本組治療前相比,*:P<0.05
n IL-17(ng/L) TNF-α(ng/ml)治療前 治療3個月后 治療前 治療3個月后觀察組對照組33 33 t P 21.02±2.32 20.86±2.12 0.293 0.771 13.02±1.25*17.21±1.87*10.701<0.001 2.86±0.26 2.83±0.25 0.478 0.634 0.92±0.34*1.78±0.36*9.977<0.001
2.3 兩組不良反應發生情況比較 治療期間,觀察組發生不良反應5例(嗜睡1例、惡心2例、消化不良2例),不良反應發生率為15.15%;對照組發生不良反應3例(嗜睡1例、惡心1例、消化不良1例),不良反應發生率為9.09%。兩組不良反應發生率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
CVA發生機制較復雜,遺傳因素、環境因素等均為該病的主要病因[5]。目前臨床治療CVA多選用β2受體激動劑、糖皮質激素類等藥物治療,以發揮擴張支氣管、抗炎等作用。
鹽酸丙卡特羅為β2受體激動劑,能夠擴張支氣管平滑肌,對肺組織的親和力較高,可提高支氣管黏膜的清除能力,并可緩解支氣管黏膜充血,減輕病癥[6]。孟魯司特鈉屬于白三烯受體拮抗劑,可作用于白三烯誘導的嗜酸性粒細胞浸潤與支氣管痙攣,并減少血管通透性,控制氣道高反應性[7]。
本研究結果顯示,觀察組治療3個月的PEF、FVC和FEV1指標高于對照組(P<0.05),IL-17、TNF-α水平低于對照組(P<0.05),說明鹽酸丙卡特羅、孟魯司特鈉聯合治療CVA可改善患者的肺功能指標,抑制氣道炎癥反應。分析原因在于,孟魯司特鈉通過阻斷半胱氨酰白三烯與受體結合而抑制炎癥反應,降低IL-17、TNF-α水平,減輕氣道痙攣,改善肺功能。鹽酸丙卡特羅能控制炎性細胞釋放炎性介質,阻斷咳嗽反射,減輕病癥,減少肺功能損傷[8]。兩藥聯合治療CVA效果更佳。兩組不良反應發生率比較無顯著差異(P>0.05),說明孟魯司特鈉、鹽酸丙卡特羅聯合治療CVA的安全性高,原因在于孟魯司特鈉口服后可被人體迅速吸收,幾乎可被人體完全代謝,且該藥物代謝物可經膽汁排出,不會損傷患兒的肝臟,因此,該藥與鹽酸丙卡特羅聯用后不會增加患兒不良反應發生率,安全性高。
綜上所述,鹽酸丙卡特羅、孟魯司特鈉聯合治療CVA可抑制炎癥反應,改善肺功能,不良反應增加不明顯,值得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