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法銜接”視域下《科普法》修訂的分析與建議

2022-05-27 10:05王建洲
科普研究 2022年2期
關鍵詞:科學普及

[摘? ?要] 在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導下,結合我國科學技術普及的時代內涵和實踐要求,依據“法法銜接”原理,《科普法》需要從立法依據、效力內容、法律責任三個方面進一步修訂完善。在立法依據上,遵循法律位階理論,緊密銜接上位法,力求實現《科普法》修訂的法律依據和事實依據精準、嚴整;在效力內容上,需與相關的科技類法律、教育類法律、傳播類法律、社會類法律合理銜接,對相關法律之間的效力內容做出清晰劃分和精確定位;在法律責任上,使用恰當的立法技術,使《科普法》與《行政處罰法》《民法典》《刑法》等法律保持高度一致。只有確?!犊破辗ā放c其他相關法律深度協調、有機統一、功能互補,才能充分發揮《科普法》對我國科普事業發展的保障作用和引領價值。

[關鍵詞]《科普法》? ?法法銜接? ?法律位階? ?科學普及

[中圖分類號] D901;N4 [文獻標識碼] A [ DOI ] 10.19293/j.cnki.1673-8357.2022.02.002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以下簡稱《科普法》)自2002年6月頒布施行以來,我國科普工作的制度化、法治化、規范化程度不斷提高,科普人員的數量不斷增長、質量穩定提升,科普場館和教育基地不斷增多,公民科學素質明顯提高,有力地推動了我國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然而,《科普法》施行近20年來,我國科普事業及其相關情況已經發生了巨大的變遷,特別是法律規范體系實現了大幅度更新。在新發展階段,為更好地適應國內外新形勢,建議盡快依據“法法銜接”理論修訂《科普法》,使其與相關法律之間能夠有機統一、功能互補、深度協調。其中的核心問題是運用好法律位階理論,“所謂法律位階是指在統一的法律體系內,確定不同類別規范性法律文件之間的效力等級與適用順序的制度”[1]。

在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導下,應用“法法銜接”理論進行立法檢視,不難看出《科普法》部分條文與其他法律對接不甚緊密、部分內容與其他法律不夠融洽。為此,當務之急是立足我國科普工作的時代內涵和實踐要求,主要依據立法法理學中的法律位階理論,著重從立法依據、效力內容、法律責任三個方面,對《科普法》的條文內容展開新的邏輯推理,并提出相應的修訂建議。

1立法依據:緊密銜接上位法

立法依據,也叫立法根據,一般是指國家立法機關制定或修訂法律法規的基本依據或基礎性問題,主要包括法律依據和事實依據兩個方面,即立法者立某個法的法的依據和事實的依據 [2]。其中的法律依據是指立法機關在制定或者修訂具體規范性法律文件時所依據的上位階法律,主要是為了保障所制定(或修訂)法律的合法性與正當性;事實依據則是指立法機關在制定法律或修訂法律的過程中所針對的社會突出問題和現實客觀條件,旨在論證立法(含修法)的必要性與針對性,進而關涉所立法律的現實可行性與實踐操作性問題。立法依據的實質內容是法律效力等級問題,即“下位法不得與上位法的規定相抵觸;同位法之間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權限范圍內施行”[3]。

1.1《憲法》是科普立法的根本法律依據

在我國法律規范框架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以下簡稱《憲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和法律權威,任何法律法規都不得違反《憲法》?!吨腥A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以下簡稱《立法法》)第八十七條也強調了“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法治原則。眾所周知,《憲法》作為我國一切法律的“母法”,是我國各類法律的根本立法依據,即包括《科普法》在內的所有法律的制定、修訂、廢止都應當以《憲法》精神為根本準則。

現行《憲法》第二十條對我國發展科普事業做出了綱領性規定:“國家發展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事業,普及科學和技術知識,獎勵科學研究成果和技術發明創造?!边@就意味著我們不僅要普及自然科學知識,還要普及社會科學知識。但是,一般而言,把科學與技術合稱時,人們習慣把科學限定為自然科學。因此,《科普法》所要普及的內容主要是自然科學知識。而社會科學知識的普及,主要是由其他法律來規定。例如,學校法治(普法)教育主要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以下簡稱《教育法》)來規定。

同時,《憲法》第十九條規定:“國家發展社會主義的教育事業,提高全國人民的科學文化水平?!边@說明教育事業是提高全民科學素質的主要途徑。因而,科普事業的發展與各級各類教育具有密切關系,科學教育是科普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第十四條將“推廣先進的科學技術”作為“發展社會生產力”的重要手段之一。第二十四條第二款將“愛科學”納入公德范疇,以根本大法的形式倡導全國公民都要有“愛科學”的公德。

以上這些《憲法》條款均與《科普法》修訂有密切關系,是《科普法》修訂的根本遵循。

1.2《立法法》是科普立法的重要法律依據

《立法法》第六條要求:“立法應當從實際出發,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边@實際上指出了立法的事實依據問題?!傲⒎ㄒ槍Ρ緡?、本地的實際情況,否則無的放矢,不能起到法的作用”[4]?!傲⒎ㄕ邞摪炎约嚎醋饕粋€自然科學家,他不是在制造法律,不是在發明法律,而僅僅是在表述法律,他把精神關系的內在規律表現在有意識的現行法律之中。如果一個立法者用自己的臆想來代替事情的本質,那么我們就應該責備他極端任性”[5]。因而,科普立法一定要明確指向我國科普發展的現實情況,著眼于解決科普領域中的重大現實問題,“我們運用立法就是為了實現社會目的”[6]。

近年來,與科普事業緊密相關的法律問題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由于網絡技術迅速普及帶來的科普法律問題。例如,一些網絡媒體為了追逐名利,采取所謂“有圖有真相”的“高新”技術,以科普為名,行詐騙之實,散布偽科學的虛假信息,傳播反科學的不實謠言,引發公眾恐慌,誤導公眾認知,例如2011年3月的搶鹽風波、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網傳的“大蒜水、白酒可以殺滅新型冠狀病毒”等。在網絡流言中頻發的“科學”流言,極易引發輿情,增加社會治理的難度[7]。94854923-04C7-4FA0-B00B-C31B7415673F

二是隨著高新科技的突飛猛進,“新科盲”現象層出不窮、愈演愈烈。例如,“數智盲”無法理解與適應現代數字化、智能化、智慧化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再如,“生態盲”不理解“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科學內涵,把低碳環保與經濟發展割裂、對立起來。一些地區長期存在高新科技知識盲區,缺乏科學理性,盲目蠻干嚴重影響了網絡強國、生態文明、鄉村振興等重大戰略的貫徹落實,同時也很容易破壞政府的形象和科普事業的健康持續發展。

三是由于缺乏法治約束,政府各部門職責不明,很多地方的基層(主要是縣、鄉、村三級)組織基本不做科普工作,科普事業無人問津。

四是一些地區科普經費投入不足,導致科普工作長期滯后甚至停滯。

以上這些現實問題,都急需科普法治做出回應和規范,需要通過修訂《科普法》加以解決,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手段解決科普領域的突出問題。

1.3《科技進步法》是科普立法的直接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以下簡稱《科技進步法》)和《科普法》雖然立法主體相同,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但是從條文內容“所反映的人民利益的層次和范圍”[8]來看,《科技進步法》屬于科學技術領域的“總法”,是全國性的科學技術“基本法”。作為我國科學技術領域的核心法律,《科技進步法》規定了我國科學技術進步的基本目的、發展方向、主要原則,為《科普法》的修訂提供了直接法律依據。

在現行《科技進步法》中,“普及”一詞共出現了18次。其中,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國家發展科學技術普及事業,普及科學技術知識,加強科學技術普及基礎設施和能力建設,提高全體公民特別是青少年的科學文化素質?!边@是依據《憲法》的綱領性規定,對我國科普事業做出的總括性規定。第二款規定了科普工作的責任主體和激勵機制,“科學技術普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國家建立健全科學技術普及激勵機制,鼓勵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高等學校、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科學技術人員等積極參與和支持科學技術普及活動”。

《科技進步法》對一些科普主體做出了具體規定。例如,第五十一條規定了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的科普責任,即“利用財政性資金設立的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開展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活動,應當為國家目標和社會公共利益服務;有條件的,應當向公眾開放普及科學技術的場館或者設施,組織開展科學技術普及活動”。再如,第七十條第二款要求“科學技術協會和科學技術社會團體”在“開展科學技術普及活動”中“發揮作用”。

此外,《科技進步法》還規定了一些重點領域的科普工作。例如,第三十六條對農業科普做出了規定:“國家鼓勵和支持農業科學技術的應用研究,傳播和普及農業科學技術知識,加快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促進農業科學技術進步,利用農業科學技術引領鄉村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p>

為此,《科普法》的修訂一定要緊密結合《科技進步法》中關于科普事業的相關規定,實現《科普法》與《科技進步法》之間的有機統一、深度銜接。

1.4 修訂建議

鑒于以上分析和推理,建議依據《憲法》第一條“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規定,在總則部分增加一條:“國家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遵循《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發展社會主義的科學技術普及事業?!睆牧⒎ǖ闹笇枷肷辖鉀Q好“科普為了誰、依靠誰、怎樣實施科普”這一系列根本問題。

“兩翼理論”將科普的戰略地位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2016年5月30日,習近平

總書記在“科技三會”上發表重要講話,指出:“科技創新、科學普及是實現創新發展的兩翼,要把科學普及放在與科技創新同等重要的位置?!?[9]將“兩翼理論”上升到國家整體意志的高度,對于增強國家科技創新能力、提高全民科學素質具有系統性保障作用。為了貫徹落實“兩翼理論”和實施“大科普戰略”,建議增加一條關于新時代發展科普事業的基本原則,即“國家堅持科學普及與科技創新并重的原則,科學普及與科技創新是實現創新發展的同等重要力量”。

同時,依據“兩翼理論”,明確《科普法》在我國“科學普及”這一“翼”(即科學技術普及領域)中的“基本法”地位,有利于解決我國科普領域的突出問題。一是規定打擊偽科學、反科學謠言的范圍、程序和力度;二是制定“掃除新科盲”的基本目標、主要路徑、實施主體等;三是依法明確各級科學技術協會的科普職責,特別是細化基層科學技術協會的科普職責,實現基層科普工作“有法可依”,使基層科普工作“活”起來、“動”起來;四是規定各級政府對科普工作的財政投入標準,保障科普工作的必要經費和物質條件。

在《科普法》修訂過程中,只有將《科普法》與上位階法律有機銜接,深入貫徹落實所依據的上位法中關于科普事業的立法精神,才能最大限度地發揮以《科普法》為主要內容的科普法治體系的整體功能。

2效力內容:合理對接相關法

據不完全統計,我國至少有40多部法律不同程度地含有與科普相關的條款。如何處理和協調好《科普法》與這些法律之間的關系,將是《科普法》修訂過程中需要重點考慮的問題之一?!啊ǚㄣ暯邮菍α⒎ㄊ马椉毠澋年P注,特別是對法律調整事項的范圍之間邏輯關系的‘重視”[10],要實現新時代立法質量的不斷提高,就必須高度重視“法法銜接”。它要求立法主體對現有法治體系進行綜合性分析和系統性研判,對重復性立法事項通過法律修訂的方式合并同類項,對未來的法律制定或是法律修訂做出長遠預測、通盤考慮和詳細規劃,對相關法律的效力內容做出較為清晰的劃分[11]。

2.1《科普法》與科技類法律“分層對接”

科技類法律是含有科普條款最多的一類法律。這些法律分布在工農業生產、生態與環境保護、醫療衛生、動植物保護等諸多領域。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是一部農業領域的“科普法”,規定的是農業生產過程中農業技術的普及和應用活動。94854923-04C7-4FA0-B00B-C31B7415673F

一般而言,這些分散在各領域的“科普條款”與《科普法》之間是特別法和普通法的關系。根據普通法與特別法之間的關系原理,作為普通法的《科普法》應當為這些特別法條款提供最一般的普及原則、實施模式、執行標準、責任落實等宏觀指導。為此,《科普法》在修訂過程中就要總結、提煉這些特別法條款的“公約數”和“共同性”,以便能擔當起科技類法律中科普條款的普通法角色,用法治手段指導政府各部門把科學理念(科學精神)、科技知識、科學方法、科技成果“送到”社會各界群眾(特別是廣大工農群眾)頭腦中去,“理論一經群眾掌握,也會變成物質力量”[12]。

2.2《科普法》與教育類法律“精準對接”

青少年是科普工作的重點對象,而大多數青少年處于學生時代。同時,科學教育也是科學技術普及的主要方式之一,所以教育類法律中也含有較多的科普條款。例如,《教育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圖書館、博物館、科技館、文化館、美術館、體育館(場)等社會公共文化體育設施,以及歷史文化古跡和革命紀念館(地),應當對教師、學生實行優待,為受教育者接受教育提供便利。廣播、電視臺(站)應當開設教育節目,促進受教育者思想品德、文化和科學技術素質的提高?!?/p>

由于教育類法律的權利主體與義務主體主要是學生和教師,關涉的內容主要是科學文化教育,所以《科普法》與教育類法律存在諸多交叉情形。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第十八條規定:“縣級人民政府應當適應農村經濟、科學技術、教育統籌發展的需要,舉辦多種形式的職業教育,開展實用技術的培訓,促進農村職業教育的發展?!痹偃?,《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第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國家鼓勵高等學校同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在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和推廣等方面進行多種形式的合作?!边@實際上是用法治精神引領高校發揮科普作用。第五十三條規定:“高等學校的學生應當……掌握較高的科學文化知識和專業技能?!边@是對高校學生提出了科學素質的高標準要求?!吨腥A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第十六條將“幫助未成年人樹立正確的成才觀……增強科學探索精神、創新意識和能力”作為家庭教育的一項內容。因而,《科普法》要與教育類法律在科普領域實現“精準對接”,共同推進教育領域的科普工作,充分發揮各級各類學校以及家庭在推進科普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其中,《科普法》主要規定(或是授權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制定)各學段師生的科學素質標準,為各級各類學校的師生提供科普目錄和目標任務。

同時,科普人才的培養、科普學科的建設、科普研究的推進、科學教育的實施等都與各級各類教育有著密切關聯?!皩嵺`證明,學習科學不是少數科學家和工程師的專利,科學對于每個人來說都非常重要??茖W教育的最終目的就是培養公眾的科學素質,使之成為具備科學素質的高素質的國家建設者”[13]。因此,《科普法》在修訂中應增加關于科普人才的培養、科普學科的建設、科普研究的推進、科學教育的實施等方面的規定。

2.3《科普法》與傳播類法律“緊密對接”

除了科技類法律和教育類法律以外,傳播類法律也含有較多與科普相關的條款。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第三十六條將“推動科學教育事業發展和科學技術普及的電影”作為國家支持創作、攝制的五類電影之一。再如,國家廣播電視總局于2021年3月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播電視法(征求意見稿)》第四十五條明確將“推動科學教育事業發展和科學技術普及”的電視節目作為國家支持制作和播放的七類廣播電視節目之一;同時,第二十條規定了新聞類廣播電視節目應當堅持的原則是“真實、全面、 客觀、公正”[14]。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十二條第二款中含有“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絡不得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的規定。

《科普法》與傳播類法律在科普工作的交叉點就在科普信息的傳播上,主要分為兩個方面:一方面,各類媒體(特別是自媒體)主動傳播科普信息時,需要先確??破招畔⒌恼鎸嵭?、科學性,這就需要《科普法》做出規定,設置科普信息真偽鑒定程序,對媒體所發布的信息進行事前審核、事后監督;另一方面,各級各類組織要開展科普活動,例如科普講座、科學教育活動,往往需要通過各類媒體配合和支持科普信息的傳播,這也需要《科普法》做出規定,給予法治保障。

因此,《科普法》修訂中應該增設科普信息的真偽鑒定和審查機制,同時規定各類媒體的科普責任。

2.4《科普法》與社會類法律“分類對接”

“科普條款”還廣泛分散于社會類法律中。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第七條對工會設定了科普職責,即“教育職工不斷提高思想道德、技術業務和科學文化素質”。再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十條對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規定了科普職責,即“應當采取措施,根據城鎮和農村婦女的需要,組織婦女接受職業教育和實用技術培訓”。特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既規定了老年人的“受科普權利”,也規定了老年人的“科普權利”,第五十九條規定“博物館、美術館、科技館……等場所,應當對老年人免費或者優惠開放”,為老年人學習科普知識提供了便利條件;第六十九條規定“鼓勵老年人在自愿和量力的情況下……傳授文化和科技知識……依法參與科技開發和應用”,為老年人參加科普活動提供了法律依據。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等法律中也含有科普條款。

《科普法》與社會類法律在科普工作的交匯點主要是不同人群的“受科普權利”和“科普權利”。由于不同人群在年齡、性別、職業等方面的不同,他們對科普知識的需求內容與接受程度、參加科普活動的廣度和深度以及相應的保障機制等均有不同。這就要求《科普法》在修訂中要針對不同人群的特點,規定相應的責任主體、科普內容和實施機制,與社會類法律一起更好地保障不同人群的科普權利,并以科普“基本法”的法律地位來統領社會類法律中的科普條款。94854923-04C7-4FA0-B00B-C31B7415673F

2.5 修訂建議

根據以上邏輯和分析,立足《科普法》的效力內容,結合其他相關法律關于科普工作的規定,建議從以下五個方面修訂《科普法》。

第一,進一步明確《科普法》的法律地位,將《科普法》作為全國科普領域的“基本法”,完善科普法治基本原則。例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科普理念,保障公民參與科普事務的權利;堅持“大科普戰略”,發揮社會主義制度優勢,形成全社會、全產業、全媒體互動的“大科普”工作新格局;堅持弘揚“鼓勵探索、包容失敗、理性質疑、實事求是”的科學精神[15];科學是與道德、法治同等重要的社會基本價值遵循;等等。

第二,授權各級科學技術協會切實履行科普職責。為了深度貫徹落實“兩翼理論”,切實發揮《科普法》在“大科普戰略”中的法治功能,協調好《科普法》與其他相關法律的關系,《科普法》的修訂應著眼于提高全民科學素質,充分發揮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及地方各級科學技術協會的科普功能,即綜合協調各方科技力量,負責科普領域的聯絡、協調、溝通工作,協同有關方面一起推進科學教育、科學普及。

第三,增加《科普法》的可操作性和可執行性,為各行各業、不同人群提供科普指引。以法律形式授權國務院及其部委制定相應科普標準,例如地方政府科普工作考核標準、財政投入標準、公民科學素質基本標準、大中小學生科學素質指標、老年人科學素質基本標準、產業工人科學素質基本指標、新型農民科學素質基本標準、場館建設標準、國家科普基地管理辦法、科普工作先進集體和優秀個人的評選標準與獎勵標準等。

第四,規定或授權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增設科普學科、專業,培養科普人才,推進科普研究,加強科學教育。同時,加強科普志愿者隊伍建設,鼓勵開展高層次科普專門人才試點培養工作,在專業技術職務中增設科普專業職稱,開展多種形式的科普人員培訓和進修活動。

第五,建立和完善科普信息真偽鑒定與審查機制,各類媒體發布含有科普內容的信息,均需經過事前審核程序。各級政府科學技術部門可以委托科學技術協會提供事前審核咨詢服務。同時,各級政府科學技術部門要加強本區域內科普產品內容的事后監督,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3法律責任:精準指向相應法

“法法銜接”不僅是指微觀上某幾部特定法律中的相關事項之間的緊密銜接,還要在宏觀上探討部門法之間的內在關聯性?,F行《科普法》中的法律責任主要分為民事法律責任、行政法律責任、刑事法律責任三種,相應涉及民法、行政法、刑法等法律部門,主要關聯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以下簡稱《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以下簡稱《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以下簡稱《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下簡稱《刑法》)等法律。隨著科學技術的快速發展,再加上社會的巨大變遷,科普領域(或是與科普緊密相關的領域)的違法、犯罪行為也出現了一些新形式、新樣態。這些新型違法、犯罪行為也亟須《科普法》做出回應。

3.1 民事法律責任

民事法律責任是指公民、法人因違反法律、違約或者因法定的其他事由而依法承擔的不利后果,主要是補償性的財產責任 [16]148??破疹I域存在大量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例如,以科普為名騙取財物,在科普活動中侵犯個人隱私、泄露商業秘密,毀損科普場館、設施,不完全履行科普民事合同等。

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條規定,民事法律責任的承擔方式主要有十一項: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修理、重作、更換,繼續履行,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17]。

3.2 行政法律責任

完備的制度規定只是實現“法法銜接”的良好開端,好的制度更需要在實踐中得到全面、精準的貫徹執行[18]。要增強《科普法》的實踐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必須規定和落實好各級科普主體的行政法律責任。行政法律責任是指因違反行政法律或者因行政法規定的事由而依法承擔的不利后果 [16]148。行政法律責任大致可分為行政處罰和行政處分兩種方式。前者是指行政主體依法定職權和程序對違反行政法規但尚未構成犯罪的行政相對人實施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后者是指國家行政機關依照行政隸屬關系對違法失職的國家公務人員給予的懲罰措施,從輕到重依次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六個處分等級。

在科普工作中,負有科普職責的國家機關公務人員有行政不作為、亂作為或是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等違法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一般依照《公務員法》《行政監察法》等法律給予行政處分。如果是公民、法人、非法人組織等行政相對人有違法行為,例如編造和傳播偽科學、反科學的謠言,具有一定社會危害性,但尚不構成犯罪的,一般依據《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實施行政處罰。

3.3 刑事法律責任

刑事法律責任是指行為人因違反刑事法律而應當承擔的法定不利后果。公民或是法人等單位的行為必須具備犯罪的構成要件才承擔刑事法律責任[16]148??茖W技術是一把“雙刃劍”。一些犯罪分子打著科普的旗號,采用高科技手段,從事犯罪活動。有的假借科普之名,傳播虛假信息,推銷假冒偽劣產品,牟取非法利益;有的打著科普公益的名號,非法募集資金或實施金融詐騙;有的在科普活動中泄露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侵犯他人專利權、著作權。這些犯罪行為都對社會造成了危害,破壞了正常的社會秩序,必須依據《刑法》及相關法律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對其犯罪行為實施嚴厲制裁。

3.4 修訂建議

從實踐來看,科普領域的違法、犯罪行為雖然形式多樣,但都能從相關法律中找到基本的處罰依據。因此,為了立法語言簡潔,避免交叉重復,可以使用準用性規則的立法技術,將某一類違約或民事違法行為的處理明確指向《民法典》的相應條文,將某一類行政違法行為的處罰或處分明確指向《行政處罰法》《行政監察法》等法律的相應條文,將某一類犯罪行為的刑罰明確指向《刑法》及其相關法的條文。94854923-04C7-4FA0-B00B-C31B7415673F

同時,對于科普領域常見的違法、犯罪行為采取概括與列舉相結合的方式表述,使科普立法中的責任承擔分別與民法、行政法、刑法等部門法的立法宗旨高度契合,在制度運行上深度融合。

總體而言,在我國新發展階段的法治體系中,在《憲法》的統領下,聚焦科普這一特殊領域,《科技進步法》的立法精神是規定國家發展科普事業的基本義務,以提高全民科學素質;《民法典》是從民事法律關系層面保障科普工作的有序實施;科技類法律主要是在特定領域貫徹落實《科普法》的基本原則和科普標準,將本領域的科技知識普及給人民群眾,特別是本領域的工作者;教育類法律主要是在教育領域貫徹落實《科普法》的基本原則和科普標準,推動科普和教育的融會貫通,對青少年學生實施科學教育,將弘揚科學精神融入教育全過程,從而培育時代新人的科學精神;傳播類法律依據《科普法》的基本原則和科普標準,面向不特定人群宣傳、傳播科學技術知識;社會類法律主要依據《科普法》的基本原則和科普標準,保障不同群體的“受科普權利”和“科普權利”;《行政處罰法》主要是查處科普工作中的行政違法行為,維護科普工作的行政法律秩序;《刑法》則是對科普領域的犯罪行為或是與科普工作密切相關的犯罪行為實施處罰,維護科普工作的基本秩序。在立法過程中,只有保證《科普法》與其他相關法律銜接的嚴密性和位階的周延性,才能逐步形成“法法銜接”的科普法律規范體系,從而使《科普法》在整個法律規范體系中充分發揮功效,保障和引領我國科普事業在新征程上實現高質量發展。

參考文獻

胡玉鴻.試論法律位階劃分的標準——兼及行政法規與地方性法規之間的位階問題[J].中國法學,2004(3):24-34.

周旺生.立法學[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189.

朱力宇,葉傳星.立法學(第四版)[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9:144.

汪全勝,張鵬.法律文本中“立法根據”條款的設置論析[J].中南民族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2,32(4):105-111.

中共中央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斯大林著作編譯局.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47.

王保民.立法法理學——立法學前沿理論[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9:126.

郭學文.社會化媒體場域中“科學”流言生成規律與治理邏輯分析——以2019年十大“科學”流言微博傳播樣本為個案[J].科普研究,2021,16(6):59-67.

鄧世豹.立法學:原理與技術[M].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2016:159.

全國科技創新大會兩院院士大會中國科協九大在京召開[N].光明日報,2016-05-31(1).

莫紀宏.人大立法中的“法法銜接”問題研究[J].人大研究,2019(5):4-8.

王建洲,楊潤勇.“法法銜接”視域下《職業教育法修訂草案》的分析與建議[J].職業技術教育,2020,41(24):8-12.

中共中央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斯大林著作編譯局. 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1.

王挺,李秀菊.中國科學教育發展報告(2019)[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20:20.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關于公開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播電視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EB/OL].(2021-03-16)[2022-03-22]. http://www.nrta.gov.cn/art/2021/3/16/art_113_55407.html.

全國政協科普課題組. 深刻認識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科技創新與科學普及“兩翼理論”的重大意義建議實施“大科普戰略”的研究報告(系列三)[N].人民政協報,2021-12-17(7).

張文顯.法理學(第二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EB/OL].(2020-06-02)[2022-03-28]. 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006/75ba6483b8344591abd07917e1d25cc8.shtml.

本書編寫組.法法銜接20講[M].北京:中國方正出版社,2019:15.

(編輯? 顏? ?燕? ? 袁? ?博)

收稿日期:2022-04-01

基金項目:共青團中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省部級研究項目“青少年辨別和抵制‘顏色革命的意識與能力研究”(19TZTSKC011);2019年河北省社會科學發展研究項目青年課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大學生綜合素養體系研究”(2019040305003)。

*作者簡介:王建洲,中國勞動關系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講師、勞動教育學院特聘研究員,研究方向:科技法治、教育法治與標準,E-mail:zihang3456@163.com。94854923-04C7-4FA0-B00B-C31B7415673F

猜你喜歡
科學普及
科學普及對青少年創新能力培養的影響及對策思考
基于擴展CIS理論的研究所形象塑造與路徑選擇研究
新形勢下的科普宣傳如何精準發力
為科學傳播插一對科普信息化的翅膀
廣州市海洋科普基地活動效果調查研究
構建區域內科普共同體的研究
民國時期科普教育的開創與探索
公共圖書館現代科普教育思考
利用大數據開展科普工作的設想①
高校教師參與科學普及工作的激勵策略研究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