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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甘邊革命根據地的紅軍正規化建設及其對土地革命的推動

2014-12-02 08:19王明前
西部學刊 2014年11期
關鍵詞:土地革命

摘要:陜甘邊革命根據地建設通過紅軍游擊戰爭的不斷推動得以展開。陜甘邊蘇區紅軍的正規化建設以部隊成分的改造即無產階級化為重點。在日益正規化的紅軍游擊戰爭的推動下,陜甘邊蘇區的土地革命逐漸深入,并體現出自身的地域特色。

關鍵詞:陜甘邊革命根據地(陜甘邊蘇區);紅軍正規化建設;土地革命

中圖分類號:K263

中共黨史學界對陜甘邊革命根據地(以下簡稱陜甘邊蘇區)的研究已經取得一定成績。①筆者在考察陜甘邊蘇區歷史的過程中發現,陜甘邊蘇區的創建依然遵循了毛澤東、朱德開創井岡山和中央蘇區的歷史經驗,即通過紅軍游擊戰爭推動蘇區政權建設的一般規律。但是由于陜甘邊特殊的歷史與地理環境,使陜甘邊蘇區紅軍的正規化建設異常艱苦,因而形成了在體現基本規律的前提下的地域特色。陜甘邊蘇區的土地革命也相應具有了自身的地域特點。筆者不揣淺陋,擬以上述思路為線索,結合黨史學界同仁的相關研究成果,對陜甘邊蘇區的歷史經驗做簡要歸納,以期增加學術界對陜甘邊蘇區史的學術認知。

一、陜甘邊蘇區的紅軍正規化建設

1、以成分改造為重點的紅軍正規化建設

土地革命時期,各革命根據地在開辟蘇維埃區域,建立蘇維埃政權的過程中,基本上都遵循著井岡山斗爭的經驗,即黨領導農民舉行武裝暴動后建立的革命武裝,是該蘇區土地革命的主要推動力。而這支紅軍的成敗也決定著這一蘇區的歷史命運。同時,各蘇區的紅軍也在不斷發展和壯大的同時逐漸走向正規化。在這方面,陜甘邊蘇區②紅軍游擊隊③的正規化建設以部隊成分的改造即無產階級化為主要方向。而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成為陜甘邊蘇區紅軍建設的地域特色。

1932年1月20日,中共陜西省委在對游擊于甘肅正寧的紅軍游擊隊的指示中嚴厲指出:“你們現在的部隊成分是非常不好,又不是從群眾斗爭中產生出來,大部分還是土匪成分,流氓無產階級占最大多數,這樣部隊決不能執行游擊戰爭的任務”。省委認為當務之急應是“盡大量的吸收附近的貧農雇農苦力來參加,使逐漸轉變到這些成分上面來”。省委的指示基本符合陜甘邊紅軍游擊隊的一些問題。陜甘邊紅軍游擊隊是在兵變中形成,一些游離的民間武裝在當時情況下不可避免的摻和進來。民間武裝構成復雜,確實缺乏純而又純的農民暴動的基礎,客觀上對于土地革命的開展和深入是有一些影響的。因此省委指示“只有舉行革命兵變和農民配合起來,開展游擊戰爭”[1]24的意見是中肯的。1932年3月6日,省委關于游擊隊的決議,要求“游擊隊的政治工作,必須能夠實際的建立起來,絕對不能有名無實,政治委員必須使群眾中有威信的同志擔任”。省委再次強調了成分改造問題的重要性,指出:“黨應征調工人貧農苦力大批到游擊隊中去,加強無產階級的領導,和一切小資產階級土匪流氓意識作拼命的斗爭,但最主要的還是要在游擊戰爭中吸收大批的貧農雇農苦力參加”。[2]38在陜西省委1932年3月8日制訂的關于陜西游擊戰爭的行動綱領中,也要求游擊隊應“盡量吸收貧農雇農苦力成分參加”。[3]45省委還在給中央的報告中,提出改造紅軍的成分應該立足于“開展群眾斗爭和蘇維埃運動,同時在這當中來吸引廣大農民群眾參加”。在這一基礎上,再“由省委派調下級干部以改造內部成分”。[4]59

對省委的上述批評和建議,陜甘邊紅軍游擊隊領導人原則上表示接受。他們也承認部隊的成分構成多樣的問題,坦陳:“這些農民以及軍人出身的戰斗員,因為家庭經濟的破產,很早出外胡逛,到這部隊后又未能加緊政治教育,肅清他們的流氓習氣,因為流氓意識還是非常濃厚,有許多新參加的農民以及團丁,也逐漸流氓化了,還有十余人是哥老會分子”。[5]47這表明陜甘邊紅軍游擊隊領導人對這個問題也是有著清醒認識的。

省委對陜甘邊紅軍游擊隊的改造建議很快就得到了中央的認可。中央要求正在以陜西耀縣照金為中心開展游擊戰爭的陜甘邊紅軍游擊隊,“在積極的開展當地的游擊運動中,創立新的紅軍的隊伍及陜甘邊蘇維埃區域的任務”,從而確定紅軍建設的基本方向為,在改造自身成分實現無產階級化的同時,成為蘇維埃運動的動力。在紅軍建設方面,中央也同樣關注成分改造問題,要求“以武裝農民為新的紅軍的主要的成分,最大限度的吸收貧農和雇農參加”。特別是為實現部隊的無產階級化,中央要求陜西省委“必須從西安動員大批工人群眾去參加紅軍,建立在這部隊中的工人的骨干”,同時要盡快建立政治工作,“指定可靠黨員為政治委員與政治指導員”,指揮官則盡量“從游擊隊中選拔最可靠的黨員與工農分子來擔任”。[6]62在當時的情況下,中央的上述要求顯然沒有考慮到陜西工人階級力量薄弱和工人運動不充分的現狀,同時也缺乏對陜甘邊社會結構、經濟狀況等實際情形的掌握與了解,因而顯得不切實際。而省委根據中央意見迅速做出了“創造新蘇區的任務,必須圍繞這一區域的游擊運動”的承諾,且立刻表示“必須大批動員與征調同志與勞苦群眾到游擊隊中,積極改造游擊隊內部的成分以武裝農民為新的紅軍游擊隊的主要成分,用最大限度吸收貧農和雇農參加”。[7]72

在1932年6月召開的由中共臨時中央召集的北方各省代表聯席會議上,陜西省委代表再次把陜甘邊游擊戰爭形勢的落后現狀歸因于部隊的成分問題。他指責陜甘邊紅軍游擊隊“一開始游擊就對土地革命的執行完全忘記了”,在建設政權時只是“把保護豪紳地主富農利益的民團改成赤衛隊,民團將青天白日旗去掉,換成鐮刀斧頭的旗幟”。為此他承諾要“在邊區和農民斗爭開展的區域,號召農民參加紅軍,以加強紅軍的基礎。省委動員西安兵工廠工人其他產業工人到紅軍中,加強無產階級的領導骨干”。[8]84把陜甘邊游擊戰爭形勢的落后現狀歸因于紅軍部隊的成分問題,顯然是不全面的。

省委的意見得到了臨時中央的支持。1932年6月26日,臨時中央指示:“在已開始成長為紅二十六軍的游擊部隊中,應該毫不遲緩的征調大批工人與吸收雇農貧農及可靠的中農進去,堅決淘汰土匪流氓分子,以徹底改造它的社會成分;必須依照紅軍政治工作,以絕對保證黨的領導”。[9]104中央于1932年8月1日給省委的指示信中則重申:“立刻成立紅軍一團,進行廣大的征收紅軍戰士運動,要動員工人雇農及貧農加入紅軍,積極改造士兵的成分”。[10]110

省委完全接受了中央的上述指示,于1932年8月25日的決議中要求紅軍做到,“目前紅軍的指揮員,必須是最可靠的共產黨和工人,堅決的立刻撤換現在游擊隊中的土匪流氓、公開進行反革命活動的指揮員,對于現在游擊隊中的土匪成分,應該毫不遲疑淘汰出去”。[11]115為此,省委要求陜甘邊紅軍游擊隊在改造基本士兵群眾成分的基礎上,應“立刻把游擊隊中的工人苦力雇農分子提拔起來作紅軍干部”。[11]1181933年12月,在陜西省委的干預下,紅二十六軍正式成立。在擴大紅軍的過程中,“在每次群眾會議中和分糧斗爭中,即派人公開講演,很短時期內已發展了一倍,成分都是很好的”。但是,省委特派員也抱怨:“目前唯一的困難是沒有能力的政治指導員”。[12]152

盡管省委極力督促擴大紅軍規模,但是對紅軍成分問題仍然持審慎態度。省委于1933年3月7日拒絕了三原縣委提出的把由變兵組成的耀縣游擊隊改編為紅二十六軍第三團的建議,而是要求“應該是將這些變兵與當地農民配合起來,成為幾個小游擊隊,開始游擊行動”。[13]173

1933年11月,紅二十六軍轉戰至甘肅慶陽,以南梁為中心開辟新的根據地。這一時期,由劉志丹、謝子長、習仲勛等領導的陜甘邊特委仍然十分重視紅軍的正規化建設。1934年7月,陜甘邊特委責成紅二十四師“幫助陜北游擊隊完成一師紅軍的任務,同時要求擴大紅四十二師為一軍的號召”。特委吸取照金階段的建軍經驗,強調通過加強教育訓練鞏固黨對紅軍的領導,要求“今后各連隊的政治人員,一方面按照政治課程去教育,另外必須組織列寧室識字班政治研究會等,以提高戰士的政治水平”。[14]227在部隊成分改造的基礎上不斷提高的政治教育,使陜甘邊紅軍日益向無產階級正規化邁進。

直到西北工委時期,上級黨組織仍然在強調紅軍成分的改造問題。1935年5月10日,中央駐北方代表河北省委指示陜甘邊特委要“堅決地肅清紅軍中的地主富農及土匪分子”。[15]37這說明陜甘邊蘇區紅軍的正規化建設是一個漫長而復雜的歷史過程。陜甘邊蘇區的武裝斗爭及紅軍正規化建設中的成分改造,與根據地當時當地的復雜實際狀況推進紅軍在斗爭中不斷正規化,的確是一個仍需深入研究的問題。

2、游擊戰爭對蘇區政權建設的推動

對于蘇維埃政權的建設問題,陜西省委和陜甘邊紅軍游擊隊領導人始終注意通過紅軍游擊隊的游擊戰爭推動和促進政權建設。1932年1月20日,中共陜西省委指示正在正寧開展游擊戰爭的陜甘邊游擊隊,“必須馬上在這些農民中建立農民委員會、雇農苦力工會的群眾組織。在這些群眾組織領導下,沒收豪紳地主食糧分配給農民,反抗國民黨政府的苛捐雜稅,焚毀豪紳地主契約,反抗高利貸等群眾的切身利益”,總之要貫徹革命的階級路線,在推動政權建設的基礎上開展土地革命,從而“把群眾團結在我們黨的周圍,使群眾對你們有相當的認識。起碼要打破群眾對你們是好土匪的認識”。[1]241932年3月6日,陜西省委高度肯定“紅軍游擊隊的存在與發展是成為陜西革命運動的主要推動力。是可以與陜西正在開展的群眾的斗爭匯合起來,很迅速地建立陜西新的蘇維埃區域”。省委因此批評陜甘邊紅軍游擊隊在這方面的嚴重失誤,在于“游擊戰爭中的根本任務土地革命,根本忘掉了,不能馬上沒收執行。分配土地問題不解決,使農民群眾絕對不能熱烈起來擁護”,目前的工作表現為“分配糧食是無組織地分裝,逮捕豪紳是單純的軍事形式,不能與廣大群眾聯成一氣”。為此,省委敦促紅軍游擊隊“開始執行建立新蘇區的計劃。目前在游擊戰爭過程中,摧毀豪紳的統治后,馬上建立鄉村或一區一鎮的蘇維?;蚋锩瘑T會,執行沒收和分配土地,逮捕豪紳分配食糧,建立群眾武裝組織等任務,以樹立新蘇區的基礎,以發展蘇維埃運動”。[2]361932年3月8日,陜西省委在關于陜西游擊戰爭的行動綱領中,重申游擊戰爭應有助于“擴大紅軍與蘇維埃的影響,建立部分的蘇維埃政權,執行蘇維埃中央政府的一切法令;摧毀豪紳在鄉村一切政權機關;建立革命委員會,由此準備建蘇政府”。[3]44

陜甘邊蘇區的政權建設,是隨著紅軍游擊隊開展以照金為中心的游擊戰爭才開始的。陜甘邊蘇區的蘇維埃政權最初采用的是革命委員會的名義。1932年6月1日,省委接受中央建議,通過創建新蘇區的決議,要求陜甘邊紅軍游擊隊“對于革命委員會應當用最大限度的力量領導。這一革命委員會很快的能執行土地革命,以轉變為蘇維埃政府”。這個政府“應當是工人雇農苦力貧民中農與游擊隊的代表”。[7]731932年8月25日,省委關于粉碎敵人第四次“圍剿”和創造新蘇區和紅二十六軍的決議,明確要求“建立和鞏固革命委員會的臨時革命政權,紅軍政治部、士兵代表,以及選擇當地最可靠的苦力、雇農、貧農分子,立刻成立邊區委員會,集中對紅軍、群眾組織和當地革命運動的領導”。革命委員會應貫徹革命的階級路線,“吸收當地的苦力、雇農、貧農參加,以建立無產階級的領導”,以實現無產階級領導權。[11]117紅二十六軍正式成立后,1933年3月15日,省委要求紅二十六軍幫助群眾“徹底摧毀當地反革命的政府機關,組織蘇維埃的政府機關,應該從當地群眾及游擊隊中,選擇可靠的黨員和非黨員來加強陜甘邊蘇區的革命委員會來領導農民斗爭”。[16]182

一、陜甘邊蘇區的土地革命:

1、陜甘邊蘇區土地革命及其地域特色:

依照土地革命時期革命根據地發展的一般規律,紅軍游擊戰爭的展開和紅色政權的建立,是土地革命的前提條件。陜甘邊蘇區的發展也不例外。陜甘邊蘇區的土地革命隨著紅軍游擊戰爭的開展和革命政權的建立而相應展開。

1932年3月6日,省委在敦促陜甘邊紅軍游擊隊積極改造部隊成分,提高正規化水平和政治素質的同時,要求紅軍游擊隊通過革命政權,“立刻執行土地革命的任務,在游擊區域內,馬上沒收豪紳、地主、寺院的土地,平均分給農民,絕對不能有絲毫的遲疑猶豫”。[2]38在陜西省委制定的游擊戰爭行動綱領中,土地革命的內容顯得具體而急切。省委要求“執行土地革命,沒收一切地主的土地財產,分配給中農和貧農;沒收豪紳的糧食和財產,分配給貧農雇農和苦力;宣布一切高利貸無效,焚毀一切奴役和剝削農民的契約;廢除一切苛捐雜稅,征收統一的累進律的稅收,加重負擔于富農身上”。[3]44

在開辟照金蘇區的過程中,中央和省委一再敦促陜甘邊紅軍游擊隊開展土地革命。1932年6月26日,臨時中央指示陜甘邊蘇區黨和紅軍負責人,“在革命委員會的領導與號召之下,立即沒收一切地主土地,依照勞動力與人口的混合原則分配給雇農、貧農和中農,摧毀與肅清邊區一切反動勢力”。[9]104中央于1932年8月1日指示省委“必須堅決的沒收地主階級與祠堂廟宇及土豪劣紳的土地,按照勞動力和人口,平均分配給雇農、貧農以及中農。在分配土地過程中,不許動搖中農的利益,富農的土地亦必須沒收,在他們不反革命的條件之下,把壞的勞動份地給他們。同時要盡可能的做到平均分配一切土地,以徹底肅清封建殘余”。為貫徹革命的階級路線,中央指示“必須組織工農工會、貧農團使之成為擁護并支持土地革命的基本隊伍”,之后再吸收他們組織蘇維埃政府。[10]109陜西省委于1932年10月25日的關于開展隴東游擊戰爭的決議中,要求“必須用最大力量到農村中去發動農民,一切分糧分土地斗爭,組織與武裝廣大的農民群眾”。[17]1371933年3月15日,省委指示紅二十六軍“根據照金一帶政治經濟與群眾斗爭的條件,二十六軍應一分鐘都不放松的在最廣泛的分糧斗爭中,立即組織和發動群眾沒收豪紳地主、香山寺的土地財產,平均分配給苦力雇農貧農中農,徹底摧毀豪紳地主的反動統治,建立邊區革命委員會的臨時革命政權”。省委指示特別強調土地革命中群眾動員的重要性,要求“二十六軍、游擊隊、農民聯合會及黨與青年團員須做最廣泛的群眾鼓動,動員群眾自動的起來,在革命委員會的領導下分土地,不要成為二十六軍的分土地”。為鼓舞群眾的革命情緒,省委要求紅二十六軍“把香山寺、香山堡、照金、芋園、八九堡一帶豪紳地主的土地,立刻沒收來分配”。同時開展反富農斗爭,防止其對土地革命的破壞。省委要求紅二十六軍“組織和領導群眾起來,沒收一切地主祠堂廟宇及反革命的富農的土地,將土地平均分配給苦力雇農貧農和中農,地主絕對不能在任何名義的掩蓋之下,分得土地。富農只有在他自己耕作的條件下,分得一份勞動土地。土地應按人口與勞動力的標準來分配。在分配土地時,不僅要顧慮雇農和貧農的利益,而且要顧慮中農的利益”。[16]175

陜西省委常委李良指出照金蘇區的土地分配犯有一些錯誤。首先體現為所謂富農路線,即“把全村的土地按全村的人口(除過豪紳地主和反革命富農)平均分配”,使富農也可按人口參與分配土地。由于沒有堅決執行革命的階級路線,結果出現了沒有實現雇農苦力優先權和侵犯中農利益,反而有利于富農利益的偏差。[18]502這說明土地革命政策的適用性需要在具體實踐中長期摸索與總結。

陜甘邊蘇區進入南梁時期后,土地革命更加深入。陜甘邊蘇維埃頒布土地法指導土地革命。其總的精神是:“依靠貧雇農,團結中農,孤立富農,消滅地主封建剝削”。對地主并不是沒收全部土地,而是“留給一份壞地,讓他自食其力”。對富農“主要是沒收其封建剝削部分和多余的土地”。[19]412土地分配的步驟是:“首先由土地委員會調查掌握和沒收地主的全部財產,然后劃定成分,進行分配。在分配時,首先要照顧雇農和佃農,給他們重分的是好地,然后再按成分給其他缺地或少地的農戶分配”。南梁時期的土地分配充分照顧了當地的實際情況,如:“這里的土地少,每人可分川地10畝”,以及“對山地是采取撥塊塊的分配方法,誰要多少就分配多少”。[20]668

1934年9月,上海中央局駐北方代表指示紅二十六軍“必須提出明確的代表農民災民利益的反帝土地革命的斗爭綱領,號召領導農民災民群眾抗捐抗稅搶糧分糧以至沒收豪紳地主財產的斗爭”,做到“首先在游擊區域發動與領導群眾實行沒收與分配土地”。北方代表的指示已然注意到長遠土地分配與現時經濟斗爭的結合問題。北方代表還指出“必須根據具體的實際條件,首先選擇一、二、三路中最鞏固的中心區域,最廣泛的徹底的發動與領導農民災民的斗爭,實行沒收地主豪紳及廣大私有者的土地財產”的斗爭。[21]235北方代表比以前的陜西省委的指示更具體與切實可行,注重游擊戰爭推動土地革命過程中鞏固與擴大的關系。

南梁時期的土地革命在執行階級路線上更加成熟。如“給地主一份土地使他們自耕自給;對于富農只沒收其封建剝削的部分,即廢除他們所放的高利貸,沒收他們出租的土地和出租放養的牛羊”。[22]402陜甘邊蘇區領導人在土地工作中,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在地主和富農中間劃分出一個富裕中農階層,因為“該類農戶與地主有根本性區別,又與一般中農不同”。[23]650這體現了蘇區土地革命中務實求實的科學態度。慶北蘇區的土地分配也充分照顧到當地的實際情況,“既不按勞分配,又不平均分配,而是誰租裕茂?。☉c陽八大地主之一)的地,就分給誰。而種不了的剩余地,再分給其他貧雇農”。[24]662這種使佃農獲得原耕地產權的辦法,不僅尊重了農民對土地的感情,而且也相應減少了土地分配中的行政成本。

陜甘邊蘇區進入西北工作委員會時期后,1935年8月,陜甘邊特委決議表示要“徹底舉行查田運動,堅決反對富農路線的分田錯誤”。具體辦法是“吸收長工短工農村手工業者一律參加到工會里來,發動群眾向富農要求退回過去的債約”。[25]63西北工委改組為陜甘晉省委后,查田運動進一步深入。陜甘晉省委要求“各級蘇維埃由鄉至省應成立查田委員會,吸收全體雇農工會與貧農團中的積極分子參加”。雇農和貧農是查田運動的基本群眾?!肮娃r是土地革命的先鋒隊,查田委員會必須與雇農工會取得密切聯系,使雇農在查田運動中起領導作用”。 [26]96這時期,各地黨組織在土地工作中仍然注意根據地方實際,創造適合當地特點的土地革命政策。如陜甘邊南區的土地分配就建立在充分發動群眾的基礎上,由“貧農開會討論分配辦法,然后對地主的土地牲畜農具浮財和富農多余的土地進行分配,并為農民分到的土地進行丈量,插上牌子”。[27]341中宜縣則先做試點,“首先建立分配土地委員會,經過月余調查,劃分了階級”。在這一基礎上,“沒收地主土地和富農封建剝削部分,按人口分給雇農貧農和中農,先分原地后分山溝地”。[28]346

陜甘邊蘇區領導人之一習仲勛在總結陜甘邊蘇區土地革命的經驗時指出:沒收地主及富農出租部分的土地,地主參加勞動的可以分地;分川地不分山地;中心地區分土地,邊沿地區不分,隨著蘇區的擴大,邊沿區變成中心蘇區后再分配土地;田、青苗一齊分;階級劃分以主要生活資源的來源和剝削或被剝削的程度來決定。[29]258以上經驗不僅有土地革命時期各革命根據地解決土地問題的普遍經驗,也有一些屬于陜甘邊蘇區的地域特色,如“分川地不分山地;田、青苗一齊分”等。

1、其他經濟工作成就

陜甘邊蘇區財政工作主要通過拉豪紳即奪取土豪財物方式來解決?!凹Z財來源,主要是取之于豪紳地主,有計劃的向敵人奪取”。這說明由于陜甘邊蘇區中心區域幾經變易,使正規化的財政工作難以展開。[29]258但在經濟工作中,蘇區也開始嘗試通過與白區商人建立貿易關系,活躍蘇區市場和物資流通。

南梁時期,蘇區在荔園堡開設的集市,每月三集,白區商人運來藍、白布匹、粉連紙、鹽、牲口、煙土和大洋等物品,帶走蘇區出產的熟米、細糧、馬料和藍布鞋等土產。[20]669西北工委時期,陜甘邊蘇區開始實施貿易壟斷政策,旨在抑制蘇區物資外流,對白區提高物價,增加財政收入。尤其對于糧食,西北工委命令“將安定剩余的米可以輸送到清澗,清澗剩余的燕麥、棉運輸到安定”。[30]27

南梁時期,陜甘邊蘇區發行了貨幣,同時禁用國民黨貨幣。蘇區貨幣信用良好,“發行數量不大,價值很高,花一角錢能買到很多東西,商品和貨幣價格十分穩定,老百姓非常贊成和擁護”。[31]627蘇區的“油布幣”面額有壹角、二角、伍角三種,由于幣值穩定,每元相當大洋一元,攜帶方便,深受群眾歡迎。[20]669貨幣發行后,蘇區政府設立現洋兌換處,方便商民隨時兌換。[23]651

綜上所述,陜甘邊革命根據地建設通過紅軍游擊戰爭的不斷推動得以展開。陜甘邊蘇區紅軍以部隊成分改造即無產階級化的正規化建設問題,涉及到陜甘邊蘇區革命的諸多方面,是個仍需深入研究的問題。

注釋:

①相關研究參見:陜甘邊根據地與中國革命研究課題組、張智全:《論陜甘邊革命根據地碩果僅存的歷史必然性》,《中共黨史研究》2011年第10期;李蓉:《試論中國共產黨在陜甘邊革命根據地局部執政的經驗及影響》,《井岡山干部學院學報》2009年第6期;王晉林:《中國共產黨創建陜甘邊革命根據地的成功實踐和基本經驗》,《甘肅理論學刊》2011年第4期;王建國:《試析陜甘邊革命根據地的土地革命》,《中國延安干部學院學報》2011年第5期,等。

②本文考察的陜甘邊蘇區的時間跨度,從1932年1月到1935年11月,大致經歷正寧寺村原時期(1932年1月-1932年4月)、照金時期(1932年4月-1933年10月)、南梁時期(1933年11月-1935年2月)、西北工委時期(1935年2月-9月)、陜甘晉省委時期(1935年9月-11月)五個時期。

③陜甘邊紅軍在1932年12月正式組建為紅二十六軍前,曾經幾易番號。本文為方便敘述起見,一概稱陜甘邊紅軍游擊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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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共陜西省委關于陜西游擊戰爭的行動綱領(1932-03-8)[M]//陜甘邊革命根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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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中共陜西省委給紅二十六軍的指示信(1933-03-15)[M]//陜甘邊革命根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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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馬仰西,李培福.慶北蘇區的創立與發展[M]//陜甘邊革命根據地.

[25]中共陜甘邊區特委決議案(1935-08-05)[M]//西北革命根據地.

[26]中共陜甘晉省委關于查田運動的決議(1935-10-03)[M]//西北革命根據地.

[27]張邦英.陜甘邊南區的土地分配[M]//西北革命根據地.

[28]王英.在慶北和中宜蘇區[M]//西北革命根據地.

[29]習仲勛.陜甘高原革命征程[M]//陜甘邊革命根據地.

[30]中共西北工作委員會給各級黨部各級政府黨團的緊急通知(1935-04)[M]//中共陜西省委黨史研究室:西北革命根據地.中共黨史出版社,1998.

[31]蔡子偉.陜甘邊根據地政權建設回憶[M]//陜甘邊革命根據地.

作者簡介:王明前(1971—),廈門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為中共黨史。

(責任編輯:楊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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